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失地农民找到真理了么?(4)
在列宁的那个年代,在列宁的眼里,世界上是从来没有过什么农民的,而只
有地主、富农、中农和贫农。列宁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他的逻辑符合“马非马,
白马为马”的哲学逻辑。正如世界上没有逻辑学上的“妇女”,而只有现实生活
中形形色色的女人。苏维埃革命使世界上从此有了一种新的农民——自己并不实
际拥有土地,但必须而且只能在土地上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地劳动的农民。他们叫
集体农庄之庄员。集体农庄之庄员也罢,人民公社之社员也罢,叫法不同,但本
质上是一类人。于是,一个哲学逻辑上的悖论在世界上产生了——马即白马。这
是一个由减法得出的结论——消灭了地主、富农;改造了中农;于是在原苏联和
以前的中国,只剩下了一种农民——不实际拥有土地,但必须而且只能在土地上
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地劳动的农民。他们理论上绝对是土地的主人。但是他们在土
地上收获的劳动成果,必须而且只能以世界上最低的价格卖给国家。一切不是卖
给国家而进行的买卖,都被视为非法行为。有时制裁那样一种非法行为的刑律是
很严很重的。
结果更大的一个悖论在世界上产生了——革命真的使早先“失地”的农民寻
找到了属于他们的“真理”亦即公平了么?他们成就了中国之革命,他们成就了
中国现已取得的一切煌煌成果。
有人格上这样的农民,也就有人格上那样的农民。但总体上而言,依我想来,
我们中国之“农民兄弟们”,实在可以比作是我们中国的一个人口数量最多的
“圣徒阶级”。整个的中国农民阶级,他们就是一个具有宗教般奉献精神的阶级。
上苍作证,迄今为止,中国给予中国农民的,比他们给予中国的,那可要少
得多!对于中国农民刚刚才获得了的这一点儿公平,稍有良心的中国人是绝不该
摇头皱眉,摆出这个家那个家的嘴脸说三道四的。那还算是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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