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快迟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著一袭宛若中占世纪欧洲仕女打扮、低胸一口同腰的白纱洋装,手肘挂
着珍珠制的银色皮包,她边盯着腕表,一手拉起白纱裙摆加快步伐。
什么早上六点之前要准时到新娘家集合,那么早谁爬得起来?天都还没亮呢。
她嘴里嘀咕着。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电话,她真的会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个上班族,
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个好觉。
冷风迎面吹来,林明萱身子瑟缩了下,眯起一双凤眸东张西望,不经意的瞥
见左手边一条暗巷。
她记得这条狭巷是通往公车站牌的快捷方式,晚上龙蛇混杂,普通老百姓不
敢在深夜时走这里,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应该没关系吧。
心思一转,她脚步便往巷子走。
「这裙子怎么那么长?」她不耐烦的抓着丝滑细致的裙摆。这累赘曳地的裙
摆让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谁昏了头的发明这种蓬蓬的白纱礼服,让女人行动受限。而那些
自称新娘表姊表妹们的伴娘群,什么不好挑,偏偏挑这种麻烦的伴娘礼服。在少
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她微弱的抗议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
给淹没,还规定她也要跟着活受罪。
「啊……」她停下脚步,忽然发现拉起的裙摆后沾上了一大片殷红的脏渍,
她微恼,「真糟糕,衣服弄脏了。没事叫人穿什么白色小礼服,也不过是当伴娘,
为什么穿黑色就不行,现在可好了。」早知道她应该穿牛仔裤出门,到婚礼会场
再更衣就好,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呻吟响起。
「这礼服还是租的,要赶快弄干净,否则留下污渍就糟了。」她捞起沾了污
秽的裙摆,试着用面纸擦拭,一边加速前进。
「小姐。」
「得赶快赶路,要不然唐唐会打电话来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声大叫冒出。
叫她吗?这空荡荡的巷子好象只有她。
「谁?」她脚步一顿,瞥觉的回头张望。
没人呀!
「我在这。」声音从地上冒出。
她低头,只见一个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挡住。
「你谁呀?」
「我是……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妳没看到吗?」他吃力的爬出角落,
一手捂着腰侧,脸色惨白,活像电影里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边还残留鲜红的
血渍。
「看到什么?」她收回视线。这污渍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净。
「女人妳眼睛瞎了呀,妳没看到我受很重的伤吗?」
「原来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这才注意到垃圾堆边的一摊血,本以为是
垃圾袋里的腐肉残渣渗出来的。
他点了下头。
「就是你的血弄脏我的小礼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内的纸笔,俐落的写完
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邮局帐号,洗衣费就汇到这帐号。」
时间快来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伤重快死掉,也该拉他一把,而这个女
人居然对他视若无睹。看她要走,他连忙大叫。
「还有事?」不管了,到时再想办法清埋。她再不赶快一点,准会被一早打
电话来催她的新娘骂到臭头。
「我受伤那么重妳没看到吗?」他咬紧牙根,勉强扶着墙站起。
「看来伤得很重。」但那又与她何干?这年头做好人不长命。
他用力点点头,总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杀手的称号的……
一阵昏眩袭来。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护车?」举手之劳。她低头自皮包内正要取出手
机——
「不……不可以。」他赶紧伸长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这该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惊骇的猛抽口气,愠火的
揪着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脸色不变也难。
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气,她还能去喜宴吗?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来警察,那……就……糟……了。」蓦然眼前
一黑,他整个身子往前倾,最后飘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声。
「啊!」她脸都绿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这天杀
的混蛋,怎么要死不死干脆一点!」
他满身是血的扑在她身上,同时也毁了她身上的伴娘礼服,而他沾满血的手
就贴在她纯白的胸口。
胸口?!
瞪着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来自认冷静过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
想给他踹下去、打个几拳,可是要是真这么做了,他一命呜呼,他身上沾了她的
指纹鞋印,她岂不倒霉变成了杀人犯?
正想推开他之时,杂沓的脚步声从巷口传来——
「刚刚看到他往这!」
「兄弟们,继续搜,别让那家伙逃了。」
闻声,林明萱心神一凛。这家伙死抓着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
万一他被逮住了,那么她身上这套租来的小礼服的清洗费找谁赔?
踌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霉!
「你最好给我撑下去。」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后藏
起,歹徒果然没发现。
等待那些威胁的脚步声远去,她心口大石头落下,转身瞪着躺在地上垂死挣
扎的他,他的手还死命的揪着她裙摆。
她这样怎么去参加喜宴?
这时皮包内电话骤响,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机。
「喂,唐唐,是我……」
「萱萱,妳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齐,就差妳一个人。」
「我……」话还没开口就被打断。唐思雪,她大学的好朋友,个性乐观开朗,
唯一的缺点是……
「我们等会要去婚纱店化妆,车子已经来接我们,对……那个是喜幛,先拿
上车,还有棒花也顺便一下。」
「唐唐,有……」
没错,说话跟机关枪一样。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准备,妳快一点。」
「等下。」深吸口气,林明萱大吼一声。「让我把话说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没关系,我要说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妳生气了,对不起,我话太多,妳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
个人,泰佣又不会说中文,都没有人陪我讲话,我常常自顾自的说个没完没了,
只有妳会认真听我说话,妳不来,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没有妳我会怕,是不是妳忘了我家路怎么走,要不然我派司机去接妳,妳现在人
在哪里……」
没机会插话的林明萱额头挂着四条黑线,叹了口气,「不是交通的问题,就
算迷路我也会搭出租车过去,不过我得先回家换一套衣服。」遇上唐唐这样的女
子,她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拒绝。
「衣服?!是衣服的问题吗?妳昨天试穿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还是裙
摆太长了?这没关系,有问题等妳到了,我们再请礼服公司的人修改,妳快点过
来就好了。」
「跟衣服没关系……」
「萱萱,那有什么间题?」
「我……算了,别等我,妳们先去婚纱公司化妆,我尽快赶到。」婚礼在饭
店举行,他们还包下饭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补妆。
「好吧,那妳要快一点喔,我会等妳。」
收起电话,林明萱看着横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
定会毫不犹豫切断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摸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证件或名片之类的可以通知他
家属亲友。
可恶,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皮夹、没有任何证件,只有染血的衣着看得
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没有身分证明,当然无法打电话通知警察或救护车,他被抓的话她找谁
讨洗衣费?
更何况要是他不小心死在这……拜DNA 科技发达,刑事犯罪鉴定的先进,她
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嫌疑犯。
真要见死不救吗?她的良心也说不过去哪!
迫于无奈,林明萱使劲撑扶起他,就当是日行一善。
她记得这条巷子的转角尽头有栋荒废已久的独栋别墅,走路约莫五分钟。
那栋别墅庭园杂草丛生,据说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还听说有情侣在
屋内殉情……绘声绘影的谣传那是栋鬼屋。
总之,大门颓废的敞开,也没有人有胆进去,经过也是快速通过,那个地方
藏人应该很方便。
她可不想将他带回家,她住公寓,还得爬上四层楼,她又不是疯了,光拖着
他前行一分钟,她就汗流挟背。
还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阴沉沉的,没什么人,她吃力的背拖着只剩
半口气的他闪闪躲躲,听有人声和车逼近,她立刻躲进暗处。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终于让她到达鬼屋大门。
这时候的天色仍是晦涩昏沉不明,深蓝的幔布覆盖住整个天空,刺骨寒风袭
来,几乎冻结她的手脚。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开颓废虚掩的木门。
「咿呀——」脆弱的门靡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来不及闪,
只见门板倒下——
咚!
「哎唷,搞什么?」刚好她肩上的他高个子顶着,门板击中他脑门。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气,正想扔下他时,岂料他张开眼睛,眼珠
子转了一圈后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软趴趴的压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脸色丕变。他该不会被砸破了脑袋,提早见阎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苍白的脸,「ㄟ,你要不要紧?」没反应。
她赶紧把他拖进鬼屋里,随地放下,然后趴下身子,将耳附在他胸口。
呼……还好还没死。耳朵听到的微弱心跳让她如释重负。
不过,他身体传来的高热令她眉头打结,再不赶快给他急救,说不定他真的
要跟阎王拜年去了。
刻不容缓的,她拾起裙摆奔出鬼屋,往她家的方向去。
一名醉汉经过,乍见白影从鬼屋闪出,他揉了揉双眼,那白影不见了,当场
酒醒了一半,脸色刷白。
「鬼呀!」惊吓的醉汉转身拔腿就跑。
耀眼的冬阳泻入断垣残壁的别墅内。
落地门已经不见了,地板龟裂,杂草丛生,颓圮的梁柱倾斜,而不见窗子的
墙上空着个洞,墙上也有好几条大裂缝,还露出红色砖块,裂痕处甚至冒出生命
力强的绿色藤蔓垂落地面。
天花板的状况更惨,半边的天花板掉落满地砖瓦泥碎,刚好变成楼中楼,可
以清楚看到二楼的惨状,冷凛刺骨的寒风从四面八方灌入屋内。
天花板滴下冰冷的水滴在他脸上,滑过颈部渗透衣服底,冷得他身躯不自觉
的瑟缩了下,他冻醒了。
微弱的呻吟引起林明萱的注意,她斜睇了他一眼,「你醒了,我就省事多了。」
不枉费她拚命用酒精替他擦身体降温,不讳言的,他古铜色的结实体魄不逊于电
影里的闪灵杀手。
他眨了眨眼睑,环顾四下后,沙哑虚弱的呻吟逸出喉咙,「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看起来不像人住的地方。
「鬼屋。」
「鬼屋?」听到她的回答,他吃力的转头,这个一身全白的女子正蹲在他身
边。
林明萱怕他一命呜呼,不仅婚礼没去,连换衣服的时间都省下,回到家拿了
急救箱就赶紧来救人。
「妳住这?不怕吗?」居然住鬼屋?
「险恶的人心比鬼更可怕。」没必要跟个麻烦的陌生人做太多解释。她毫不
手软的把整罐酒精倒在他伤口上,消毒!
「啊——」灼烧的剧痛让他弹坐起身,音量拔高,「妳搞什么?!很痛耶,
不会轻一点。」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难怪那么冷。
「以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来说,你的精神挺不错的。」恢复力也惊人,不过一
个白天就恢复意识。
要不是他不留神也不会给那些匪徒有机可趁。「谢谢妳的安慰。」他没好气
的道。知道她是在帮他上药,只是动作一点也不温柔。
他低头,只见上衣已被掀起,西装外套垫在身下,避免伤口碰到地面。
「是妳救了我?」
「嗯。」腰眼的一个洞的血已经凝结,子弹擦过他腰侧,穿透后背,没伤及
内肺。
「那些追兵?」
「找不到你就走了。」林明萱好奇的看着他伤口,「你这是枪伤吗?没死真
是命大,你该感激那枪手射偏了。」
「是我身手敏捷。」
「如果真行的话,就不会被打到,要在道上混先把身手练好,下次就没那么
好运气了。」这也是她第一次治疗枪伤,想不到她随便照电影里的方法也有效。
他悻悻然的说:「谢谢妳的忠告。」这女人是他遇过最不可爱的一个。「妳
叫什么名字?」
「林明萱。」她替他上好了药,拿了绷带和透气胶布帮他包扎好,口气平板
得没有高低起伏。
「真名?」
「对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不需要撒谎,是不是做你们这一行都有神经质,
疑心病特别重?」
「妳说话都是这样直来直往的?!」损人不带脏字。
看了眼腰间缠绕的绷带,血已经止住,虽然包扎技术不怎么样,但聊胜于无。
他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雅玫瑰馨香,稍稍消弭了这屋内阴冷迫人的寒
气。
「实话总是容易被人误解。」她满意的看着第一次为人包扎枪伤的成果,随
后起身,她拿起急救箱。
「妳不怕我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吗?」还告诉他本名。
不奢望她的搀扶,他以单手撑着地面,忍痛站起。看不出她有着如模特儿般
的高挑身材,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她的头顶刚好与他视线平行。
「你不提我还真差点忘了。」林明萱从小皮包内取出纸笔,「这是邮局支号
和帐号,在你被警察抓到之前记得先把帐结清。」清醒了就死不了,也与她无关
了。她看了腕表,是该吃晚餐的时间。
「礼服干洗费五百元?」收过她写的纸,字迹很娟秀。他念着上面的数字。
「收你五百算客气,我还没跟你算耽搁我时间的费用,你让我没时间去参加
婚礼。」她在这里一天,手机也关了一天。
「妳的婚礼?」
她不想多做解释。淡睨了眼身材挺拔的他,没想到他这么高,她很少看人还
需要仰头四十五度。
他咬紧牙关,忍着腰间灼热撕裂的剧痛,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端详着留着一头
薄削的短发的她。白皙的脸蛋上看不到毛细孔,他一掌就可以覆盖住她整张脸,
五官匀称,英挺的柳叶眉下是双黑得晶亮的瞳眸,看得他呼吸一窒,屏气凝神。
他该不曾是脑袋被敲坏了吧,居然觉得这嘴巴很毒、姿色平庸的男人婆长得
很美?!
为了掩饰看她入神的尴尬,他冷嘲着,「我可以请问一下这位为社会除害的
伟大英雄是何方神圣吗?我为他的英勇牺牲致上最高敬意。」
林明萱语气不冷不热。「我现在明白你为何会被人追杀了。」这种人少一个,
社会少一个败类。
「我叫步惊奇。」
「噢。」她虚应了声。他叫什么她才不在乎。
「妳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叫步惊奇。」她的反应怎么跟一般人不太一样,
身为堂堂「步氏企业」三少的他,名声虽比不上娱乐界的演艺人员,好歹也是报
章杂志的常客。
「看你外表挺正常,怎么还需要人提醒你叫什么?!年纪轻轻就有健忘是老
人痴呆症的前兆。」
他额头青筋突起井字线条,「步氏企业妳总该听过吧?」提起司法界所向披
靡、金牌律师步惊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改行从事殡葬业依然炙手可热,黑
白两道都卖他三分颜面。
「你的帮派已经进步到企业化经营啦,真看不出来。不过漂白漂得不干净才
会被人追杀,可见你的能力尚待加强。」
现在这社会早就黑白不清、是非不明了,某黑帮的大哥被枪击,知名度大到
丧礼还有大官去致哀,还荣登新闻头版供人瞻仰,声势之浩大动员到警政商三界,
让人真搞不清什么是黑什么是白。
步惊奇头顶飞过一排乌鸦,自牙缝挤出话来,「我说过我不是混黑社会的。」
不知道她是真不知还是故意装无知的,在台湾多少女孩子想获得他青睐,这该不
会是她欲擒故纵,想引起他注意的方法吧?
林明萱耸耸肩,「不是就不是,你不需要特地解释,我不想知道你是哪个帮
派大哥,也无意和你攀关系,等你上了社会新闻头版我会为你默哀三秒钟。」就
算他混黄道、走道、旁门左道也与她无关。
深呼吸的和缓脾气,他嘴角勾起迷人的微笑,「算了,反正妳记住这名字,
我步三少可不是个忘恩负义之辈,我欠妳一份人情。」以他风流倜傥、一表人才,
岂少得了女人送上门,不缺她一个,他只是不想欠人情债。
「喔,既然你没事,我该告辞了,你保重。」她说完即转身离去。
「ㄟㄟ,妳就这样走了?」他清醒不代表他没事,看来她是真的不知道他是
谁,居然当真丢下他不管。
「还有事?」能够站还能走,就不需要担心他死在街头。
「我饿了,也有点渴。」
林明萱恍然大悟,拿出手机。「给我你家里的电话。」
「做什么?」
「打电话通知你的家人来认领。」她救他已经仁至义尽,没必要供养他。
步惊奇登时绿了脸,「妳不会弄点吃的来吗?」
「从这出去左转到大马路上有便利商店,不过,你身上似乎没有半毛钱,需
要我先借你吗?」
「不用了。」他咬牙切齿的念了一串电话号码。
他到底遇到个什么样女人?说话直接不矫饰,表情四平八稳没有多余形色,
个性怪异乖僻媲美他家的惊玉,可是惊玉至少不会见死不救,而她居然冷血的扔
下受伤的他掉头走人?!
「找谁?」
「方惊云。」他是自己那位花心种马的父亲因为与母亲冷战而在外发展,不
小心播下的种。
他会姓方是因为他的生母方姨坚持不愿让儿子入籍,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
也早把他们母子视为一家人。目前他在台北念书边帮忙打理步氏企业,职称是步
氏企业总经理。
「请问是方惊云先生吗?这里有位名唤步惊奇的受枪伤,麻烦你过来接他,
地址是……对,就是这里,他还活着,不过他很饿……对了,顺便带衣服给他替
换,免得一身血出门吓人,就这样。」
林明萱交代完后旋即关掉手机,免得唐唐电话打来,她现在可没啥精神应付。
「好啦,对方说大概一个钟头后会到。」
见她转身就要走,步惊奇忍不住出声,「喂,妳走了我怎么办?」留他一个
人在鬼屋?!
「难不成还要叫人来陪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她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为妙。
他脸色僵了下,鼻哼一声,「随妳,妳要走就走,我才不需要人陪。」算他
倒霉,被个个性古怪、说话没大脑的女人救。
林明萱停下脚步,回瞟了他一眼,一身狼狈仍掩不住他与生俱来、优雅自信
的尊贵气势,就算落难也骄傲得维持男人的尊严。
他薄削的嘴角眠着倔强的线条,而深遂眸子却不经意闪过一抹孤寂,活像一
只被主人遗弃的大猫,却又骄傲得不向人乞怜。
她心悸了下,胸口一根名叫恻隐之心的弦被拨了下。她深吁了口气,看了眼
表,应该赶得上晚上的筵席。
「恶人无胆这句名言果然说的没错。」
「妳说什么?」步惊奇两眼暴睁。他这张潇洒帅气、俊俏迷人的脸庞哪里看
起来像恶人?!
身为步氏企业三少,加上律师头衔、高大英俊的外表、健美强壮的体格,多
少女人渴望与他共度一夜春宵,这女人太不识货。
「我就陪你到你家人来。」她救人救到底。
这女人冷不防冒出这句,他发现他的一颗心像吃了安非他命,飘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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