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恋花》的幽深暖昧含义与作者的表现技巧 《孤恋花》这个短篇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以隐喻方式,对人类命运所下的注评, 对人类孽根所做的探讨。小说内容与旨意,幽暗神秘,扑朔迷离,我们凭着知性和 理性,不能予以合理的分析争说。在这篇小说里,作者以现实世界的黑社会(或地 下社会)为象征,影射人性之中最幽黯可怖的一隅。换句话说,作者用人间的地狱, 影射人心的地狱,我们许多人,很可能一辈子没亲眼看过、亲身接触过下流社会, 但我们都知道“黑社会”确实是存在的。同样,我们许多人,活一辈子,可能从未 十分意识到自我黑暗罪恶的一面,而恶性也很可能没有十足发作过。但《孤恋花》 的作者显然认为,在所有理性修养与意识控制的掩盖下,人心深处确实隐匿着一个 幽暗阴森的罪孽渊薮,而当这份“孽”不幸而发作起来,就是一股绝对无法抗拒的 魔力,把人往下拖拉,吸吞人这一个不见天日、幽暗无比的深渊。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法,叙述者是一个中年的酒家女,以前在上海万春楼陪 客,现在在台北五月花却当起“经理”来,看管年轻的酒女,因而得一绰号,叫 “总司令”。她显然是一个同性恋者,在上海的时候,和一个同在万春楼当妓女, 比她年轻名叫五宝的女孩同居,后来五宝被吸鸦片烟的流氓华三肉体虐待,不堪痛 苦而自杀,死前口口声声对叙述者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十几年后,在台北 五月花,叙述者结识另一酒女娟娟,娟娟唱台湾小调,和五宝以前唱戏同样,“也 是那一种悲苦的神情”。两人脸形相似,“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 “总司令”把娟娟带回自己家同居,后来她花费一生的积蓄,并变卖珍留的一 对翡翠镯子(五宝的遗物),拼凑着在金华街买下一栋公寓,与娟娟“成家”,娟 娟是苏澳乡下的人。她母亲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被丈夫用铁链子套在颈脖上, 锁在猪栏里。娟娟幼年时,有一天偶然得知这疯子就是自己母亲,于是拿一碗菜饭, 爬进猪栏递给她。不料肌肤一接触,疯子就惨叫一声,伸出手爪捞住娟娟,猛咬她 喉咙。从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横着一条手指粗,像蚯蚓般鲜亮的红疤。 娟娟的单薄身子,不但容纳着母亲遗传下来的疯癫症,更烙印着父亲加之于她 的乱伦罪。真正是载满了罪孽。和“总司令”同居约一年后,娟娟被一个有吗啡瘾 的“黑窝主”柯老雄缠上,于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他万般施虐而 不抗拒。可是到了中元节的晚上,娟娟突然用一只黑铁熨斗,猛锤柯老雄的头颅, 把他天灵盖敲开,豆腐渣似的灰白脑浆洒得一地。 杀死柯老雄后,娟娟完全疯掉,被关在新竹海边的一个疯人院里。小说的末尾, “总司令”由林三郎陪伴,一同去新竹看娟娟。林三郎是五月花的一个老乐师,日 据时代颇有些名气,自己会写歌,《孤恋花》这一首凄凉歌曲,就是他写的。 两人见到了娟娟。她带着手铐,因为她变得会咬人。她不再认得人,“总司令” 叫了她几声,她才笑了一下,“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 傻的憨稚”。坐了一阵子,没什么话说,两人便走出疯人院。在刮着海风的秋日黄 昏,沿着漫长寂寞的黄泥道路,“总司令”搀扶着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一 步一步走上了归程。 在这样一个看来好像以耸人听闻的离奇情节来取胜的短篇小说里,却埋伏着作 者对人类命运的基本看法与总评。我们可以说,白先勇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宿命论者。 他的种种“迷信”观念,和中国传统社会思想完全符合,但却使讲究科学理性的现 代人惊诧不解。白先勇简直不是我们今日世界的人。他,就是“过去”,就是他以 为命中注定必须衰微的中国传统文化之精灵。 让我们看看他如何将“宿命”观念织入《孤恋花》情节里。 小说叙述者,到五月花不当酒女之后,有一天碰见从前上海的老客卢根荣卢九。 他一看见我便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 “阿六,你怎么又落到这种地方来了?” 我对他笑着答道: “九爷,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叙述者回忆在上海时,五宝被华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 泡子,是华三用他那杆烟枪子烙的。可是叙述者一劝她摆脱华三,五宝就冷笑道: “这是命,阿姐。” 后来娟娟被柯老雄缠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痨五伤”。叙述者劝阻她, 娟娟就凄笑一下,十分无奈的说道: “没法子哟,总司令——” 小说人物的想法,当然不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然而像这样子再三重复同 一调子,好比交响乐里主题旋律之一再重复,显然与“主题”有关,不仅是“写实”。 另外,作者更藉由叙述者之观点,一再强调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 运摆布却无能抗拒的凄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诉冤”。没有酒量的她, 被日本狎客来回猛灌酒,却“并不推拒”,“连声也不吭”,三角脸上“一抹笑容, 竟比哭泣还要凄凉”。她那“一捻细腰左右摇曳得随时都会断折一般”;天边的落 日,“染得她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 把细腰,“夹得紧紧的”,“扭得折成了两截”。“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 招来这些魔头”。叙述者觉得“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 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 白先勇似乎认为,一个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遗传很有关系。娟娟体内遗传 得到母亲的疯癫症,所以在她出生时,甚至成胎时,她的悲惨命运就可说是已经注 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亲咬成的红疤,就是“孽”的象征。叙述者抚摩着她颈项, “觉得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滑溜溜的,蠕动了起来一般”。如此,作者以“孽痕” 之蠕动,预示娟娟身上的“孽”将十足发作起来。而在来自母亲的先天“孽”上, 后又加添乱伦罪孽,娟娟的凶命到此已完全铸成。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她的乱 伦,对象是亲父。作者如此再度暗示“孽”来自父母祖宗之旨意。二、这乱伦之孽 是被迫加在她身上的,绝非她自由意志的选择。所以她先天的孽和后大的孽,都是 “冤”孽,完全超出自我能力控制的范围。作者如此暗示,人的命运全是天定。一 切人为的反抗和挣扎,都不能扭转改变天命的轨道。 而作者心目中的“孽”,和肉体与肉欲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人类兼具灵性 与兽性;人之不能脱离“肉”而生存,显然是作者最大的怅恨。在作者心目中,肉 体与肉欲是上天加诸人类的“孽”,就因为这个“孽”,人类成不得“仙”。自从 盘古开天辟地,有了人类以后,这个“孽”,就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千年万载也消 除不去。正如娟娟唱歌,像在悲苦诉冤,“也不知在唱给谁听”,《孤恋花》的小 说作者,仿佛代表整个人类,向茫茫苍空诉冤:我有何罪,必须遭受如此的天谴! 小说里,华三和柯老雄二人,就是人类兽性部分的象征。也就是作者心目中的 人类“冤孽”象征。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同一个人,都是黑社会里的大恶棍,皆有 毒瘾,有虐待狂,淫荡、凶暴、龌龊、野蛮。他们简直不是人,而是兽。试看作者 如何把“兽”的意象加诸柯老雄一角: 柯老雄脱去了上衣,光着两个赤黑的粗膀子,膈肢窝下露出两大丛黑毛来,他 的裤头带也松开了,裤上的拉链,掉下了一半,他剃着个小平头,一只偌大的头颅 后脑刮得光光的,天平上却耸着一撮根根倒竖猪鬃似的硬发。他的脑后见腮,两个 牙巴骨,像鲤鱼腮,往外撑开,一对猪眼睛,眼泡子肿起,满布着血丝,乌黑的厚 嘴唇,翻翘着,闪着一口金牙齿。一头的汗,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他,我己闻到一 阵带鱼腥的狐臭了。 柯老雄有“鱼”腥味,有“狐”臭,两个牙已骨像“鲤鱼”腮,倒竖之硬发如 “猪”鬃,还长着一对满布血丝的“猪”眼睛。作者显然认为所有动物中,猪最能 代表肮脏的肉体,亦即人类之“孽”,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作者把娟娟的母亲——娟 娟的“孽”之来源——安排在猪栏里。 柯老雄不但长的样子像野兽,行动举止也龌龊如兽:“嘴里不干不净的吆喝着”, “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颈脖嗅了一轮,一只手在她胸上摩掌起来”,“伸出舌头便 在她腋下舐了几下”,“抓住她的手,便往他腹下摸去”。 可怜的娟娟,被这样一个野兽“夹得紧紧的”。尽管她惊惶得“拼命挣扎”, 细腰“扭得折成了两截”,哪里有逃脱的可能?(正如我们人类,那里有逃脱“肉” 的可能)开始一度惊惶过去后,娟娟“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由柯老雄 虐待施暴,不再挣扎抗拒。(显然,兽性或肉性,一方面令人深恶痛恨,一方面却 又有惑人魅力,使人迷失心窍,愈堕愈深,终于不能自拔。)娟娟逐渐染上吗啡瘾, 就是作者暗示,兽性使灵性麻痹。亦暗示人类自出生到成长,逐渐麻醉于肉性,终 于完全丧失敏锐灵性。 然而,生为“万物之灵”的人,岂能甘心于灵性的丧亡?岂能接受如许之“冤 孽”?所以,娟娟总是诉冤一般,哼着一些凄酸的哭调,“声音空空洞洞的,好像 寡妇哭丧一般”。但她显然是个“被虐狂”患者,继续承受柯老雄的淫笑叱喝,肉 体凌虐,而发着“一声声病猫似的哀吟”。可是,当我们认为她已无药可救,堕陷 得不可自拔,她却突然“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用一只黑铁熨斗,猛锤 柯老雄头颅,把他天灵盖敲开,脑浆洒得一地。 娟娟之凶杀柯老雄,可以说是她对自身“冤孽”之报复。这“冤孽”,当然, 一方面是情节里表明的源自母亲的疯癫症和源自父亲的乱伦罪,另一方面则是作者 所暗示的来自人类原始祖先的天谴。值得注意的一点,即娟娟杀死柯老雄的方式, 是敲开他的天灵盖。作者用“天灵盖”三字,取代“脑壳”,绝对不是偶然的。我 已说过,在作者心目中,人的兽性或肉性,就是人类祖先留传给我们的“孽”。而 柯老雄这个角色,就是兽性的象征。所以杀死柯老雄就是歼灭兽性肉性,而歼灭了 兽性肉性就有希望重获天性灵性。如此,娟娟猛锤柯老雄那长着“一撮猪鬃似的硬 发”的“天灵”“盖”,因为如果不先把这长满兽毛的“盖子”敲开,就根本没有 希望达获“天灵”。 而娟娟,杀死了柯老雄后,的确好像达获了“天灵”:总司令和林三郎去新竹 疯人院看她时,觉得“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 一丝疯傻的憨稚”。娟娟身上的罪孽,仿佛由于敲开了柯老雄的天灵盖,而获得净 化。她似乎突然拾回久已失去的“童真”(innocence),变回婴儿一般的洁净。可 是,当然,她是“完全疯掉了”。到底她逃避不了母亲遗传给她的“孽”。但谁能 逃避人类原始祖先遗传下来的“孽”?人既受圃于肉体桎梏,灵魂永远得不到自由 解放。无怪乎娟娟,虽然好像敲开了天灵盖,最后还必须戴着手铐!此外,娟娟的 发疯亦暗示,一个人若想毁灭肉性,独拥灵性,必然成为现实世界的失败者。 如此,《孤恋花》这篇小说,从作者对“天命”的探索,推演而成类似《那片 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之灵肉对立的故事。事实上,这两篇小说还有许多相似之处, 其中之一便是小说的叙述观点。 这两篇,都是第一人称写成的。而且第一人称的叙述者,都是故事里较次要的 角色。作者惜用他们的眼睛观察小说主角,并用他们的口吻叙述故事。《孤恋花》 的叙述者“总司令”,比起《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之叙述者“表少爷”,参与 情节动作的程度大得多。而且叙述故事时,纠缠许多自己感情,混含很多主观的意 见,远不似“表少爷”那样客观、冷静。这是因为“总司令”,异于“表少爷”, 和小说主角关系十分亲密的缘故。 “总司令”起先和五宝,后来和娟娟,显然有同性恋爱的关系。作者在小说里 并未明说,但到处给予暗示。她属于女同性恋得中的“男性化”型;这从她被称做 “总司令”之事实,亦可猜知一二。她“是在男人堆子里混出来的”,“和他们拼 惯了”。她厌恶男性;同样一句话,若是“男人嘴里骂出来的,愈更龌龊”。她说: “我知道,男人上了床,什么下流事都干得出来的。”提起五月花那些酒女,她就 说“那起小查某”,“那些女孩儿”,好像自己不属于女性似的。 但当然,最明显的证据,是她和五宝、娟娟先后同居的事实。以及她服侍她们 上床睡觉,把五宝“攥入怀里”“亲了她两下”,搂娟娟肩膀,抚摩她颈项,替她 卸奶罩,梳头,等等肌肤接触的亲密动作。还有就是她所叙述的: 从前我和五宝两人许下一个心愿:日后攒够了钱,我们买一栋房住在一块儿, 成一个家,我们还说去赎一个小清倌人回来养。 以及: 五宝死得早,我们那桩心愿一直没能实现,漂泊了半辈子,碰到娟娟,我才又 起了成家的念头。 虽然作者多方给予明示暗示,但这份同性恋爱关系只是被作者用来做小说背景 的,与小说的主旨含义并没有必然的关联。也就是说,这个同性恋爱关系,和作者 心目中的人类冤孽与罪孽,并不相关。而且,如果真要论起来,她们这种不寻常的 恋爱关系,由于除了肉体之外含有更多成分的感情,所以和华三、柯老雄的兽性相 对而立,形成作者对人生较肯定的一面。 “总司令”这个角色,以及她的同性恋癖,除了叙述故事,供给小说背景外, 另又有一个十分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做为一个中间媒介,把五宝和娟娟这两个看来 毫不相干而且从未互相见面的人物,十分神秘十分奥妙地拉合在一起。于是,这两 个薄命女人,变成一而二,二而一,扑朔迷离,是非难辨。 当“总司令”见娟娟像诉冤一般唱着《孤恋花》一曲,她突然想起以前在上海, 五宝唱起戏来也有同样悲苦的神情。 从前我们一道出堂差,总爱配一出《再生缘》,我去孟丽君,五宝唱苏映雪, 她也是爱那样把双眉头蹙成一堆,一段二簧,满腔的怨情都给唱尽了似的。 《再生缘》这出京戏,是讲孟丽君女扮男装,考取状元的故事。她考上了状元, 经过离奇事故,与她从前乳母的女儿苏映雪相配成婚,最后才二女共嫁皇甫少华 (另一王孙公子)。白先勇把这出京戏引入小说里。一方面是影射小说人物的同性 恋爱关系,另一方面,我觉得,作者也真的存心取用“再生”二字的字面意义。 这,就牵涉到白先勇的另一个使现代人感觉惊诧的“迷信”。他好像真的相信 轮回。因果报应之说。他好像真的存心暗示:娟娟就是五宝。五宝灵魂投胎,变成 了娟娟。 在《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里,作者也暗示过,王雄死后魂兮归来。所以这 两篇小说的另一共同点。即都具有神秘不可解的含义。就是这一种的神秘性,使这 两篇显得奥妙不可言喻,十分难懂,不能依据理性与知性来做合理的解说。如此, 我们从事小说分析工作的人,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暂时无条件接受作者的前提,而 进行研讨作者究竟用什么样的技巧手腕,从这一个既定之前提,合乎逻辑地把故事 导演出来。 小说里,从头至尾,没有一言半语,明说五宝和娟娟之间的神秘联系。连“明 示”也没有。完全是“暗示”。而叙述者本人,除了觉得她们两人脸形神情相似, 却也不把她们想成是同一个人(或,同一个“魂”)。既然不明说,连叙述本人都 不知觉,作者怎么可能把这样一种幽深神秘的含义传达出来?这,就要靠高明的表 现技巧了。 作者的第一个表现技巧,就是强调过去的五宝和现在的娟娟,两人的相似处, 以及两人的经验遭遇之前后重复或互相对应。头一个相似点,当然,她们同是叙述 者的同性恋爱对象。而五宝唱戏,娟娟唱歌,神情酷似,都有“那一种悲苦的神情”。 “两个人都是三角脸,短下巴,高高的颧骨,眼塘子微微下坑,两个人都长着那么 一副飘落的薄命相”。她们都没得到过父母的恩爱,娟娟的身世我们已谈过,五宝 则十四岁时被人牙贩子从扬州乡下拐出来,卖到万春楼,她连自己的母亲是谁都不 知道。“总司令”从前和五宝同睡一房,半夜替她盖被;现在服侍娟娟上床,也替 她盖被。五宝被黑社会老龟公华三缠上,任他百般欺虐,而对叙述者冷笑道:“这 是命,阿姐。”娟娟被同样恶毒下流的黑窝主柯老雄缠上,也任他施暴欺虐,而对 叙述者凄笑道:“没法子哟,总司令。”五宝的胳臂,被华三的鸦片烟枪子,烙上 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娟娟的手臂,被柯老雄扎上一排四五个青黑的吗啡针孔。 五宝“那双小小的奶子上”,曾经被咬得“青青红红尽是牙齿印”;娟娟“那两只 奶头给咬破了,肿了起来,像两只熟烂了的牛血李,在淌着黏液”。 作者的第二个表现技巧,是混淆今昔。我们注意到,这篇小说的结构,或描述 方法,是让过去在上海发生的事,和现在在台北发生的事,交插相间而并进。今昔 之转接,多半时候界线相当分明(分明程度不一)。可是有时界线十分暧昧模糊, 于是在叙述者意识中,今昔混淆,现实与回忆杂合一处。这也就是所谓的“意识流” 技巧。(其实,娟娟的故事也是用追叙方式,讲述出来的,所以严格说来,也是回 忆动作,也是“过去”。我说“今”,“现在”,是和十几年前的往事相对而论。) 叙述者的今昔联想,总是以娟娟、五宝二人为中心,所以叙述者虽然不知不觉,下 意识里却是常把她前后两个同性恋爱的对象混而为一的。而我们读者,也就随着作 者的摆布,感觉这两个女人好像暗合在一起。让我们举几个例,看看作者如何以叙 述者今昔交流的意识,制造错觉,使读者产生两人同为一人的印象。 叙述者头一次带娟娟回家过夜那个晚上,娟娟被一个日本押客强行灌酒,灌得 烂醉,呕吐昏迷。“总司令”服侍她上自己床睡觉,十分体贴,替她盖被,因而联 想到“从前五宝同我睡一房的时候”,陪酒喝醉回来的情形,以及被华三打伤回来 的情形。 她那雪白的胳臂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那杆烟枪子烙的。我看 她痛得厉害,总是躺在她身边,替她揉搓着,陪她到大天亮。我摸了摸娟娟的额头, 冰凉的,一直在冒冷汗。娟娟真的醉狠了,翻腾了一夜,睡得非常不安稳。 这段文字的前一半,到“陪她到大天亮”一句,写的是从前的事,即五宝;而 后面一半,写的是现在的事,即娟娟。但上下两半,语意甚联贯,好像是同一场景, 同一经验,即“总司令”躺在受罪回来的情人身边,陪到大天亮。如此,间隔在这 两景,两经验之间的十几年,好像消失,根本不存在,而五宝和娟娟也就像是合为 一体似的。 又如“总司令”叙述她以前和五宝两人许下一个心愿,日后攒够了钱买房子成 家。由此说到五宝的可怜身世,以及自己如何开始对她生出一股母性的疼怜。说了 这许多关于五宝的话,后面突然紧接着来一句: “娟娟。这便是我们的家了。” 这样的文字连接,思路贯通,如果不是明写着“娟娟”,真会使人以为“总司 令”这句话是对五宝说的,以为她们两人终于达成了买屋成家的心愿。又,“总司 令”购买金华街这栋公寓,是为了和娟娟同住,可是她买屋的钱,除了自己一生的 积蓄,也变卖五宝遗下的翡翠镯子凑上。所以就又好像是她和五宝合买而成家的。 如此,在读者印象中,娟娟和五宝,又一次暗中符合。 再如中元节发生事故那个晚上,叙述者回想着五宝自杀前被华三虐待的一幕: ……她拼命的喊了一声:阿姐——我使足了力气,两拳打在窗上,窗玻璃把我 的手割出了血来——一声穿耳的惨叫,我惊跳了起来,抓起案上一把菜刀,便往房 中跑去。 这几行文字,也包含今昔二景,中间相隔十几年。前面一半,到“我的手割出 了血来”,说的是五宝的事;从“一声穿耳的惨叫”起,说的是现在娟娟的事。可 是我们一口气读下来,几乎感觉不到今昔的分界,好像是单一的场面,好像是同一 个女人处于紧张危局。 作者表达神秘含义的第三个技巧方法,是让娟娟终于报成冤孽,以暗合五宝死 前“我要变鬼去找寻他”的誓言。我已提过,华三和柯老雄也简直像同一个人(都 是有毒瘾、虐待狂的黑社会恶棍,都有一口金牙,华三骂五宝“臭婊子”,柯老雄 咒娟娟“干伊娘”)。五宝是因为受不了华三的折磨才自杀的,死时极不甘心,口 口声声说要变鬼去找他。果然,在十五年后的中元节(即所谓“鬼节”)晚上,娟 娟凶杀柯老雄,把他脑袋锤碎。 我们细读作者对当天晚上事故的描写,可以很有把握他说,作者确实存心暗示 娟娟和五宝是同一个人。或,说得更恰当些,五宝的灵魂栖息在娟娟身上。在这个 “鬼节”晚上,叙述者买了元宝蜡烛,做了四色奠菜,祭五宝之灵。这一祭,五宝 的灵魂(娟娟?)大概有了感应,因为总司令“两腮都发烧了”,“好像火烧心一 般,心神怎么也定不下来”。接着,也是由于听到柯老雄在房内吆喝撕打娟娟, “总司令”突然想起五宝自杀前的惨状。 就在这一霎那,一向只软弱凄苦地忍痛受虐的娟娟,突然使出令人万料不到的 千斤巨力,把个野兽般凶狠的大男人用铁熨斗锤死。这股巨大力量是哪里来的?她 的突然改变是怎么来的?当然,我们可以解释说,她母亲遗传给她的疯癫症,猛然 间发作了起来。可是,“娟娟一头的长发都飞张了起来,她的嘴巴张得老大,像一 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她那瘦白的身子……突然好像暴涨了几倍似的”, 这样的描写,颇令人毛骨悚然,暗示娟娟鬼魂附身,借助“鬼力”,报成了前世的 冤孽。其实,作者从一开头描写娟娟,除了“薄命相”,也予以“幽灵”影像:譬 如她苦笑起来,三角脸,“扭曲得眉眼不分”;她穿黑旗袍,披白褂子,“一头垂 肩的长发,腰肢扎得还有一捻”。 又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当夜事故描述中,所隐隐暗示的因果报应观念。让我 们先细读五宝自杀前受华三虐待的一幕: 五宝跌坐在华三房中,华三揪住她的头,像推磨似的在打转子,手上一根铜烟 枪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我看见她的两手在空中乱抓乱捞…… 再细读柯老雄遭娟娟凶杀的一幕: 娟娟双手举着一只黑铁熨斗,向着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咚、咚、咚,一 下紧接一下……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他那两根赤黑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 空中打着颤…… 我们比较这两幕行凶细节,可发现其中有颇多完全互相对应的地方。首先,所 用凶器就是一对:华三打五宝,用一根“铜烟枪”;娟娟(五宝灵魂)报仇,用一 只“铁熨斗”。其次,华三揪住五宝的“头”,“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娟娟 则对准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一下紧接一下。又,五宝被打得“两只 手在空中乱抓乱捞”,而柯老雄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 作者似乎如此暗示:犯了什么样的罪孽,必遭什么样的报应。若非今世,就是 在来世。而载着冤孽的灵魂,永不得安息,直到把孽债还清为止。杀死柯老雄这一 行动,一方面好像使娟娟还清了前世孽债,另一方面又好像把她今世新招的罪孽洗 涤一净。所以后来她的笑容就不再有凄凉意味,而带着“憨稚”。我们注意到,她 本来留着垂肩长发,可是进入疯人院后,“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看着像个十五 六岁的小女孩。”而五宝,被人牙贩子卖到万春楼的时候,是一个十四岁的处女, “剪着一个娃娃头”。如此,我们觉得,载满一身冤孽的娟娟,在杀死柯老雄这野 兽之后,仿佛神秘不可解地变回当初纯洁的五宝。 经由上面讨论的三种技巧与方法,作者成功地暗示出娟娟和五宝是同魂异体的 神怪含义,使小说更增添一种阴森暧昧的气氛。娟娟,是《台北人》所有主要角色 中,惟一不是出身中国大陆的。但当我们领会她就是五宝的“鬼”,她的背景,她 的过去,也就获得和中国大陆有关。然而关于二女共具同一灵魂的神怪意义,根据 小说内容,又有一些疑难存在。我就此提出来说一下。 娟娟,若真如作者所暗示,是五宝投胎变成的,那么在年岁问题上,又说不过 去。中元节“总司令”祭五宝的时候,说:“算了一算,五宝竟死了十五年了”。 可是娟娟在追叙自己被父亲强奸的悲惨经验时,说“那时我才十五岁”。而“总司 令”后来看到她头发剪短,觉得她“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由此相较可知,五 宝去世的时候,娟娟已经诞生,活在人间了。那么,五宝的魂,怎么又能投胎变成 娟娟?这是作者的疏忽吗?还是作者故弄玄虚,存心使之似是而非,制造悬疑?灵 魂小是否也能不“投胎”,而游回于天地氖氢中,择时停驻在活人身上?娟娟,是 生下来就是五宝,还是行凶的刹那才变成五宝?两个人的灵魂是同一?或是由于 “总司令”的拜祭,五宝的冤魂从阴间回来,附在娟娟身上,借她的手行凶,偿还 孽债? 还有一点也值得深索。娟娟一生下来,身上就有母体遗传的疯癫孽。但乱伦孽 是十五岁的时候被迫加她身上的。也就是说,她的“冤孽”,出生之后十五年而固 定。而五宝的冤魂,也是等了十五年之后才回来讨债。这之间,有没有什么神秘牵 联?或者只是偶然? 这一大疑团,恰似浑沌一片,使这篇小说的含义更变得朦胧暧昧,像一个无底 的谜。真个是:今昔不明,虚实难分。似真似幻,如醉如痴。 这,大概也就是生命之谜吧。 另外,作者似亦暗示,娟娟这个薄命女人,不仅是五宝一个人的冤魂,也是天 地间所有冤魂的总合,小说另一角色林三郎,日据时代爱上一个蓬莱阁叫白玉楼的 酒女,后来那酒女发羊痈疯跌到淡水河里淹死,他就为她写下《孤恋花》这首十分 凄凉的歌,从那时起,每天用他那架破旧手风琴拉奏。根据“总司令”的叙述, “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 《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而总司令“在五月花里,不知听过多少酒女唱过这 支歌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的小一声声,竟好像是在诉冤一样”。 这些文字,隐隐暗示娟娟和林三郎以及《孤恋花》这首歌曲,也有某种的神秘缘份。 好像她同时也是淹死的白玉楼的冤魂。我们注意到,“白玉楼”这个名字,以及 “蓬莱阁”,皆象征至美之“灵”。作者似乎如此暗示,这个酒女也是因为受不了 “肉”的冤孽,才枉死的。作者对林三郎这一小角,倒费不少笔墨来描写。这个眼 睛烂得快瞎的老乐师,天天抱着那磨得油黄的手风琴,拉《孤恋花》哀调,好像为 天下的酒女,天下的冤魂,奏着永恒的挽歌。最后“总司令”到新竹疯人院看娟娟, 林三郎也陪伴同去。当我们看到这两个人,为了娟娟,互相搀扶着在寂寞漫长的黄 泥路上一步一步行走,我们隐隐感觉,这二女一男之间,似有某种神秘联系,好像 前世有过什么缘份似的。正暗合《再生缘》一戏的情节含义。 又,根据“总司令”的叙述,黑窝主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耍过几 个酒女,“有一个叫凤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个月,便暴毙了。我们五月花的人都 噪起说,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敛迹了几年”。这次他回五月花,“我派过丽君和心 梅去,他都不要,还遭他骂了几句‘干伊娘’,偏偏他却看上了娟娟”。为什么柯 老雄不肯要丽君。心梅这些个有风头的酒女,偏偏选中显然不大出色的娟娟?这也 是“天命”吧?或者娟娟也是在死的凤娟冤魂,来身柯老雄讨债? 如此看来,娟娟确实好像不单是五宝一人的冤魂,而是天地之间所有冤魂的总 合,我上文已经讨论过,在作者视界中,人,一生下来,身上就烙有孽痕——人类 原始祖先遗传下来的孽。而这“孽”,就是人类的兽性或肉性。人既不能超脱“肉” 而存在,就根本无法法除这个被迫加诸身上的冤孽,所以从作者观点而言,全人类 的灵魂都是“冤”魂,而娟娟,既代表所有的冤魂,也就变成了全人类的象征。于 是《孤恋花》这篇小说,从一个酒女的故事,引申扩大,成为整个人类的故事。成 为一个天长地久、永无止息的人类悲剧。 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篇小说的真正主角,不是娟娟,不是五宝的鬼魂,而是全 体人类的“冤孽”。 还有一点我也顺便一提。我们中国古代神话,认为人间乱世,和“冤魂”有关, 《西游记》里,唐太宗游观地府,阴司的崔判官就提醒他回阳间以后,做个“水陆 大会”,超度“那无主的冤魂”,因为,“若是阴司里无报怨之声,阳世间方得享 太平之庆”。白先勇在《孤恋花》里,似亦取用同一神话含义,影射我们今日社会 之混乱。然而除了这么一点暗示性的社会批评,这篇小说的象征意义远甚于写实意 义,我们不宜将它归为社会写实小说的类型。像柯老雄那样凶蛮下流的黑心野兽, 像娟娟父亲那样连自己亲生女儿都要强奸的丧心病狂,用来影射人性恶的一面,十 分适当。可是如果我们偏要用纯写实眼光来看,就会觉得太缺乏普遍性。而且会误 解作者选用这样的人物题材,是想以色情暴力刺激读者的感官。 本来,像这样一个“鬼故事”,也不可能是“写实”——除非解释为“心理之 写实”。在西洋文学里,也有不少以人性善恶或灵肉对争为主题的小说名著,内容 牵涉到鬼魂或其他“超自然”(Super natural)力量。例如亨利·詹姆斯的《碧庐 冤孽》(The Turn of the Screw),王尔德(Oscar Wilde)的《陀利安格雷的画 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史蒂文生(Robert Louis Stevenson)的 《化身博士》(The Strange Case of Dr.Jekyll and Mr.Hyde),这些都是。为什 么如此?这,大概是因为,一谈起“灵”和“肉”,就是触及人类生命最根本的奥 秘;而要表现解释这样一个无可理喻的生命之谜,即使天下最高明的作家,也不得 不借助于鬼神吧! 小草扫校||中国读书网独家推出||http://gd.cnread.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