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闽粤一号"跨国假烟案(1) " 闽粤一号" 跨国假烟案——有贩毒的利润,没有贩毒的风险 2008年6 月底,广东、福建两省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跨国假烟案,抓获犯罪嫌 疑人27人,查获假冒" 万宝路" 、"555" 等品牌香烟3370多件,涉案价值数亿元, 这些香烟被销往英国、葡萄牙、希腊等众多境外国家。 假烟团伙开始浮出水面 顾名思义,假烟就是非法生产的假冒伪劣卷烟。烟草中含有焦油有害成分, 即使是抽真烟,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但真烟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比较低, 而假烟的有害物质含量过高。 国家规定,低焦油卷烟每支焦油含量应低于15毫克,中焦油卷烟为15~25毫 克,而根据权威部门检测,假烟的焦油含量高达50毫克以上,远超过国家的合格 标准。 假烟丝色泽金黄,制成的假烟" 香气" 浓郁,对人体的危害不次于假酒。消 费者吸食假烟之后会对肺部造成很大的伤害,可导致肺炎,严重的还可能会造成 肺癌、鼻咽癌等呼吸道疾病。如果是女性吸食,还很可能会危害到后代,导致畸 形或智力障碍的婴儿出生。所以,国家的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假烟。 制作假烟的原材料都十分粗劣,多数是残次烟叶、霉变烟叶,有的甚至是香 蕉叶、荷叶等。制作过程中,采用硫磺薰蒸、着色加染、喷洒或直接掺入有害化 学物质等手段,将假烟叶变得金黄,还用廉价的非食用香精,甚至是国家明令禁 止食用的工业香精来调香。大多数假烟没有进行过复烤、发酵、醇化等生产程序, 假烟使用的过滤嘴通常是劣质的。而假烟的生产环境更是恶劣,根本就没有最起 码的卫生标准。 假烟流入市场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卷烟流通秩序,破坏了经济建设,损害了 合法厂家和烟草企业的信誉和正当权益。假烟贩子滥产滥销、廉价推销,诱惑蒙 骗,掠取了高额利润,最让人气愤的是,购买了假烟的消费者蒙受了身体和经济 上的双重损害。 2007年10月22日下午,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的举报电话急促地响起来了,拿 起电话,一个声音压得很低:" 我要举报,虎门镇马香工业区有一个假烟仓库, 今天晚上将向外运出两辆运输假烟的货车,我能说的就只有这些,你们赶快做行 动部署吧。" 接完这个电话之后,话务员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向上级做出了汇报。东莞 市公安局的领导接到汇报之后,立即与烟草部门联合部署晚上的行动。 夜色刚刚降临,公安局和烟草部门就派足了人员,来到镇马香工业区暗访, 摸清了假烟仓库的所在地之后,在周围布下了天罗地网。 大约在11点左右,仓库的门缓缓打开,里面出来一个人,探头探脑地向周围 环视了一番,觉得没有异常动静之后,打了一个手势,一辆货车缓慢开出,就在 后面还紧跟着一辆。时机一到,公安人员一拥而上,将两辆货车拦截,逮捕了4 名运输司机,并强行进入了仓库。 看到仓库中的情形,公安人员和烟草部门的人员惊呆了,仓库中储藏着假冒 的" 中华" 、" 黄鹤楼" 等30多个品牌的成品卷烟像小山似的那么高。经盘点, 仓库中共假烟11万多条、烟支300 万支、烟丝1000公斤,总价值700 万元。 经过审查和循线追踪,东莞市公安机关确认这个假烟制作团伙涉嫌非法出口 假烟犯罪,他们的犯罪活动涉及福建省和广州、深圳、茂名市等地。其中,假烟 的源头是福建省,假烟仓储中转站是东莞市长安镇。 明察暗访之后,广东公安机关还确定,这个跨国制售假烟犯罪团伙的首领是 丁某、黄某、汤某等人。此时,一个伪报品名通关出口至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跨 国制售假烟的犯罪团伙逐渐开始浮出水面。 广州警方初战告捷之后,决定实施" 长线经营,深挖团伙" 的原则,并与福 建省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乘胜追击,转战广州、深圳等地,先后成功抓捕了吴 某、谢某、朱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这起跨国制售假烟的案件逐渐明朗,证据也 进一步完善。 专业而严密的犯罪链条 " 闽粤一号" 专案,是几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犯罪链条最完整、涉案人员最 多、金额最高的跨国制售假烟案。犯罪分子集生产、销售、运输、中转、仓储、 报关出境等环节于一体,整个链条专业而严密,这对警方来说确实是一个考验。 " 闽粤一号" 涉及的多个案件都是境外假烟买主向假烟的中间商下订单,提 出具体的品牌、数量及价格要求,然后再通过中间商向境内的假烟生产者订购, 接着假烟生产者开始组织和生产假烟,最后再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出口至国外。 假烟制作团伙的分工非常明确,他们内外勾结、跨境作案、组织严密。假烟 的生产、销售、运输、通关出口等各个环节都是单线联系,不允许出现相互交叉 的现象,所以警方在调查的时候,往往会遇到线索全部断开的情况。 以吴某为首的福建制售假烟团伙负责接收境外订单、组织假烟生产及销售; 以汤某、张某等人为首的团伙,负责组织联系假烟货源,并将货运至东莞的中转 仓库;以黄某、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则负责联系出口假烟;以方某、卢某等人为 首的犯罪团伙则负责订船舱、报关等。 为了逃避警方的盘查和打击,假烟制造者还将整个生产、销售假烟的过程分 割成为很多小块,分段负责,而且还制定了详细的攻守同盟及赔偿细则。 闽西粤东海域、北部湾、环香港等地区是假烟走私处境的重点区域,其中, 香港是假烟中转、分销中心之一。假烟走私者伪报目的港是香港,到香港之后, 再分次出口,最终到达欧美、中东、非洲等地。 在出口方面,假烟团伙的作案手段非常隐蔽,他们将假烟伪报品名而通关出 口。福建假烟生产者将装有假烟的外包装改成" 婴儿尿不湿" 或家用电器等,然 后再运至广东东莞。而黄某、丁某为首的团伙则在集装箱口加入一些拖鞋等物品 伪装,以达到瞒天过海把假烟混装出口至境外。 假烟销售至境外可获得巨大的利润,境外假烟购买者向中间商订购的假烟, 每箱150 美元左右,中间商向假烟生产者购买假烟的价格为每箱550 元人民币, 每箱就能获得几百元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