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北京姑娘 施欢欢喜欢依偎着黄昏幽暗的窗口,任由暖风吹拂着秀美的长发,一种辽远的 感觉油然而生。这个时候,她时常想起看过的一部影片的开头:在熔金流动的黄昏 中,一个漂亮的女人来到横跨塞纳河的一座铁桥上,她缓缓脱去衣服,任由夕阳在 裸体上涂上一层金色的油彩。桥下游船上的人发现了她,向她欢呼,她热情回应— —双腿叉开,高扬两臂。 可惜,北京不是巴黎,欧洲美人到了北京也会不复梦中的美丽,施欢欢想。 她举目望去,东三环路两侧的高楼大厦像各种造型不同的城堡伫立在眼前:金 城大厦、希尔顿饭店、燕莎购物中心、昆仑饭店,再稍远一点的京广大厦,一座一 座像多米诺骨牌,仿佛一推就倒。如果在清晰度高的日子,建国门的那幢国际贸易 大厦也会隐隐约约地露出它灰蒙蒙的躯干。而三环路像巨蟒一般,在北京城区围绕 成一圈,上面风驰电掣行驶的各种汽车发出巨大的隆隆声,带着某种贪婪的欲望在 人心的深处回荡着。 无论走到哪里,她总有种悬空的感觉,感到自己的身体内部像被雨水涤荡了一 般空空荡荡。如果从灵魂的角度去讲,那么这缺失的灵魂好像厌弃了肉体一样暂时 脱形而去。特别是住在较高层的高楼里,鸟瞰着三分之一或更少点的城市,俯视着 地面上在忙忙碌碌着如同蚁群的芸芸众生,她内心总有种不安的情绪在流动。 在北京,人经常有种不着边际的感觉。它不像小城市,由于城区版图的狭小, 骑一辆自行车就可以把一座城市外貌拓印在脑海,再住上一段惬意松闲的时光,就 可以把那里的风土人情和整座城市的里里外外,都摸索个遍。而在北京,欢欢把它 比喻为一座穹形的巨大无比的容器,人住在里边就像瞎子摸着路行走,在一种微茫 的光线中看到远方,而远方太远,经常是一无所获,在一无所获的时候又灰溜溜地 站在自身的起跑线等待命运之神的号令:预备!开始!一声枪响,人们疯狂地涌挤 到街道上,因为疲惫,所有的人都跑得很慢,跑得如此地小心翼翼,生怕扭坏脚踝 或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施欢欢也是小心翼翼的女人,在对待人际关系,对待亲情、友情、爱情等态度 上,她也显得谨慎,颇为挑剔。在一座复杂的国际大都市里来讲,严谨地对待每一 件发生在身边的事,是她的生活原则之一。但她真的能做到吗? 当然,在她身上并无理性的条条框框或严格的禁忌抑制着她。如果生命激情的 火花在内心显现,或潜意识里流露出一种愿望,那么,她宁愿选择那种美丽而熠熠 生辉的生命火花,以此排斥冷漠僵硬麻木愚钝的行尸走肉。从小喜欢文学的欢欢相 信,平凡的生活中总有奇迹闪现,她不希望在死气沉沉的生活中虚度美好而健康的 青春。尽管很多时刻,生活像死水一潭,水面上并没有荡起涟漪,但欢欢期待有人 投来一粒珍贵的石子,在内心的湖面上荡起一连串的波纹。 在欢欢的记忆里,丝毫都没有60年代出生的人那种对文革的刻骨铭心的记忆和 体验。她只记得她从懂事以来,周围人生活的条件逐渐变化,人们在灿烂平坦的世 界里美好地活着。她只是偶尔从母亲那里听说过那些动荡不安岁月里的人和事。由 于没有深刻的体验,欢欢一方面就像听一个故事一样感到荒诞滑稽,忍俊不禁,另 一方面她总觉得这些事是那么的容易遗忘。 而她的父亲更是绝口不提文革的事,这位阴郁的师长父亲文革时期被调离北京 去江苏乡下劳动改造,差一点就回不了京城,要不是母亲坚决拒绝组织上调离的话, 恐怕施欢欢从此无缘于北京这座城市。她有时候想,命运就这样微妙,稍不留意就 会改变人的一生。施欢欢后来为什么离家独自在外边租房子住,大部分原因归咎于 她父亲阴郁冷漠的性格。 小时候,施欢欢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坐在书房里背对着门口的父亲的背影,在窗 帘拉得严严实实的、光线黯淡,总是半掩着门,在书架上总摆满了各种政治书籍和 各种政治家传记的书房里,父亲冷漠的背影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少女时代的施 欢欢初具叛逆性格,心想着为什么一个如同家庭局外人的父亲具有如此的影响力呢? 为什么整个家庭就像旋转本马一般以他为轴心而旋转呢?这是一片阴影,这片阴影 吞食了欢欢的内心生活。 从母亲口气里,欢欢大致可以勾勒出这么一条线索:父亲经历过解放战争中的 辽沈战役,战争期间父亲在炮兵团里任职,听力要比常人差许多。还有,父亲错误 地认为母亲不争气,只生女儿,不生儿子。虽然,父母之间并没有大动干戈,但父 亲所流露出的情绪足够让母亲寒心。父亲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大男子主义者,施欢欢 心想。她离家以后,内心就像抹去了一层阴影一般轻松。 施欢欢有两个姐姐,大姐施红,二姐施琴,全都出嫁了。母亲想留欢欢在家里 住,可怎么都留不住。施欢欢离家在外租房住的那会儿,与这位两鬓斑白、兢兢业 业、为家庭付出几乎全部人生的母亲发生了争执。争执的原因主要是两.代人之间 那种无法沟通的、像隔了一道壕沟似的距离。她坚持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有足 够能力来对付种种发生在身边的难题。但施欢欢并没有提到死板家庭对她的那种几 乎令人窒息的影响,如果她这样说的话,无疑会和母亲发生剧烈的争吵,甚至会背 上不孝女儿的罪名。 两个人谁也无法说服谁,最后,母亲还是作出了让步。 如果把施欢欢从小成长的部队大院比作摇篮和襁褓,那么她如今羽翼渐丰,在 坎坷不平的人生道路上趔趔趄趄地行走,渐渐摸索着一条属于她自己的路径。未来 正在远方以朦胧的光亮启动含糊的轮廓,而往事渐渐地成为回忆,成为可诗追忆的 部分。 2.酒吧街的夜晚 当人们拖着一天的劳累在夜晚里睡意沉沉,守着孤独的楼房或租涩的梦在床上 安顿沉重的身体;当夜晚的黑暗包裹了大街小巷,从安分守己的家里透出生命的鼾 声。三里屯,这条街,仍旧处在喧闹奢华的不眠之夜中。尤其是周末的三里屯酒吧 街,人们摩肩接踵,高声畅谈,酒气熏天,摆着各种姿势,仿佛在举行世纪末的狂 欢节。酒吧一间紧挨着一间,每间酒吧门口都摆放着各种桌椅和印有啤酒品牌商标 的遮阳伞。在桌椅的过道中间,人流往来逡巡,身上散发出商业时代的气味。卖花 女、小商贩、妓女、肖像画家与顾客们讨价还价,忙着生存,忙着推销自己手中的 商品。 施欢欢坚信三里屯酒吧街是按所有泡吧族梦里的那种样式做出来的。因为她自 己有时候坐在灯红酒绿的环境中,有做梦的感觉。这绝非是一个现实的场景,这里 的酒水对施欢欢这样既拍广告片又当电视剧女配角的消费者来说,不算太贵。但对 于各族人民云集三里屯,无疑有点不真实了。 导演青蒙也在。他是施欢欢约来的。施欢欢见到他的时候,他早来了,而且已 经像牛灌水一样地喝了许多啤酒。喝得醉醺醺的,走起路来趔趔趄趄的像鸭子。见 欢欢走来,他起身迎接,一面挥手示意,一面带着一种亢奋的口吻对迎面而来的陌 生老外说,嘿,哥们儿,你知道吗?这个世界要完蛋了,快疯了。世纪末来临了。 没想到那个迎面走来的老外既懂汉语,又幽默,笑笑朝青蒙说:这世界是疯了, 但是兄弟啊,咱们还得活着。 能在世纪末活着不容易啊! 是啊,哥儿们,一定挺住,就像挺住你裤裆里的玩意儿一样要挺住。 是啊,哥儿们,挺住就是不大不小的胜利啊! 青蒙和施欢欢是去年在三里屯酒吧街认识,他一直唠叨着想要拍一部名为《去 年在三里屯》的影片,尽管这部片子纯属是他自己的个人妄想,但它还是在青蒙的 脑海里显示了一种意义。这种意义也可能是建立在虚无的观念中,但是不是施欢欢 带来的就不知道了。据青蒙自己讲,如果施欢欢是他情人的话,那么这部影片就是 献给她的。而施欢欢听了以后,心里虽然有点飘飘然,但也明白,说这种话是很不 负责任的。但他偏偏要这么说,拿他没办法。 经过“乡谣”、“隐秘的树”等喧闹的酒吧,他们所要去的“骑士”酒吧遥遥 在望。推门进去,一股带着浓重烟雾的空气扑鼻而来。空气中有酒水、烟、清洁剂 和香水的气味。而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乐把人们的心脏震得跟棉花团似的,透过 丝丝缕缕的烟雾和幽暗射灯的光线,人们正在一个小舞池中间挥动手臂,扭动腰肢 和臀部,疯狂地跳跃着,摆动着,挥霍他们在夜晚里过剩的青春精力。人们的耳膜 像橡皮垫似的有了惊人的阻挡能力,听着震撼身体的摇滚乐节奏拼命地抖动浑身的 肌肉。谁也不会觉得自己不适合这样节奏强烈的摇滚音乐,于是就加入到舞池中去, 与我们时代的晚上的节奏保持一致。青蒙扭动如一只戏水的鸭于。扭着扭着,便情 不自禁地靠近了一个女孩子,一看便明白,他又有了新月标了。但是音乐太响,他 说出的话如同石沉大海。他像一头野狼似的狩猎在那些酒吧间的丛林——如果真把 酒吧比作丛林的话,那么他就有机会来狩猎。 放浪形骸,几乎在痛苦中生活的导演,注定不会有成功的那一天,除非地球毁 灭了,除非他改变现在的状况。一个名叫柳叶的女画家悲伤地对施欢欢说,拼命地 勾引女孩的男人完全来自于欲望深处的那种盲目的烦恼,实际上,如果你真和他有 更深的接触的话,你会发现他很善良,而且也是一个很冷静的人,这就是矛盾。 是的,说不清楚的矛盾,施欢欢看着不远处的青蒙说。 远处,幽暗的光线中,青蒙想勾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理睬他。他悻悻地跳着舞, 挥动双臂,醉醺醺的脸孔在激光灯快速的闪动中显得模糊。哦,噢,喔,他随着音 乐唱,紧闭双眼,痛苦的脑海翻卷着一片苍白色的海水,空无一物,只有崩溃的理 性大堤中的缺口在显露,感官的洪水冲走了一切。 在三里屯,认识一个人就像躲在这里黑漆漆的胡同里拉一泡尿一样容易,但是 想要在这里真正的理解一个人,却像切割内痔疮一般困难。满大街的假面,满大街 都是些制造垃圾的虫于。这就是女艺术家柳叶对他们周围世界的一种评价。——出 于无聊,施欢欢把柳叶也约来了——是的,每一个人仿佛都戴上了假面,以便轻松 地、旁若无人地度过这些靡丽而甜涩的夜晚。对西方人讲,酒吧也许意味着第二家 园,除了在家里操着油盐酱醋在厨房“砰砰嘭嘭”地作响,除了在床上与情人搞搞 快乐的事情,酒吧也许是最能体现时光消闲的场所。在三里屯,当然也没有区别, 有区别的便是这里聚集着各种肤色和操着各种语言的人。所以,柳叶把这里形容为 狂欢节也没错。每逢周五和周末,人们便从城市的各个角落赶着夜色走上三里屯之 路。 一条暧昧的、令人晕眩的路。 当天晚上,青蒙喝得酩酊大醉,酒话连篇,一边诉说着自己的苦闷,一边语无 伦次地介绍施欢欢是他的好哥们儿,要拍什么电影,还说自己打心里喜欢她,把她 当妹妹看。柳叶在一边听得瞠目结舌。 没想到你性格这么外露。 不是,真的……青蒙双眼布满红丝,脸蛋喝得跟猪肝似的。我是很喜欢施欢欢。 施欢欢是吧,难道喜欢也不行啊。施欢欢不是我喜欢她,就是其他的男人喜欢她。 反正,这个世界上乱了套,不是我喜欢的别人也喜欢,我喜欢的别人也喜欢,大家 一起喜欢不是很好吗? 你喝多还这么文雅。 清醒的时候说话更狠一些。 我看你把她于掉算了。 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 我现在已经分不清楚真和假。 他和柳叶的对话几乎被小舞台上乐队的喧笑声所淹没。乐队的主唱是一个菲律 宾女人,嘴巴大而宽,抹了不少闪闪发光的口红,像刚喝了人血似的。键盘手和贝 斯手均是黑人,后面像得了疯癫症的鼓手看样子是个白人。萨克斯手一看就是汉人, 说不定在《音乐周刊》等报纸上见到过。这个乐队叫“多国部队”,就像海湾战争 期间多国部队远征伊拉克一样远征三里屯来了。 青蒙极力控制住一脸狼藉的表情,搂着施欢欢的肩膀,施欢欢也并没有反对, 但她内心有种怜悯感涌上心头,她想,也许青蒙是可怜,当时青蒙认为自己遇到施 欢欢是他人生当中一次最大的“艳遇”,但他连施欢欢的手都没有摸过。所以, “艳遇”便演变成了模棱两可的友情。 有一回,青蒙让施欢欢去他在蓟门小区的单身公寓里玩,一进门,青蒙便旁敲 侧击地用语言来试探她,蠢蠢欲动,但施欢欢内心马上感觉,或猜测到随时可能发 生的事。于是便聪明地说了一句。爱情是两厢情愿的事,如果有一方的心灵没有被 触动,那么那种美好的感觉就不复存在。 青蒙当时一下子听傻了,因为在这么关键的时刻能够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的女 孩一定对自己的心理有种把握。而且,施欢欢的语气温柔大方,使他丝毫没有感觉 到这句话的突兀。笨拙女孩这时候脑子里经常是一片空白,最后靠反抗来保护自己, 而聪明女孩也许是有经验,一般都事先提醒你。 其实我挺好色,青蒙自己承认。他这句话等于说是表明自己,摊了牌。换句话 的意思是我就这样子,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施欢欢没有说话。青蒙打开从旧货市场买来的电视机和影碟机,在抽屉里翻了 半天,找出一张光盘问施欢欢: 毛片看吗? 可以。 就这样,在男女性器的大特写和女人淫荡的尖叫声中,两人居然平平安安看了 两个小时的顶级黄色影片。 以后,施欢欢将这段经历讲给柳叶听,柳叶一语盖棺:一个性欲的荒原时代开 始了。 凌晨二点了,那些三里屯泡吧族的幽灵们拖着困倦的身躯回到梦乡,夜色苍茫, 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味道。他们三个人便各回各家了。 施欢欢看着南街两侧逐渐关闭的酒吧间,和暗下去的各色霓虹灯,伸伸懒腰说, 又一夜过去了,不知明天怎么样? 谁知道明天又能怎么样呢?青蒙虚无地说。 夜晚的街道空寂而辽阔,惟有那些高大的街灯把槐树和各类广告灯箱的投影拖 曳得像一幅幅抽象图案。偶尔有一辆深夜的的士风驰电掣般地开过,仿佛这里是天 堂大道。柳叶说她想起了一个诗人的诗句: 世界上人群拥挤, 但内心却空无一人。 3.摇滚青年 无论如何,这位长发披肩的摇滚青年斯斯,认定金斯伯格的“嚎叫”诗是摇滚 的,它粗犷、激昂、诗韵铿锵的风格为整整一代人喊出了心里想喊的话。而金斯伯 格的朋友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却充分表达了60年代美国青年的痛苦和迷惘。 斯斯属于经常解开衣扣、光着膀子唱歌的叛逆青年,他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成为鲍 勃·迪伦这样具有诗人气质的艺术家,但他性格里急躁的一面往往会忽略诗人身上 所特有的细腻。从小,斯斯的教授父亲指着巴赫、贝多芬、肖邦的音乐说,这是经 典,你想搞音乐的话,就应该从这里学起。当时,斯斯父亲就敲着他的脑门灌输着 古典主义时期的文艺美学,并对拉斐尔的圣母、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宗教画推崇 备至。如今,斯斯恨恨地指着THEDOORS、U2。平克·弗洛依德、ENIGMA等现代另类 音乐、摇滚音乐说,他娘的,巴赫才是音乐巨人,但真正的能让我热血沸腾的还是 摇滚音乐。 老教授父亲对独生子斯斯后来的所作所为越来越失望,并指着沃霍尔、博伊斯 等复印品说看不懂。最后,教授父亲下了一个主观结论:文化垃圾。于是,父亲对 现今世界的文化艺术不屑一顾,嗤之以鼻,终日沉缅于古典情怀里。对斯斯后来寄 回家里的一盘名为《冷血动物》的磁带更是深恶痛绝,悲伤消沉之至,写了一封书 信寄给了在北京游荡的、并成立“冷血动物”乐队的儿子斯斯。 信是这么写的: 斯斯吾儿: 今得知吾儿名曰冷血,乃犯人性之大忌也,为父听后毛骨悚然,冷汗大冒。如 今世界本已炎凉,人情淡漠,吾儿又曰冷血,为父不懂。你母年过50,我又已进入 花甲之年,望吾儿能好自为之,多多奉行传统之事,切毋大逆不道,古田:邪不胜 正道者必亡,建议吾儿的磁带名称改为“热血动物”。 秋安! 父亲××年×月××日 又注:北方寒流渐起,儿可否要添衣增食,现寄上人民币1000元整,望能节约 为盼! 斯斯心照不宣地把钱收了下来,本来想写封信告诉在西安家中终日面对鱼虫花 鸟的父亲,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有点学他父亲的语气):儿在京都漂泊,举目 无亲,深感人性之冷漠,所以,冷血乃是儿的现实……但是斯斯一想到父亲的倔强 的性格。肯定会在信上与他论战,便把这封写好的信给撕了。随后,斯斯灵机一动, 写信给父亲,讲了一番让老人家心服口服的话,动用了大量诸如养育之恩、含辛茹 苦等词汇来形容父亲对自己的恩情,但是,可笑的是,在信的尾部,他写道:听老 父亲的意见后,儿决定将“冷血动物”乐队改名为“非人非物”乐队。 教授父亲看着信,脸上的表情由高兴转为悲伤,最后哆哆嗦嗦地把信给撕得粉 碎。儿子不孝,此乃天地不仁。 从此,父子俩很少通信。每次教授父亲左手提着鸟笼,右手捏着两个锃亮的闪 闪发光的金属健身球,在街边或公园散步时,看到一些长发青年后总是感叹,不知 又是哪一支“非人非物”乐队成立了。所以,斯斯的父亲在60岁以后,对他儿子最 深刻的印象该是这么一条公式:摇滚+长发=非人非物。 不管父子俩如何在相互之间口诛笔伐,文字里硝烟弥漫,但斯斯还是非常尊敬 自己的父亲,总认为他要比自己有文化,而自己却相当浅薄。斯斯是艺术家,艺术 家不等于有文化,正如有文化的人不一定是艺术家一样。对于人家所说的,艺术是 文化的一部分,斯斯回答的是,摇滚艺术就是直觉,它来自于本能,来自于生命的 一种习惯和对理想的渴望,要这么多文化干嘛? 斯斯以前人住西苑艺术家村的时候,内心中带着热血沸腾的狂喜,仿佛遍地都 是艺术的残篇断章,只要拾起来拼凑一下,就是一幅画,或是一首诗和一首可以走 红的歌。刚刚人住的第二天黄昏,斯斯沿着西苑村的那条蜿蜒的土路向达国宾馆方 向散步。在黄昏幽暗的光线中,斯斯可以看见前面也走着一个人,而已一看就是一 位自命不凡的艺术家,摇头摆尾,意气风发,仿佛刚刚白捡了几千元,或者刚刚发 财了一般。为什么要说他是摇头摆尾呢?因为这位艺术家的确有“尾巴”,不是像 猿猴似的因基因退化长在脊椎骨上,而是长在后脑勺,况且,他走路的姿态的确是 飞扬跋扈,不可一世,脑袋晃得像牵线木偶似的,所以说他摇头摆尾一点都不夸张。 斯斯那时候愣头青一个,头剃短发,发型邋遢,像个刚进城的土包子,所以从 形象上讲就输给了前面那位艺术家。此时,斯斯快步上前,与他并肩走着,那位叫 大毛的人以一种鸟瞰一切的目光迅速地在他身上浏览了一遍。空洞而骄傲,斯斯心 想,他牛逼啊。 嘿,哥们儿,画画的?斯斯认为当时自己是相当的不识趣的。 大毛并不回答,抿紧嘴唇,目光里充满了一种挑战,意思是说,你干嘛使的。 搞音乐的?斯斯继续追问。 没错。 什么音乐?斯斯颇为恭敬地问。 摇滚!大毛滑稽地把头一甩,那根梳得又长又直亮闪闪的马尾辫像牛在脊背上 赶苍蝇似的转了一圈。 喔摇滚,自己写词? 是。大毛看了一眼斯斯,完全是不屑一顾的姿态。 都写些什么啊? 反映现实。 哦,反映现实不容易啊!咦,你的乐队叫什么? 粉碎性骨折,大毛吐出这五个吓人的名字的时候,斯斯的腿关节一软,差一点 就摔倒在地,要是真的摔倒的话,斯斯不来个粉碎性骨折,皮肤也得受到轻度损伤 了。 实际上后来很多事情证明,大毛和斯斯是玩得非常愉快的朋友,尽管有时候争 辩得面红耳赤的。所以,斯斯也觉得第一次所见的大毛相当的桀骜不逊。 斯斯后来才知道,“粉碎性骨折”乐队才组建一星期,便散了伙,主要原因是 贝司手和其他的几个成员认为大毛连五线谱都不懂,实在有失作为一个摇滚乐手的 艺术水准,况巳,每逢演出的时候主唱大毛喜欢甩马尾辫,影响不好,更致命的是, 大毛唱到尽情之处,便毫不顾及观众的感受,像犯了疯癫症似的口吐白沫,肆无忌 惮地在舞台上发作起来。“粉碎性骨折”乐队本来有五个人,后来只留下大毛一个 人厂,大毛后来骂其余的四个人,说他们搞的是商业乐队,没有价值,还不如去做 个体户得了。当初为什么要起“粉碎性骨折”,并不是因为我们容易骨折,而是为 了一种精神,但现在他们都干嘛了?去他妈的,还谈什么先锋精神。 大毛说的时候,依旧是口沫横飞,浓眉倒竖,拍桌子打凳子的,很是兴奋。他 的嗓子像个高音喇叭,便说自己天生就是一块唱歌的料,而很多行家听他唱歌时, 只觉得他经常走调。斯斯说,这是因为太艺术化了的缘故。真妈的荒唐,不知是否 在开玩笑? 大毛一直没有提五线谱的事情,这种令人忌讳的话题大家都是要避开的。所以, 他究竟懂不懂,只有他自己明白了。何况,也许这些并不是重要的。但大毛还是为 “粉碎性骨折”乐队写歌词,凭着这歌词,大毛也可以说是功不司没,歌词如下: 我的腰身断了 我的脖颈折了 我的腿儿不见了 我的鸟儿飞了 世界里没有希望 社会里缺少营养 我的鸟儿没有了 我的脑袋裂了 我的手臂弯了 我全身的器官干脆死了 我屁股只剩半边了 粮仓里没有粮食 而街上全是饿晕的虫子 我的鸟儿没有了 斯斯看了歌词后说,既然你写的基本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所以有个问题想 问你一下。什么问题,难道我的歌词不出色?大毛有点不高兴,心想这是我惟一的 有点名堂的东西,也就是说我的才能只有这么一点点了,难道你还要揭穿我。 你歌词中所说的“鸟儿”是什么意思?斯斯好奇地问。 操,大毛凶狠地别过头去,鸟儿就是鸟儿,当然是天上一E的那个鸟儿,绝对没 有任何隐喻,我讨厌隐喻,我的鸟儿绝对是天上的,而不是男人下身的那个“鸟儿”。 说得好,斯斯拍着沙发的扶手,弄得大毛又沾沾自喜起来 斯斯后来也扎了一根马尾辫,据说是整整留了两年。这两年之内,每日每夜地 精心护理着,他自己嘲笑说,一年365天的时间,有百分之十的时间是花在马尾辫上。 关于马尾辫这事说来话长,主要是斯斯刚刚来北京的时候,看到“滚圈”中人的一 条条长辫子,内心甚是自卑,于是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留一条辫子出来,不留辫 子的话,就不是什么摇滚青年,好像“马尾辫”是衡量摇滚的标准似的,所以,留 辫子算是对摇滚艺术圈的一种回应。大毛调侃说,“马尾辫”是我们的象征和标志, 但我们仅仅停留在“马尾辫”时期不是进步的征兆,不是健康的迹象。大毛的说法 是有道理的。只是后来到了90年代末期,剃光头的和留马尾辫的一样多,形成两股 不同的势力,应验了大毛的话。正是由于光头摇滚青年的出现,基本上结束了“马 尾辫”摇滚青年独霸一时的局面。后来,随着板寸头,和其他更加稀奇古怪的发型 的出现,留马尾辫的便像珍稀动物一般难找。 大毛还有一句精辟的话,说从我们的头发上可辨认出多元时代的特征。 话要说回来,自从斯斯有了留了两年的、并精心护理的马尾辫之后,大毛的马 尾辫便自惭形秽,自愧不如。不知怎么的,大毛头上的每根头发开始分叉,发质也 开始下降,像风中的乱草似的,看起来营养不良。于是,大毛信誓旦旦地保证,说 也要让自己的头发茁壮成长。他找了斯斯问,有什么药方可以治疗。 芝麻,斯斯十分爽快。 事后,大毛买了很多芝麻回家食用,也不见他的头发有什么变化。事实正好相 反,他眼见着自己的头发一大黄似一天,后来干脆剃了光头,天天赞美光头的好处。 4.饥饿 斯斯刚人住西苑艺术村的时候,经常上一些画家那里串门。不过,串门和饥饿 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就是说,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串门。所以,串门的准确时 间往往在中饭和晚饭之前。如果串门对象的家里有什么事情延迟了做饭的时间,或 者说杯盘狼藉的桌上连根肉骨头都不剩,那么串门的人只好自认倒霉。西苑的艺术 家们把此举称为“混吃”。所以,斯斯的兜里只剩下10元钱的时候,仍然能够心不 惊肉不跳地活了一个星期,这不能不算是个奇迹。后来的斯斯把在西苑的日子称为 吃“大锅饭”,是无产者的栖息之地。称吃“大锅饭”还是比较温和的,更多的人 承认,那里是三教九流和各路绿林好汉的聚集之地,所以,也有人说这里是“艺术 江湖”。既然有江湖,那么有主义和流派也不足为奇。正是,没有错,别说缤纷异 彩的波普和泼皮主义等绘画流派了,光是摇滚乐队就有好几支:“粉碎性骨折”、 “你死我活”、“木偶”,还有后来以西苑为根据地揭竿而起的“冷血动物”等乐 队。 读武打小说的人都知道,江湖中的人一般都要身怀绝技,除非像韦小宝这样的 混混,西苑的人正是如此。进了这里以后,一般的人练的功夫叫“挨饿功”,个别 的人除外。斯斯在西苑曾遇见过道士、和尚、尼姑和巫师来做艺术家的,可见这个 时代里的人的身份相当的混乱。他也听说,这些人是不练“挨饿功”的。练此功者 都属于迫不得已,并非自己爱练。但很难说,没准有个别的人完完全全地凭着自己 伟大的意志力实实在在地练上了。这使人想到,伟大的作家卡夫卡在本世纪上半叶 写的短篇小说《饥饿的艺术家》里,以近乎黑色幽默的笔调描写了一个饥饿艺术家 可悲的表演了饥饿的艺术生涯,为了达到所谓的最高境界,不惜以牺牲自己的肉体 为代价,但观看表演的观众却无法理解饥饿艺术的意义,这也许是命运使然吧。 但是西苑里的饥饿艺术家和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是有区别的,前者把忍饥 挨饿视为进入艺术领域的基本功,而后者视饥饿为一种表演,为此揭露出资本主义 社会里人性异化的现象。但前者遵循后者的一个异曲同工的道理,即是饥饿。 斯斯自己说,他练“挨饿功”的时间很短,尽管衣兜里常常只留有可怜的揉得 皱巴巴的一点钱,但每次串门的时间总是准确无误,就是说刚好赶上串门对象家中 的用饭时间,所以经常能把10元钱当做100元来花。 他也同样认为,串门是方法论问题,在斯斯的笔记本上,除了潦草的日记和杂 乱无章的歌词以外,有关于描写串门的文字有以下几点: 1.西苑有近一百位艺术家,每天串门去混吃混喝的话,也需要近一百多天,于 是,我好混多了,因为大家相互混,所以最穷的人就不会没有饭吃。 2.串门一定要嗅觉发达,就是说老远就能闻到串门对象家中的猪羊肉的香味, 当然,有牛肉更好。 3.串门对象一定是一个慈悲为怀的艺术家,最好这个人还有一个贤妻,这样我 就可以避免洗菜、做饭和饭后那一套冗长的、收拾饭桌洗碗的繁琐工作。对象平时 和我混得还可以。 4.要摸清这家人中午和晚饭的时间,这属于经验之谈,比较好了解,如果准确 一点的话,你串门进去的一刹那,应该刚刚是男主人在扒第一口饭和吃第一道菜的 时候。他看见你进门必定问,你吃饭了没有?我这时候应该是支支吾吾,或者说, 吃了一点。他必定习惯性地问,再吃一点,巴。我这时候应该是嘴里唠叨着:别客 气,但样子拘谨地坐下来,或者说,那好吧。他必定再接着说,喝一点吧。我这时 候,应该说,没关系,但已经是拿好了筷子。 5.每天中饭的时间都得到村里的“半夜欢”餐馆去看看,去转转,那里每天必 定有艺术家在喝酒,从早喝到晚,从中午的两个人喝,一直喝到晚上的二十多个人 出来。大家也许觉得奇怪,为什么中午只有两个人,到晚上会出现二十多人。因为 西苑里的人爱聚堆,所以人自然会越来越多。按这种逻辑,他们在喝酒的过程中多 一个叫斯斯的人也不会嫌多。 从斯斯后来展示给施欢欢看的笔记本上,可以看出他的经济状况和坚忍的生存 能力,而且,对串门对象和自身之间的复杂关系也剖析得淋漓尽致,令人叹为观止。 斯斯的马尾辫稍有模样的时候,大毛便和斯斯交上了朋友,大概是斯斯的辫于 镇住了对外在形象看得很重的大毛。何况,斯斯本来就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浓 眉大眼,鼻梁高挺,再加上一米七八左右的个子,大概不比娱乐界的偶像人腕们差 多少。大毛第一次去斯斯的卧室时,像进入到迷宫里一般在胡同转了很久。敲斯斯 家那扇破烂木门的时候,门汗了,只见斯斯睡眼惺松、蓬头垢面、憔悴不堪,眼角 上大块的橙黄眼屎让大毛看了很难过。大毛进了卧室环顾了一圈后,咆哮着叫了一 句: 哦操!猪窝,明天上我家去住好了,堂堂五尺男儿,不像话。 大毛夸张地叫喊和咆哮,震得生活处在贫困期的斯斯感动不已,差一点拥抱着 大毛叫哥。不过,斯斯还是冷静的,但内心很感激大毛。 斯斯的卧室用猪窝来定论肯定是太过分了,但用旧货仓库来形容倒还说得过去, 好多椅子和木制的架子都是在旧家具市场买来的。他卧室里还有些特点,便是夏热 冬冷,与大毛的房间正好是相反。因为卧室的顶棚是用两大片石棉瓦搭成的,在灰 暗瓦片的交接处,能够灌进令人寒心的冷风来。如果在夏天遇上暴风雨,那么房间 里肯定又是一片汪洋。如果遇上风沙,那么房间里便飞沙走石,枯叶飘飞,一片萧 索悲凉的景象。如果遇上冰雹,那么石棉瓦便像皮鼓一般震天撼地地颤抖起来。如 果不巧碰上隔壁那个国画家和他农村来的妻子做爱,那么令人难受的呻吟声一定从 瓦背和薄薄的墙壁传过来。 所以,大毛现在要咆哮一声也很正常,且不谈什么石棉瓦了,夏天的太阳一晒, 人在房间里马上可以变成一个浑身熟透的、热汗直冒的“烤全羊”。就拿房间的水 泥地面来说吧,像蜂窝似的,水泥灰从地面翻出,斑驳不平。地面上铺着一张单人 席梦思床,也是从旧货市场买的。床的里边叠满了衣服,像猪大肠一般凌乱不堪。 在破烂木门的内侧,有锈迹斑斑的煤炉、长柄的铁钳、蜂窝煤。隆冬时节,由于石 棉瓦和门缝的裂缝像大毛的嘴巴一样大,所以煤炉的热气跑得无影无踪,除了能够 闻到极浓的煤气味以外,整个房间冷得像冰库,可见供暖严重不足。 两人聊了不久,斯斯便颤巍巍地随着大毛雄赳赳气昂昂的步伐到了大毛家,而 到了大毛家以后,又被大毛家里的对斯斯来说十分豪华的摆设弄得束手柬脚。大毛 自称,他这个大院每月的租金是800元人民币。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手指指向空中, 又添了一句话,我说,不是美金,而是人民币,800元。哦!他妈上帝知道,800元 人民币在1993年的西苑租房子可是个天文数字。院子大毛自己掏钱装修过,他说是 为了后人敬仰大毛的故居时,从装修过的院子可以看出他大毛现在的生存状态还是 不错的,所以掏钱装修也值得,但是,据西苑的很多艺术家,像葛尔等与大毛素昧 平生的人反应,院子里的装修费用是大毛的美国妻子罗拉掏的钱。在这方面大毛自 己有一种逻辑,他说,大毛妻子的钱便是大毛的钱,大毛的钱也便是大毛妻子的钱。 斯斯进了客厅时,他便指着书架上一根木箫说,这是我老婆的。 那你老婆很有音乐修养吗?还吹古箫。 哪里哪里,大毛有点得意,摆设,那是个摆设。 种种迹象表明,大毛并没有像歌词所写的那般——“自己粉碎性骨折”了,而 是整天拖着健康而红润的身体在西苑村里晃来晃去。这个时代有个悖论就是:那些 断一支胳膊。少一条腿的、真正粉碎性骨折了的人,根本就不会去叫粉碎性骨折, 而那些身体健康、完整无缺的人却在这座城市里拼命地呼喊类似于粉碎性骨折的话。 所以,也可以这么定论,大毛虽然有健全的身体,但精神上已经是粉碎性骨折了。 从大毛嘴中得知,早期住在西苑的艺术家生活方式更加贴近于大自然。他们捕 捉青蛙、蛇、麻雀,甚至刺猬等动物为食。通常,大家把这些西苑后园的湖里和树 林里的小动物杀好以后,找出中间的烹饪好手,做成一道道美味佳肴,供艺术家们 狂欢用。 斯斯刚人住到西苑的时候,也经常去后园的湖里捞野生河蚌和挖田螺,只是轮 到斯斯那一拨人捞河蚌时,河蚌却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少,这证明野生河蚌的生长 速度远远跟不上西苑这帮艺术家肠胃消化的速度。轮到斯斯他们捞时,河蚌只有牛 眼那么大,而那些上面长满青苔的田螺也只有小拇指般大。这也证明,西苑后园湖 中的水生资源严重的缺乏,但艺术家后来卖画卖得不错,靠捕捉野生物、充填饥饿 之胃的日子也就过去了。 河蚌全是泥沙,而且它的肉也像橡皮垫一样硬,嚼得腮帮都酸了,即使牙齿长 得像钉耙似的,也没有用。河蚌这玩意儿费火又费劲,完全是赔本的吃法,而田螺 相对要好一些,多炒一会儿,多放一点大蒜辣椒酱油就是,而捕捉麻雀和青蛙的方 法相当的麻烦和复杂,因此捕的人相对也要少得多。大毛说自己喜欢吃红烧河蚌肉。 他在夏天的时候经常炖,但向在锅里依然故我,怎么炖都炖不烂。他后来与罗拉结 婚以后,经济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在这种安逸的日子里,大毛也拉着 他妻子去西园的湖里捞河蚌,说这是为了忆苦思甜。 大毛的美国妻子罗拉,是农业大学的外籍教师。大毛追求(说追求真是高估大 毛的能力,在泡妞的历史上,大毛一般说的是“泡”)她的时候她当时还是一个留 学生,住在师大的留学生公寓里。她比大毛足足高出了半个头,本来妻子比丈夫高 出半个头也很正常,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罗拉有水桶般的粗壮身体,据不少好事 者描绘,罗拉的胸脯像挂着两只大水袋一般,走起路来上下颠动。既然有人是这样 描绘罗拉,那就大大的不妙了。再添上罗拉嘴边那两撇淡黄色的类似于胡子的茸毛、 朝天的鼻孔和宽阔的嘴巴、嘴巴上面比打火机还要宽的人中,所以看上去整个是活 生生的母夜叉。其实罗拉的善良是众所周知的,但还是被外在的形象所掩盖。西苑 里的艺术家都说大毛的罗拉像一只水桶,换句话说,便是罗拉走起路来简直像在滚 动。哦,滚动,这可是一个很凶猛的动词。 说到“凶猛”,大毛可谓是“深有体会”。村里的人都知道,如果看到大毛整 天无精打采的样子,那一定是这几天他与罗拉没有吵架,日子过得平和。而“和平 时期”的爱情自然是浓烈的“凶猛”的。 在西苑的艺术家当中,有一部分人找到他们梦寐以求的外籍女人做妻子,但形 象上说穿了真是有损艺术这神圣的职业。她们——艺术家的妻子们——不是像竹竿 似的,就是像水桶,很难找到像样的。有人说,如果像竹竿,那么走起路来像木偶, 比像水桶的要好得多。大毛自嘲地做了一个比喻,说,吃瘦肉总比吃肥肉要强得多。 但大毛偏偏得吃肥肉,这是命中注定的事。 为咱们嫁到欧美去的娘们儿报仇,所以才找了外籍女人做老婆,大毛恨恨地说, 痞劲十足。斯斯说,咱们的美女才女嫁到国外去是自愿的,用不着你来报仇。你这 是阿Q精神,没用。你不懂,每次我走在天安门广场上我心里就痒痒的,我的爱国主 义思想你是不会懂的,在北京呆久了用你的脑袋瓜子好好想想就会知道一些其中的 道理。 5.很像朋友 斯斯在成立“冷血动物”之前,写了些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歌词,歌词来自于 对美好年华流水般逝去的忧虑哀叹和生命老去时的那种悲伤。其中有一首歌词是这 样的: 我已老去 我似乎看见过如血的曙光在窗外升起 我似乎听闻过城市哀伤的歌声 如今,我不能听闻这世界的消息 岁月如梦,时光易逝 我双耳俱聋,两鬓斑白 我已老去 我似乎看到正午的烈阳掠过家园 我似乎听闻过灵魂深处碎裂的声响 如今,我不能找到世界的答案 沧海桑田,人事变迁 我两手空空,衣衫褴褛 我已经老去 大毛看歌词以后,非常地不满,说,这不光是滥情的表现,还有一种奢侈的情 调,现在的青年人最看不惯的便是这种调子。他认为歌词要反映现实的实际情况, 直观地去了解人在社会的位置,还有当代青年人在城市里的生存处境,而目.要具 体地指向北京这座城市和我们自身的存在状况,要写尽这座城市的痛苦与滑稽、悲 伤和欢乐。大毛说这些话的时候,手舞足蹈,口沫横飞,说到尽情之处,便提笔在 一张顺手扯过来的手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简直是力透纸背,因为手纸容易破, 所以笔杆子透过了纸张表面,一直到了纸背。 大毛的“我已老去”是这么写的: 我的头发白了 我的耳朵聋了 我要葬在这座城市里 在水泥里闻闻奢侈的爱情香味 因为生前我光棍一条 我的眼睛花了 我的牙齿没了 我要死在你怀里 在工业烟尘里听听别人的死法 因为生前我活得很不舒服 斯斯认真地与大毛辩解着,甚至搬出荷尔德林和海德格尔来。他说海德格尔的 人、神、天空、大地——这四大元素揭示了一种宇宙的秩序和谐调。大毛听后破口 大骂,你丫平时装作没文化,到了紧要关头,骨子里的这么一点知识就暴露出来, 真他妈的虚伪。大毛毫无顾忌的谩骂令斯斯又惊又怒,他辩解说这首歌词来自于在 后园的一次散步,当黄昏的夕光染上树梢、草坪、田埂和池塘,便发现这种光线下 的万物有种神圣的力量,仿佛来自于心灵深处的一次振动,被某种强大而不可测的 精神所攫住,于是回卧室后便写下了这种歌词。大毛指责说,歌词不需要什么神圣 的力量去支撑,歌词便是歌词,它有时候甚至都不需要信仰。信仰是什么玩意儿? 这样,斯斯便和大毛在大毛家中争得面红耳赤,罗拉却在旁边睁着一双碧绿色 的眼睛,显得惶惶不安。如果罗拉能清清楚楚地听懂他们争辩的内容的话,那么她 该骂上帝了。两个欧美摇滚乐的崇拜者,或者说是欧美摇滚乐的爷爷在中国的孙子 居然如此争论,这不是班门弄斧吗?罗拉早就听腻了摇滚乐,大概深谙摇滚乐的副 作用,所以,一听大毛谈摇滚,罗拉经常说不出话来。罗拉的汉语相当的不错,但 是大毛与斯斯的汉语像爆炒板栗似的闹哄哄,以至于混淆了罗拉的视听。在罗拉的 视线内,只看到他们俩的脸蛋渐渐地红了起来,眼珠子也凸了出来。 罗拉看着快要动起拳脚的大毛与斯斯一脸茫然。 这就是摇滚生活,又摇又滚,一点都不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