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法制,后民主 陈必红 1998年08月13日 我认为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应当是先法制,后民主。也就是说,先不要去急于 改变目前的中共专制的政治结构,而是去致力使中国社会逐步成为一个法制的社会。 说白了就是经过一长时期的训练与磨合,使当权者和老百姓都养成按法律办事的习惯, 也就是让大家习惯于按规矩来。 在这一点上,我认为香港人比台湾人更成熟一些。这得感谢英国人对香港提供的 法制社会的框架。香港人养成了遵守法律的习惯,所以较少出现在政治会议上大打出 手的情况。 而从台湾的现状来看,台湾的民主来得早了些。台湾人还没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 惯。但是国民党开放党禁决不是因为它开明,而是因为它没办法。本来在七十年代以 前,国民党对于任何政治上的反对运动都是镇压不误的。但是七十年代时台湾有一次 示威行动使国民党感到大事不妙。当时国民党照例派军队镇压,但这时军队的新兵大 多是台湾人,示威者打个招呼,这些新兵就跳下车与示威者站在一起。从那次示威后, 国民党就开始逐步退让,最后被迫开放党禁。中共就不会遇到这个问题,因为中国实 在太大了,东边的乱子,可以调西边的军队来镇压。我不喜欢民主这个词,这个词已 被污染得很厉害,以致于在学术上造成混乱。 例如,毛泽东就说过:"现在的世界潮流,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动只是一股逆 流,目前反动的逆流要压倒民主的主流,但民主的主流一定会战胜反动的逆流。" 毛 的这番话相信现在也可以作为民运人士的座佑铭,是在毛的"愚公移山"一文 (中国共 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闭幕词) 中,这篇文章在文化大革命中与毛的另两篇文章 "为人民服务"和"纪念白求恩"一起被称为老三篇,要求人人必须背诵,如果不会背, 轻则吃不成饭,理不成发,照不成像,重则可能受到迫害。现在民运人士谈的民主, 实际上是直选的意思。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如果实行直选,那么就欢呼,就歌唱,就刀 枪入库马放南山,那个国家就被称为已"实现了民主"。从"人是计算机,社会是网络" 的观点看,直选只是一个程序或软件,而法制的内容可就广泛得多。美国的政治制度 之所以先进,是因为社会运行软件是完整配套的。而亚洲一些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 "实现了民主"效果之所以不好,是因为其它软件的不配套。不一定专制社会就不能繁 荣,历史上有过许多专制社会繁荣的例子。 不一定专制社会就不能是法制的。香港很长时期都没有民主,但仍是个法制社会。 法国在拿破仑专制时期制定的民法现在已被许多国家采用为民法的基础。不一定专制 社会就解决不了腐败问题,香港直到现在的制度也不能说是民主的,但是香港解决腐 败问题的技术是值得参考的。因此我认为,中国至少在二十年内不要提多党制问题, 而是尽量解决法制的问题。在这段时期内督促中共不断完善各项法律制度。 在这段时期内并不是不批评中共,不是不与中共斗争,而是所有的批评和斗争都 以完善中国的法制为目标,当然也可以说是为了巩固中共的统治为目标。这样的批评 和斗争,中共制定的各项法律和规定就是最好的武器。也就是要让中共养成遵守它自 己制定的法律的习惯。不要以为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它就会严格执行,实际上经常出 现的情况倒是中共自己经常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要是拿美国的法律为标准去批评中 共,那就是鸡同鸭讲,无法沟通。但是拿中共制定的法律去批评中共,那么中共就没 得话说。 我是不搞政治的。但是如果我要在中国搞政治,或者加入中共,往上爬,在此过 程中促进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如果在野,则首选职业是律师,专门帮助老百姓打官 司。例如,深圳的劳动监察大队的数据显示,凡是打工者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去投诉 者,胜诉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这说明还有更多的打工者权益是经常受到侵害的。列 宁当年就是律师,帮助穷苦人打官司。苏联共产党的前身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创立 初期有过一个争论,一派认为应当直接领导工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而对那些要 求涨工资改善待遇的斗争看不起,将那些斗争称之为经济斗争,组织工人群众进行经 济斗争的人称为"经济派",但是列宁坚决支持经济斗争,坚决支持经济派,这也是苏 联共产党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说白了就是,任何政治势力如果要成气候,就必须实 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做一些好事而不是整天抱着空洞的口号不放。 在中国目前,我同意稳定压倒一切,但是并不是说就不可以示威游行。但是我不 同意象六四那样的目标空洞的游行。我可以举两个成功的游行的例子,一个是92年深 圳股民的游行,一个是今年武汉青山商场职工的游行。 这两次游行的特点都是"有理,有利,有节",所谓理,自然是根据中共的法律构 成的理,利,就是参加者能得到具体实在的好处,节,就是时间不要拖长,不要影响 社会安定,发动得快,撤退得快,任何抗议行动不应当超过一天。 游行的目的是向中共上层传递信息,信息传递到了,游行就该结束,问题捅出来, 中共总是要解决的。游行当然也可能失败,如果失败了要认失败,组织者应当站出来 承担责任,要给中共面子,实在不行做个检讨也可以。但是一定要保护群众。 就是将来也许中共下台了,我希望社会仍能沿用中共已经制定的法律。不能说这 些法律都是中共制定的,所以统统废除,那样将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可能会有人乘 机去杀大熊猫,可能有死刑犯要求释放,可能有人会重婚,可能有人欠了债乘机不还, 可能有企业乘机逃税,,可能有人走私文物,等等。 我的口号是,管它什么法律,有法律就行。 ------------------------------------------------- 经作者授权,亦凡公益图书馆独家推出,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