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以后还有真正的摇滚吗?
作者:任晓雯
六十年代以后还有真正的摇滚吗?
看看美国:标榜平民的发了财,标榜反明星的成了明星。
如果说后期的、 深受印度宗教浸淫的Beatles通过形式创新和对内容深度的挖
掘, 把摇滚的边延拓展到了另一个层面,如果说The Doors用Jim Morrison的诗歌
和颇具迷幻色彩的完美配器,把摇滚作为一种音乐形式推向了极致,那么在此之外、
在此之后,一切一切的朋克、后朋克、后后朋克,几乎都成了力比多过剩所产生的
排泄物。请允许我用这样不雅的词来作形容,因为在听Sex Pistol或者其他一切疯
狂的、零乱的、无音乐创新的、标榜无产阶级的其实只代表了流氓阶级的……所谓
摇滚之后,我只能想到这样一个让我自己也觉得难过的比喻。
再来看看中国:中国的摇滚是把一锅放久了、冷了汤再端出来煮一煮,味道自
然没有原先刚烧的时候新鲜。我只能说,崔健很幸运,因为他赶了个早场,他也很
聪明,因为他会活学活用,加个古筝什么的就可以算中西结合了。但是,《无能的
力量》 真正显露了他“无能的力量”,RAP式的快速独白,只能半遮半掩他音乐上
的苍白无力。张楚还行,因为他在某大学的中文系混过一段时间,旁听了点课,所
以他的文学功底弥补了他音乐上的先天不足。再来看看其他的中国摇滚乐队,无论
地上地下,惨不忍闻的居多。因为大家听说,Sex Pistol的主唱原先是个五音不全
的街头流氓,又听说,只要懂三个吉他和弦就可以搞朋克什么的。于是,所有的愤
青、伪愤青就“忽然一夜春风来,千队万队铁花开”。中国摇滚那个繁荣啊! 看看
旷热嘶吼的中国朋克吧,往台上一站,面对台前的满腔热血的少男少女们,大叫一
声:“资产阶级傻×”,那种千篇一律、例行公事,就和港星们大声疾呼“上海的
观众们你们好吗”没什么两样。
反媚俗不可避免地媚了俗,地下的千方百计想往地上跑。
地下的资态成为利用人们的逆反心理换取同情的资本,而地上——纳入商业体
系,灌唱片、开演唱会,那才是他们行为的真正指向。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音乐
里的《中国火》,比如电影里的张元。
当摇滚变得不再注重形式,它作为一种音乐就死亡了;当朋克从无意识变成了
一种姿态,摇滚作为一种精神也彻底走向了瓦解。
有人曾经说,“西方的大众性文化在中国具有了精英意识”,我想这句话是不
是可以这样理解:因为摇滚在中国是作为反主流文化出现的(听林志炫、李纹的显
然比听崔健张楚的多得多, 中国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出现类似于Woodstock的“全
民运动”),它代表了反叛,代表了少数,而这个被代表了的少数往往自认为得到
了某种程度的启蒙(卡夫卡和金斯伯格的启蒙),于是他们就具有了不自觉的精英
意识,他们批判白领、批判小资、批判消费文化,他们摇摇滚滚在新长征的路上。
其实,愤世嫉俗是一种多么的不成熟和矫情:让我们来看看愤青们的精神父亲吧:
当金斯伯格穿上了西装,他对别人说的是:“我原来不知道我穿西装这么好看”…
…
当零点乐队长发披肩,黑夹克闪闪发光地站在台上时,他们一开口竟然是缠缠
绵绵的:“你到底爱不爱我……”;当李皖作高深状在那里奋笔疾书“听者有心”
的时候,稍微懂点英语并且关心音乐的朋友,都可以看出我们的著名乐评人其实是
个“读者有心”的文抄公;当我们的第一代乐手披长发,第二代乐手剃光头,第三
代乐手染了漂漂亮亮的黄头发一身休闲装的时候, 我们的视觉已经对千遍万化的
Pose产生了厌倦。难怪摇滚在中国会成为一种青春期的呓语,就像少男少女时代的
篮球鞋、小发夹一样,留在了记忆一个可有可无的尴尬位置上。
在上海的一次摇滚演唱会上,来了两个广州的乐队。我听着,对自己说,摇滚
真的死了。我很冷静地站在那里,看见有人开始“旱地拔葱”。问了问身边的一个
朋友,回答说:没什么,就当摇滚演唱会是体育热身的运动场所吧。
而我连把摇滚演唱会当舞厅的欲望都没有了。 我情愿躲在家里听4AD唯美的低
调迷幻,或者索性翻出来些Miles Davis之类的自由爵士乐怀怀旧。
也许,那些过了青春期还能留下来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
写于2000/11/2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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