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人们常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
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说,这是不可能的,
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
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
如同对于上帝的神秘一样,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
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
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
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
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
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
活的人,必然会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史怀泽就是这样
的一个人。在他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
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
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
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的鹄的,其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人的心灵生活的神秘性。
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
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
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
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
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
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
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完全理解自己,
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
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
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
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
尽在于此了。
1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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