经历了多少次出生入死 我是一只流浪在尘世的狗,我的名字叫扎巴。我的家乡在草原,四千五百米的 海拔。春天的时候,那里遍地开满了鲜花,有紫苏、金露梅、马先蒿,还有报春花, 旌幡一动,就飞来了斑头雁、棕头鸥、天鹅,还有成群的野鸭。冰蓝色的天空,冰 蓝色的湖水,雪白的冰川长年不化。人、黄羊、旱獭、牦牛、狼,还有鼢鼠……苍 鹰保护着我们共同的天下。或许一场突如其来的漫天风雪就会冻僵了土地,一场阳 光就会让生命重新发芽。那就是我的家乡,千山之巅、万水之源的玛多。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在某个星球的背后放射着光芒,阴影跟着阳光一起飘落到 地球,有的地方被烧焦了,有的地方还阴暗着。 小狗是旅馆老板娘的,一个年轻的女人,大姐的模样。林岩风不由分说为吴萧 萧退了房,拎着她的背包就走,吴萧萧只好在他身后跟着。 从隐蔽的一个拐角进去,两面土墙高耸,一束枯草迎风摇摆。打开一扇黑漆的 大门,看见一只大狗在墙角卧着晒太阳,看见他们进来站了起来,冲吴萧萧“呜” 的一声扑了过来,到了跟前却摇起了尾巴。 林岩风赶紧挡在了吴萧萧前面,摸了摸大狗的头,顺手把铁链拴在了木柱上。 吴萧萧没张嘴“咦——”了一声,怀疑地看了看林岩风。 太阳正在往下落,在土墙外面的山梁上停下了脚步。山梁上一定暗藏着尖锐, 在那里,太阳遭到了袭击,血流了出来,染得云天一片血红,山梁也被染红了。院 子里的阳光充了血,浓稠得再也流不动了。 “这就是藏獒!”林岩风指着狗,眼睛却看着吴萧萧说。 “他叫什么名字?是你养的吗?”吴萧萧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木凳很矮,她的 身体微微前倾,眼睛很专注地看着门口坐卧不宁的大狗。声音有点沙哑,可能是睡 眠不足的缘故。 “他叫班长,是我买的,说来话长了。”林岩风微微叹息着说。 这一幕是多么熟悉而又陌生啊!这条算不上巷子的巷子,这个院落,这只狗, 这些话,这些表情,这个男人,还有那些肥胖的苍蝇,墙头的稗草……好像是梦中 经历过,现在又在重复上演。而这只狗,这只大狗,淡梅的客厅,田泽家门廊…… 往事或者梦幻在记忆中交缠。 看过你一眼,我就已经把你记在心里了,而你,怎么能够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把 我给忘了?人类不是自称是世界上最具智慧的动物吗?记性居然这么差?我为人类 悲哀,也为自己悲哀啊!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就像她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一样。道路 是有记忆的,不知道她是否能明白这一点。道路会记得每一个经过的灵魂,不管那 些灵魂是否也能够记得它。就像一块磁石吧,道路会吸引着你一路前行,直到你应 该到达的地点。 这个世界,有很多颜色是我们看不到的,有很多声音是我们听不到的,有很多 事情超越了我们的想象。 她的脸上泛着红晕,夕阳入脂,暮色入眼,世界在它的尽头独自深邃,因为她 看不见,所以缺少震撼。 当他的眼睛里装满了爱情,他的大脑便暂时缺血混沌了,比酒更烈的是他的爱 情,早已让他站立不稳。 如果可能,他会为自己选择一种更接近她想象的生活,那么,在她到来的时候, 他就不至于如此慌张。 其实退役之后,他也有过一份工作的,工程单位一个材料员。按说待遇不错, 工作也不错,虽说流动性大点儿,但蛮符合他喜欢流浪的性格。那时候他们在河南 三门峡施工,毕竟还小,他有点儿贪玩,每晚必去舞厅跳舞,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就 得罪了当地的几个混混,可能是因为他人长得帅、舞跳得好,总有女孩子找他跳舞 的缘故吧。有天晚上,他刚走出舞厅就被人蒙了麻袋,拖到了荒郊野外打了个半死。 说半死好听点儿,其实也就给他留了一口气。那一口气居然让他撑到了现在,经历 了多少次出生入死,经历了多少次逢凶化吉,直到今天他还依然健在。在麻袋里, 他就对他们说,“不要让我活着,否则我饶不了你们!”等到王可找到他的时候, 他早就血肉模糊,昏睡两三天了。是对方的一个混混胆小,找到了老跟林岩风在一 起的王可,王可才找到他的,那时候王可正在发疯地寻找林岩风。住了几个星期医 院,一出医院林岩风就辞了职,拎着一把长刀去找那些人,王可随后带了一群工友 也跟了去。看到林岩风的时候,林岩风一个人正站在荒地上冷笑,那群人跑得跟掉 了魂似的,再看地上,一只血淋淋的耳朵。 就这样,林岩风离开了河南,回了银川,卖过摇头丸,收过保护费,在边境倒 腾过小玩意,后来成了一个混混。而他从小到大的愿望却是当一个真正的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