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是基本标准
读了大半辈子书,倘若有人问我选择书的标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
答: 愉快是基本标准。一本书无论专家们说它多么重要,排行榜说它多么畅销,
如果读它不能使 我感到愉快,我就宁可不去读它。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
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 。我常常看见名
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 并不认
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
来 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
满足心灵而做 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还包括
写作、艺术创作、艺术欣 赏、交友、恋爱、行善等等,简言之,一切精神活动。
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我 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
作用,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
读书惟求愉快,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关于这种境界,陶渊明做了最好的表述
:" 好读书, 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不过,我们不要忘记,在《
五柳先生传》中,这句话 前面的一句话是:" 闲静少言,不慕荣利。" 可见要做
到出于性情而读书,其前提是必须有 真性情。那些躁动不安、事事都想发表议论
的人,那些渴慕荣利的人,一心以求解的本领和 真理在握的姿态夸耀于人,哪里
肯甘心于自个儿会意的境界。
以愉快为基本标准,这也是在读书上的一种诚实的态度。无论什么书,只有你
读时感到了愉 快,使你发生了共鸣和获得了享受,你才应该承认它对于你是一本
好书。在这一点上,毛姆 说得好:" 你才是你所读的书对于你的价值的最后评定
者。" 尤其是文学作品,本身并无实 用,惟能使你的生活充实,而要做到这一点,
前提是你喜欢读。没有人有义务必须读诗、小 说、散文。哪怕是专家们同声赞扬
的名著,如果你不感兴趣,便与你无干。不感兴趣而硬读 ,其结果只能是不懂装
懂,人云亦云。相反,据我所见,凡是真正把读书当作享受的人,往 往能够直抒
己见。譬如说,蒙田就敢于指责柏拉图的对话录和西塞罗的著作冗长拖沓,坦然
承认自己欣赏不了,赫尔博斯甚至把弥尔顿的《复乐园》和歌德的《浮士德》称做
最著名的 引起厌倦的方式,宣布乔伊斯作品的费解是作者的失败。这两位都是学
者型的作家,他们的 博学无人能够怀疑。我们当然不必赞同他们对于那些具体作
品的意见,我只是想藉此说明, 以读书为乐的人必有自己鲜明的好恶,而且对此
心中坦荡,不屑讳言。
我不否认,读书未必只是为了愉快,出于利益的读书也有其存在的理由,例如
学生的做功课 和学者的做学问。但是,同时我也相信,在好的学生和好的学者那
里,愉快的读书必定占据 着更大的比重。我还相信,与灌输知识相比,保护和培
育读书的愉快是教育的更重要的任务 。所以,如果一种教育使学生不能体会和享
受读书的乐趣,反而视读书为完全的苦事,我们 便可以有把握地判断它是失败了。
1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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