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时隔一年零六个月,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叫“在卡夫卡的地洞里”。
刚打开博客,音箱里就传出赵传的歌声:“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
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
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我是一只小小鸟》?原来我以前除了粉迈克•杰克逊以外,还喜欢赵传的
歌。
闭上眼睛安静地听赵传唱完,发觉这首歌唱的就是我——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
不高的小小鸟,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
很奇怪我把博客背景弄成黑色,看起来非常不舒服,像在古墓里看书,想必以
前心情压抑。博客点击量只有少得可怜的619 ,如果以两年时间计算,平均每天不
到一个人的流量,大概也都出于我自己的鼠标。
博客翻到最后一页(其实总共也只有三页),在第三页最底部看到第一篇文章,
发表时间是2006年1 月19日,博文题目叫“地洞”——我把洞修成了,看样子还挺
成功。从外面只能看到一个大洞口,但实际上它不通向任何地方,进去几步就会碰
上坚硬的自然岩石。我无意炫耀自己故意玩了这么个花招,从前有过许多徒劳无功
的造洞尝试,倒不如说这就是这些尝试之一的残余,然而我毕竟觉得留下一个洞口
不掩埋有其长处。当然有些花招是弄巧成拙,这我比其他谁都清楚。留下这个洞口
提醒人家注意此处可能有什么名堂,这肯定是冒险。谁若是以为我胆子小,谁若以
为我大概只是由于胆怯才修了我这洞,那就把我看扁了。离此洞口约一千步远的地
方才是地洞的真正入口,由一层可以揭起的地衣遮蔽着,这世上无论什么能有多安
全,它就有多安全。毫无疑问,可能有谁会踩到这块地衣上或是把它碰下来,那我
的地洞就无遮无挡了,谁若有兴趣,谁就能够闯进来永远毁掉一切,不过应当注意
必须具备某些并不多见的才干才能这样。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处于其巅
峰,可即使如此也几乎没有完全宁静的时刻,我会死在深色地衣下面的那个地方,
在我的梦中,常常有一只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里嗅来嗅去。
——卡夫卡《地洞》我的博客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说《地洞》的开
头。我立刻从我不多的藏书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说集》,翻到小说《地洞》
的那一页。半年前醒来之后,就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这本书,但不再记得书里的内
容,便在几个月前重读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写于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时默默无闻的作
者暂住在柏林,还未写完《地洞》就病重离开人世。小说里的“我”不过是一只小
动物,行将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敌入侵——我明白了博客名字的意义,
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里。
接下来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琐事,比如博客第二篇——“上班已经两年时间了,
我早已失去了刚开始的热情,整天都必须看着老板、同事、客户们的脸色,我就像
僵尸一样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讨厌他们,讨厌他们每一个人,但我被迫
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即便心里充满了委屈,即便偷偷咒骂他们断子绝孙,但我还
得强颜欢笑,就像卖肉的娼妓,永远戴着一副面具……”
博客第三篇——“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来和他谈心,但我根本不
知道和他谈什么。前两天和大学同学通电话,他很羡慕我进入世界500 强的天空集
团上班,而我羡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为他老爸是个老板,早给他准备好了将来的
产业。而我的爸爸是个碌碌无为的男人,他不能给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让
他的儿子像崇拜英雄一样崇拜他……”
博客第四篇——“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学毕业时给自己定下目标:二十五岁
买车,二十八岁买房,二十九岁结婚,三十岁生孩子,三十五岁住进一幢别墅(最
好是独栋)。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现在的房价,就算干到四十五
岁,也根本买不起房子,顶多买个卫生间。我不会让父母给我贴钱付首付,我也知
道爸爸没多少积蓄。我经常站在我们写字楼下,看着那些跑车进进出出,看着车上
载着的美女,香水气味随着车轮轨迹留下,我只能闻着味道发呆,真想挖个地洞藏
进去……”
接下来十几篇博文,全是些无聊的日常生活,两年前我就是一个苦闷青年,渴
望买车买房过上体面人的生活,这种欲望充满着我的博客,然而现实除了失败还是
失败,看不到希望在哪里。虽然是世界500 强企业的员工,但在光洁的白领底下,
却是打肿脸充胖子的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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