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间三 6 月25日星期一 南京。 今天早晨我起得比前两天都要早,原因很明显:星期一,要上班了。两个月前, 我进入这里的一个广告公司搞设计,因为喜欢这种工作方式:忙的时候忙,不忙的 时候几天不去也不会有什么人问起你,很自由,虽说收入不是很稳定,但是我真的 很喜欢,我的生活需要挑战和创意,若是变成一成不变的一潭死水只会把自己淹死, 或是无聊地生出病来。记得有一个美国人说:“如果不当总统,那就去做广告人。” 北京。 经过几次倒脚之后,球已经在小禁区前不远处,巴盖里抢在了巴兹之前触到了 皮球,抬起右脚,将球送进了球门的近角,后卫和巴兹开始吵架……巴盖里举手向 球迷致意……模拟的球迷开始欢呼……慢镜头回放……在后海附近的一家网吧里, 我用键盘控制着绿茵场上的勇士们,都是用3D做出来的。我永远都不可以把它们当 成确实存在,只有这样,我才能架奴在游戏之上。但是玩RPG 的时候我却往往做不 到这一点,很容易被别人设计的剧情吸引住,慢慢忽视了真实与虚假的区别,然后 亲眼看着主角尸骨无存,所以我不太喜欢玩RPG. 一个小时后,在鼓楼西大街上, 我与王昊,并肩走着,朝着地安门的方向。 “你说国足这一次有戏不?” “嗯?” “我是说进世界杯。” “应该相信米卢。” “原因?” “除了他我现在还能相信什么?我至少应该相信一些东西才行。” “对吧。” “只能如此。” “不过十强赛到是抽了一只上上签。” “嗯。” “今天为什么不挑星际?小心车。” 王昊将我拉到一边,一辆本田雅格紧接着从我身边呼啸而过。 “呃,昨个不说好了挑FIFA的吗?” “可是每次最后我们都会挑一局星际的嘛!今个怎么变卦了?” “今个我有事。”我随口说了一句。 “啥事儿?这么要紧。” “嗯……”我的目光落在了静静的前海的湖面上,“我要去看看志勇,你去不?” “那就算了,替我问声好。” 我坐车去了离家不远的朝阳医院。志勇就是我的室友,我们有个共同的爱好, 在冬天的时候去外三海上溜冰,我们也就是在那里认识的。两年前,我在马道口租 了两间房,想找个室友,他听说后,就搬进来了,那时,他还在上大学,今年就毕 业。 志勇有一个女朋友,我们都喊她小珊,同一所大学的。以前志勇天天早晨都骑 着自己的自行车,到小珊的住处,骑车带她去上课。虽然天天都能见面,小珊还是 要求他一个星期给她写一封信,难道女孩子认为这就是浪漫?因此我常常看见志勇 他挑灯夜战,只为想几个帅一点酷一点的词句,以讨小珊的欢心。我现在越来越这 样子认为,我给水儿写信的念头恐怕也是打此而起,至少不无因果关系,并且也坚 持不懈下来。 然而就在不久前,小珊突然决定毕业后要离开北京,提出了分手。任志勇磨破 了嘴皮子,她只是说要去澳洲,到她的母亲那儿。志勇可就傻了,本来好好的,这 事儿搁谁身上都受不了啊!上周四的光景,志勇把自己关在在家里喝了一天的闷酒, 晚上倒在我的床上就睡。我推不醒他,只好搬进了他的屋里。可是到了夜里,他竟 然爬起来,来到我身边,在书架上翻寻着。 “你这是咋了?”我问他。 “今天周四,我必须给她写信了。” 我不好劝,只有由他去了,自己又卷起铺盖,回到自己的屋里睡去。不知过了 多少时候,我被他屋里的动静惊醒,推开门进去,他正在桌子前抽泣,面前的台子 上是一张空白的信纸,全沾湿了。从来没看见过他这样。我登时慌了,可也没有什 么办法。只是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把手回过来,拍了拍我的 手。 “我没事,一会儿就好,你回去睡好了。”竟然安慰起我来。 我没辙儿,又用手碰了碰他的脑袋,便真的回去睡了,只是过了很久才睡着, 因为满脑袋乱糟糟的。 第二天早晨,也就是大前天22号,他突然推醒我,匆匆忙忙递给我一个信封说 :“我要赶不及我的毕业典礼了,麻烦你上午帮我把这封信寄了,有劳了。” 我躺在床上点了点头,他头也没回就冲出去了。两个多小时后电话铃响了,是 他打来的。说他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了下来,挺严重的,现在在医院,要住两天,让 我帮他带些生活用品过去。在去医院的路上,我顺手把他的信丢进了邮箱里。 那天在医院我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父母,也正因如此我放下了带去的东西,坐了 没一会儿,就告辞去了。后来我听说,他的额角受了点伤,恐怕轻微脑震荡,并且 摔断了右手,看来有一阵子写不成信了。 此刻夕阳透过过道尽头唯一的一扇窗户投在会反光的大理石地面上,回荡并且 逐渐消逝在长长的过道里。镶嵌在天花板里的一盏盏灯打出柔柔的光,照亮了走廊 两侧挂有不同金属号码的相同素白色的门,与我三天前来时所见的没有什么分别。 忙忙碌碌的白大褂和非白大褂们来来去去,没人理会我,和因为没有空闲的病房而 暂时睡在走廊里的人们。志勇的病房是左手边的第14扇门,吱呀一声轻而易举推开, 看见他头上缠着雪白的绷带正站在窗口眺望窗外。他听见门的声音转过身来,露出 同样扎着绷带的右手。 “嗨,你怎么来了?”精神似乎显得特别好。 “突然决定的,所以没有带什么东西来。”我摊开空着的双手。 “省省吧,我明天就出院。上午医院来催过了,我还巴不得呢。所以……都快 把我闷死了。” “志勇……哎,炳哥。”小珊走进来突然看见我,“我把花瓶里灌满水了。” 这后半句话是对着志勇说的。 今天下午我还是去了医院,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这样做,只是特别想去看看他。 我昨天收到了一封信。打开信封,里面的信纸被打湿过,有着斑斑点点的痕迹,很 是明显。信纸上面却什么也没有写,除了右下角的“2001年6 月21日星期四”,是 不是很可笑?是志勇的笔迹。 我想,志勇寄这样一封信来无非是想打击我,算是无聊的报复吧。但是,我让 他得逞了。我无法止住自己的泪水涌了出来,一滴一滴,落在这张曾经湿过一次的 纸上,不可避免与他的泪迹交融,以前的化学课上没有说这样会产生化学反应,但 它却的的确确地发生了。在我昨天的心里。 志勇住在骨科的病房,在妇婴科的 上面一层。上楼梯路过妇婴科的时候,隐隐听到里面传出的婴儿的哭声。突然有点 儿想进去看看,从来都不清楚这里面究竟是啥样子的,虽然母亲从来都没有跟我说 起过,还是觉得自己可能就出生在这里面,妇婴科的病房,应该和其他死气沉沉的 病房有很大的区别才对,毕竟这里恐怕是整个医院里唯一的出来的生命比进去的多 的地方。 “我来了,信我收到了,你得逞了。”我甚至都没能来得及看清楚他的面孔, 这是我近几天来与他的第一句话。志勇的病房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死气沉沉。 “哦?” “不过我还是要走,就这周五,你不用送了。” “小珊。” “什么?” “我爱你。” “我去帮你把花瓶里加满水。” 我逃离病房,拿着花瓶去了卫生间。这一次我下定决心,下星期走的时候一定 要把信带在身上,他四年来寄给我的每一封信。过去只能是过去,但是我也不能没 有过去。过去是让人记在心里,或是在无聊的时候可以拿在手中把玩。我并不是墙 壁上的壁虎,不能失去尾巴,否则我今后的日子难免会像空中楼阁一样虚无。回来 的时候,炳哥来了,我做出一付要走的样子,被炳哥瞧在眼里,先走了,这样我又 留在了医院直到吃晚饭的时候。 ---------- 中国读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