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美国“李尔王”--《一千英亩》译序 初读一千英亩》之前,我先见到了作者。那是1996年4月美国洛杉矾国际莎士比 亚大会,斯迈利女士应邀在大会的开幕式上作主题发言,发言中她谈到了自己的获 奖作品,小说《一千英亩》,谈到了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李尔王》对她创作这部 作品的影响(更准确地说,应当是她对“李尔王”的解读对她创作这部小说的影响)。 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居然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畅销小说家有 点关系,这不能不引起我的兴趣。发言中,斯迈利女士还谈到该书出版以来已有十 好几种文字的译本,好像包括日文和朝文,于是我觉得,有一个中译本的愿望应属 合情合理。经过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编辑们多方努力,终于有了现在的这个译本。 斯迈利女士是当代美国较有名望的小说家之一,80年代以来出版有多部长短篇 小说。其中的《伤心时代》《格林兰人》,《平常之爱与善意》等,因其对当代美 国普通人的生活生动而深刻的描写,颇受读者和评论界的欢迎。而她于1991年出版 的《一干英亩》,更因其心理刻划和对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的深刻描写而先后获普 利策奖及美国国家书评人奖。1995年,她出版了反映一大学城人们方方面面的生活 的“既富有喜剧色彩,又极具深刻思想”的长篇小说《眸》。 从表面看,《一千英亩})只是从最基本的情节上模仿了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年迈的父亲决定把自己苦心经营一生并引以为自豪的“一千英亩”农场分给三个女 儿,吉妮(即小说的叙述者“我”),罗丝和凯瑟琳(年迈的李尔王决定把国土一 分为三,让三个女儿各取一份,条件决不苛刻:说几句让老人家可心的话即成)。 虽然这一决定来得突然,深知父亲说一不二脾气的吉妮和罗丝还是在将信将疑中作 欢喜状答应了,可是,在大城市(德莫因)当律师的小女儿,出于职业习惯和对乡 村生活的厌恶,拒绝接受父亲的“赠与”,老父亲一怒之下把她拒于家门之外(李 尔王的两个大女儿高兴地接受了土地,小女儿却因不愿违心奉承而使老父亲大动肝 火、被撵出宫门)。后来,老人酩酊大醉神志不清,在暴风雨之夜驾车肇事,三姐 妹之间明争暗斗,偷情的,嫉妒的,上法院的,下毒药的,好像都能在莎士比亚的 《李尔王》中找到对应情节。可是,如果顺着这样的思路读下去,迟早会疑惑:写 当代美国乡村的“李尔王”,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从作品的视角看,我们不难发现,斯迈利小说的出发点明显不同。老父亲虽然 是小说中主要人物之一,真正的主角却是故事叙述者,大女儿吉妮。她是女人,要 同男人和其他女人打交道;她是大姐,要同两个妹妹相处;她是妻子,要使丈夫泰 伊感到满足;她是女儿,要让父亲觉得满意。在小说中,她是个好大姐,对妹妹们 总是尽量忍让,息事宁人,宁愿自己多受委屈;她努力做个好妻子,绝对是一位出 色的家庭主妇,从早到晚操持家务,把个泰伊服侍得周周到到,同时还要在农忙时 帮助田里的活;作为女儿,她可算极尽孝顺,按时去老父亲家(老人独自住在不远 的一幢大房子里)烧好一日三餐,按时为他浆洗换晒单被衣服,为老人的安全操心, 为老人的健康思虑,如此等等。然而,她的努力似乎全都失败了:当她极度困惑, 极需在精神上得到安慰和指点,前去寻找她所钟情的男人杰斯时,得到的却是彬彬 有礼的回答。后来她发现,原来杰斯在同她妹妹罗丝睡觉;当律师的小妹看不起这 位“乡巴佬”大姐,竟凭自己“律师的直觉”,上法庭控告她和罗丝预谋夺取老父 亲的全部家产,后来就基本断绝了同她的往来;丈夫泰伊,是个老实又实际得可怕 的农民,他以为自己的需要就是吉妮的需要肩己的理想就是吉妮的理想,而他的理 想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在老丈人面前做个好女婿,继承他的田产,建一个现代化的 养猪场。他从来没有意识到,吉妮作为女人,作为妻子,还有自己的需要和理想。 至于老父亲,他把吉妮为他做的一切以及对他所做的一切,都看作理所当然。他不 允许有任何的怀疑,不情愿;不允许对他有任何限制,哪怕是出于为他安全考虑的 限制。他乖张独断的性格,使他从不听吉妮的任何解释,也从来不向吉妮解释自己 的举动,特别是为什么在提出分田产之后又上法庭控告吉妮企图剥夺他的财产。暴 风雨之夜,他竟用难以入耳的字眼咒骂吉妮,全然不顾她对他长期悉心照顾这一事 实。吉妮似乎陷进了一张无形的大网,无从脱身。 其实,结网者就是她的父亲。吉妮对父亲的感觉,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怕, 她最怕他的眼睛,同父亲正眼相对会使她感觉一种莫名的恐惧,而她为父亲所做的 一切,与其说是出于真正的儿女之情,不如说是出于讨好,希望能借此逃避父亲那 可怕的目光。吉妮的生活,似乎完全操在父亲手里,她的婚姻,她与两个妹妹的关 系,她同其他人的往来,她自己的生活,处处都能见到她父亲的踪迹。吉妮的确有 心理障碍,而造成这一心理障碍的真正原因,吉妮却一直将它深深地压在心底,竭 力否认它,忘掉它。但它始终存在着,存在于她的无意识之中。在那个可怕的暴风 雨之夜,在妹妹罗丝的一再逼间下,她终于从自己的无意识中重新拾回了可怕的记 忆:少女时代的她(和罗丝),曾遭受父亲乱伦行为的摧残! 父亲的乱伦行为几乎对吉妮生活的所有方面都造成了伤害,特别是心理上,无 意识上的伤害。从那以后,吉妮对自己的身体就产生了奇怪的疏远感和陌生感,好 像这身体是她本人之外的存在,可以仔细端详,可以上下抚摸,但就是没有感觉。 婚后的性生活,对她完全是可有可无,而且极少有兴奋或快乐的感觉。也正是这一 可怕的经历,使她对父亲的记忆只剩下那对可怕的眼睛,而面对父亲她所能做的一 切就是服从,做一个“乖女儿”。父亲,对吉妮的一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甚 至连她连续六次流产,始终未能如愿怀孕,也在某种程度上与父亲有关:为获得好 收成在田里喷洒的化肥农药,渗入土壤,渗入地下水,流进四处的阴井,而其中之 一,正是吉妮的饮用水源。 如果就此认为这部“畅销小说”,无非是借《李尔王》之框架,写一通迎合 “当代口味”的通奸、乱伦、投毒、暴力、心理障碍、家庭崩溃,那就完全误解了 斯迈利。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们发现吉妮在变化,她努力以姐姐的身份对妹妹们发 出忠告和提出要求;她要严格限制老父亲随意驾车外出惹事,甚至以“没收”车钥 匙相警告;她要寻求自己所向往的爱情生活,追求自己钟情的男人;她要摆脱永远 是丈夫“计划”中一个因素的地位,毅然离家外出打工,开始了独立的生活。甚至 连她得知罗丝“勾引”上了自己所钟情的杰斯之后,打算用一罐掺着有毒物质的香 肠报复罗丝的情节,似乎也应当看作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吉妮自我意识的觉醒,象 征着她要同以往的一切告别的决心。因此,斯迈利的《一千英亩》,实际上是一部 女性觉醒历程的小说,是一部反映女性经受了男权中心在肉体上、心理上、生活中、 无意识内的多重压迫之后,最终战胜了心理障碍,战胜了自我的故事。小说最后, 吉妮自豪地想到,在和父亲的较量中,她终于是个胜利者,因为她终于敢于面对过 去,面对自己,而她的对手却永远把自己锁在幻象之中,永远不敢面对过去,面对 事实。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作者是用这部小说,表达着女性主义对《李尔王》故 事的一种解读。 《一千英亩》实在是一部特有“女人味”的小说。如果我们能不带任何价值判 断因素地使用诸如“感性”“感觉”这类字眼的话,应当说这部小说的确是很“感 性”的,很“感觉”的。吉妮本人就公开说,对生活经历不能用“理性标签”来标 识,那样反而会歪曲了事实,或使原来生动活泼丰富多采的生活变得苍白无味。因 此,小说描写套着过紧的衣服时皮肤所体验到的不舒服,描写家庭主妇细碎琐屑的 日常生活,描写进行毫无激情的性生活时那种灵肉分离的感觉,描写母亲衣橱里各 式各样的服饰,描写吉妮对有自己孩子的渴望,以及她几乎把罗丝的两个女儿看作 是自己的孩子的那种心情,等等。的确,小说的许多地方读来让人觉得琐碎,甚至 有点让人耐不住性子,但是,感觉丰富敏锐细致,这难道不正是女性的特征吗?换 一个性别的作者,恐怕很难写得如此细致,如此“琐碎”,如此“感性”,如此 “女性”。 最后,说两句题外话。第一,《一千英亩》在今年早些时候,已由美国试金石 电影公司搬上银幕,三姐妹由几位著名女演员扮演,但是,影片中似乎很难体验到 小说里的那种细腻和深切。第二,虽然我七十年代在农村的经历对我翻译这部以农 村为背景的作品颇有帮助,但中国的农村与美国的农村到底是有差别的。我交完译 稿,前往地处乡村的美国马里兰州华盛顿学院,发现周围的景色是那么熟悉,一望 无边的玉米地和大豆地,红色的马湖,高高的风车,田野里纵横交错的供水管道, 地面的阴井和铁制的阴井盖,甚至觉得也许能在某座农舍前与吉妮什么的打个照面。 也许我应当一年以后再动手翻译,这样可以少许多遗憾,但翻译本身,用一句自我 解脱的行话来说,就是“遗憾的艺术”。如果读者们觉得这个译本还能读下去,那 主要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编辑们的辛苦和功劳,在此我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冲 1998年10月1日 于美国马里兰州华盛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