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抖骚与谈情说爱(14) 灵感想来的时候,拦也拦不住;灵感不想来的时候,请也请不来。问题是, 谁都想当天才,谁都想名垂青史,在灵感他老人家自己不想来的时候,怎么能让 灵感降临呢?据我总结,也是有办法的,其方法无非一个字:逼。 巴尔扎克一辈子写了九十几部长篇小说,篇篇笔力扛鼎,您要问他怎么这么 牛?答案就是:逼。他老人家一辈子负债无数,多快好省力争上游地写小说,是 债主子逼的。生活要是不给他预设一辈子都要辛辛苦苦还债这个情景,他就写不 出那么多喜剧。 只有逼,才能在平凡中压榨出不平凡,在平庸的人生中制造出让智慧闪亮的 一刻。所以,能把人置于绝境的行业往往是产生天才的流水线,比如战争时期的 军人,比如敌国境内的间谍,再比如一切时期一切国度里的小偷。能在小偷这个 行业吃比较长时间饭的人都是天才。在偷盗时随时会被别人发现,这会逼得小偷 们灵感迸发创意不断,过去北京有句老话叫“贼起飞智”就是这个道理。在这个 意义上说,惯偷都是绝对的高素质。 现在提到教育,谁也不能躲开的一个话题就是英语教学,再说得明白一点儿, 就是应试英语教学。一说到高素质的人才,必然有一个“精通外语”的招牌在身 背后大放光明。 我觉得我的素质不算高,但也不能算低了,但我从小英语就不好,很不好, 非常不好。 这个“小”可以从小学四年级开始算起,因为那个时候小学就开设了初级英 语班,但是直到上初中正式学英语的时候,我都不会说一个单词。对初一英语课, 我的印象只有一点,那就是教英语的小老师是刚从师范毕业的,绝对是个温柔可 爱的小美女。但这个印象又有点问题,那就是,为什么美女老师上课,我反而没 学好呢?这绝对不是我的风格。 后来我妈妈提醒了我一下,说是我那个时候思想极左,在一年级就大肆谈什 么男女授受不亲及学洋文即是崇洋媚外,是坚决抵制洋文及美女的。看来在人小 的时候,思维方式会和长大以后有很大的不同,而这种不同又是不易被自己感知 的。我现在的想法是,英文是很简捷方便的,但为应付考试花费十几年的光阴去 背单词背语法则是极傻的;美女是不容抵制的,但为抱得美人归而把自己变得很 辛苦则是更傻的。反正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的英文从一开始就完全没有学好。 上初三以后,我忽然用功起来了。因为当时想上区重点高中,但在我的初中 要上区重点,中考得在年级前10名才行,我其他的科目都很好,但由于英文的拖 累,在年级里只排一百多名。摸底考试——当然,到底是摸底,还是模拟,我到 现在也搞不清楚——120 分的卷子只得30分。于是我开始用功,但老师上课讲的 根本听不懂,也难怪,无论老师讲得再怎么好,对只听得懂YES 和NO的学生,也 是毫无办法的。于是,我就自学。自学的方法是买教参、教辅一类的书,从初一 第一课开始从头学,背单词,学语法。把初一的课文学完之后,英语考试就已经 到了60多分。英语老师还偷偷问我是不是COPY了,我很坚定的摇摇头,老师对我 大加赞赏,但其实我的意思是没听懂这个词。我尝到了这种哑巴式学习方法的甜 头,于是更加努力自学,最终的结果是,以年级前十名的成绩,考进了区重点。 上大一之后,同宿舍的一个哥们一天非常兴奋地回来,说:我今天跟老外说 话了,感情老外的英文和咱们说的一样啊!被大家引为笑谈。只有我对他非常佩 服,一脸羡慕地问他:人家说的话你都能听懂?你英语真好。那哥们一脸狐疑地 看着我:他就是问我一教怎么走,这有什么听不懂的。言下之意,你是怎么考上 的北大?我完全没理会他的鄙夷,又问道:那你能跟他说清楚,也很牛啊。那哥 们忽然很兴奋,说:这有什么,go straight ,turn right!一屋子人疯狂大笑, 我一头雾水愣在当下——如果我像现在一样,能在朋友的帮助下把这几个词拼出 来,我就知道这是本应最熟悉的初一英语课文的内容。但是当时,包括现在,我 还是听不懂。这就是我当时自学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