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成长守则
作者:任晓雯
我叫林玲。这是一个看起来普通、读起来很好听的名字:林椓釛,两个清脆的
发音从舌尖上滚落下来,像纤巧的玻璃跌落在地上。
如果在你的生活中,有一个或者若干个和你同名同姓的人,就会造成很多不必
要的麻烦。在我念初中的时候,同班有个男生叫林凛。
语文老师没有办法,点名时就念“男林凛”、“女林玲”。这个语文老师是个
二十刚出头的小姑娘,南京人,普通话发音l 、n 不分,后来就会念成:“兰宁宁
(男林凛)上黑板写题,缕宁宁(女林玲)站起来背书。”
长大后不再做学生了,认识一个很要好的女朋友,也叫林玲。打电话去找她,
得说:“你是林玲吗?我是林玲。”说到这里,经常觉得好笑,就笑起来。也有时,
叫着这个名字,就分不清是在叫别人,还是在叫自己了。
朋友林玲是个高大硕挺的女人,鼓鼓囊囊的乳房垂在半透明的衣衫后,不戴胸
罩,两块黑而大的乳晕随着走路的步子有节奏地左右摇摆。
尽管林玲有着显著的第二性征,可我仍感觉她像个男人,她手臂上长浓重的汗
毛,眉毛很粗,笑起来“咯咯咯”很大声的那种。(后来她索性剃光她引以为耻的
眉毛,画了两条青绿色的上去)和她在一起,我像她健壮的胳膊下一只被庇护的小
母鸡。她问:“喂,你觉不觉得我们很像同性恋?”然后放肆地笑(咯咯咯地)。
外出逛街,我总是显得很依人的样子,挽住她,靠在她的臂膀上。
对林玲有一种奇怪的依恋,我曾幻想自己变成一只很小很小的细胞,钻进林玲
的腋窝下。让她带着我走路、带我穿过阳光和冷湿的黄梅节气,让这个世界上的所
有人都找不到我。林玲也喜欢我,她像个母亲一样地喜欢我。用她修得很标致的指
甲刮擦我的面颊,有时还用嘴唇轻轻触碰我的脸。她抱着我的时候,硕大的乳房压
在我小小的胸上,让我感到一种像乳汁样香甜而温暖的感觉。
今天,我想告诉你一些关于叫林玲的女人的故事。当然啦,在一个关于女人的
故事里,还应该有一个或若干个男人,才能够显得纵横捭阖、跌宕起伏。我的故事
里有一个“老牛”。老牛是个朴实无华的名字,让你浮想联翩起“俯首甘为孺子牛”
之类的。叫老牛的男人应该四五十岁的光景——因为只有在某个年代里,人们才喜
欢给孩子取名“什么牛”、“什么实”的,表示做人要像老黄牛那样踏踏实实。
这个四五十岁叫老牛的男人,是个看上去很木讷的家伙,手臂油光锃亮、骨节
粗大。但是,脱光了衣服的老牛,像一条柔软性感、光溜白滑的娃娃鱼。他三角裤
的部位显然是全身最白嫩的地方,其次是上身穿背心的那前后两片躯干。粗糙黝黑
的四肢像是安上去、并且安错了对象的零件,有时又看着像是上下肢套了四只灰黄
的粗布套子。
顺着肩膀往手臂方向摸,磨擦系数突然增大。我觉得这是一个很诗意的感觉。
每次躺在床上,我都会重复这个动作。
老牛的老婆也很喜欢这样,这是老牛告诉我的。在某些方面老牛很老实。我问
他:“你老婆是不是喜欢这样摸你?”他说:“是。”
他老婆对他很放心,因为她坚信,穿着衣服、光露出四肢的老牛在女性眼中是
很没有吸引力的,何况老牛是个与别的男人相比显得老实的家伙。
我可能不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尽管我现在不得不以写一些蹩脚的故事为生。
我的老本行是记者,新闻的写作要求是行文简洁、清晰客观。我用了五年时间把自
己的文笔和思路打磨得坚硬干脆,像块擦拭得很亮的生铁。
可我仍然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记者并且不可救药。
我的头儿老是把我叫去谈话。他让同办公室的小王传口信。小王就站在门口叫:
“林姐,头儿找你。”于是我就从走廊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高跟鞋一路踩出空旷
的“嗒嗒”声。到了,敲门。通常只有头儿一个人在。“来了?”他笑得和蔼可亲,
并且嘱咐我顺手把门带上。
头儿圆硕的脸左右强烈不对称,左颊沉重地坍塌下去,当他试图把面部肌肉调
整成一个微笑的表情时,他会只豁开右半边的厚嘴唇(我发现它正在褪皮),露出
四分之一排黄牙齿。说着话、或者笑到一半,他把很久没剪指甲的右手食指塞进唇
缝里(洞开一半的)去剔牙垢,然后头一歪,“啵”地把什么透明或者细小的什么
东西唾出来。
在被头儿吊去谈话的时候,我通常会走神,无所事事地研究他的脸相。我的注
意力最多只能集中到他把开场白讲完:“最近你好像表现得不太积极。”我的慈祥
的头儿努力要显示出要和他的女下属打成一片。开始时,他坐在办公桌后,我坐在
桌前,然后,他就从办公桌后面走出来,把隔壁桌的椅子移过来,坐在我旁边。在
这种时候,我就不能研究他的整个面相了,我只能看到他的左半边脸或者右半边脸,
而且是隔了很近的距离。他把口臭加烟臭的二氧化碳气体一口口地喷在我脸上。
但是这样还没有打成一片。我的头儿再说着说着,会把他宽厚体贴的肉掌绕过
我的脖颈,搭在我的肩上。如果是夏天,他会说:“呦,你的胸罩带子滑下来了。”
有时还会帮我把带子从肩上扶回去。冬天的时候他就没有办法了,只能在我身上蹭
来蹭去,趁以为我不备的时候捞一两把。
在春天的时候,我的头儿找我去谈话的次数十分频繁。每次缩在办公室的沙发
里,听见小王在门口怪腔怪调地叫:“林姐,头儿有请。”我就会患上暂时性心动
过速。我觉得总有一天,我会因主动脉在此种场合下承受不住压力爆裂而死的。
于是在春天的时候,我就经常做噩梦。
“喂,喂,我今天又看到你了,你穿红颜色的套裙。我想把刀插进你的裤裆里。
哈哈……”
我梦见一个变态的男人天天半夜打电话到我家。我拔掉电话插头,可电话铃还
是会响,并且一声响过一声,最后震得天花板开始一块块往下驳落水泥。于是只能
接电话。话筒烫烫的,像有人把嘴唇贴在耳朵边上呼气。他打电话来是为了告诉我,
他看见我上班穿的是什么颜色、什么式样的衣服,暴露基数是多少;并且威吓要把
这样那样的东西插进我的身体里,通常情况下可能是一把刀或者斧子之类的利器,
也有时,他会阴森森地说:我要把一只蟑螂塞进你的阴道里,你怕不怕?最后低沉
压抑地“咯咯咯”笑。
然后梦境又一个闪回:一个人走在办公楼阴冷空洞的过道上,中央空调的冷气
在刺鼻的油漆味道里飘来荡去。整个楼道里只有我高跟鞋踩出来的“笃笃”声。我
害怕得狂奔起来。迎面出来一个黑影,是个矮胖的胡子拉渣的中年男人,长得很像
我的头儿又似乎不像,更丑陋一点、左右脸更不对称一点,看上去像个半面瘫的疯
子。他握着一只足有搪瓷饭碗那么大的蟑螂冲来……
两腿间的巨痛。我醒过来。
我脆弱而容易尖叫。老牛说,我的尖叫里充满绝望。
他会把我从梦里面推醒,而醒来的我仍在尖叫。
分不清梦和真实了。
我讨厌春天,一到春天,空气就变得懒洋洋的,让我这个本来就懒洋洋的人变
本加厉地奄奄一息下去。温度往上跑了,开始一件一件地换薄的衣服,我害怕头儿
那有穿透力的眼睛,怕着怕着最后竟恨起了街上、地铁上、楼道里遇见的每一个男
人,他们的目光淫邪而无耻,总好像希望要看到更多一些的样子。我手腕上的皮肤
也一到春天就不争气地过敏。暖烘烘的风一吹,马上就肿成一滩一滩又酸又麻的青
黄色,一挠一道红红白白的印子。
更糟糕的是,到了春天,我就不想和老牛做爱。天气暖起来了,我不再那么强
烈渴望温暖,我讨厌和别人汗津津地粘在一块儿,再风一吹背脊透凉的感觉。我需
要像一块不薄不厚的羊毛毯盖在身上那样精致入微的细腻接触。而我的老牛不懂这
些,他只会说,怎么了,又赖在床上,你咋的这么懒?
我讨厌春天,我希望在严寒里被冰成一截木乃伊,或者在毒辣的大太阳底下汗
尽而亡。
老牛对我的惊叫束手无措。他在灯下很仔细地审视我的舌苔,反复问:要不要,
要不要看医生?在他捧我的脸的时候,我盯着他看。
老牛我不爱他,可是我需要他。没有老牛的夜晚会很长很恐怖。
老牛是第一个和我发生关系的男人,而且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
那年我二十六岁,已经算是块废了很久的荒地了。那个晚上,他压在我身上,
很有经验地说:让我来教你。他让我把大腿叉开、膝盖半屈。这是一个很没有美感
的姿势,他耐心地传授我技巧。
和任何一种游戏一样,一旦你掌握技巧,就会乐趣无穷。
仿佛有一把利器插进了我的子宫。
他个子不高,可力气很大。也许是兴奋过头、用力过大,他很快就疲惫了。不
知不觉开始打呼噜,开始时声音谨小而细微,然后渐渐放大,竟然听出十分地有节
奏,像被人从背脊上抽出发条线的玩具,先默无声息地吸足气,然后发条线一放,
满肚皮的气就一泄千里地从眼睛下面一大二小的三个孔里放出来。
我厌恶地抽抽鼻子。
他仍在我上面。我被迫负重仰躺着。在这个姿势上,可以望见天花板上的一滩
水渍。
人人都有一个童年。在童年里,可能会有一种气味、一个意象或者一些其他什
么细小模糊的片断,把你的童年和我的童年区别开来。
这滩水渍占据了我童年相当部分的回忆。小时大多数日子里没有玩伴,无所事
事又睡不着觉时常常躺在床上看这滩水迹,看到睡眼惺松了,就觉得好像有很多五
颜六色的泡泡从黄颜色的水渍里冒出来。那时候它还是很小的一块,是一个脸朝内
的女人的侧面,我那时闭了眼也能勾出那条鲜明的轮廓;很久没注意了,现在才发
现,水渍变大了,并且轮廓模糊起来,竟依稀辨出是张头朝外的大脸,鼻子夸张地
长。看着,眼睛模糊了,那张脸在眼角里无限地大下去。
“抱紧我。”我在老牛耳朵里说。他咕噜了一声,稍稍紧了紧手臂。我咬他,
把他的左肩含在嘴里。他皱着眉哼了一声,眼睛也没睁地滚到一边去了。
这就是我的初夜。
我坐起来。现在是接近日出前最黑的一段时间。月亮光已经没有了。我呆在黑
暗里。我觉得我还是一个人在这里;并不因为我刚刚和一个男人作爱了,我就和他
——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合二为一了。
没这回事儿,他从我身体里出来之后,我们仍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人。
我想,人醒着时面对的总只有自己一个人。
我的与生俱来的孤独感。有一天和另一个人躺在这张床上,最后还是只剩我一
个人在这里瞪着天花板上那滩黄色的标记。有些记忆——包括童年、包括其他过往
的一些,是很难与人分享的。
老牛不来找我的晚上,我很害怕一个人睡在我阴冷空洞的房间里,于是就在单
位办公室里过夜。时常一个人在报业大厦的高楼顶走来走去,在晚上冷而刮脸的风
里甩甩胳膊甩甩腿,把整个人都放松开来。
如果走累了,就站在那里闷闷地看会儿墨黑的天,于是觉得没意思,包括没意
思的感觉本身也很没意思。我是一个朋友很少的人。包括跨世纪的那一夜,我都是
如此这般渡过的。
新的一年总是在最冷的季节里来到,好让冻得有点绝望的人们着实地火一把。
在二十几层的高度俯视上海,觉得它一个五颜六色的沼泽潭,霓虹软成一滩一
滩色彩暧昧的气体,涨起来,又沉下去。
有零星的鞭炮声。
困了,还没等到新世纪的钟声敲响,就瓮着鼻,踩着锈了的扶梯下来。
回办公室睡觉。
怕冷,似乎自己不是一只高级的恒温动物。冬天,尤其是冬天的夜晚,我会在
寒冷的空气里缩成一只忧郁的兔子。
据说,有一种病叫“季节综合症”,症状就是在冬天感到莫名其妙地忧郁,吃
不下、睡不着,体重直线下降。
除了这最后一条,其他的症状我倒是都符合。那张版面粗糙的生活健康类报纸
继续建议:“季节综合症”患者应该多晒太阳、多吃巧克力。
沙发有点不平稳,我把这张报纸折了几折,垫在一只沙发的脚下。
这个晚上很热闹,全世界的人都在狂欢。我听不见墙上挂钟走动的声音了。办
公室里没有灯,可外面有很多光,斑斑点点地投射进来。
这是桌子、这是椅子,这是我平日喜欢一直躺在上面的沙发。我一一辨认着。
屋里的空气像是被冻住了,又像是常年未曾搅动、那么厚厚的一砣,阴冷而滞重。
我把柜子里的毛毯取出来披在身上,还是冷,缩成一团像只没有毛的刺猬。我
嘴里轻轻地说:“Cheers!”把自己硬硬的脸颊拍出声响。于是似乎觉得好一点了。
我决定不再为一份不喜欢的工作而浪费时间,我没有必要我了每月两千多块的
工资而出卖我的大腿和胸脯。没什么好留恋的了,对不对?我心安理得地安慰自己,
并且真的心安理得了起来。想起抽屉里还有两三块巧克力,同事发的结婚喜糖,我
就去打开抽屉,拿出来吃。
“多晒太阳,多吃巧克力”心理学家的谆谆教导。冬天的阳光是足够的:那么
半阴不阳惨淡稀疏的,人走在里面只会觉得自己愈加地蜷缩下去。
走在冬天的阳光里,会想到朋友林玲。她在冬天穿很裸露的短裙,完全是个要
风度不要温度的家伙。林玲说我不是什么忧郁症,而是少了个男人——少一个可以
真正谈谈感情的男人;她认为,健康的性爱(就是有感情的性爱)能对感冒产生很
强的免疫力,也能医好这世界上所有的忧郁症。而我却很可怜地从来没有尝试过。
她说,老牛把我年纪轻轻地就“废”了。
林玲教导道:作为女人,身体、感情,都是很保贵的资本,要会投资。
看准了,就放出去。
把什么放出去?资本?自己?还是一根带弯钩的线?林玲很暧昧地笑。反正,
她一向认为我把青春投资在老牛这样的人身上是一个致命的错误。“他有老婆孩子,
他是不会和你结婚的,对不对?”
那晚吃了结婚喜糖之后就睡着了。做梦,梦到结婚,梦到家。
有很多场景会给我家的感觉:
1 )灰白的六层公房的转角处,一扇暗黄的路灯在黑暗里亮开来,窗户里照出
一个个男人女人的身影,有人说话,有人咳嗽,有人在做晚饭,菜放进热油锅里爆
出哔哔啵啵的声音,空气里飘来飘去都是好闻的炒蛋的味道。
2 )冬天的下午,一个人拢着手,坐在窗前阳光最好的地方,不知新村里的哪
家人家在放巴赫。空气里飘的是烘山芋的味道,甜滑而美好。
3 )一间小而凌乱的屋子,堆成一堆的脏碗碟、随手乱扔的衣服,领口上还留
有暖的体温。
4 )一只男人的手,在冒出的白色水蒸汽上方,拿一把修长的勺子,小心翼翼
地搅动着。那只手精瘦而暗黄,无名指和小指微微地翘了起来。小锅子里煮着的东
西开始咕嘟咕嘟地冒嫩嫩的气泡……
还有很多其他的一些。这些意象是我的成长的过程中,一点点地积攒起来的,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他们给了我一些关于家的想象;有的只是一
个晚上,有的则是缓慢冗长的十年二十年。
我想我至少曾经是一个很恋家的人。也或许说,我只是想依恋点什么,随便什
么。家、一个男人、或者别的。可后来才发现,恋来恋去,最可靠的只有自己。
所以只能自恋。
这种缺乏依靠感的、指向不明的情愫常常在我的胸腔里突然纠缠起来,绞得五
脏六肺一团糟。于是我整天缩在一只很小的沙发里。蜷着,做点白日梦,或者什么
都不想。
在我头儿手下干了五年,我想,我起码用了其中的三年半来躺在这只办公室的
小沙发上做白日梦。像我这样没被开除还支撑了五年,真是奇迹。不过,我的同事
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也是我的“劳动”所酬:领导不是经常找我“谈话”
吗?谈话也能算是一种劳动,有时候除了喉舌运动还会加上肢体运动。
小王每次在门口叫,别的同事就很怪异地看着我笑,不过后来他们就习惯了,
就再没人看也没人笑了。那些刚进来的小弟弟小妹妹们还会很恭敬地称我一声“林
姐”。刚从学校毕业的男青年女青年们,走路时一迳轻轻的小跑,脚步响亮干脆,
很朝气蓬勃的样子。
他们惊讶地说:林姐,女记者很少有像你这么有女人味的。
是呀,一个跑了五年新闻或以上的女记者的形象应该是这样的:留着毛糙的短
发,扎着牛仔裤,薰黄的指尖夹着一根三五,在男人堆里很响地笑,很响地用带京
味的普通话说话,很响地打嗝;而且还时不时地“我KAO ”一下。
做白日梦,其实并没有真正睡着。只是懒洋洋地赖在沙发或者床上,东一搭西
一搭地瞎想。
有时闭上眼,会在脑子里勾画我所熟悉的这个城市的样子。而渐渐清晰起来的,
竟是一支口红的意象。
口红——一种或几种
弟弟关于口红的十种比喻
一截竹笋一根断了的手指带着血一个路标箭头心惊肉跳的感叹号红包衣的香肠
磨掉了头的清漆拐杖写完的铅笔头扔在人行道上的烟屁股等等、等等
姐姐我想不出来了
在我问我弟弟的时候
他作出以上比喻并且没有找全十个
就转身去打电子游戏
结论:
未成年男子通常对口红无好感缺乏想象并且注意不够(可能与某种内分泌不足
有关)
关于性质与身份鉴定报告
口红又名唇膏
可以是红的绿的灰的也可以是黑的亮的或者不亮(学名:珠光口红或者非珠光
口红)
质软
有光泽
内含油脂
保质期因品种而异
易耗品
化妆品
口红用途与实践感觉
涂抹口红类似于描红作业
不同之处在于:小学生一年级的负担
让成熟女性不厌其烦
把轮廓填满
把填满的部分整个突现
有质感、丰硕樱桃、血盆或是呈什么状
女性标志
(和开放年代某些男性的标志)
心理体验及情感剖析
第一支口红是在某个长大成人的晚上
雌性荷尔蒙在体内汹涌澎湃
关于女孩女人的争论实在没有意义
改变颜色的嘴唇后面的主体意识可以被看(被看时嘴唇会绽放一种骄傲的灿烂)
有色薄膜(口红,也包括诸如指甲油、胭脂、眼影)除整形外另起遮蔽作用
让初吻和初吻以后的吻不着边际并且神秘(听说口红内含致癌物质但被致癌的
往往是男人)
所以口红是体现女性自尊和自卫以退为进的武器
醒目
欲罢却不能(P.S. 这种武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吃饭之后要及时补妆,以免
嘴唇半红半白。所以务必要随身携带,并且进餐要选有厕所、厕所里有镜子的地方)
口红的文化内涵及购买时注意事项女性忍耐度和自我改造的决心觉醒追求平等
这是好事不必学他们的样我们有我们的原则
a )以我为主,兼顾潮流;突出个性,兼顾共性
b )与着装配件整体颜色质地要相称
c )其他
d )以上三点不做到也可,不和谐感具有反美学意味
总结:有原则没原则、遵守原则不遵守原则皆可,一种态度就是一种原则
关于口红的两个梦
第一个梦:
我的第一支口红磨圆了的头弯下来像一根修过指甲的指头弯下来(弟弟的比喻)
弯曲——张直——再弯曲
360 度范围
她不是一支漂亮的口红
十块钱
地摊上买的
但她舒展得很好看
并且长长了(zhang chang)
第二个梦:
我曾经路过一家金壁辉煌的化妆品商店
那里有些名贵的口红
没钱
营业员小姐不搭理我(没钱的人通常会显出没钱的样子并且是不自觉的比如用
贪婪稀罕的眼光看某些东西)
那些口红跳起舞来
成千上万、名贵的
还有嘴唇
厚的薄的大的小的宽的窄的圆的扁的
成千上万、抹着口红
他们跳舞
然后两两结对
一支口红、一个涂着口红的嘴唇
(类似于幼时找朋友的游戏)
跳舞
为各自找到归宿
热烈庆贺
备注:此二梦纯粹真实、绝无虚构,拒绝弗洛依德理论
尾声
关于口红的话完了
谢谢大家
我的朋友林玲曾经问我,这首不知所云的诗到底想表达什么?我说,爱情、这
个城市,或者只要你乐意的随便什么。林玲不喜欢诗,可我的诗除外。她说我会是
一个很好的诗人的。说完这话时,她用小手指勾起我额前的一缕头发,嘴唇在我脸
的边上很轻地碰了一下。
林玲说她不快乐,虽然她有一个有钱的老爸和很多很多的男朋友。
她说她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爱情吗?慵懒地笑笑,一副贵妃相。
“你觉得我好看吗?”她自说自话地问我,然后自说自话地回答:“不好看,
我知道。他们和我在一起只不过是看中我的钱,或者说我爸的钱。”
林玲没有工作,她有足够的时间辗转反侧地思考这个问题,然后随时随刻给我
挂一个电话,随时随刻把她的思考所得和我进行交流。
林玲说自己是一只情感动物——情感,她从来不讲爱情。
她跟我一样喜欢做白日梦,躺在她柔软的床垫上,半开着眼睛思考。林玲到过
我家,也睡过我单薄的床。她在我单薄的床上半开着眼睛。她说她喜欢我天花板上
的那滩水渍,因为它延伸得完全没有方向。
它只是一滩水渍,只是像它自己。
有时林玲也会什么都不想,双目茫然。偶尔躺着读我的诗,读到高兴了,就吻
一下稿纸,在上面留一个浅浅的口红印子。
我学生时读的是哲学系,并且是个诗人。
我的较为突出的写作能力其实是我的那个l 、n 不分的初中语文老师一手培养
起来的。刚上初一,我还是一个没有掌握写作诀窍的小女生,我的作文和周记总是
干巴巴的夹着错别字的三两行。
事情出现转机是在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一篇题为《永远的记忆》的作文时。那次
作文,全班五十二个小朋友,有45% 写妈妈死了,32% 祖母祖父死了,12% 写其他
亲属的死亡,剩下的除了一个人,都是写如何如何辜负了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以至
抱憾终生。
那剩下的一个人就是我。语文老师就说:“这次作文我要表扬‘缕宁宁’(女
林玲)。”
我本来也是想写我的死去的爸爸妈妈的,可是我写了两个开头都撕了,因为要
对两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抒情,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于是,我就写天花板那滩水渍:开始,它是很小的一块,象一个脸朝内的女人
的侧面。我把它想成妈妈:一头卷的短发,睫毛翘而修长。
后来,它在雨季一段没有规则的肆意扩大之后,又成了一个向外的男人的脸,
尖下巴,叼着一根雪茄。我想那是我爸爸的样子。我那时闭了眼也能勾出那条鲜明
的轮廓。
水渍继续扩大,鼻子夸张地拉长,脸肿成一团。终于,什么也没有了,它又回
到了它本身,仅仅是一滩水,没有规则和形状,不象任何东西。水渍好像是有生命
的,它陪我渡过了我孤独的童年,后来它就不再像任何形状了,可我仍然并将永远
怀念它。
在别人讴歌伟大母爱的时候,我却对着我破陋的天花板上的一滩水迹大抒其情。
我以为我会得“中”的,可语文老师却给了我一个优——全班唯一的一个优。
后来我就知道了,作文要讲真话、动真感情,才能算是好文章。
于是,我就爱上了写作,然后竟渐渐成了一个诗人。
上面我已经说过,我学生时代是学哲学的,并且是一个诗人。这两样东西之间
的关系不是必然的。有的哲学家可以成为诗人,比如尼采,可有的哲学家不能成为
诗人,比如康德。我的导师是个康德主义者,崇尚理性高于一切。“记住,要讲理
性!”他时常这样教导我们。
他说,诗歌毁了我,本来我可以成为一位蛮不错的哲学系研究生甚至前途无量
的哲学系教授的,可是分心太多,以至专业课成绩平平。
大四公布直升名单之前,我预感到我不行了,左思右想的,终于按捺不住,就
在某个半夜跑去敲他家的门。他穿着睡裤,蓬乱着头发邀请我进屋坐。走过卧室,
我看见里面有个女人探出半只头。
我的导师很惋惜地看我一眼,不过马上又恢复了一个理性的康德主义者所惯有
的面无表情的状态:不要再写那些莫名其妙的诗了。我抿抿嘴,没吱声。当时不是
春天,可我的手腕非常错乱地提前过敏了,青黄的一块块像浮出表面的皮下脂肪。
我知道我没有搞好关系。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送礼,何况半夜三更的又到哪里
去买礼物呢?想了很久还是空手去的导师家;况且,我老实得连慌都不会撒。我该
信誓旦旦地指天发誓:不写了,以后不写诗了。
以后真的不写诗了。哲学系研究生直升名单里没有我。我只能到社会上工作。
到社会上去工作,对于一个学哲学的人来说,是一件残酷的事情,因为他/她
没有谋生的技能;对于一个学了哲学并且满脑子想着诗歌的人来说,更是一件残酷
的事情,因为他/她根本就未曾想到要考虑谋生这码事儿。
我得赚钱,至少得活下去。我很快就现实起来。把我的那些不知所云的、不可
能发表的诗稿草草地收了起来,这以后除了林玲,就谁也没有再读过。我托了林玲,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和唯一一次求她。她又托了她老爸一个朋友的小姨舅的
邻居,才帮我找到了一份报社的工作,并且一干五年。
我终于没能成为一名哲学家,也没能成为一名诗人。而且,现在也即将不再是
一位记者。
我的那首关于口红的诗,写的时候完全是不自觉的,也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
只是想写一些文字,关于这种普通的化妆品。
口红是我唯一使用并且深深喜爱的化妆品。
我喜欢它的光泽和质地。尤其是在半暗的光下泛出的暧昧和冷艳。
有时半夜睡不着,我会一个人躲在屋里涂口红。
镜子就着窗外零星的光线,显得特别亮,那么白晃晃的一片,握着口红在离镜
面很近的地方,黑鸦鸦的涂满嘴唇和嘴唇以外,口红触抚唇角的质感夹带着寒气,
很冷,却有一丝自虐的惬意。打开床头的灯,看到一个血盆大口的女鬼,脸色憔悴、
并且衰老。
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反而觉得睡不着了,有光从窗口进来打在墙壁上。
我把手伸起来挡住一束光线,再慢慢把手指叉开,那束光缓缓分解成若干缕,
一点一点放进来;再并拢手指,把光挡回去。这样重复了几次,我索性坐起来,这
才发现窗外是满月,怪不得这么亮。我举起手对着月亮,把手指叉开,月亮就分成
了几份,每一份都正正好好地嵌在我的指缝里;再并拢、再张开。几次以后,觉得
无趣了,就又重新躺下。
打电话给林玲,她手机里的背景声音很嘈杂,“喂,过来一块儿玩?”还有男
人的嘻笑声。
林玲有着众多的男朋友,A 君特别会玩,B 君十分浪漫,还有某君在性方面很
让林玲得到满足。“他的那个很大”林玲悄悄耳语,说完自顾自嗤嗤地笑,很陶醉
的样子。我见过那个据说某物硕大、并能坚持很长时间的男人,那天他穿了一条很
紧身的黑色牛仔裤,我几乎没法控制自己的目光不朝他两腿相交的部位看。我的脸
红泄露了我所有的性幻想。林玲得意地再次耳语:我说他很棒吧。
林玲走到哪里,总不忘在她精致的小包里放上几枚避孕套,好像随时准备碰到
艳遇;并且,她曾非常热心地向我推荐过几种她认为很不错的品牌。
所以,我谢绝她的邀请,她一定会热情地给我介绍一两个上床的男伴(在她认
为,这是比巧克力和阳光更好的忧郁症药方),也许还会包括那个“能力”超强持
久的。
饱暖思淫欲。我既非褒义也非贬义地想。
于是给老牛打电话。
老牛“你好,你好”地哼哼哈哈了两声,很鬼祟的样子,我推测他那位女强人
老婆一定正在旁边。
他说“对不起,啊,真是对不起。”
我好心好气地说:“没关系,呵呵,没关系。”
老牛长了我足足十五岁。老牛我并不爱他,可他却暧昧而执迷不悟地喜欢了我
很久。他曾不止一次地描述第一次见到我时的情景。
“……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漂亮女人走过来。我的心突然嘭嘭跳起来。好
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老牛在我的生活里是淡而不可缺少的一笔。我长年保持写日记的习惯,可我的
日记里没有老牛。
我知道,作文应该讲真话,写日记就更应该讲真话了,可是我的日记夸张而浪
漫、真实加虚构,日子一长,再回过头去看,我也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了。比如翻小时候的日记,其中有一篇写道,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毫无疑
问,这肯定是无中生有。我写道:
我的妈妈穿着飘(漂)亮的红裙子,爸爸打着领结,我有一个大大的绿颜色的
蝴蝶结。我们去看猴子,我给猴子喂香蕉。
我的爸爸妈妈,他们死了?私奔了?不知道。没有见过的人,说不上爱,就也
无从提恨。只是上一代没有给过我什么关怀,所以我也不打算制造出下一代,再来
负一些没有必要的责任。我和林玲这样说,她看看我:很对,因为你本身就是一个
孩子。
我对老牛说,我不要孩子,老牛也那么地看着我,很憨厚地笑:那是自然。
但我还是一不小心有了老牛的孩子。(这件事到现在我都不知是怎么搞的,我
用了林玲推荐的一种套子,可结果还是莫名其妙怀了孕)
红房子是上海有名的妇产科医院。有名,却很老了。富丽堂皇的正门旁边,人
流处破破烂烂像一家破旧的教堂。 主持手术的是一个中年戴眼镜的男人。 他问:
“卫生巾,卫生巾带了没有?我不是叫你们带的么?待会儿会出很多血的!你们这
些人是怎么搞的?要做的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刚才那个小姑娘也是的,真是拿你们
没办法……”我灰溜溜地逃出去。
外面已经是霓红亮起来的时候了。这种时刻,平日冰冷的大街上溢满了柔和温
馨的感觉。霓红是暖色的,回家的人脸上的线条特别柔和,来往的车子后面已经看
不见扬起来的尘土,间或有三两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
在我是小学生的时候,我也这么背着书包跑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我的日记里写
道:
妈妈给我烧了好吃的米线汤,爸爸准备了奶油蛋糕,奶奶买来了生煎馒头。
我还有一篇歌颂五好家庭的文章得了学校里的作文奖,我曾在广播台里念过它。
那以后我就想了好一阵:一篇好文章到底应该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后来我把这个
问题问过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她仔细地想了想,对我说:“好的文章,事情不一定
真,但感情一定要真,要人看了心里动一下甚至痛一下的感觉。”
我走在霓红亮起来的大街上。穿过三个十字路口去买卫生巾。很累,高跟鞋咬
得我的脚后跟生疼。
再次躺在手术台上时,我很自觉地说:“卫生巾准备好了。”
我没有告诉老牛我有了他的孩子。从医院回来的那天,半夜醒来看天花板、瞪
着那块莫名其妙的水渍,我真真切切感觉到心痛。那是在心口上——可能是在心尖
的部位——觉得有个鼓槌就这么“轰”的一声敲中了,然后痛的感觉就从针尖点大
的地方上扩散开来,最后整个胸腔开始此起彼伏地抽搐。
我的原本就衰弱的身体一下子垮了。老牛负起了照顾我的责任。
那是一个冬天最冷的一段时候,每天晚上七点半,老牛总会准时赶到我的家里。
吃过了药,他就给我熬苹果粥。他把一只精小的炉子架在卧室里。我拥着被子靠在
床头,看他骨节粗大的手小心翼翼地搅动那锅越来越香的点心,我注意到他的无名
指和小指微微地翘起;也或者,我们到附近的一家卫生情况不错的小餐馆里吃宵夜,
我钻进他的军大衣底下,两个人看上去就像连体婴。
老牛的妻子终于有些敏感了。老牛的手机常常惊天动地地响起来。
我能听到里面一个女人哇啦哇啦大声的声音。
林玲说,老牛这边可以先“钓”着,但外面也得开始有“方向”
了。毕竟,这种关系长不了。人家那么能干的老婆,哪会为了你离婚呢?记住,
女人是越老越不值钱的。
真的,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就是一张贬值最快的钞票。而男人,在肾功能衰竭
以前却可以一直是股扶摇直上的绩优股,哪怕是像老牛这样粗糙不解风情的男人。
老牛经常如此这般地信誓旦旦:我爱的是你,而不是那个根本不了解我的黄脸
婆。
那你为什么不娶我?你不是在没有感情的婚姻里出卖自己的肉体吗?我在老牛
尴尬的表情里很痛快地笑,笑着眼角就湿了。
递交了辞呈后的那段日子,我好像很容易地随时会陷入一种梦游的状态;又好
像时不时地分裂开来,有一个自己站在旁边冷眼地看着另一个自己。比如在下班高
峰时走过一个十字路口,我在路当中等左手的那一排车子过去,站着就呆住了,又
好像在看电影,有一个我正在路边看着那个在路中央呆住了的我。我觉得我像一个
小丑或者牵线木偶什么的,其他的每个人也像。就如同有什么东西在牵着我们走。
我们没法挑选出哪些是我们喜欢做的事,哪些不是;更没法选择我们最终成为
的那个样子,所以只有不得不地痛苦地挤在这个很拥挤的地方,彼此磨擦,彼此抢
占生存空间。
有时候,我们只能停下来,在旁边无可奈何地看着那个想法越来越简单所以就
越来越快乐的自己吃喝拉撒,睡睡玩玩,拼命赚钱再拼命把它花掉。
我看着那个自己,心里想,我不喜欢萨特,也不喜欢存在主义,他们骗我们说
一切都是可以选择的,然后他们就靠着这些貌似惊世骇俗的废话留名百年。
刘索拉很鬼魅的蓝调声音好像从哪里飘了过来:你别无选择,你别无选择。
正发着呆胡思乱想,突然好像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回头,没有认识的人。
等车过了就继续往前走。
有个男人快走几步追上来:嗨,是林玲吗?不认识我啦?原来是我的初恋某君,
拖着肥大了一号的身形,正兴奋地扶住我的肩膀,大声问。
喝一杯吧。怎么样?今天晚上,我来接你。现在我正赶回公司——看,我们公
司就在这条路对面——我还有一堆事情要处理。晚上,7:30 见!拜拜。
我很快就从无谓的玄想中回到具体的现实生活里来。在他走远之后,我站在原
地回味他在短短三分钟里留给我的几个蒙太奇式的印象:快走几步追赶过来椦锸执
蛘泻魲快乐地眨眼……他给了我一个正面、一个背面两个印象,总的来讲,无论是
总体轮廓、还是局部细节,他都变了不少。胡子剃干净了、腰围胖了一圈、拥有了
成熟男性的低沉声线。没变的是他还留着一头长发,不过把它扎了起来,我还注意
到在扎起来的头发之中——就是脑门正后方的那块,他喷了不薄不厚的一层摩丝。
我突然很没头脑地快乐起来,眼睛情不自禁地眯起作了一个笑的动作。往日一
些细细琐琐的记忆在脑子里一点点翻上来,先淹了五脏六肺,然后漫过了头颈,再
继续一点一点往上涨。我一路轻快地回家,脑子里不知怎么的还响起了邓丽君的旋
律:“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我的情绪是如此地由不得自己,一下就苦恼了,一下又快乐了。
所以我想,我的深沉大概是假的,我成为不了哲学家也成不了诗人或许是注定
的。
回到家,我翻遍了我的衣柜,终于找了一套像样些的深色的职业妇女装。抹点
深色的口红,在经过的路边找了家小店修了修眉毛。林玲打电话来。我说,我今晚
要出去。我口吻轻快,像是要飞起来的感觉,在一刹那,我甚至沾沾自喜:我还是
年轻的。“吆,终于有方向了,恭喜恭喜。”
你一定想知道,在失了业的那段时间里,我是怎么养活自己的。
我一方面受着老牛的接济,一方面,努力地写着拙劣的小故事,发给一些稿酬
颇丰的时尚杂志。哲学不能给我饭吃,我只有靠写作吃饭了。
我的小故事里时常描写一些纯洁的少女,以及她们纯洁的初恋和纯洁的初恋情
人。这些故事要么是白色的,要么是粉色的,淡淡地飘着没有重量的忧郁,抓一把,
就从指间溜走了。再适当点缀一些甜腻煽情的字眼,就成了,就可以用它来勾引纯
之又纯的少男少女了。我发觉写这样的故事挺容易的,不用动脑筋。故事里面的人
物卡通而简单,爱了就是爱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好了就笑,不好了就哭。爱人
的人是好人,不爱人的人就是坏人。
如上所说,我曾是一位诗人,所以我有着较为深厚的文字功底。
我唯一的不足就是对人的复杂性和阴暗面了解得太多了,并且总会时不时地冒
出些没有用处的玄想。这无益于我的写作。
于是,我发愤图强。我走到街上去,努力辨认一张张飘过去的面孔:好人、坏
人;这个女人爱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不爱她。渐渐地,我就发明了一种把人归类的
方法,每个人原来都是可以放在一个模式里的:你可以根据一个人的面容、表情、
手势及诸如此类的,来把他/她准确地塞到归类法提供的某一类里,而这类人通常
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故事,你就可以这样那样地想象了,然后,你就可以写出一大堆
故事来了。
我发现用两分法的眼光作判断真的很简单、很痛快,很——爽。
渐渐的,有一些编辑打电话来主动约稿。其中的一位建议我:你老是写少男少
女的爱情故事,虽然写得不错,但是只能吸引十四到十八岁的小青年。你何不拓宽
一点思路,写一些成年男女的感情故事如何?加一点点“那种事情”,相信可以把
目标受众拓展到二十至三十岁的白领。
我满口答应。其实要写好什么纯洁的爱情还真他妈的不是一件容易事,甚至比
描写火爆刺激的床上戏更需要想象力。每天在街上分析来分析去那些毫不相干的男
男女女:爱、不爱;爱、不爱…时间一长,“爱情”这个本来就空洞的名词益发地
显得空洞了,我发现自己越来越难描述甚至想象一个小女孩或者小男孩在爱别人的
时候会有什么样的举动,这种举动是无意识的、不经雕琢的,所以也就是无规律可
循,无法可想象的了。所以我只能重复:爱、不爱、心动了…越写越抽象,一点趣
味性也没有。
可爱情到底又是什么呢?这样单薄的东西,扔到具体庞杂的生活里去,可能会
连个影儿也不见了。每一个要为了生计而奔波的男女,都不可能从生活里专门匀出
那么一段时间来轰轰烈烈;而像林玲这般有大段大段时间的人,又很容易把生活拖
沓到再也稠重不起来的地步。
后来我又想,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自以为拥有过爱情呢?继续分析,我断定了:
这种所谓的爱情,只不过是枯燥雷同的日子里偶尔出现的那么一点点亮斑,因为离
得远了,近视的人们看不真切,就以为那是什么样什么样的好东西。于是那些日益
模糊的斑点,在我们越来越老化的记忆里金灿灿地闪着,隔得越陈越久,看起来就
似乎越美好。
生活是皮,爱情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爱情是生活这张斑驳的皮上一根
艰难生长的毛。这是我对爱情的看法,老牛听了不同意。
他瞪大眼睛: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怎么会没有爱情?我不是很爱你吗?我真
的爱你——尽管我很忙。
老牛真的是一个太具体的人,完全没有抽象思维。(我厌恶地撇撇嘴)
想通了一些关于爱情的本体论问题,我就可以开始动笔了,开始可耻地描绘一
些发生在这个都市里、痴男怨女身上打情骂俏的故事——当然,不忘加一点点性。
我伏在电脑前,日夜批量赶制着大同小异的故事们,人也一天一天地消瘦下去。
我在我的故事里安排了A 角、B 角、C 角——最起码三个人,这样他们就可以纠纠
缠缠地三角起来。如果要一个中篇或者中长篇,那么可能A 、B 、C 角还不够,再
得加上D 角、E 角……,视预想的篇幅长短而定。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规律可循。这是我的康德主义的导师教给我的。
我幸运地找到了写通俗小说言情小说白领小说的规律。你看,有一天,我曾以
为会学而无所至用的抽象逻辑思维终于能够运用到了实处,终于能够转化成了——
生产力。
掌握了事物客观规律的我如鱼得水。
约稿的电话越来越多,开的稿酬也越来越高了,还渐渐地有一些读了我的文章
从而对我本人产生钦慕之心的小男生给我打电话。傍晚下楼开信箱,时不时地有杂
志社稿费的汇款单。从邮局回来,数着新的或旧的佰元的钞票,我冷静得不知道自
己是什么心情了。
如此这般地,我终究是有了点莫名其妙的知名度。一家杂志曾邀请我去参加一
个作者、读者见面会。有两个小姑娘——《心情故事》栏目的忠实读者——自始至
终围着我:林玲姐姐,我们好崇拜好崇拜你噢。你看上去好有气质噢!这是两个乖
巧会说话的女孩,她们知道,年轻的女人可以夸她年轻,不年轻的女人你可以夸她
有气质。
她们缠着我要我分析她们的情感经历,一幅很有沧桑感的样子。
我就照着我的爱/不爱、好/不好的两分法模式给她们干脆利落地分析了一通。
正说着,一秃顶硕腰、形象典型的中年人走过来:林玲,您是林玲吧。我是×
×出版社的,您愿不愿意把您的作品编一个集子?他很恭敬地说“您”,听着让我
竟好像要飘起来了。
遇见沈君,也就是在那次作者、读者见面会的回来的路上。
“还记得你以前是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孩子,”他说,“我记得你那时好像在写
诗。现在你可是小有名气啊,我在很多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他露出一幅赞美的
神情,在脸上停留了半分钟,然后很自然地收住。(我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练就了
一副表情收发自如的本事)
其实,他应该知道我发在杂志上的那些文章是与所谓的才气无关的。
沈君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卖弄一些术语,他说他喜欢哲学。沈君在还是一个
高中生的时候,常常称他自己是存在主义者,他喜欢对我说“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然后用很深沉的眼光看着我,于是我就陶醉了,并且不
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十年以后再见,沈君说他是一个解构主义者,所谓解构主义,意思是:如果我
说“我爱你”,未必表示我爱你,因为我所认为的“爱”
与你所认为的“爱”不同,“我爱你”只是三个方块字,三个符号,是传递信
息的中介,不表示任何意义;意义只是我想表达的东西和你所理解的东西,它们有
所不同。所以,也就没有真正所谓的“我爱你”
了。沈君说完用很深沉的眼光看我。他把我刚刚简单起来的脑筋又搅乱了。我
很茫然的样子,试图悄悄地把这话在心里理一理,但觉得没头绪,于是就又悄悄地
放弃了。
我很稳重地一笑,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再表露一个崇拜的表情来配合他。
沈君需要女人的崇拜,而我需要男人。
分手的时候,他使劲地握我的手,并且俯下身子贴着我脸很近的地方看我。那
幅神情好像要表示他的遗憾:没有再早些时候与我重逢。
有时候,一对男女之间的默契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觉得我和我的初恋男友
沈君之间一定会发生些什么。我略有点兴奋地等待着。
这时候的我,已经不像在马路上初见沈君时那么无知地快乐了。沈君让我失望,
我发现他说话的语气不自然,并且喜欢故作深沉地卖弄。
但我还是喜欢他的,因为关于他的记忆是我远去的斑斑点点的皮肤上一根金光
灿灿的毛,隔了越陈越久就越觉得亮。
人——尤其是女人——有些时候就是这样:懂得道理了,但还是愿意看假象。
一个星期后,沈君打电话来了。
“喂,听出我是谁了吗?”
“是沈君。”我显得好心好气的。
“啊,是啊是啊。”沈君在电话里面笑得阳光灿烂。
他刻意安排第二次约会在我们高中谈恋爱时常去的那家茶坊。它在几年前装修
一新,并且改了名字,叫“圆缘园红茶坊”。
“上帝安排我们再见,也算是有缘了。”解构主义者沈君的说话非常书面化。
我笑笑。他也笑,然后在眼角留了一半的笑,就那么很脉脉地看着我。
他脉脉地看着她。她忽然觉得心跳得厉害。一个有野性的男人,温柔下来是很
有杀伤力的。“做我女朋友?”他在桌底下准确地握住她的手。
这是我寄给一本女性杂志的一个小故事,讲的是一个纯情的女孩爱上了一个不
羁的男孩,这是她的初恋。当然,初恋总是不成功的,何况对象是如此有男性魅力
又缺乏责任心的一个人。这可能是我写初恋故事中最成功的一个。因为我没有让有
情人皆大欢喜地终成眷属,结尾是女孩看着男孩渐渐地远去,通篇充满了淡淡的惆
怅;并且,我让那个男孩欺骗了她,而她却自始至终不知道。(当然,这个故事也
套用了一个模式:她爱他/他不爱她;她是好人/他是坏人)
林玲曾我说,男人的心思都很坏,他们不会像我们,爱一个人就是爱了,非常
单纯所以就非常愚蠢;男人的真心话要是讲给你听,你会吓一跳的。于是我就去问
老牛。老牛是一个很老实的男人,至少是和别的男人比起来是。
老牛“嘿嘿”地笑:“你为什么要问这些?”
从圆缘园出来,沈君送我回家,就像我们在高中的无数次约会之后那样。
这条回家的路在一番大动工之后,已经拓宽路面,铺上了红的和白的马赛克,
路边的树也已经用围栏围了起来。很干净、很清爽,人走在上面可以想入非非。
“你记得吗?我们以前走在这里的情景?”沈君从侧面看,少了点野气,多了
几分儒雅。他始终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少年时是个惹人相思的坏男孩,到了中青年,
又是一副事业有成的绅士形象。
“是啊,那时你只比我高这么一点,而现在高了半个头。你长高了。”我天真
而夸张地比划了一个手势。沈君又很深沉儒雅并且脉脉地笑,顺势握住了我的手。
我没有把手拿开,我努力配合他完成一个书面而戏剧化的场景。
沈君的手很冷,握着时感觉像捉住了一只皮手套。家很快就到了。
我们在大楼的角上停下来。楼角一盏昏黄的路灯投下一片扇形的光。
还有一棵树,我们以前都是在这里吻别的。
“可以吻你吗?”在树影里沈君显得很有把握。
上楼时,我的口腔里仍留着沈君烟草加口香糖的味道,久违了的味道。上了阳
台朝下张望,沈君在楼下向我挥手,随后转身走了。
她看着他远去,一些往昔快乐的情景在胸腔里慢慢地堆积起来,往上涨、往上
涨,冲开泪腺。她哭了。
我就像我蹩脚的故事里的女主人公那样哭了。站在阴冷的阳台里默默流泪,泪
珠在脸上滑到一半就干住了,两道泪痕底下的皮肤裸在冬夜的寒风里,剧烈地收缩
了起来。一点微疼。
记得高中时每次晚归,我站在阳台上看着沈君走远,背后总是听到祖母在问:
“为什么回来这么晚?野到哪里去了?”
回头看,有对面楼里的光照进来,祖母在墙上面无表情。
我似乎听见了有人叹息的声音。
老牛背叛了他的妻子,我背叛了老牛。
少女时代的我很乖。有一次晚上,和沈君关了门躲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很长的
接吻。他把我压在下面。我想要你,行吗?我没有回答。
他的手开始往下摸。我仍然没出声,双手却很固执地拉住衣服长长的下摆。沈
君叹了口气。
你感觉到了吗?
感觉到了什么?
男人的兴奋。他顿了顿:到底是个不懂事的女孩子。
这么尴尬地停了一会儿,他又加了一句:没有你的同意,我是不会冒犯你的。
放心。
隔着他的裤子和我的裤子,沈君在我的腿上情难自抑地兴奋起来,我能感觉到
那个渐渐挺起的部位。这就是我的初恋里唯一的性记忆。
那时我是知道的,沈君在我之前和别的女孩上过床。我不埋怨,我只是咬着指
头想:他也会这样在其他女孩的腿上兴奋起来吗?
善良是弱者的标志。大一男生沈君对高三女生林玲如是说。在这个社会里,道
德是一张契约,弱者保护不了自己,所以他/她只能企求用道德约束他人,以此来
保护自己。
记住,人人为自己,让上帝为大家吧。沈君满脸淡而从容。那时,他们已经快
分手了。
高三女生林玲在大学志愿表上填:哲学系。因为沈君喜欢哲学。
大一男生沈君已经能从契约论的角度分析问题了。
和沈君的做爱很热烈。我觉得,从十年前初恋时,我似乎就在等这一个晚上。
在一个零点零零一秒的瞬间,我几乎以为自己又爱上了这个喜欢打优雅手势并患了
“术语滥用症”的男人。
沈君酣畅地在我身边躺了下来。他说:你的家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以前从来没机会上来看一看。
沈君不在我这里过夜,钟敲过十二点,他就开始起身穿衣服。他显得很不好意
思的样子,背对着我套上他笔挺的西裤。最后吻别,他的嘴唇是冷的。
沈君走了,被窝冰凉、身上又粘粘的,很不好受。黑暗里有光照进窗来。祖母
在墙上看着我。起身,在暗处涂抹口红,我看见镜子里那个叫林玲的女人苍老失神
的目光,又有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
故事讲到这里,也快结束了。生活里的事往往太琐碎,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
更没有那么多的模式可以套用。当我把我想说的话说完,故事就可以结束了。
结束前,最后的一个交待是:老牛打来了电话,问我是不是有过他的孩子。他
向我忏悔,说要娶我。
老牛是个好男人,他很善良。
老牛我不爱他,可我需要他。有些时候,人往往难以选择。
我的手里握着一枚硬币,上抛,硬币在光线里旋转成一个银色的球。
我的好朋友林玲曾对我说:她忘不了第一次见我的样子:我走在冬天稀薄的阳
光里,沉静得像头金光灿灿的雌猫。
林玲还对我说过:她喜欢我的那首《口红》,读了就好像心口里被什么刺了一
下。
回忆起这些,我连自己也没有觉察地笑了。从手中抛出的硬币在光线里转过一
个角度,划了一道弧,磨擦得空气“铮铮”作响。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