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东北停战协商(4)
第二天,由我同李维杲等研究提出,恢复交通问题的意见,以供陈诚参考。
即:
(一)同意碉堡线许可人民自由往来,中共官兵传令如无武装时也可通行,
但必要时须接受检查。
(二)同意完全平毁碉堡,但须第一期整编完成后开始,第二期整编完成时
平完。
如以上两点得不到同意,可承认派遣小组或在三人会议决定。某些地区的碉
堡必须保留外其余平毁。必须保留碉堡之地区如:津浦、胶济、北宁、陇海西段
沿线,平绥线之一部。至于陕北封锁线,则待胡宗南回电方定是否撤毁。
对中共则提出如下要求:
(一)修复各路。
(二)保持路政完整:包括用人由交通部考核,收费不容混乱,路警必须统
一三点。
(三)供交通用的煤矿,不得破坏。
(四)邮政不得破坏,不得发行邮票。
(五)中共部队不得向铁路向心运动。
陈诚为人心粗气浮,遇事不能深入思考,虽好征求别人意见,但常凭感觉主
观武断。他不是智深勇沉有政治远见的人,不能从长远去看中国全局,只靠反共
取悦于蒋介石,充当谈判代表,显得不是长才,谈判对手又是周恩来,所以非常
被动。1946年4 月6 日他邀约军政部次长林蔚、俞大维,军令部次长刘斐、空军
委员会主任周至柔,外交部总务司司长李维杲、军令部一厅二处处长许朗轩及我
午餐。饭后商讨东北局势及如何与中共讨论关于中共反对政府军增加的问题以及
政府增兵问题。讨论结果决定:对政府军增兵问题,可以说是按停战协定,为了
收复东北主权,政府军行动不受限制。所谓不超过五个军,乃指整编后的五个军,
不是指未整编的军。同时指责中共目前在东北驻军数,已超出停战协议只驻一个
军的规定。强调中共须迅速按基本方案规定驻地,中共军队不接收苏军退出之城
镇。关于琼崖纵队问题,可以初期未闻中共声明为理由,根本不承认。
在谈及东北局势时,据刘斐(为章)分析:“苏军看中共军队能抵抗支持住
国军的进攻,就撤退,否则必然停撤。美方心理是:只要苏军撤出东北,美方就
佯作不知,让中共军队占领东北之大部也无不可。委员长(蒋介石)则不敢明言
放弃东北,暗中的主意是:能争回到如何程度,即争到如何程度。”
谈判桌是一面镜子,反映出谈判双方的意图,也反映出战场的形势。
刘斐的分析,道出了蒋介石和美国在对东北问题上的微妙差异。出巡前夕,
周恩来要求东北关内一样停战,国民党则坚持收东北主权不受限制,反映出当时
东北双方力量的对比,中共兵力尚微弱,国民党兵力暂占优势;3 月13日讨论派
执行小组去东北时,我建议张治中对中共让步,以求达成协议。张治中不肯。说
明他看不清国民党军在东北的暂时优势正在丧失。4 月初中共在东北兵力已日渐
增强,且在苏方支持下,国民党如果要用武力向北打,绝对打不出什么有利局面,
也无法用武力控制这样大的地区。这种情况,国民党多数将领是认识不到的。国
民党政府一面谋求增加兵力向北进攻,一面希望在谈判桌上捞些好处——占领沿
铁路三十公里的地区。陈诚高叫恢复交通,不仅反映出中共军队控制并破坏一些
重要铁路路口,国民党无法恢复,而且反映出国民党借铁路线以阻断沿线两侧中
共军队的交通往来之目的。所以共产党要求平毁铁路沿线碉堡,而国民党则坚决
反对。这些从4 月7 日陈诚致吉伦将军的两份备忘录及蒋介石致马歇尔的电文,
及以后谈判中的表现,都反映得一清二楚。
4 月7 日陈诚致吉伦将军的两份备忘录如下:
一、恢复交通的备忘录:
1.凡足以妨碍交通之工事与碉堡一律撤毁,但防守性及保护性之工事与碉堡,
绝不能拆除。
2.拆除工事与碉堡问题,应从整体解决,即速即执行整编方案,此问题乃可
顺利解决。
3.如必拆除,提议于整军第一期完成时开始,第二期完成时拆除。
二、为恢复东北主权的备忘录:
为恢复东北主权,国军须北进接收,提议照马歇尔原建议,共军撤出沿铁路
三十公里地区,俾国军通过接收主权。
4 月8 日清晨,陈诚叫我去他办公室,他同军政部次长俞大维以蒋介石的名
义,拟了一篇致马歇尔将军的电报(当然是得蒋同意的),要我誊正拍发,全文
如下:
苏军正由东北九省陆续撤退,我国军正开入各该苏军撤退之城市与地区,恢
复我国主权。乃中共部队非法开往各铁路线,阻扰国军达成恢复主权之任务,吉
伦将军现在以最大之努力求得一解决方式,实堪嘉许,鄙意最好吉伦将军能即往
东北一行,查明事实,以作解决之依据。对于国军接收苏军撤退地带一节,事关
恢复我国主权,必须办到。今共军非法占领沿铁路线各据点,造成冲突,中共应
负其责。因此余要求中共军队立即沿铁路线各点撤开,俾国军可以通过,达成上
述任务,至于中共对于东北国事有何其他意见,尽可提出,由三人会议讨论,以
谋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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