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 节:山西:国有股独大,让煤老板走开(4 )
随着中国产业发展空心化迹象日趋明显,民间资本对实业的兴趣越来越小。
这一新情况对整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不利影响在2010年开始显现。决策层也开
始从务实的层面思索如何让民营资本尽快投向实业,以避免大量资本过度投机带
来的经济动荡。
2010年9 月下旬,山西出台新的煤改方案。为避免浙江民营资本利益受损,
山西省允许此前在煤改政策中" 滞留" 的温州民资入股国有煤炭企业。按照新方
案,温州投资者可以以被并购的小煤矿为股份,和参与兼并重组的国企一同设立
子公司,并依附于国有煤矿。此外,兼并重组后没能拿到的补偿余款,可以作为
资本入股国企。
只是,还有一条不得不遵守的新规定,即在新设立的子公司中,国有企业占
总股本的51% ,民营资本占总股本的49% ,双方可以共同参与公司管理运营。
毫无疑问,这次政策修订为民间资本打了一针兴奋剂,煤改时不能拿回的钱,
可以参股国有煤矿,继续留在山西参与煤矿经营。但49% 的股权限制,对温州资
本来说又带着不合理的意味,显然是为民间资本设置的一道门槛。市场经济是一
种讲求法制、公平与合理的制度,政府不应该在市场活动中执行限制性条例,而
是应根据规律行事,按照投资比例决定股份。在评估价格方面,未必国有企业控
股就合理,此外,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由国有企业控股。
当然,游戏规则不是在双方平等的条件下制订的,与地方政府相比,民营企
业仍处于弱势地位。无论如何,新方案的制订,仍然可以帮助温州民间资本减少
损失,对此,大部分没有拿到钱的煤老板欣然接受。
不过,既然政府对此前的煤改政策进行了反思,且已经跨出了一大步,何不
更大胆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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