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弘治朝真假满仓儿案(14) 一年后,清宁宫发生火灾,刑部主事陈凤梧借机再次为徐珪鸣冤,希望能够 让他官复原职,或者授予他其他官职以安慰他。孝宗这才同意下令授予徐珪正八 品职衔。吏部接到孝宗的旨意后,授徐珪为浙江桐乡县丞。 一年后,大概为了平息官愤、民愤,杨鹏也被削职为民。 后经人举荐,徐珪历任浙江唐县署教事、福建罗源县知县、山东高唐州判、 河北涿州同知、江西赣州通判、广西钦州知州等职,所到之处,为官一任,造福 一方,人称" 徐青天" 。徐珪虽然身份低微,却破例地登上青史之塔。《二十四 史》之《明史》为他作传;《浙江通志》、《光绪应城志》等地方志书都载有他 的事迹。 弘治十八年(1505年),孝宗皇帝病逝。其子朱厚照继位,帝号武宗,改元 为正德。正德元年,徐珪于弘治九年(1496年)所谏言的" 革东厂,限权宦官" 的政见得到逐步的实现。这一年,曾紧随徐珪步伐的孙磐,再次上疏新帝,痛斥 " 内臣典兵" (即将宦官、锦衣卫派往军中监军)之弊端与罪行,遭司礼监掌印 太监(宦官之首,与首辅大臣并列)刘瑾反击,身陷囹圄,险遭杀身之祸。正德 二年(1507年),又因刘瑾专权,搜刮民财,致使河南及甘、陕、川等地农民不 堪重负,聚集十数万之众,攻城破府,捉杀贪官,其势浩大,席卷中原大地,危 及朱明王朝。武宗审时度势,派出五路重兵围剿,镇压了这次农民起义。后查证 原由,皆为刘瑾专权所致。武宗大怒,旋将刘瑾打入天牢,并亲率锦衣卫,囚押 刘瑾同去刘府,抄没家产。锦衣卫从刘瑾家中搜出了伪玺、穿宫牌以及衣甲、弓 弩、玉带等违禁物品。此外,还有黄金二十四万余锭、元宝五百万余锭、宝石二 斗。细心的士兵还从刘瑾常用的折扇中,发现两柄锋利无比的匕首。朱厚照勃然 大怒,说:" 你这狗奴才,果然想造反!" 气急之下,照着刘瑾连挥数拳,并下 令将他处以磔刑(凌迟极刑,俗称剐刑。剐刑,古代的一种割肉离骨的残酷死刑, 把人的身体割成许多块,凌迟的俗称)。 刘瑾之事,对武宗震动很大,忧愤之情,在武宗心中久久难以平静。他辗转 反思,深感父皇孝宗之内官近臣,十有八九犯有贪赃枉法之罪,而那些逆耳谏言 之臣,反多廉洁勤政,言行一致,深受百姓爱戴。因此,他认为先帝确有识人之 误,用人之失,忠奸不辨,招致民枯财尽,国运气衰! 家贫念孝子,国难思忠臣,武宗在闭门思过之时,再次翻阅徐珪昔时之奏章, 又被其情所动、其理所服。他连连点头,赞叹不绝:" 徐珪忠肝义胆,乃大明一 大忠臣义士也!" 因此他决定采纳徐珪之谏言:撤销东西两厂、限权宦官不准干 预朝政。同时,平反了丁哲、孙磐等数以千计之冤案,改革了自洪武以来一百四 十七年之弊政,实现了以徐珪、孙磐为代表的忠义官员的意愿,大快人心! 后世在撰写明史时,破例地将徐珪这一胥吏微臣与孙磐合并作传,刊入明史 列卷189 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