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141团场“军械库”遭劫 141团场的军械库存放着本团民兵训练用的枪械、弹药。白宝山自奎屯归来, 路过141团场时,从外部观察了这个仓库的位置。为了确保实施无误,他和吴子 明多次骑摩托车到141团场踩点,摸清周围环境及军械库的值班情况。白宝山跟 吴子明商量,他主张把作案时间安排在白天,这主要是想利用白天仓库无人值班的 便利条件。关于采用哪种方式,白宝山认为,应准备专门工具,把大门撬开,这样 他们可进可退,打开里边的库房大门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为此,俩人找到148 团场的一家修造厂,请锻工用六棱钢打了两把撬杠,一长一短,备用。如何对付院 子里的狗?按照白宝山的计划,不开枪,可以用“鱼钩套狗法”把狗制服。具体方 法是用一束底钩,绑上肉,狗一吃就会被鱼钩挂住,不敢乱叫,然后再想办法把狗 打死。其他一些细节,白宝山也都做了准备。 7月5日,白宝山、吴子明坐班车来到141团场。下午6点,按照预定计划, 俩人从树林子里出来,一前一后走向军械库。还是像以前一样,白宝山拿着撬杠, 动手撬门,吴子明在后边的墙角上做掩护。十分不巧,有位老汉从家里出来,途经 军械库到自家菜地去干活,恰恰看到白宝山背着一支枪,蹲在仓库大门口,不知道 在干什么。白宝山瞪他,用手比划了两下,让他离开。老汉没动。白宝山就吼了他 一声:“没你的事儿,少惹麻烦!”这时,吴子明也从后边赶过来。老汉立刻走开 了。白宝山行动前就遇到了人,这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必须加快行动的速度。他撬 开铁门,一进院子就端起了枪。他的射击有如神助,两条狗都被击穿心脏,一条在 院子里毙命,一条死在值班室办公桌下。白宝山、吴子明迅速撬开3号库房的大门, 进去查找一遍后非常遗憾,库房里并没有枪支弹药。俩人出来,又撬开1号库房, 结果是一样的。 这一次,白宝山又没达到目的。 白宝山、吴子明返回他们的出发地———那片榆树林,处理掉撬杠等作案工具 后,俩人步行上路。仍然没骑摩托车,也不能坐班车,虽然慢一些,但留下的线索 少,遭追捕的机会也就少。然而,这样却辛苦得多,俩人整整走了一夜。凌晨4点 左右,他们在路边休息,遇到另一个走夜路的男人。不幸的是,白宝山背着枪,被 那个走夜路的无辜者看到了,他顿时起了杀心。白宝山把枪摘下,猫着腰追了过去。 白宝山没追几步就开了枪,对方应声倒地。他走到跟前,又补了一枪,夜行者当即 被打得脑壳开裂。白宝山检查死者的衣兜,翻出他的身分证,然后和吴子明在戈壁 上挖了个坑,把死者掩埋掉。 1997年7月5日19点45分,石河子下野地垦区公安刑警大队第一探区 探长王军接到141团场派出所所长李建国的报案。接到此报,王军立刻向刑警大 队及主管副局长贾光辉作了汇报,并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接到报告,石河子市 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周传强立刻带领人员驱车赶赴现场。因天色已晚,勘查工作在第 二天上午9点20分开始,至12点55分结束。 库房被撬,狗被打死,但并没丢失什么东西———现场给人这样一种感觉:作 案人目标并不明确。 访查组找到那位从库房门前路过的曹德康老汉。曹老汉说,他刚刚走到地头上, 就听见大院里响了枪。他觉得事情不寻常,正在犹豫,遇到中心小学的李会计骑自 行车从菜地路过。他拦下李会计,说明刚才看到的情况,委托李会计向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出动6名民警,所长李建国亲自带队,把库房包围起来。摸 进去之后,看见被打死的狗和被撬开的仓库铁门,持枪人已经逃离。 分析案情时,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一起治安事件,不一定是刑事 犯罪。当事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打狗吃肉,原准备用鱼钩套狗,后嫌麻烦,干脆开 枪把狗打死。第二种意见比较尖锐,即:对方是奔着武器弹药而来,但他们并不知 道军械库已经搬迁。这个判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作为一种描画和推理,在逻辑 上比较清楚。 由于“7·5”案件的性质不好确定,那么侦查手段和侦查范围也就都不好确 定。尽管如此,在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传强的指挥下,调查工作以141团场 为重点,扩大到周围相连的几个团场。调查对象,一是公开使用制式枪支的人;二 是能接触到社会上“黑枪”(文革期间散落到社会上的枪支及国外贩卖入境的枪支) 及有犯罪前科的人;三是身分复杂的人员。 技侦部门对现场子弹进行了鉴定,子弹弹底标志为“75-81”,使用的枪 种应该是“五六”式半自动或自动步枪。根据采集到的鞋印判断,两名当事人,一 个身高在1.72-1.73米,另一个应在1.75米以上。 10天过去了,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事件发生的第13天,有一名妇女反映:大约在5月份,她看见“人影库”东 边有两个男人在喝酒,旁边停着一辆红色摩托车,新C牌照,其中有“5”和“1”。 经过对可疑摩托车的排查,全部与“7·5”案件无关。 调查工作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