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如果有反询问,请开始提问。”速水法官向被告人代理席坐着的魁笑夫说。
魁笑夫立即站起来,视线投向陈述席上的森川利信,说道:“那么,就这案件
我想问两三点问题。”魁笑夫说着,视线落在手里的备忘录上。这本备忘录书写了
用来进行反询问的事项。从备忘录上抬起头,魁笑夫说:“首先想问的是,我的委
托人服部实和紫津子君最初会面的地方是在哪里呢? ”
“紫津子说,最初会面的地方在祗园的快餐店。”森川利信的视线投向远方说。
“紫津子君是单独一个人去快餐店喝饮料的吗? ”
“不是,不是一个人。”
“那么,是什么样的机会使紫津子去快餐店的呢? ”
“高中时代的同窗会,。紫津子也参加了……这是紫津子第二次去快餐店。在
那儿,偶然遇见了服部实和信贷银行的几个同事一起……”
“这成为两人相识的契机,是吗? ”
“是的,两人像是一见钟情。”
“这大约是半年前的事吧? ”
“从紫津子口里听到的像是这样。”
“打那以后不久,两人发生肉体关系了吗? ”
“好像是这样。紫津子是这样说的。”森川利信恢复到稳重坦然的态度,供述
的口吻看上去淡淡的,不愠不火。然而,内心深处,怕是在忍受一种被撕裂一样的
痛苦的煎熬吧。
也许,魁笑夫的委托人服部实和已为人妻的紫津子发生了肉体关系这一事实,
已没有争论的必要了。紫津子本人向丈夫承认了这一事实,此外,侦探所的调查记
录也呈递绐了法庭。这样的话,服部实的不法行为,应当说证据确凿;接着而来的,
是理所当然的向森川利信承担赔偿会的义务。换句话说,本案以服部实的败诉告终,
已是洞若观火般的明了。
可是有一点,双方的说法有分歧。假如这一点能得到澄清,由服部实承担的赔
偿金义务有可能被免除吧。魁笑夫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必须澄清这一点;这样考虑
后,集中精力将诘问的矛头指向这一点:“你带上阿昭和紫津子分居,是七月末的
事,对吗? ”
“是的,我带了阿昭去了龟冈的父母家。”
森川利信在这一点上像是强调自己这一方主动离家出走。说到底,怕是要给法
官以自己是受害者这样的印象吧。
魁笑夫对着陈述席上的森川利信说:“真的,分居不是在更早的时候吗? 服部
实说分居比这更早就发生了。”
“不,不是这样。”森川利信转向诘问者魁笑夫,惊讶的表情像是在说:怎么
会相信这样的说法? 魁笑夫平淡地回视着满脸惊讶的森川利信:“你和紫津子结婚
一年后,已经处于分居状态了吧? 这一点紫津子好像已经对服部实说起过。”
“不,不对。紫津子在说谎。一定……”
“可是,紫津子有什么必要说谎呢? ”
“不明白……恐怕想引诱服部实……说不定就撒谎说,结婚才一年就处于分居
状态……”
“是吗? ”魁笑夫含糊地反问,视线从陈述席上移开,陷入沉思。
如果紫津子对服部实说的情况属实,会是一种什么局面呢? 也就是紫津子和服
部实发生肉体关系应该已在她和丈夫处于分居状态了,准确地说就是发生在夫妇分
居半年后。
而夫妇分居的话,婚姻关系一定出现了破绽。
这就好比是在户籍上他们是夫妇,而实质上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如此,她
和服部实发生肉体关系,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对丈夫的不贞。而夫妻关系完全破裂,
和别的男人陷入肉体关系当中,不应该说不贞。这样一来,对服部实来说,不用分
担已是人妻的紫津子并不成立的不贞行为的责任,从而没有构成对森川家庭和平生
活的侵害。因为森川夫妇和平的家庭生活,根据分居这一状况看,已经产生裂痕了。
由此,对服部实来说,也就没有向森川利信支付赔偿金的义务。作为服部实的代理
人,魁笑夫需要向法院提出的诉求,就是支付赔偿金的问题。
可另一方面,据森川利信的说法,紫津子和他之间的夫妻生活,本来是无波无
浪、平安无事的。由于服部实和紫津子发生了肉体关系,作为丈夫的森川利信,不
得不和她分居。
这样的话,对森川夫妇和平的家庭生活造成侵害的始作俑者,非服部实莫属。
因此,服部实有向森川利信支付赔偿金的义务这一结论就达成了。
魁笑夫向森川利信质询道:“为慎重起见,再次问一下……紫津子君和服部实
陷入情网的时候,你们夫妻是同住在西京区的小区公寓里还是分居的呢? ”
“刚才好像说过了,还住在一起。如果服部实不向紫津子伸手,我们至今应当
仍平安无事地过日子。可如今成了这样子……”森川利信的眼里射出憎恶的光,是
服部实又挑起了他的憎恶心吧。
魁笑夫的视线投向旁听席的服部实。他们相视的刹那,服部实激动地使劲摇头。
像是想说森川利信的供述是不真实的。魁笑夫向委托人做出“已经明白啦”——这
样的眼神,然后将目光重新投向陈述席上的森川利信:“眼下,你们夫妻正接受家
庭仲裁法庭的离婚调停,是吗? ”
“是的,提出离婚要求的是紫津子。”
“不是你要求离婚的,是吗? ”
“是的,我并不想离婚;是紫津子单方面提出离婚的。”
“可是,紫津子君和你离异,然后和服部实再婚吗? 即使明白这一点,对你来
说,也不愿意离婚。这样说合适吗? ”
“是……”森川利信这样答道,寻思着选择词句,又补充道:“像紫津子这样
的女人,已经两度从我的面前消失了,因此……这一次,无论如何我想让紫津子重
新考虑。”森川利信抓着胸口,一气呵成说出这样的话。
“对紫津子还挺留恋的,这男人……”魁笑夫这样想着。如果这样的话,慢慢
地服部实的处境又不妙了。因为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森川利信都是受害者;而与之
对照,服部实成了加害者。加害者对于被加害者,当然必须缴纳损害赔偿。这里的
“损害赔偿”,就是所谓的精神损失费。无论如何,如果服部实败诉的结局不可避
免,剩下来的问题,是能将要求赔偿的精神损失费压缩到怎样的一个数额内,这是
问题的关键。多少精神损失费才合适呢? 这其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精神损失
费没有一个现成的市场行情作参照。然而,判定精神损失费数额的标准却有好几个。
服部实和紫津子发生肉体关系这一事件,违法的程度有多大,这是判定精神损失费
数额的一个标准;此外,负有损失赔偿义务的服部实,财产和收入状态如何,是另
一个标准。服部实若是高收入者,支付的损失赔偿相应就高些。可是,他不过是就
业不久的独身上班族,却被要求支付五百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的确数额过大。不
用说,森川利信的代理人有贺律师,怕是明明知道赔偿数额过大,却仍提出五百万
元的数额吧。先提出这样的一个赔偿金,然后由法院去裁决。请求损失赔偿的数额
也许不会在法院通过,作为职业律师的有贺先生,当然事前心里就有底,并且预备
了应对之策。
魁笑夫说:“就本案的起诉,你向服部实提出赔偿五百万元精神损失费……这
个数额,是你算出来的吗? ”
“不是,全部委托有贺先生去做的。提出赔钱,其实我知道本来并不是金钱可
以解决的问题……事已至此,了结此事的出路,只能这样,舍此无他,有贺先生说
了……”森川利信说不定已经作出破罐子破摔的架势了。
“本案件起诉之前,我想应该有私下协商了结的余地……这一点到底怎样? ”
“关于私了,也委托有贺先生去交涉了。
可是,服部实全无诚意。不得已,有贺先生说,除了提起诉讼,没有别的办法。”
森川利信兴奋起来,口齿伶俐地回答说。
有贺律师半闭着眼睛,是一副凝神静听自己的委托人森川利信供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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