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我们的“布头”爸爸-采访董必武的子女(4)
作为长子,在家里他对我的期望和要求是比较高的。我想我弟弟比我那个时
候就要好多了。对他们也严格,但不像对我那么严格。战争年代,我们不能在一
个地方安全地待着按部就班地上学,只能跟着他们到处迁移。上学就是零零星星,
很多知识就是我在他亲自教导下学习的。比方说做人的道理,简单地说,就是现
在也在用的“锄禾日当午”这首诗,从小他就开始给我们讲。比方说家里怎么吃
饭,吃豆腐乳都要一根筷子蘸着,不能两根筷子一起夹,要节俭。
较早提出“依法治国”的观点
“有一年他到兰州去,发现了一个案子:有几个老百姓给判了死刑。父亲听
了之后,认为判得不对。我父亲说,把干部打了就判死刑,这在法律上说不过去。”
——董良羽
记者:我们知道董老早年曾留学日本,在日本大学读法律,回国后在武汉开
办律师事务所并办学,成为当时湖北颇有些名气的教育家和律师。1932年在江西
苏区也担任过临时中央政府最高法院院长等职,建国初董老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
政法委员会主任,到了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他又以68岁的高龄当选为最高人民法
院院长。他是不是一生都很注重法制建设?
董良羽:他原来是学法的,他曾经留学日本学过法。因此他一生都主张立法。
后来担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那时候他立了很多法,不过是比较简单的,后来我
整理材料时看到,出入境的金银有多少啦,关于利税呀……都有相关法律出台。
解放后他主管政法委员会,法制是他的一贯思想。现在看来,由于种种原因
有些想法在当时没实现,但他的一些观点从历史的进程看,是比较正确的。“依
法治国”是他早就提出的,而且一直身体力行。
他在法院期间处理的案子比较多。有一年他到兰州去,听他们汇报工作,发
现了一个案子:甘肃省那一年闹旱灾,老百姓有迷信的观念,就去求雨,拜龙王。
村干部去阻止,大概方法上生硬了一些,把老百姓弄急了,就把干部给打了。因
为这件事情,有几个老百姓给判了死刑。父亲听了之后,认为判得不对。迷信固
然迷信,这是中国几千年固有的。但要说是反革命,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父
亲说,把干部打了就判死刑,这在法律上说不过去。
他就调查这个案子,然后督促他们重新审评。后来很多人都放了。当时的法
制不是很健全,不像现在,有具体法律可依。
记者:我国建国初期法制尚不健全。在现在看来,董老的“依法治国”在今
天也是非常有眼光的。他有没有在一些时候向您透露这方面思想?
董良羽:他当时搞刑法,组织了大批人下去调查案例,总结经验,为具体的
立法做准备。但后来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这工作没有搞下去。直到打倒“四人
帮”后,彭真同志才把它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果当初我们的法制健全一点,
我想就不会出现“反右”“文革”等一些情况,也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严格的教育 简朴的晚年
“他觉得自己退下来就可以给国家省下很多。所以他给中央打了几次报告,
要求退下来,结果中央没有批……”
——董良羽
记者:我们知道,董老在上世纪70年代一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职
位相当高,但他始终都很低调,生活也相当地简朴,能不能介绍一下你们家当时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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