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弘治朝真假满仓儿案(12) 在刑部观政的进士孙磐,领先上疏,就徐珪上书揭发东厂遭到罢官一事上疏 建言道:" 现在的谏官,面对皇上,多是阿谀逢迎,不敢讲真话、说实情,更不 敢上疏揭发权臣之奸。而今天,为皇上揭发宠幸、弹劾权贵的人,只是一个身份 低微的刑部官员。对此,我们都深感羞愧,自叹不如!我看他在谏言中提到的臣 子,不外分为四等:一等是不避祸害,敢于抗弹权贵的人;二等是敢于扬清激浊, 能补阙拾遗的人;三等是能够就时政提建议,有益于军国的人。上述三类,都应 当被擢升重用。而第四等则是粉饰太平、歌功颂德的人,或者是那些不敢说真话 的人,应当罢黜他们。圣上啊,兼听则明!现在,朝廷内外,议论朝政的人很多, 应广泛听取。上述之言,我都是言之有据的,决不是信口空谈。希望圣上能够明 察。" 然而,对于这一个含有珍贵的治国良策的奏折,孝宗皇帝看完,居然将奏章 搁置一边,不闻不问,无一采纳。明代中期的厂、卫横行不法,司法黑暗、冤狱 重重,明孝宗虽然主张励精图治,重视司法,慎重处理刑事案件,但从满仓儿一 案看,仍然是东厂干扰司法,司法无法清明。明代的宦官专政,实质上是君主专 制的反映。 从朱棣开始,宦官逐渐把持了政治、军事、刑侦以及经济方面的大权。文武 官吏在明王朝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的只不过是配角而已。明朝的第一个贪残的大 宦官是英宗朝的王振,其后又有同为英宗朝的曹吉祥以及宪宗朝的汪直,武宗朝 的刘瑾等等。 有人可能会因此认为,宪宗和武宗之间的孝宗弘治时期,宦官的权势得到了 控制,其实并非如此。 不可否认,朱祐樘即位之初,迫于形势曾经不得不惩治梁芳、韦兴、陈喜等 宦官。同时弘治年间又有几个知书奉法的太监如怀恩、何文鼎等,但总的来说, 宦官势焰熏灼、恣意贪残,与成化年间毫无二致。弘治初年,李文祥曾上书指出 当时的情况是:" 权移内侍而不在内阁。赏罚只根据宦官的喜怒,祸福也由他们 摆布。他们仇视言官,公行贿赂。谁要是对其阿谀逢迎,则引为知己而得到超升。 谁要是敢于揭他们的短,得罪他们,便会被暗中谗害并贬谪远方。这种颠倒是非 的举措,真使臣僚们寒心,也使诸百姓慑于彼等淫威而不敢论说。" 弘治年间宦 官势焰熏灼的例证很多,本案就是一个。 《明史·王献臣传》说:" 孝宗励精图治,信任阁臣,中官的势力稍微有所 收敛。" 这完全是根据表面现象得出的错误结论。朱祐樘与其列祖列宗一样,内 心深处并不信任大臣,因而在官僚士大夫组成的官制之外,又竭力使宦官统治机 构从中央到地方都完善并巩固起来,形成另一套操纵自如的统治系统。自然,一 个稍有头脑和政治手腕的统治者,总要力求使官僚士大夫之间、宦官之间以及官 僚士大夫与宦官之间既相互制约又能基本协调一致,这样才能使统治得以维持和 巩固,否则就会出问题。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自永乐以后,明王朝愈 来愈把宦官作为主要统治工具。朱祐樘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