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一条河 (1 ) 那年的夏天特别长,过了仲秋节,人们还穿着短衫。事后大家说,那年的秋天 似乎没来过,没有天高气爽,没有云淡风轻,收割完玉米、大豆,种上小麦,天太 热,小麦疯了似的长,幸好刚入腊月就下了场小雪,夏天刚走,冬季就到了。 那年的夏天特别长,程毓走过了黑色的七月。他的好朋友们拿着烫金的通知书, 扛着大包另着小袋喜滋滋远行了,只有他仍困守在生他养他了十八载的小县城里。 那年的夏天,显得特别长。知了在看不到的地方不知疲惫地狂叫着,空气很湿, 很闷,走在钢筋水泥的街道上,仍能嗅到欲霉的味道。小县城是弥漫不散的灰色, 叶子也是灰白的暗绿,走来远去的行人是一个个空无表情的蜡偶,没有谁注意路旁 奄奄欲息的他。 那年的夏天特别长,程毓几乎以为那种闷热永不会散,知了的狂叫永不会停, 云层也会永远压在触手可及的头顶上。日子就像这样过去,暴雨、阴霾、烈阳,一 切都是夏天的感觉,就像这样酩酊大醉昏昏然的夏天,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太寂寞 了。父母哀悯的目光,邻人神秘的笑容,朋友伪装成痛苦的快乐,都让程毓整夜整 夜的辗转反侧。挂钟“滴答滴答”地摇曳,他却觉得流逝的是时间,将困死在这个 夏天的是自我。 就这样,那年的夏天特别长。程毓落榜了,平常比他成绩差的同学都走了,他 却成了留守人士,就像部讽刺小说,情节很简单,意味很深长。十八岁,诗的年纪, 歌的季节,他的花朵还没绽放就要枯萎了。落魄、寂寞,清灯孤影时程毓就想一个 女孩,想着她能为他红袖添香、妙语解忧。 程毓渴望恋爱,渴望有把火烧尽这郁闷的夏天,他渴望着恋爱,生命里却走来 一位男孩,那年的夏天特别长,本来会更长更闷的,是这位男孩,才使它显得不那 么长,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2 ) 九月初,程毓进了复读班。 复读班八月中旬就上课了,程毓来得晚,只好安在最后一排。教室里比这个夏 天更沉闷,除了偶尔纸扇轻摇的声音,一片死寂。程毓把重重的书包砸在课桌上, 坐下来,发呆。 一只大手“啪”一下拍在他的肩膀上,惊得他差点跳起来,转过头,他看到一 张足以和布莱德。彼特相媲美的英俊脸庞,而那样明朗的笑容更令程毓眩惑,或许 复读没那么苦涩吧?程毓这样想。 “你好,我叫林歌。”他的同桌介绍着自己。 “我是程毓。”程毓礼貌地向他点点头,打起精神收拾书桌。 “你是第一年吧?”林歌仍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好象觉得他比书本更有趣些。 程毓再看他一眼,林歌仍笑着:“因为你满脸苦大冤深的模样,一看就知是第 一次进复读班。” 程毓诧异地看着他,难道他? “我是第三次了。”林歌很轻快地说,就好象说第三次逛公园一样。 老油条! 程毓脑中瞬间闪过这个词。 “老油条了,是不是?”林歌自嘲地吊了下嘴角,“这是我的最后一搏了,事 不过三,如果这次再失败,我也就死心了。” 程毓有些歉然,林歌表示没什么,继续看书了。这是上午第四节自习课,程毓 看着手中已翻过一年的课本,胸中一阵波涛汹涌,竟有欲呕的感觉。 他抬起头,望向窗外,窗外是空寂的操场和灰白的天空,聒噪的蝉鸣渗透进每 一个毛孔,使每一个细胞都躁动不安,可那宽敞明亮的窗,却成了囚禁十八岁青春 的黑色栅栏,他想飞的心注定了只能隔栏眺望。 “去过乡下吗?”林歌忽然问。 “偶尔,我姥姥在乡下。”程毓有些感激林歌和他说说话,天知道,他已经五 十多天没说话了,不知和谁说,也不知说什么。 “周末请你到我家玩,有兴趣吗?” (3 ) 五天后,程毓和林歌一人骑一辆单车,向乡下进发了。 九月的晴朗午后,太阳仍炫耀着它的威力,汗水湿透了衣背,程毓却感到了入 夏以来的第一次的清爽。平直的柏油马路两旁是玉米田连成的青纱帐,那一片片的 绿像涂抹得过重的油画,沉甸甸的绿,孕育着果实的绿,有时程毓怀疑那长长的绿 叶是否是沉积了千年的琥珀或翡翠,多么令人沉静的绿啊!如果当年凡。高不是画 那么迷狂的黄色向日葵,而是一片草原,一座森林或者只是平凡的一快农田,是否 就不会崩溃疯狂了呢? 林歌在讲他小外甥女的趣事,他说琳琳(他的外甥女叫琳琳)有一回看到爸爸 妈妈的结婚照片,爸爸西装革履,妈妈白纱鲜花的很是漂亮,她便非常生气,问她 为什么,她说:“你们结婚为什么不让我参加呀?” 程毓大笑不止,同时觉得林歌乐观得不可思议,他总是那么兴致勃勃、欢心雀 跃的,对一切都有着强烈的兴趣,有几个十几二十郎当岁的男孩子会喜欢逗弄一个 乳臭未干的小女娃儿呀? 程毓觉得林歌很纯真,很神奇,或者说,很古老。 林歌的家乡是个挺小的村落,突兀地立在前后左右皆是茫茫绿野的平原上。村 子头有间小小的杂货店,店主是位红通通脸庞,上面布满暗斑的胖妇人。林歌买了 几块大龙虾酥糖。 程毓哭笑不得,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三四岁向大人要糖吃的小孩子,不过糖毕 竟好吃,是甜的。 “小时候家里穷,特别谗糖吃,”林歌淡淡地说,“有一次我娘给我两毛钱打 酱油,两毛钱正好一斤,我却先用两分钱买了块水果糖,用余下的钱打酱油,结果 胖婶仍给我打满了瓶,以后无论我来买什么,胖婶都会多给我块糖吃,长大了,家 里有了各种各样的糖,却仍觉得胖婶的最好吃,每回从这儿过总要买几块。” 程毓回头在看那坐在门前树阴下的胖妇人,竟觉得她有些好看了。 (4 ) 林歌的家是很大一座院落,高高的红砖墙,砖砌的地面,中间有一个花坛,里 面的月季、扁竹正怒放,而零星的蓝蝴蝶亦显得悠然而典雅。院中很整洁,没有程 毓想象中的脏乱,这让多少有点洁癖的他松了一口气。 “歌子吗?”从屋内穿来一声问。 “娘!我带了一位同学来。”林歌一路兴奋的神色柔和下来,而地地道道、方 言土语的一声“娘”竟让程毓有大哭的冲动。那不经意间地一声呼唤,轻易就把一 周在外的疲劳抛远了,而回应那呼唤的又将是怎样一个慈爱的怀抱啊? 程毓不明白为什么城里人都喊“妈”,虽是称呼同一个人,“妈”和儿子间却 明显有了钢筋水泥的淡漠,怎及娘亲那样的血肉相连? “哎哟!快!快进屋歇歇!”闻声出来的是位矮小但很干净利落的妇人,半白 的头发用拢子整齐的拢在耳后,黑里泛红的面庞上是笑弯笑柔了的核桃纹。 “阿姨您好!”程毓有些腼腆。 “瞧这白白净净的,是个城里娃吧?叫大娘就好,这样听着入耳。”林母笑着 说,边忙着为他们倒水,“一路热坏了吧?快喝点水,这是大娘自己熬的绿豆枣茶, 清热败火的。” “大娘,您不用客气。”程毓对这样的热情不大习惯,那暖人心窝的笑容使他 僵硬的心一阵阵地悸动着。 晚饭只有他们三人,林歌的两个姐姐都出嫁了,父亲在从事长途运输,恰逢不 在家。 乡下的夜显得格外寂静,只是蚊子“嗡嗡”的叫声破坏了这清雅的气氛,两人 躲在蚊帐里,背起了刘禹锡的《聚蚊谣》:“沉沉夏夜闲堂开,飞蚊伺暗声如雷。 嘈然挝起初骇听,殷殷若自南山来。 …………,…………。 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 诵完,两人相顾大笑。 (5 ) 程毓睡了入夏以来第一个好觉,一向认床的他这次却像胎儿睡在母亲柔软舒适 的子宫里,一觉睡到大天亮。 匆匆吃过早饭,林歌拉着他去钓鱼。 钓鱼需要鱼饵,但是那蛹动的的蚯蚓程毓是绝对不敢碰的,他觉得那软软肉质 的虫子比老虎狮子更可怕。林歌很是诧异,程毓解释说他从小连只蚂蚁爬到身上都 会吓得哇哇大哭,林歌嘲笑他是真空生物,程毓无言以辩。 小河在村子的北边,河水居然是清澈的,真是个奇迹。 “每次回家无论钓不钓鱼,我都来这儿坐坐,”林歌说,“胡思乱想一下,或 者什么也不想,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觉得比在教室坐一个星期更有收获。”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看着平静的流水,程毓低喃着。 “再复读一年,如果还落榜,我就回家乡来,其实就是考上了,我也是上农业 大学,我已决定把这一生交给农村了。”林歌淡淡地说,眼睛清澄如流水。 程毓忽然明白林歌为什么那么快乐,因为他有娘亲,他有流动的清澄的河,他 有目标,有归宿。而自己呢?自己考学为了什么?升官发财?还是仅仅为了大家都 这么做? 回去时,林歌钓了六七条鱼,程毓一条也没钓着,可是他仍然很高兴,他给林 歌说起自己的理想,想当个作家,也想当个教师,还不太确定,不过他要仔细想想 了。 傍晚程毓和林歌带着林母暖暖的笑容返校了。 重坐到教室里,程毓却不觉得那么憋闷了,心情莫名其妙地轻松下来。他仍有 时迷惘,但看看身边的林歌,就觉得塌实了很多。 那年的夏天特别长,本来会更长的,却因为有了这个男孩,和那乡村的一日一 夜,闷热居然就渐渐远去了。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