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第一章:在我不美丽的时候遇见你(12) 他们分开的时候,“永志不渝”就像一场稍纵即逝的烟火,它的美丽,只能 用来嘲笑“永远”本身的短暂。 所以,我想,“永志不渝”原来就是一场年轮的考验——这个词,这句话, 本不是二十岁的人可以说,并能说出味道来的。 就好像那位女作家,年轻的时候,没有人相信她所谓的“永远”。直到她老 了,嘲笑她、奚落她的那些人,才相信“永远”的存在。 原来,“永志不渝”的意义,要靠时间来证实。 原来,说“永志不渝”的那个人,一定要白发苍苍。 原来,永志不渝,这不单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承诺,还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承诺。 10月2 日慕斯男人与花卷男人 这个城市开了第三家“元祖慕斯”店。 是下午三点钟,我的脚像是粘在了店里的地板上,想转身回去,可是敌不住 满屋香艳。 终于还是狠狠心,买下两份慕斯,那么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凉酸甜的滋味,带来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时后,当我走出元祖,看着满街来来往往的人群时,突然这样想:是不 是有种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样? 这样的慕斯男人,一定有相当诱人的外在条件,比如房、车、好看的外形、 高尚的职业……让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就像刚才的我,拔不动脚。于是终于陷 进去,万劫不复的时候,还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让你被他 卖的时候还替他数钱。 直到你终于发现这样的男人不值得自己爱,可是回头看看,他毕竟给过你温 暖的瞬间,给过你浪漫的场景,仿佛我吃慕斯时候齿颊留香,于是这样的香就成 了最不容易长久却最容易抚慰自己的心灵膏药。敷上去的时候,至少可以短暂止 疼。 而需要止疼的时候,意味着这场爱,已经给我们留下伤口。 简单地说,就是有种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却总是吸引我们付账买单, 然后等买完了再去后悔到肠子发青。 就好比现在,当我吃完那么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时候,其实我比谁都清楚,这 样的情调与味道只能偶尔为之,要么是用来满足自己口腹上的虚荣心,要么是用 来给生活加点小调剂——而事实上,最中用的还是家里那二两一个的小馒头,两 毛五分钱,敌得住饥饿。 毕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没有情趣,而只有情趣算不上是 生活,生活就是在扎扎实实过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 所以实际上性价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两毛五分钱的价钱,比馒头漂亮, 比慕斯实惠。 所以,要挑个花卷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结婚。 9 月13日你想过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