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政治角斗 一 1954年2月6日至10日,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出席全会的正式中央委员35人,候补中央委员26人。列席全会的有党、政、军 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同志52人。 毛泽东依然在杭州,主持起草宪法。他稳坐钓鱼台,放心地让刘少奇主持中央 全会。 全会开幕的第一天,刘少奇受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委托,在会上作报告。 全会议程和刘少奇的报告,完全是按照毛泽东从杭州来信的交代进行的。刘少 奇的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二是关于召开党的 全国代表会议;三是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刘少奇报告的第三部分是重点,他是这样说的: 毛泽东同志在1953年12月24日的党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增 强党的团结的建议。政治局一致同意了毛泽东同志的建议,并根据他的建 议起草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现在提交党的七届四中全会 讨论。 我们的党必须是团结一致的,我们党的团结必须不断增强,这是大家 都知道,大家都承认的。那么,有什么必要通过一个专门的决议呢?这是 不是表示,在我们党的外部和内部,有些什么不利于团结并且还没有引起 全党注意的东西,因而中央必须提出警号,以便及时地动员全党的努力来 克服横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任何危险呢? 同志们!正是如此。中央政治局当然不是无的放矢,而正是考虑到目 前党外党内的具体情况,才认为有向全党着重提出这个问题来的极大的必 要。 我们在前面简要地叙述了党从七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得到的成绩。成绩 无疑是巨大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忽略了两个基本的客观 事实:第一,帝国主义的包围仍然存在着。这种包围不但是军事上的,而 且首先是政治上的。在东京、台湾、香港和其他地方的帝国主义者及其走 狗们并不是在那里睡觉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企图破坏我们的事业,不在 企图在中国制造反革命的复辟,这种企图决不会因为他们在朝鲜战场上的 失败而有丝毫的减弱,相反,政治上的破坏还会被提到更重要的地位。第 二,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说,我们正在采取步骤来逐步地消 灭剥削制度,消灭依靠剥削制度生存的剥削阶级。我们知道,任何剥削阶 级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还在我们宣布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前,资产 阶级已经向我们举行过猖狂的进攻,不过这种进攻基本上还是经济性质的; 在这以后,资产阶级中的许多人为了抵抗本阶级被灭亡的命运,不会不向 工人阶级进行更激烈的斗争,并且这种斗争的一部分必然会带上直接的政 治的性质。将被消灭的和已被消灭的阶级中的坚决反革命分子必然要和帝 国主义相勾结,共同进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而这些敌人的破坏活动的首 要目标,就是我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力量,就 是我们的党,我们党的团结。 敌人破坏我们的党当然会采取许多不同的方法,而对于无论什么方法 的破坏阴谋我们都必须有高度的警惕,对于这一点,我们之间是否都认识 清楚了,是否没有不同意见呢?政治局认为,并不是所有中央委员和高级 干部对于这个问题都认识清楚了,也并不是没有不同意见的。政治局认为 应当严肃地指出:对于党最危险的,乃是敌人在我们党内制造分裂,制造 派别活动,利用某种派别(如果敌人真能造成一种派别的话)作为他们代 理人的危险;因为敌人和我们同样明了这个真理: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 破的。诚然,设想和讨论这种危险是很不愉快的,但是如果中央没有预先 认识、警戒和努力防止这种危险,以致当这种危险实际发生的时候党竟处 于无准备的状态,那就是更大的不愉快了。同志们!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 我们不能否认阶级斗争的事实和阶级斗争必然会在我们党内找到某种反映 的事实,而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能否认帝国主义者和资产阶级或者已经 或者可能在我们党内找到代理人。谁要是否认这一点,谁就不是马克思主 义者,而是一个空想家了。正因为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的政党, 正因为它在人民中间有极高的威信,敌人才要集中力量用最狡猾的方法来 寻找可以破坏它的任何缝隙。列宁在一九二一年三月起草的俄国共产党第 十次代表大会关于党内统一的决议草案中曾经给我们一种具有深刻意义的 教训:“白党分子极力并且巧于装扮为共产党人,甚至装扮为最左的共产 党人,只求削弱和推翻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支柱。……现在,这些敌人已 经知道在公开的白党旗帜下进行反革命活动是没有希望的了,所以他们拼 命抓住俄国共产党内部的意见分歧,设法使政权转归表面上最像是承认苏 维埃政权的那些政治派别,借以推进反革命势力。”事实上,大家知道, 俄国和国际的反革命势力不但找到过托洛茨基分子、季诺维也夫分子和布 哈林分子,而且在这些叛徒被消灭以后,还有过像贝利亚这样的反党反苏 的罪恶集团作为他们在苏共党内的代理人。在中国,敌人也找到过他们的 代理人,其中最著名的是陈独秀和张国焘。陈独秀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 失败以后在党内成立反党的派别,并和托派相结合,进行反革命的活动, 因而被驱逐出党。后来又出现了张国焘的分裂活动。张国焘的分裂活动在 国内战争最紧张最困难的时候达到了高峰;我们都记得,这个分裂活动曾 经给革命事业多么严重的威胁,并且造成了多么令人痛心的损失。所以我 们千万不要以为力求卷土重来的帝国主义者和坚决抵抗社会主义改造的资 产阶级分子要在我们党内制造分裂、寻找代理人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不 是的,如果敌人不想分裂我们,不想利用我们队伍里面的分歧,不想利用 我们队伍里面的不忠实、不稳定以至别有用心的分子作代理人,那才是真 正奇怪的事。当我们正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我国的阶级 斗争正趋于紧张化复杂化的时期,我们的任务决不是用万事大吉的精神来 解决全党的警惕性,而应当是相反,应当用阶级斗争的现实和历史的教训 来提高这种警惕性,使全党处于清醒状态,并且用增强团结的实际行动来 答复敌人的阴谋。这就是中央政治局提出这个决议草案的根据的一个方面。 为了使全党处于清醒状态,在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考察一下目前党 内的情况。很明显,如果我们党的状况、我们党的团结的状况是绝对地十 全十美(这种状态,任何时候也是不会有的),那么我们就用不着担心敌 人在这个方面的破坏,也就用不着增强那已经强到极点的党的团结了。我 们既然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问题,这就是表明,中央政治局认为我们党的 团结的状况是有缺点的,中央政治局认为我们不应当讳疾忌医,不应当隐 藏矛盾,而应当揭露和克服这些矛盾,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团结真正得 到增强,才能使敌人失望,而使全体党员、全体工人和劳动人民高兴。 我想我在这里无须详细说明,我们的党在目前基本上是团结一致的, 是巩固的,是健全的。这不但我们自己承认,全国人民承认,就是我们的 敌人也不能不承认。我们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要求,我们揭露党内的缺点, 并不妨害这个基本事实,宁可说正是从这个基本事实出发的。党在基本上 的团结、巩固、健全,并不是说党已经没有缺点,而是说党已经有了很好 的条件来考察和克服自己的缺点。政治局所提出的决议草案分析了目前我 们党的状况的两个方面。我以为这个草案所指出的党的缺点值得我们在座 所有同志的深刻注意,值得省(市)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干部和武装部队的 高级负责干部的深刻注意,值得全党各级组织的深刻注意。草案说我们目 前还采取着和资产阶级联合的政策,小资产阶级还像汪洋大海似地包围着 我们,说我们的党很大,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还不够,一部分干部 中的思想政治情况还相当复杂,这些是不是事实呢?我们中间大概没有人 怀疑这些事实,但是这些事实有什么意义呢?这些事实的意义之一就是它 们威胁着我们党的团结。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既然包围着我们,他们的 思想作风就不会不在我们党的薄弱部分传布起来,而他们的思想作风和我 们党的思想作风是不可调合(和)的,因而这些东西就不会不在我们党内 起一种腐蚀、瓦解和分裂的作用。我们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的不足 和一部分干部思想政治状况的复杂,就助长了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 思想作风对于我们党的侵蚀。草案又说一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部对于 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 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党内相当多的一部分干部滋长 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因为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 忘记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谦逊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的作用, 强调个人的威信,自以为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 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 的资本和独立王国。同志们!所有这些是不是事实呢?究竟我们党内对于 党的团结和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是认识得很够,还是认识得不够?究竟现 在是不是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干部骄傲了起来?如果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刚 才开始,就已经出现了这种骄傲的、不能接受批评和监督的人们,那么几 年以后,十几年以后,他们就要骄傲成什么样子呢?历史上曾经有过无数 的事例,表明胜利者的骄傲怎样危害着他们的团结而得了可悲的结果。他 们的团结在共同受敌人压迫的时候还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而当敌人的直 接压迫被推翻了以后,许多胜利者就骄傲起来了,因此就使团结不能继续 保持下去了。这种情形在旧时代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 历史使命同旧时代的胜利者都不一样,我们是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的党, 我们的最后目的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随后也就消灭国家权力和党本身, 因此我们的团结是可以巩固的。我们从来反对任何党员由满腔热忱地勤勤 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 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召开的党的二中全会,曾经特别警诫全党干部在革命胜 利以后严防骄傲,因为骄傲就可以引导到个人主义的发展,就可以引导到 党的团结的损害和破坏,就可以引导到党的事业的严重损失。我们应当时 时刻刻都记得,我们的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而且凶恶的敌人还包围 着我们,等待着利用我们的不谨慎不和睦来损害我们,而只要有可能,他 们就要来消灭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团结就是党的生命,对于党的团 结的任何损害,就是对于敌人的援助和合作。只要党内出现了个人主义的 骄傲的人们,只要这种人的个人主义情绪不受到党的坚决的制止,他们就 会一步一步地在党内计较地位,争权夺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的活动, 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党分裂党的罪恶道路。因此,中央政治局认为自 己有绝对的责任,哪怕只是发现了这种状况的萌芽,就必须敲起警钟,动 员全党来克服这种危险,并要求犯有这种错误的同志迅速彻底改正自己的 错误;而如果等闲视之,任其蔓延滋长,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 中央政治局考虑到党外和党内的各种状况,认为中央通过这个决议是 适时的,并且是绝对必要的。决议将极大地提高全党的觉悟、警惕性和战 斗力,这是和全国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利益完全 符合的。决议草案中提出了增强党的团结的各项具体办法,这些办法可以 有效地增强团结,并且可以使破坏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受到全党的鄙弃、抵 制和制裁。 为着增强党的团结,政治局认为应当指出,在我们党内的某些同志中 有一种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即他们认为:只要他的意见自以为是对的, 就可以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不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就可以不服从领导,不按党的章程办事。这些同志应当认识违反党的民主 集中制,破坏党的纪律,就是破坏党的团结,而破坏党的团结,就是破坏 党的最高利益,危害党的生命。因此,这些同志必须深刻认识他们这种说 法和做法的错误,并且立即改正这种错误的说法和做法。至于对那些坚持 这种错误的说法和做法而不愿改正的人,我们党就应向他们进行坚决的斗 争,以便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纪律不致遭到破坏,以便使党的团结不 致受到损害。 毫无疑义,党的团结必须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团结,必须是 在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只要我们的同志真 能按照党的章程办事,只要我们同志切实遵守决议草案中的各项规定,党 是允许党内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讨论的,党是保证党内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讨 论的。为了增强党的团结,我们党不但不允许缩小党内民主和缩小党内的 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必须保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内的批评 和自我批评。我们每个同志都需要别人帮助,每个同志如果有了缺点,犯 了错误,就都是党的损失,大家就都有责任来帮助他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而党的团结正是为了发展这种同志式的互相帮助,使每个同志都能在我们 这个团结和睦的大家庭里得到共同的进步,共同把党的工作做好,共同把 革命的事业推向前进。 但是如政治局所提出的决议草案所说,在我们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 的原则还不是在所有的环节都能畅行无阻的。这种情形必须改变,因为它 危害着我们党的进步,危害着我们党与群众的联系,也危害着我们党的团 结。党的任务就是要继续在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历来所指示的关于批评和自 我批评的轨道上前进,从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出发,发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向压制批评的现象作斗争,坚决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 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原则,以克服工作中的错 误和缺点,提高我们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觉悟水平,提高党性,增强党的 团结。毫无疑义,这样的团结才是真正的团结。这样的团结就能够大大地 增强我们全党的战斗力量,改进我们的工作,以达到新的胜利。 当然,我们党内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口头上并不反对批评和自我批评, 可是在实际行动上却认为批评和自我批评只能适用于别人,只能适用于别 人工作的范围内,而不能适用到自己,不能适用到属于自己工作的范围内。 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当然,也还有这样的人,他们不是想经过批评 和自我批评来巩固党的纪律,来促进党的团结和帮助同志进步,而是想假 借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名义来削弱和破坏党的纪律,从而削弱和破坏党的团 结和党的威信。这样的态度是党所完全不能允许的。我们需要正确地开展 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地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同时应该使那些 有上述这类错误想法和错误态度的人能够及时地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 政治局认为: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必须遵循党中央和毛泽东同 志历来所指出的并且是行之有效的正确的方针,这就是:“从团结出发, 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因此,对于那种具有在性质上 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犯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错误的同志,或者对于那 种虽然具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缺点、犯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错误,但在受 到批评教育以后,仍能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愿意改正并实行改 正的同志,应当采取“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他们的缺 点或错误必须按照情况进行严肃的批评或必要的斗争;但是这种批评或斗 争应当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或斗争达到团结的目的,不应当不给他们改 正的机会,更不应当故意将他们的个别的、局部的、暂时的、比较不重要 的缺点或错误夸大为系统的、严重的缺点或错误,因为这种态度就不是从 团结出发,就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就不利于党。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对于那种有意地破坏党的团结,而与党对抗,坚持不改正 错误,甚至在党内进行宗派活动、分裂活动和其他危害活动的分子,党就 必须向他们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格的制裁,甚至在必要时将他们驱逐 出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的团结,才能维护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 利益。 为了增强党的团结,反对破坏团结的言论行动,为了粉碎帝国主义者 和反革命分子破坏我们党的团结的各种阴谋,为了反对混进党内来的各种 敌对活动和敌对思想,为了正确地区别党内斗争的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 方针,都需要全党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有充分的革命警惕性和政治敏感。 毛泽东同志在 《整顿党的作风》 的演说中曾经号召全党同志提高嗅觉, “对于任何东西都用鼻子嗅一嗅,鉴别其好坏,然后才决定欢迎它,或者 抵制它”。这仍然应当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同志们!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省(市)委员会以上负责同志和武装部队 的高级负责同志的团结,是全党团结的关键。在增强党的团结的事业上, 这些负责同志担负着主要的责任,因此,他们应当以身作则,增强相互间 的团结,并且在党的所有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进行积极的工作,为增强全党 的团结而斗争。只要我们的党是团结一致的,协同动作的,我们就一定能 够团结整个工人阶级,团结全体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战胜内外敌人的任 何破坏阴谋,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事业的胜利。 我受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同志的委托所作的报告,就是这样。 刘少奇作完报告后,全会进行了热烈讨论。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44 人作了重要发言,进一步揭露和批判了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 高岗、饶漱石迫于形势,作了一般性的检讨。 高岗嘴上表示要在全会上作检讨,实际上是虚与委蛇,刘备摔孩子——做样子 的。他根本就没有下功夫准备检讨稿,而是简单嘱咐了几句,让秘书给他弄了个稿 子在会上念了念。饶漱石却不同,会前刘少奇正式通知他要在全会上作检讨。据饶 漱石后来说,他闻言吃了一惊。但他还是勉强表示要认真检讨自己在不利于党的团 结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番咬文嚼字的准备,饶漱石在全会上念了下面这份《关于我的错误的自 我检讨》: 我完全同意刘少奇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四中全会作的报告,衷心拥 护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所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草案)。 根据刘少奇同志的报告和中央这个决议(草案)的精神和原则来检查 我的思想行动,我是有很多严重的缺点和错误的。 首先,在党的团结方面,我曾经不止一次地犯过错误。现在回想起来, 我和党内不少同志都发生过争吵和彼此关系搞得不好。发生这些问题的原 因,在我这方面来说,有些是由于个人主义的感情用事,有些是由于思想 方法的错误。因此,我在处理同志关系问题上,没有紧紧掌握毛主席指示 的正确方针,即“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 而往往将个别的、局部的问题,不适当地提到原则的高度,采取生硬的态 度来进行批评和斗争,造成了对党的团结不利的结果。 在这里,我想着重检讨下面两件事情: 其一是1943年我与陈毅同志在华东敌后共事时曾一度关系搞得不好。 当时我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有严重错误的。这个问题的发生,首先虽然是 由于我对陈毅同志不熟悉,主要还由于我对客观情况估计不足。因为那时 我们是处在敌后游击战争的严重环境中,坚持敌后游击战争和扩大敌后根 据地是党和人民最高利益之所在。陈毅同志具有丰富的革命战争经验,且 与华东部队及各方面的干部都有密切的联系,而我则初到解放区不久,既 无革命战争经验,在人事和工作上又都很生疏。所以,当我和陈毅同志在 一起工作时,如果自己能清醒地估计到上述情况,并严格的从当时战争利 益出发来考虑问题,那么,我就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来保证我和陈毅 同志团结共事;即在双方关系已经发生问题之后,我也应当主动地向陈毅 同志把问题说清楚,以求得继续和他团结共事;甚至在陈毅同志已经到了 延安之后,我还可以而且应当采取各种办法来争取和欢迎他返回华东工作。 可是,我在当时恰恰没有这样做,反以为陈毅同志在中央能把他自己的问 题搞清楚为好,致使陈毅同志终于离开了华东,使华东工作受了损失。这 是应当由我负责的。 其二是去年七八月间我与安子文同志在中央组织部共事时也曾一度关 系搞得不好。这次我所犯的错误尤为严重。虽然,这一关系问题在去年十 月刘少奇同志所主持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处 理,我在那次会议上对自己的错误也有所检讨。但现在看起来,我在当时 的检讨显然是很不够的,还必须作下面三点补充: 一、在争吵发生之前,我既未向中央报告和请示,争吵发生之后,我 又自行其是,不尊重刘少奇同志的意见,未遵照他的指示及时停止这场争 吵。结果不仅造成中央组织部工作上的损失,而且使刘少奇同志在处理这 个问题时发生了困难。在我认识错误以前,我甚至向刘少奇同志本人和在 私下向个别同志表示过对刘少奇同志的不满。这是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的 行为。 二、我对安子文同志所提出的某种名单发生过错觉。因此,我对安子 文同志产生一种宗派主义的思想和做法。 三、在争吵过程中,我对党、对同志的态度也有不老实的地方。例如, 当时我本想以毛主席深知谭震林同志为例来告诉安子文同志对谭震林同志 所说的“收回三权”的话不必加以深究,却说成看见毛主席在听到谭震林 同志说“权、权、权”之后只是笑了一笑。事实上毛主席在听到谭震林同 志的这句话之后,曾立即对谭进行过严格的批评,并在财经会议后为此分 别召集各大区负责同志谈话,反复进行加强党内团结的教育。又例如,关 于李楚离、龚子荣两同志未参加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领导小组的问题, 事实是安子文同志提议李、龚两同志要参加,而我则认为他们可以不必参 加,刘少奇同志正是根据我的意见而批准领导小组名单的。但当安子文同 志在中央组织部的正副部长接头会上说明这一点时,我反怪安子文同志说 话不择场合,并极力否认这一点,说我也赞成李、龚两同志参加;同时反 把责任推到刘少奇同志身上,说名单是刘少奇同志宣布和批准的。这是一 种很不老实的态度。 在这里,我还应当检讨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与某些同志虽未发生过争 吵,但彼此关系也不正常。例如,我在东北执行小组时期,因到过东北局, 故对彭真同志处理东北问题也有过意见,但过去从未向他本人谈过,却曾 多次在其他同志面前谈起。在我和彭真同志直接接触时,也曾经表现对他 不尊重,甚至向他发过脾气。这些都是错误的。这反映我对彭真同志有一 种宗派主义的情绪。 其次,在服从整体利益方面,我也曾经犯过错误。例如:在第三次国 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财力和干部的调配上,我往往从华东本身考虑得多, 而对中央和其它地区的困难和需要考虑得少。因此,当时我曾经在中央所 召开的会议上,对薄一波同志和杨立三同志提出过批评。现在检查起来, 那些批评是有错误的;特别有一次我曾对周恩来同志发脾气,更是一种严 重的错误行为。这严重地反映了我是如何过分地强调局部利益,而当它和 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我又是如何地意气用事。又如:我在华东工作时, 对中央各部门和他们派到华东来指导工作的同志,尊重和支持不够,因而 有时使他们在指导和处理华东工作上发生某些困难和顾虑。这是我的地方 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的表现。 第三,在计较个人地位方面,尤其严重地暴露了我的个人主义。这种 个人主义甚至发展到野心家的程度。例如:在1949年,我对由谁来担任华 东军政委员会主席这样一个重大的问题,不是等候中央的决定,而是采取 了由华东局建议由我来担任的方式。当我见到毛主席时,毛主席曾告诉我, 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一职,本拟以陈毅同志担任。可是我在听了毛主席这 话之后,除了仅仅以虚伪的态度要求改变由我来担任的意见外,并未作任 何诚恳的坚决的表示。因此,最后中央还是决定由我担任了。俟各大区军 政委员会主席名单同时公布后,党内外发现除华东外,其他各大区军政委 员会主席之职,均由军区司令员兼任,曾引起猜测和造成不良影响。 总起来说,我所犯的错误是极端严重的。这种错误的性质是资产阶级 的个人主义,在个别问题上甚至发展到野心家的程度。在另外的个别问题 上,对党对同志采取不老实的态度,和对个别同志怀有宗派主义的成见。 以上这些错误,说明了我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是如何的认识不足, 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是如何的认识不足,对于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 要性是如何的认识不足;同时它又说明了,我由于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和党 中央对我的信任而冲昏了头脑,滋长了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夸大了个人 作用,强调了个人威信,忘记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谦虚态度和自我批 评精神,甚至发展到严重的自以为是,不服从领导,不受党的纪律约束, 不按党的章程办事,终于堕落到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泥坑里。 我的这些错误,在过去之所以没有被同志们所发现和所以能够发展到 这样严重的程度,其主要原因就是它们是被深深隐蔽在我严肃与谨慎的表 相里。在我初到解放区的时候,对于战争和根据地工作全无经验,与根据 地部队和地方干部也无联系,而一到根据地就担负起了主要的责任。当时 自己的确深感责任重大,力不胜任,常常产生自卑心理(当时项英及若干 同志曾讥笑我为外国回来的“洋学生”)。因此,我在对待日常工作问题 和处理同志普遍关系问题上,特别兢兢业业,一般表现了谦虚、谨慎和遵 守党的组织原则;对于个人的生活作风,更特别注意克己;这两方面甚至 发展到“谨小慎微”的程度,想从这些方面来取得同志们的好感,来掩盖 自己能力与职责不能胜任的矛盾。我的这种态度,虽然主要是想给同志们 好的印象,以便于工作,但同时也包含着个人主义的因素。因此,后来的 事实证明,尽管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问题上“谨小慎微”和遵守党的组织 原则,而在若干大的问题上,却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犯了原则性的错误。 我一贯以来严谨、克己的外表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变成了掩盖我的缺点和 错误的伪装,使我的缺点和错误得以滋长和发展起来,而不易被同志们及 早发觉。加之后来一个时期我由于骄傲自满而作风不民主,日常生活又拘 谨到严重地脱离群众,结果“言路”闭塞,自己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也就 无所警觉。这就是我的错误发展的过程和所以发展到目前严重阶段的原因。 我经过再三的考虑,认为我最大的、主要的错误,还在于:没有时时 刻刻把党的团结看作是党的生命,及把破坏党的团结看作是帮助敌人来危 害党的生命,也没有牢牢记住“党的团结的唯一中心是党的中央”,要维 护党的团结,就必须首先维护党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的团结和威 信,特别是维护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党中央的领导核心的团结和威 信。我们都知道,刘少奇同志是党中央的主要负责同志之一,一向为全党 同志所爱戴和尊重;而我在处理自己和安子文同志这个关系问题上,却对 刘少奇同志表示了不尊重,甚至发展到对他表示不满。这种极端错误的行 为,必然是损害党的团结的,必然是损害中央威信和妨碍中央统一领导的, 因而也必然是危害革命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我的这种错误,如果不是由于 中央政治局及时敲了警钟,使我有所警觉,而任其发展下去的话,不仅对 党权为不利。对我个人也是不堪设想的。 现在我已开始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及其对党的危害性。因此, 今天我有决心向全党彻底揭发我的错误,并向全会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和行 动中彻底改正我的错误。我所作的检讨还是不深刻的。我要求大家对我严 格进行批评,并要求中央给我以严格的处分。 刘少奇也作了自我批评。他按照毛泽东从杭州给他的信中的要求,对许多高岗 攻击他的问题都作了诚恳又不失分寸的检讨和说明。 刘少奇自我批评的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 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我曾有过一种想法在基本上是不正确的。 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要对我国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要实行农业集体 化,对于这个基本方向,我是没有怀疑过的。因此,我主张向农民宣传社 会主义,要经常地向农民说明:仅仅实行土地改革还不能最后地解放农民, 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才能使农民最后地获得解放、免于贫困并富裕起来。在 目前要广泛地发展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要限制富农经济,在将来要 普遍地组织集体农场和消灭富农经济,对于这些,我的观点都是明确的。 但是,我有过一种想法,就是我以为还要等一个时候才能在我国农村中大 量地、普遍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而没有想到立即就可以大 量地组织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由此逐步地发展到完全社会主 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集体农场。同时,在目前的劳动互助组与将来的集 体农场之间没有抓住以土地入股的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组织 形式,作为由互助组过渡到集体农场的十分重要的中间过渡形式,因而, 就以为互助组不能过渡到集体农场,而把二者看成在组织上是没有多少联 系的两回事。 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所以在1950年1月与东北个别同志谈到 农村互助合作问题时,我有一些话是说得不妥当的。在1951年春;我赞成 华北局在个别地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但不赞成推广。同年7月间我批 评了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文件,并在向马列学院第一期 毕业生讲话时,也说到了这个批评。应该说,我这个批评是不正确的,而 山西省委的意见则基本上是正确的。 …… 在1951年秋,中央讨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后,由于毛泽东同志的 指示得到了改正,我也就抛弃了这种想法。 (二)关于老区土改出现“左”倾错误问题。 1947年我主持的全国土地会议,确定了普遍实行分配土地的原则,制 定了土地法大纲,并提出了整党的方针。这个土地法大纲和整党方针,是 经过党中央的修正和批准的。全国土地会议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这个 会议有重大的缺点,这就是没有对于农村的阶级分析做出恰当的决定和没 有能够制定一个正确的切实可行的详细的没收分配土地的办法,同时对于 错误倾向的批判不够全面。在会议上着重地批评了党内反对地主不坚决以 及同情、可怜、庇护地主的右倾错误,这是完全必要的,并从此结束了这 方面的错误。对于当时已经发生的一些“左”倾错误,虽然也做了批评, 但这种批评是不充分的,没有系统的,因而也就不能够认真地去堵塞有些 地方的“左”倾错误的发生和发展。……直到1947年12月在中央会议上毛 泽东同志提出了关于《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1948年中央重新 发表1933年怎样分析阶级的文件和任弼时同志的文章后,各地土地改革才 逐步完全纳入正轨。我在当时没有能够把指导土地改革这样一个严重的任 务完全正确地担当起来。 (三)关于“和平民主新阶段”。 1946年2月1日,在旧政协会议开过会,中央发出了一个指示,说旧政 协决议付诸实施,中国从此走上和平民主阶段。同时向八路军、新四军和 各解放区提出练兵、减租和生产三大中心工作,并指出“一切准备好,不 怕和平的万一被破坏。”在这个指示中所谓“和平民主阶段”是属于一种 对时局的估计,而关于练兵、减租和生产三大中心工作的规定,则是对于 我们的革命起实际作用的性质的东西。对于和平可能性的估计只是一个方 面,而关于练兵、减租和生产这些中心工作的指示,则在于我们可和可战, 使我们在任何时局变化的场合下,都能够有恃而无恐。对于这个文件,我 想是应该作这样的分析的。……中央通过的这个指示,是我起草的,我曾 经根据这个指示在干部会上作过一个报告,在报告中有些话讲得不妥当, 应当纠正。 (四)关于天津讲话。 1949年春中央派我去天津研究和帮助天津市委的工作,我对天津当时 的工作说过许多话,曾经批评了当时某些对资产阶级的“左”倾情绪,虽 原则上没有错误,但其中有些话是说得不够妥当的。 全会闭幕的最后一天,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全文如下: 一、党的团结,工人阶级的团结,劳动人民的团结,全国人民的团结, 是革命胜利的基本保证。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最基本原理之一。列宁说: “无产阶级之能够成为而且必然会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只是因为它由 马克思主义原则所造成的思想统一,有组织的物质统一把它巩固起来,这 个组织把千百万劳动者团结成为工人阶级的大军。”工人阶级是由党领导 着的,党又是由它的中央委员会领导着的,党的中央委员会还紧紧地依靠 着一批忠实的有能力的密切联系群众的高级干部。因此,党的中央委员会 和省(市)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干部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干部的团结,尤 其是决定革命胜利的最主要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 上,在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正确的组织路线的基础上,经过种种牺牲奋斗, 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的统一领导和全党的团结一致,这个团结 又由于及时地正确地克服了危害党的团结的敌对活动和错误倾向而日益巩 固,终于使党成为一个不可战胜的力量。依靠全党的团结,党领导着全国 人民战胜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 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现在中国的革命事业还没有最后完成,在 国内人民的敌人还没有完全消灭,在国外还存在着帝国主义的包围。现在 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革命即社会主义改造的阶段,我们要逐步实行社会主 义工业化,逐步实行对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小私有 者),逐步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资产阶级),把 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一个比反对帝国主义、封建 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更深刻更广泛的革命。包含着极复 杂极尖锐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一方面,外国帝国主义决不会袖手旁观; 另一方面,国内那些已经被打倒的阶级决不会甘心于自己的死亡,那些将 被消灭的阶级决不会没有反抗,他们中的坚决反革命分子必然要和外国帝 国主义相互勾结起来,利用每一个机会来破坏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企图 使中国革命事业归于失败,使反动统治在中国复辟。帝国主义者和反革命 分子破坏我们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首先破坏我们党的团结,并在我们 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人。我们党内产生过张国焘,苏联党内产生过贝利亚, 这样重大的历史教训表明,敌人不但一定要在我们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人, 而且曾经找到过,在今后也还可能找到某些不稳定的、不忠实的、以至别 有企图的分子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这是我们必须严重警惕的。鉴于我们现 在还采取着和资产阶级联合的政策,而小资产阶级还像汪洋大海似的包围 着我们;鉴于我们的党很大,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还很不够,一 部分干部中的思想政治情况还相当复杂;鉴于一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 部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 对于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特别是鉴于在中国新民主 主义革命胜利后,党内一部分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 因为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忘记了共产党所必须具有的谦逊态 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自以为天下第一, 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 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鉴于这一切情况, 中央认为,当此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要历史关头,有权大的必要来 唤起全党同志更加注意提高革命警惕性,更加增强党的团结。全党同志都 应当认识,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破坏党 的团结就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帮助敌人来危害党的生 命。列宁和斯大林曾要求苏联共产党“保护我们党的一致,如同保护眼珠 一样”,这同样应成为我们的格言。 二、为着增强党的团结,全党同志,特别是中央委员会委员和省(市) 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同志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同志,对于党的团结的必要 和自身责任的重大都应有很高的自觉,并应在党内作很大的努力和必要的 工作。全党高级干部在自己的工作中都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党的团结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应当把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作 为指导自己言论和行动的标准,即有利于党的团结的话就说,不利于党的 团结的话就不说,有利于党的团结的事就做,不利于党的团结的事就不做。 (二)党是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统一的集中的组织,党的团结的唯一 中心是党的中央,因此,必须把任何地区、任何部门的党的组织及其工作 看作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整个党及其工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 何派别思想、小团体习气、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本位主义,反对任何妨 碍中央统一领导、损害中央的团结和威信的言论和行动。 (三)党的团结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 体领导的原则,因此必须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反对把自己领导 的地区和部门当作独立王国,反对把个人放在组织之上,反对不适当地过 分地强调个人的作用,反对骄傲情绪和个人崇拜。 (四)全党高级干部的重要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应该经常向所属的 党的组织报告和反映,其关系特别重大者则应直接向党中央的政治局、书 记处或中央主席报告和反映;如果避开党组织和避开中央来进行个人的或 小集团的政治活动,避开党的组织和避开中央来散布个人的或小集团的政 治意见,这在党内就是一种非法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破坏党的团结 的活动,就必须加以反对和禁止。 (五)全党高级干部应根据增强党的团结的原则来检查自己的言论和 行动,凡是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都必须改正。 (六)对于任何有损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应当进行批评和斗争。 三、党的团结必须是也只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团结,在正 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为了增强党的团结,不 但不允许缩小党内民主和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必须保证充分发展 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求竭力避免一切可以避免 的缺点和错误,使党的事业得到顺利的进展。每个同志都可能有缺点或错 误,每个同志都需要别人帮助,而党的团结正是为了发展这种同志式的互 相帮助。对于党员的缺点或错误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方针。 对于那种具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犯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错 误的同志,或者对于那种虽然具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缺点、犯有严重或比 较严重的错误,但在受到批评教育以后,仍能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的利益 之上,愿意改正并实行改正的同志,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他们 的缺点或错误必须按照情况进行严肃的批评或必要的斗争;但是这种批评 或斗争应当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或斗争达到团结的目的,不应当不给他 们改正的机会,更不应当故意将他们的个别的、局部的、暂时的、比较不 重要的缺点或错误夸大为系统的、严重的缺点或错误,因为这种态度就不 是从团结出发,就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就不利于党。但是对于那种与党 对抗,坚持不改正错误,甚至在党内进行宗派活动、分裂活动和其他危害 活动的分子,党就必须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格的制裁,直至在必要时 将他们驱逐出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的团结,才能维护革命的利 益和人民的利益。 四、由于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省(市)委员会以上负责同志以及武装部 队的高级负责同志的团结,是全党团结的关键,本决议也以这些负责同志 为主要对象。对于全党广大干部和党员,应由各级党组织根据本决议的精 神负责进行关于增强全党团结的教育,保证本决议在全党的贯彻。全党干 部都应当以身作则,同心同德“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团 结全党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六届七中 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便团结整个工人阶级,团结全体 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为战胜内外敌人的任何破坏阴谋,保证社会主义建 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事业的胜利而奋斗。 七届四中全会对于高岗、饶漱石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