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评《警花燕子》(2) 而与此相应,交警拥有强有力的处罚权,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地位一直很高, 除特权阶层外的一切“驾 驶员”都得对其敬畏三分,所以燕子的表现倒是反映了现实生活。然而,交 警队的反应却令人大感意外。 燕子回到单位,立刻被交警队队长训话:“你怎么能乱扣车呢?人家是律师! 他可是一个很难缠的人,你 会给交警队惹麻烦的。”即便燕子是“依法处罚”,但端木的车还是马上被 送了回去。在现实中,有谁见 过交警队及其队长会惧怕律师,竟然还怕成这样呢? 可是,队长最担心的事情“立刻”发生了——交警队收到了传票,端木要与 交警队打官司。警察怕律 师的场景再度上演。队长责令燕子向端木道歉,和他好好“谈一谈”。燕子 委屈万分,但最后只能从命, 因为队长说:“这不仅仅涉及你个人,还涉及到整个单位。” 燕子万般无奈,于是给端木发短信。端木君大喜,双方约定下午5 点在游乐 园谈案子。一位是帅哥大 律师,一位是美女警察,两人初次打交道,又是冤家对头,却通过短信联络, 约会地点还是情调浪漫的游 乐园。谈判过程的确是“唇枪舌剑”。燕子悄悄而迅速地坐在端木旁边,端 木责怪燕子迟到,燕子说只迟 到一分钟,端木称自己做律师业务是按分钟收费的(中国律师目前还没有按 时间收费,而按分钟收费的律 师国外也是没有的),燕子指责他呆板机械,端木声称“男性化”的燕子没 人要……双方争争吵吵,与其 说是协商纠纷的处理,不如看成“打情骂俏”——也只能这么看。闹剧的升 级是燕子强拿了端木的计算机 密码锁,并胁迫“晕高”的大律师坐过山车。端木恨得牙根直痒,打算告燕 子侵犯财产,却又乖乖地上了 过山车。故事被编造成这样,想像力之丰富的确令人佩服,但却给作为法律 职业共同体的律师和警察的形 象抹了黑。 律师在过山车上“鬼哭狼嚎”之时,燕子接到处理交通事故的任务,离开了 游乐园。端木下了过山车 ,准备告燕子侵犯财产,并拿出录音笔,打算调查取证。燕子虽然拿了端木 的计算机密码锁,但显然只是 开个玩笑,不可能不还他。一位律师怎么可能就这种事情打官司呢?而且, 即便诉讼,按照燕子“硬邦邦 ”的性格,她也决不会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何必要费力调查取证呢?当然, 律师就更用不着在漆黑的夜 晚悄悄地跟在美女警察的身后N 分钟之久突然将手搭在燕子的肩上了。警花 其实早已察觉,偏偏就是不回 头,只等“咸猪手”启动,便将来人摔倒在地。端木晕了过去,燕子焦急万 分,口中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最后竟然大喊救命,夸张得过火。 二 现在来看看端木与交警队之间的官司。姑且不论起诉前当事人准备材料、调 查取证的种种过程,在当 事人提起诉讼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7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5 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副本,被告收到15日内提出答辩状。诉讼程序是一个按照法律预定的规则和 程式进行的过程,影片可以省 略某些阶段,但不能让观众们觉得“根本没有”这些过程。因为燕子刚处理 完端木违章驾驶事件,把端木 的汽车开回队部不久,似乎就在当天,交警队就收到了应诉的传票,于情于 理于法皆不通。 而且,令交警队担惊受怕的官司,直到影片最后,还是没有交待清楚究竟是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 政复议还是别的什么“法律程序”。原被告是谁,诉讼请求又是什么,怎么 把交警队拉进诉讼的……勉强 推断,端木可能受聘为交通事故原告一方的律师,被告的肇事车辆系由交警 队转让,但半年后仍未过户, 端木因此以交警队负有连带责任为由而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倘若如此,这就 应当是一个民事赔偿诉讼,因 为交警队与肇事司机之间发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但“开庭审理”似乎又只 是一次行政处理,有点像是行 政性的“听证会”,但也无法判断或推断,究竟是什么行政机关、按何种程 序、处理谁与谁之间的纠纷、 此种程序何以启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