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肢之谜(十九) 我和我太太说这话时,还有一位住在我家的女士也在场。警方发现断肢之后, 我又将同样的话告诉过亨利·l ·福斯特先生,他住在布洛松街。我不清楚遇见 派克曼博士的准确时间,我想大概是3 点,但肯定是在2 点半以后。 我叫莎拉·格林诺。我和派克曼博士已经交往了很多很多年。 我相信我最后看见派克曼博士是在感恩节前的那个星期五,在本市的贝克拿 街和卢梭南街之间的剑桥路上,时间大约是下午2 点50分。 派克曼博士当时走在马路的对过。我知道那天是感恩节前的星期五,因为我 约了另一位女士一起喝茶,而且我还要赶在喝茶之前见我儿子。 沙缪尔·克勒兰,派克曼博士以前的房客。 我最后见到派克曼博士是在星期五,11月23日,下午3 点一刻到3 点半之间, 地点是缪克街和富兰克林街之间的华盛顿路一段。 我看见他时,他正跟一个工人模样的人走在一起,所以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我们在马路的同一面,几乎是擦肩而过。我没和他说话。我已经很多年不和他说 话了。 我第一次谈及此事是在星期一早晨,当时我的一位同事正在读报纸上关于派 克曼博士失踪的消息。 我也将此事告诉了警署的纳普先生,他对我说,我这条线索没什么价值,因 为还有人在比这更后来的时间段里在城南看到了派克曼博士。所以我就只好三缄 其口了。 我叫亚碧·b ·偌兹,我认识派克曼博士已经有25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 在星期五,11月23日,在格林路快到与利曼街交界的路口,索任药剂店对面。我 想,当时应该是下午差一刻5 点左右,天快要黑了。还有一个人和博士在一起。 我走在人行道靠里的一侧,我女儿在我和博士之间。派克曼博士是朝勃朵茵广场 的方向走。当我们经过时,我们互相躬了躬身,我是指,我和派克曼博士。 在那之前,我女儿和我一起去了文特街霍维先生的店里,扯了11码印花毛纱。 20美分一码,共计2 20美元。我当场付了账。 在后来的星期二,我和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哥哥弗然斯·派克曼神甫说起过 这件事。是我女儿对我说应该去告诉神甫的。她从星期六到星期二一直在雷克星 顿。 我肯定没搞错那天的日期,我清楚地记得我在路遇派克曼博士之前和之后的 所有事。 我一直是弗然斯·派克曼神甫的教区居民,所以对他兄弟失踪一事非常关心。 我不记得亦不认识和派克曼博士在一起的那位先生,但绝对不是韦斯特教授。那 人比较高,比较壮。 我叫玛丽·偌兹,是刚才作证的偌兹夫人的女儿。我认识派克曼博士10年, 所以一眼就能认出他来。我最后看见他是星期五,11月23日,在格林路索任先生 的药店对面。我母亲和我一起。我们从文特街的霍维商店出来。派克曼博士和另 外一个人一起。我们经过的时候,他向母亲欠了欠身。他离我比我母亲近,我手 里的布匹差点儿碰到他。布匹是刚从霍维先生那儿买的印花毛纱。 我一直在回忆当时的时间,应该是4 点半到5 点,傍晚时分。 1850年3 月29日,星期五,庭审第10天,在传唤了一共112 名证人之后,双 方取证结束。 在这112 名证人中,没有被告人约翰·韦斯特教授,因为当时的马萨诸塞州 法律禁止被告出庭为自己辩护,这不但为本案留下了无数的疑点,更使这场审判 被屡屡冠以“不公正”的头衔——至少以现代法学的观点。特别是,真正将韦斯 特教授“套牢”的是杂役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的证词,其中之真伪除了他自己和 韦斯特教授,可以说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但在当时的法庭上,“法律规定”陪审 团只能听到一面之辞。 是日上午11点20分,约翰·韦斯特教授的另一名辩护律师普利尼·梅里克代 表被告方作总结性发言。普利尼对陪审员们说,若要证明起诉书上对教授指控之 谋杀罪,公诉方必须证明派克曼博士已经死亡,必须证明韦斯特教授是杀害派克 曼博士的凶手,必须证明韦斯特教授的行动是有预谋的。假如陪审团对其中的任 何一条发生了疑问,公诉方的指控便不能成立。 比方说,如果派克曼博士在与韦斯特教授会晤之后离开了哈佛大学医学院— —正如被告方的诸位证人所证实的那样——又无进一步的证据证明他们后来又见 过面,因而派克曼博士不可能死于韦斯特教授之手,则公诉方败诉。 接下来,是关于派克曼博士是否已经死亡的讨论,这在当时被新闻界戏称为 “派克曼博士不在现场的证明”。不错,普利尼·梅里克指出,在哈佛医学院里 确实发现了非解剖用的人体断肢,而且在11月23日之后,确实没有人再见到派克 曼博士,但这并不一定就说明派克曼博士已经死亡,或那些人体断肢就一定是博 士的遗骸。事实上,在公诉方传唤的一系列证人中,只有牙医纳逊·柯普的证词 提供了这方面的直接证明,然而,正如为被告方出庭的威廉·默顿博士所指出, 即使牙医们像艺术家一样,一眼便能认出自己的“作品”,但在其“作品”经过 高温灼烧后,也没有人可以真正做到“烧成灰也认得出来”。 普利尼·梅里克提醒陪审员们不要忘了罗伯特·肖在悬赏3000美元的公告中 所言,派克曼博士“可能因某种突发性的心理病变而离家出走”之说。“在刊登 在所有报纸上和张榜于全市的启事中,他们说他可能因‘心理病变而离家出走’,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是合情合理的,否则他们就不会这 么讲了。既然他们敢把这一条列在3000美元的赏金之下,那他们必定是相信,这 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即派克曼博士完全有可能离家出走。” ------------ 学生大读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