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的那天,我开始扎辫
我认识他的那天起,他就很明确的告诉我:他有女朋友,很漂亮,他很爱她。
可是哪怕这样我还是爱上了他,犹如吃了迷药的般的痴迷。我恨他钱包里那个微笑
的女子,可是我又没办法撕掉她,因为我开始学会爱他爱的每一样东西,包括他爱
的女子。
他们的故事简单到可以晒到大马路都没有人看的程度。大学同学四年,可爱而
勤奋的青年,尽管他是个学美术的男生,可是他还是留着短而且干净的头发,下巴
清洁的找不到一个胡茬,雪白的衬衣上没有一个褶皱,他的爱人则标准完美的如同
刚从《瑞丽》上走下来的模特。原因是女孩不喜欢那种所谓艺术气质的怪异或者邋
遢,她喜欢一切都整洁有序,而思维更要清醒和理性,所有的这些使她大学还没毕
业,就被南方一家很有名气的杂志请去做编辑,而她没有过多的留恋他温暖的怀抱,
她说,这样吧,我们的爱情太顺利,我觉得它需要经受考验,给我两年的时间,我
们互不联系,如果一年以后我们还爱着对方,那,我就嫁给你。她说话的时候很平
静,没有一丝离别在即的感伤,于是他也就只好做出很大方的样子潇洒的把她送上
南去的列车。
从她走的那天开始他就没有剪过头发,并不是为了追赶时髦,他只是想为他等
待的岁月留下一些见证和痕迹,他开始日日夜夜的想念她,他想也许他的想念奔跑
了一亿光年,而头发却只是长了一点点,很深的夜里,他偶尔会一把小巧的钢尺量
某根发丝的长度,并且在雪白的墙壁上刻下一个数字,这是他想念的方式。
就这样,很快他也毕业了,他没有急于找工作,他来到女孩的家乡,盘下一间
小小的酒吧,庆幸女孩监督他养成了节约的好习惯,他手头上有一笔薄薄的积蓄,
可是在那样一个保守的北方小城里,酒吧的日子是不好过的。他一直没有客人,画
笔也搁下好久了,只是偶尔去艺术院校听听课打发无聊的时间。
所有这样的状况是从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女孩推开他酒吧门的那一瞬间改变的,
那个女孩,就是我。
我只看了他一眼,就立刻被吸引住了,他的头发遮盖的脸颊有一种摄人的魅力,
让我的眼神再也离不开他。我去的那天是为了帮朋友的生日PARTY租场子,于是我和
他面对面开始了一场讨价还价的拉锯战,我想我们的暧昧从那个瞬间就开始了,昏
暗的灯光下,眼神里交流的东西渐渐变的意味深远,而我赖皮的砍价也隐隐的有了
撒娇的味道。
等到朋友去开PARTY的时候,我已经和他很熟了,他叫金,而他的酒吧就叫做
“GOLDEN BAR”。
那天他是我们全场人里面最活跃的一分子,甚至有了些喧宾夺主的味道,我们
一起笑闹,他唱摇滚唱的极好,跳舞的时候他搂着我,漫不经心的对我说:“以后,
很想和你们做朋友。”我想,那句话让我会错意了。
金的年纪比我们大4、5岁左右,可是还是有好几个女孩从那天开始迷上了他,
做媒婆的工作落到了我的头上,虽然我极不情愿,但是我还是得把她们介绍给金,
并且一个一个分析利弊晓以清楚,金总是笑笑“小傻瓜,我不是说我有女朋友了嘛!”
他总是把我当成“小傻瓜”。
最后介绍给他的那个女孩很任性,曾经有三天三夜赖在酒吧里的记录,那次是
我一脚把她踢出去的,从此我和她绝了交,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那样做是因为我嫉
妒的缘故。
我最爱金的头发,上面有淡淡的烟草气味,下雨时候被淋湿的样子尤其帅气,
所以一到下雨我就极力鼓动他和我一起出去疯跑,他总是说:“天下和你一样神经
的人已经没有了”,然后就灭掉手里的烟蒂加一句,“不过还剩下我一个”。我们
在雨里牵着手,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牵我的手,他的动作很自然,好象并
不把这当成一个什么很亲密的举动,而我也自然不好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表白一通。
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告诉他我是多么的喜欢他,但是虽然我幼稚,但我也明白,这样
的爱,是天方夜谭的。
这样的情况我很希望维持下去,我不是不想突破,而是我不愿意用自己现在金
心里的地位做赌注,赌一场没有把握的爱情。如果有些话说出口,就再也没有收回
的可能,我自以为极其清楚我在金心里的地位,我想我在他的心里是可有可无的吧。
我还是安静在酒吧里喝一种叫清凉世界的蛋味薄荷酒,还是乖乖的把金的衣服
送到洗衣店里去洗,还是陪他在无聊的夜里聊天,还是坐在他身边梳他的头发,并
且试图给他扎几个小辫子,还是在无尽的黑暗里唱歌给他听,那个时候我想他闭着
的眼睛是在想她吧!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扮演好一个天真女孩的角色,绝口不提,爱你!
那是我最后的抵抗,可是从来没想过对于爱的抵抗,竟然永远是那么的无力和
苍白的。
那次他生病了。任性的象个孩子一样,他不要吃药,很固执的把头埋在枕头里,
我轻轻伏在他的床边,问他“要怎么样你才肯吃药呢?”他微微抬了抬头,说“你
喂我”,我把勺子递到他嘴边的时候,他执拗而生气的说“不是这样”,下一秒钟
我的头脑时候麻木的,金吻住我的嘴唇,我的初吻就在这样在不经意中流失了。18
岁,一个女孩18岁那年嘴里的苦,是没有人能理解的,我和我爱的人,隔了一碗中
药的距离,用炙热的眼光纠缠,却是久久无法触摸到彼此的心灵。
得不到他,我不甘。
我们的生活更加象情侣了,他从牵我的手到吻我的脸,自然象是每个有爱的故
事里的进程。
可是我们心里也都明白,离那个她定的两年之约越来越近,而我们的爱呢?是
不是也越来越危险?
所有的朋友都为我捏了一把汗,所有的人都劝我不如尽早离开,可是女人是这
样的,哪怕只要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要搏搏看。我坚定的告诉他,我是不会离开他的,
永远。年少的承诺,至少在那个时刻是诚挚和认真的。
说这话的那一天,我们坐在深夜冰冷的街边,他揽着我,头顶上是很好的星星
和很漂亮的月亮,我突然在他的怀中仰起脸来问他:“你以后能不能都留长发?”
他天真的看着我,天真的笑着,很愉快的说:“好啊!”我听见,马上从他怀中钻
出来,我在很亮的夜空下面向他挥着手,笑的灿烂。但是转过身去,他看不见的那
面,上面有泪水侵蚀的眼,我是这样的虚伪,为什么不告诉他,我要他留下来。
我没想到,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
他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我疯狂的找他,看到他的酒吧被出租了,我面对那张黄
色的告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好。我瘫坐在酒吧的台阶上,从朝到暮,从暮到朝。
直到他的一个伙计来和我说,金留了东西给你,我默默的打开他留下的包裹,那是
一个美丽的女孩唱歌的侧影,眼睛里有淡淡的忧伤,五彩的脸上我还是分辨的出爱的
影子,那个是我,我在唱一只永远写不完的歌,在等一个永远都是梦境的梦。他留
的纸条上有很简单的几个字:她来电话了,我要去南方。
这就是我爱他的价值,仅仅有10个字,只剩10 个字。
我把那画挂在墙上,当爱情折旧变卖,留下的痕迹是彩色的,然而却是悲哀的。
过了两年,金回来了,在火车站打我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夜里3点了,我在朦胧里
听到他的声音,几乎以为这又是一个无边的梦魇,可是他的声音真实而热烈,仿佛
近的就在我的耳边。我惊醒,再也无法安睡了。
我在逃避着回来的金。
看见他的时候,他还是洒脱的长发,还是不羁而潇洒,他说我早就想回来找你,
只是我还要把头发留长,才能回来见你。可是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欣赏长头发的男
子,我安静的告诉他这句话,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时间在这样的对抗里消磨着。
他为了她剪掉了头发,再为我把头发留起,我明白我永远是一个其次的选择,这样
的为我,还有什么意义?
我不再看他一眼,我和他定个约,不要来找我,安静的等我两年,到时候,看
看你还是不是爱我?
两年,人生里有多少个两年呢?两年,两年里可以发生太多的故事,大概他头
发长度也会随着某个女子的心仪而变迁长度,我不是唯一,永远不是唯一。临走的
时候,我解下手腕上的皮筋,松松的把他的长发扎个辫子,我从他身后消失,他也
消失在我的记忆里。
我已经学会离开,不再一味等待。
有很多爱情,并不象头发长短那样改变的那么容易,如果可以,请永远不要把
什么人当作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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