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的感觉
我叫庄枪,小说的男主人公也叫庄枪。他是我的面具,我将从脸上剥下他。再
轻巧的面具戴在脸上久了,也能感受到血肉相连。我并没有四九那种能把面具用中
指顶起飞速旋转的本领,而很多本领都是天生的,譬如鸟在天上飞,鱼在水底游。
但我并不害怕剥下面具时我将要面临的疼痛。一个孩子因害怕疼痛拒绝打针,一个
大人则会心甘情愿把屁股奉献给护士默默地又或者是欢喜地接受这些疼痛。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
我说:我痛故我在。
不过,当疼痛超过身体可以忍耐的极限时,我痛故我在这句话或许将无法成立,
因为那时,我极有可能是一条狗或一只在案板上翻着白眼的鱼。我这样说是有根据
的,如果有谁不信,大可去问问为后人留下请君入瓮等成语的诸位大人。当然这是
题外话,不详加讨论。
疼痛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它沿着尾椎骨飞快地往上窜。小意踢了我一脚,叫
我滚一边睡去。我口里应着,手却仍不老实。小意第一次失身给我时,嘴里也曾发
出过疼痛的尖叫。眼泪汪汪的她可爱极了。
我说:小意,小说里的主人公叫庄枪好不好?
小意睡意蒙胧地嘟囔了一声:叫鸭子吧。那样会更好卖一些。小意翻了一个身,
雪白的屁股在窗外吹进的月光下闪闪发光。这让我甚感无聊。我把脸贴在她屁股上,
她的屁股凉嗖嗖的。我继续思考。
身体的疼痛应该能消灭心灵的苦闷。所以那些有资格书写历史的人都喜欢水墨
泼笔画。否则他们在把自己在路上摔了一跤时的疼痛渲染成一个时代的疼痛时,中
气哪能这般充沛?文字运用的技巧就在这里隐藏着。一篇文章文笔生动与否有一个
最大的特征,它是否能够把一只蚂蚁的疼痛写成大象那么巨大?历史与小说并无多
大的差别。譬如,他们还喜欢裁剪等手工活。一块色彩斑斓的花布总得也总能根据
需要缝制成长袖飘飘的衣裳。这些道理同样适合小说素材的选取。我要从里面汲取
丰富的写作技巧。
一条已知的直线一定有着首尾两端。庄枪是这条直线的支点,但他应该处于哪
一个位置才能让这条直线保持平衡?生不过百年,死又会有多少年?这条直线的首
尾各有多重?小意已发出微微鼾声。我在她的呼吸里,庄枪是否会在她梦里?
风从窗外吹进。一个皮球缓缓滚动。我在床上,它在地下。我的视线居高临下,
对于它来说,我是远远躲在一边的上帝,能够看见它的每一寸皮肤,所以它是圆的,
是完美意义的存在。但如果我在皮球里面,我还能判断得出它的形状吗?已知总是
微不足道,头顶的天空满是星星。无数碎裂的眼睛默不作声。
李吧说,小说是一面镜子,是对生活的反光,因为它的隐私性,生活常在它面
前脱光露出羞于见人的生殖器。当然,镜子并不会有着绝对意义上的光滑。它们或
凹或凸,当这面镜子拥有足够的凹凸度,我们面对镜子里的自己时便会哈哈大笑。
我说,小说为什么不可以是对生活的抽象?若能这样,我们会在小说里获得诗
意的栖居。把现实种种忘掉,叙述观念,让灵魂安静地歇息在花朵上,何苦非要挖
开花朵下面的泥土,去寻找那条恶心的蚯蚓并把它扔进别人的餐桌上?生活让人难
以忍受,在小说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们应该忘掉那些难受。我之所以想写一篇小说,
也有这个理由。我承认,我的话甚多自相矛盾。所以我才来与你商量。
李吧说,鸡巴长在狗身上能够繁衍后代,把狗鸡巴切下来端上人的餐桌便是一
道壮阳菜。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李吧念着顺口溜,一脸高深。我听
不懂,我骂他。可奇怪的是我却把他的话一字不漏记下来了。月凉似水,他的话在
我脑海跑来跑去。我很愤怒,原来强奸也是可以这么进行的啊。我决定,我一定要
在小说写到李吧。这样,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国里强奸他。
我叫庄枪。我起了床,赤身裸体坐在椅子上,黑夜一下子就被灯光驱赶出去,
我把笔吸足墨水,摸过一张纸。一篇小说也是一件产品,它的生产步骤同样是进入
(开始)、成长(发展)、成熟(高潮)、衰退(结局)四环节。一件产品要飞入
寻常百姓家,其前提是大规模标准化的流水线制造,而一辆大众夏利是没有资格停
在王谢堂前。
我写的小说我打算给谁看?
夜色在窗外飞舞,发出低低的呻吟。小意在梦里愁眉苦脸。没有多少人在梦醒
后还能记得梦境的实,他们拂去脊梁上的汗水,对着太阳长出一口气。太阳出来了,
锅里的水也就沸了,在沸水里跳来跳去的虾米更有得忙碌了。时间分分秒秒,它们
累了,不再动了。一双筷子把它们一只只挟入盘子里,一口口棺材被摆上餐桌。梦
境的实,现实的虚。我的影子在墙壁上。没有影子,我就不是人,按书上的说法,
我叫鬼;若没有我,我的影子会在哪里?
灯盏上有一些灰尘,我拿起纸把它们一一拭去。指尖触摸到澄色的黄铜,一种
密密麻麻的感觉让我竦然一惊。黄铜质地并不好,上面有着隐隐约约的黑痕。这是
废铜回炉铸造的。在城市的一角,有一个大大的冶炼厂。里面堆的煤炭有一幢大楼
那么高。我跟随着我爸从村里搬来城后,经常翻墙去那里玩。没有人爱与我玩,这
里没有天狗这样的孩子。一个乡下来的孩子在初来乍到城里时,理所当然得学会接
受岐视。我只好与那些黑不溜秋的煤炭玩。可后来我不敢去了。据说煤堆里扒出过
几具尸体。我不知道这个传闻是真还是假。那时,我还没在大杂院,仰起头来就能
看到花花绿绿的布片。有一个邻居去了那儿烧锅炉,回来后告诉我们,还有更多的
尸体被巨大的铲车连同煤炭一起扔进锅炉里。火焰让这些尸体迅速化成一缕清烟。
他说,在防护镜外可以看到这些尸体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伸胳膊蹬腿,死得一点也
不老实。
大人纷纷告诫孩子们不要与他说话。他一个人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外,就着花生
米、鸡爪子喝啤酒。他的嘴里溢出香气。他喜欢光着膀子,露出胸口一簇黑毛。样
子很雄壮。所有的人都怕他,远远地躲着他。他咳嗽一声,正打算掀桌子与自家男
人吵架的女人立刻就老实下来,至于没有奶吃的婴儿更是不敢吭声。按说,有他在,
大杂院的门牌边早就能挂上文明小旗,可惜没过多久,他就自个跳了炉,没跳他自
己烧煤的锅炉,跳的是炼铜的炉,那么大的一个人在铜水里滋啦一声响就没了。大
家都说他跳下去之前,打量了四周工友,最后只说了一个字——操。可谁也不知道
他想操谁。他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他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他当然更没有女哥们
儿。不过,他有邻居有同事有领导。很多人说他中了邪。可有的人说不是,说他只
是看铜的质量上不去,一时柔肠百转,热血沸腾,虎目含嗔,这才光荣捐躯。持此
论点的人所找来的证据是在他房间里发现的一本《干将莫邪》。
我可以把这件事情写成小说,立意于时代与抛弃。笔法是残酷。文风有两种可
供选择,一是水一样地叙述,让人在眼花缭乱的文字面前感受到莫大的悲哀;二是
不动声色陈述事实,玩文字本身的张力。
只是……
只是为何我在这个夜里会忽然想起这件事?它与我一直渴望写出的小说有什么
必然联系?
黄铜里似乎透出血色。我把灯盏摆回桌面。桌子上面还摆着一个笔插筒。两个
憨态可掬的泥娃娃晃来晃去,你亲我一下,我亲你一下。泥娃娃是我与小意一起买
的,跑了整整一天,累得我两眼翻白,口吐白沫,小意却仍然精神抖擞。也许女人
都有这种本能,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只可怜我那双刚买的名牌皮鞋,到底没有经受
住严厉的考验,回到家就咧开嘴表示抗议了。这得怨金庸老先生。描写爱情完全可
用说一声——你的手指穿过我的黑发你发烫的目光灼热了我的心房我的口水在你绸
缎般的肌肤上打滚我们上床了——这老先生食古不化,非要说黄蓉小姐先是用泥巴
捏了两个泥娃娃,然后打碎拌在一起,重新捏过两个泥娃娃,嘴里还一个劲地念叼
你里面有一个我我里面有一个你。
我绝对赞成打倒金庸作品,并踏上一只脚,让它永不得翻身。女人嗅了这棵大
毒草,只晓得谈情说爱,不晓得做爱。这完全忽略了女性本能,要知道在一定时间
内,男人的高潮只有一次,女性的高潮可以有无数次。何况女性还要生孩子,让我
们这个社会千秋万代。
爱情的定义应该是这样的——我把口水吐入你嘴里,你把口水吐入我嘴里。我
回过头看着小意露出笑容。我决定她将成为我小说中的头号女主角,而不是剧本中
那个会给我戴绿帽子的狐狸。理由很简单,我爱她。就算她提出抗议,为证明我的
爱情,我也要把口水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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