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朵玫瑰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如是说 我叫白如淑,今天是我和莫彦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在这之前,我一直不知道他有 一个情人,一个维系了五年亲密关系的情人。而且这个人居然还是我大学时代的唯 一挚友! 我无法形容那一刻的心情,只觉得“嗡嗡嗡”地,头很晕,透不过气来。 我没有看到当时莫彦是怎样的一幅表情,也许他是尴尬的?是错鄂的?或也和我一 样失了神?……但是,现在我不关心这个,我只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我知道, 我们之间并不是没有感情。 我叫彤娆,是一个很随性的人,我从不管别人的看法,不理会别人的评介,因为我 叫彤娆。我觉得这样很好,我活得很开心。我知道他已经结婚了,只是没想到他的 妻子是如淑,以前只听他提起过他有一个很贤惠的妻子,姓白。 我不知道小娆和莫彦是怎么走到一块儿的,因为莫彦并非小娆所忠情的那一类。我 明白小娆,虽然我们是两种不同性情的人,但是我们是交心的,我们一直都很知心。 虽然这件事着实让我伤心了。但是,我没有办法给自己一个理由。三年来,我一直 扮演着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我重视我的家庭一如我的生命。我从不给莫彦半点来 自家庭的压力,可最终我还是失败了,但我不知道错在哪里。 事到如今,我莫言的心情岂是后悔两字能说得清的。如果时间逆转,我也许还会踏 上这条路,虽然明知这条路通向的是死胡同。我爱如白玫瑰般的妻子,但是我也舍 不得彤娆,她就像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今天,我和白淑在路上遇上了,我们一时有些生疏。选择了一间咖啡馆,品着香浓 的卡布其诺,我们谁也没提不愉快的事。学生时代的点点滴滴让彼此又亲近了。不 管接下来会怎么走,两人的的友情却是却比金坚。 记得小娆上学的时候就说过,“谁说‘莆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似乎是被不 幸言中。但细细想来,世人都是太倾向于爱情了,而忘记了友情也是难能可贵的。 古有伯牙子期,今天就有如淑彤娆。我把离婚协议书郑重地放在了桌上,而三天前, 莫彦告诉我,小娆拿着和我们的合影去了遥远的大理。那是我们同学时曾相约要去 的地方…… 烟雾充诉着这间曾经温馨过的房间,异常的狼籍。想来若着当初女主角对换,必也 是同种结果吧!这是同一个错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