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百年一遇的大好机会
" 找打呀,我什么地方惹着你了,想休息一下都不行,竟然朝我扔石子。"
" 啊?!不是的,我不是故意的,真的,凌哲,我只是随便那么一下就……
"
" 好吧,你这样说就是这样吧,但是我想问一下你不是和东旭在一起吗,怎
么跑到这里来了。"
" 啊?这个呀……" 他不说她还真要忘记了呢," 我是为这个来的。" 妮子
举起手中的饭盒。
凌哲粗声粗气地说:" 干吗,难道不好吃吗?"
" 不是,我想问一下,你是自己做的吗?"
" 什么?你以为是我做的,你这个丫头,你整天在想什么呀,我会给你做饭,
这样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
" 哦,我也没有想呀,我只是确认一下而已。" 妮子耸耸肩膀说道。
" 确认什么?我又不会下毒。"
" 不过我觉得这个和昨天我吃的那个好像哦,难道是说……"
" 你……你不要乱想,那是我今天早上让家里的阿姨做的。"
" 你阿姨怎么知道做这样的炒饭呢,那不是那家店里的招牌吗?"
" 你这个女人真是烦,叫你吃你就吃,哪来那么多的废话。"
" 好吧,你不说就算了。"
妮子看了看凌哲的身边,好像还是可以坐的,于是妮子走上前去,坐了下来,
" 凌哲——你还没有吃吧?"
" 没有,干吗?"
" 我们一起呀?"
啊?凌哲的嘴巴张的老大,很久都没有合上," 你……你不是和东旭一起吃
了吗?"
" 啊,那个呀,下次吧,今天就和凌哲一起吧。" 说着妮子打开饭盒。
凌哲听了这话,心里开心极了。
" 好吃吗,妮子?"
" 嗯,好吃,虽然还差那么一点。"
" 什么?差一点?你是什么意思,所有的配料都没有错呀。"
" 配料?你怎么知道的,郑凌哲。"
这时凌哲才知道上了妮子的当," 啊——那个,是我问的老板娘。"
妮子知道了,原来是凌哲见她喜欢吃,就去问老板娘做法,不过别人店里的
招牌,怎么能轻易告诉凌哲的,这中间一定有很多的故事,不过凌哲不愿意说那
就算了。
" 凌哲——谢谢你。" 妮子真诚地道着谢。
" 没……没有关系,只要妮子喜欢就可以了。"
妮子重重地点了点头," 嗯,我很开心呢,凌哲——"
看着妮子的笑脸,凌哲再一次在心中默默地下了决心,一定要守护妮子,让
她的笑容永远在她脸上。
第六章雀跃!百年一遇的大好机会
为了去看偶像的演出而雀跃,谁知这份期待的心却落空了……
" 我现在很开心……凌哲,今天谢谢你了,答应了我无理的要求。"
" 只要是你提出的要求,无论是什么,我都会答应的。"
" 凌哲,你真好!可要记住今天说的话喔!"
1 .去农场
流光逝水,转眼过了一年,日子还是一样继续下去,唯一让妮子不开心的就
是她和凌哲分开了,也不知道尚高竟然还有这么变态的规定,什么一年就要分一
次班,结果凌哲和她竟然被分开了,不在一个班了。原来和凌哲在一个班里不知
道有多好呢,虽然她是比较怕事一点,但是有凌哲在没有人敢欺负她,但是现在
不在一个班,那些爱慕着东旭哥和凌哲的女生老是找她的麻烦,真是郁闷极了。
这一天天气很好。
" 啊啊啊,这个教室空着呢,我们在这里吃午餐吧,没有人打扰。" 一个嗲
嗲的女声响了起来,惊动了坐在窗边的妮子。妮子几乎是本能似的把窗帘往身上
一拉,挡住了自己。
一个男声附和:" 你说好就好喽!"
今天是她的倒霉日,妮子心里郁闷地想。
一大早就接到远在法国的父母的电话,因为自己表示了一点对当设计师的不
在意,被父母隔着电话轮流训了一顿,差点迟到。凌哲却不理解自己的心情,了
解自己心情的东旭哥却不在身边……好不容易想一个人静静,才找到这间空的教
室,没想到坐下来不到5 分钟,就有一对小情人来打扰。
" 唉啊,先恩哥,你今天入学后可一定要陪我去啊?" 女生撒起娇来。
" 去?去哪里?"
" 去学校附近的那个农场啊。"
" 去农场?去农场做什么?买牛肉吃吗?" 叫先恩的男生哈哈地笑起来。
" 你该不会忘了我早上说的话了吧?" 女生的声音里隐隐有几分怒气。
男生先恩吱吱唔唔:" 嗯嗯,你说过什么?让我想想……"
" 讨厌!!喏,这里今天的报纸,这一页,这一条消息,你自己看啦!"
" 嗯,' 结婚狂想族' 今日出外景,主角现身引来大批围观者……啊啊,我
明白了,是为了去看那个李学兵对不对?"
" 当然啊!"
" 那个李学兵有什么好?一个小白脸而已!他长得有哥哥我帅吗?搞不懂你
们女人为什么这么迷他!" 先恩的语气酸溜溜的," 你以为我是笨蛋吗?带着自
己的女人去看她为了别的男人发疯?"
" 哼,不许你说李学兵的不好!李学兵比你帅百倍都不止,你要是不想去啊,
我找一哲哥带我去!午餐我不和你吃了,你立马就找一哲哥去!"
女生站起来,跺几下脚,气冲冲地离开了。
" 唉,林美!林美,你等等我!林美——" 林恩追了上去。
妮子从窗帘后面走出来,发现两人没有把报纸带走。她随便扫一眼,一个熟
悉的名字让她瞪大眼晴。
《' 结婚狂想族' 今日出外景,主角现身引来大批围观者》
报纸的标题是这样的。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