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我的梦 作者:路客 刚见到他的时候,我们都是高一,他坐在我旁边,很爱说话——上课的时候, 因为下课要去踢球。我烦不过,和他打赌,若是一堂课除了回答问题他能不发一 言,我就给他两块钱,他豪气冲天的答应了。结果那节课他一直在课本上画漫画, 我耳根恢复清净,心情大好。下课铃一响,他被针扎了似的一跃而起,还没开口, 我啪一下把两块钱放在桌上。他楞了一下,继而用食指指着我大摇其头,“上当 上当,太难受了,你好狡猾!”原来不说话让他如此痛苦,我乐不可支。 他是班上的活宝级人物,老师的重点“保护”对象。同学提到他,都会心领 神会的笑笑:“哦,那个单细胞的家伙。”常常在课间听见他旁若无人的哈哈大 笑,或是大喊大叫。考试难得上70分,却喜欢骂别人“笨蛋”。而且睚眦必报, 一拳一脚必讨回来,即使对方是女孩子。这就是我对他的初步印象,一句话,没 救了。 我一进高中就被选入班委,成绩一直在前几名打转,是父母老师同学朋友眼 中的乖孩子好学生典型。谁也不会相信,我和那个活宝能有什么交集,我自己更 不相信,就冲他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在我耳边喋喋不休如同苍蝇嗡嗡,我也不会和 这种人打交道。可惜,事与愿违,他成了我的同桌,一同就是两年。 过了大约半个学期,我逐渐发现了活宝的一些也许称得上是长处的地方。其 一,他是个球类高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大概只要是圆的,他就有本 事玩得炉火纯青。班上一有什么体育比赛、课余活动,他无一例外的会成为主角。 即便他在球场上依然自我为尊目中无人自封为球队队长,同学们仍由衷的承认, 他的确很厉害。每天午休的一个小时是球赛时间,班与班,高年级与低年级,不 用组织,人齐了就开赛。因此我“有幸”常常在午间自习的时候被汗臭味熏得头 昏脑涨,附带成为某人球场英雄事迹的有限几个听众之一。为此,我常常祈祷他 快点倦极而眠。可是,实在气人,他为什么能把圆圆的球玩得如此得心应手还姿 势优美,让几乎可以称为“运动低能”的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远远绕过球场当 作什么也没看见。 其二,活宝的漫画画得很好。那时,动漫还不如现在能正大光明的跻身为学 生的课余文化,至多在校门口旧书摊上有几本破烂的漫画书出租罢了。活宝正经 学过几年绘画,班里出黑板报画刊头都要找他。说实话,看他安静拿着画笔的样 子还挺不习惯的,可是看他笔下的内容,又让人实在哭笑不得。他把坐在他周围 的我们几个同学都画进了他自编的系列漫画中,什么敢死队,《西游记》拍摄记, 神仙鬼怪外星人……足有厚厚三、四本小册子,难为他居然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 他的漫画还很有市场,全班传阅,每天连载,就听见自习课或课间休息时,班里 某处角落闷笑爆笑嬉笑声不断;连上课也不能幸免,他边画边喃喃自语,害得坐 在旁边的我费尽力气忍住大笑的冲动还要忙着听课记笔记。有时板起脸来要他闭 嘴,他嬉皮笑脸的反过来更加起劲的为其大作宣传,我一个绷不住“扑哧”一乐, 于是无功而返。在他面前,我这个班委形同虚设,枉费班主任安排座位时的一片 苦心。 高二,功课加重,毕业、高考成了老师父母常叨念的话题。而活宝,依然每 天不知愁苦为何物的自得其乐着。球赛没有停下来,漫画也继续连载,他的考试 分数还是不上70,我,则关心着自己的学业前程。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去比赛的时候,会把脱下来的手表外套寄放在我这; 我开始习惯他的喋喋不休,还有本事同时做功课;听他的漫画评书的听众渐渐少 了,而我还是他的同桌,会在听到好笑的地方时忍竣不已。再不久,放学的时候 会偶而和他同行,两辆自行车,并排在河边的小路上驰风而行。我没有心机地和 他开玩笑,因为他是单细胞嘛。谁都认为和活宝说说笑笑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女 孩也一样,不会想到其他什么复杂的地方去。直到我们升入高三…… 高三实行文、理科分班,我选择了理科,而他进了文科,预备一年后考美术 院校。我为自己庆幸,终于远离了这个聒噪的干扰源,但骤然的安静,让我一下 子反而说不出的不自在。分班后,我以为和活宝的接触就到此为止了,生活也从 此趋向平静。但是,他的班就在隔壁,一下课,两个班的男生都聚在走廊上闲聊, 充分体现了四海皆兄弟的情谊。球队也依然是原班人马,本来嘛,球场上又不分 文理。奇怪的是,他的手表外套还是寄存在我这里,连招呼都不用打,午休时间 一到,团成一团的扔过来,人转眼没影,剩下我老实的把衣服叠好手表放进口袋, 然后醒悟:我在干什么? 一天,我班上开家长会,提前放学,走出教室门,远远的听见他和前面的同 学大声招呼着,等到重重人影一个个散开,我仿佛从幕后被推到台前,和他对了 个照面。预备好了象往常一样开个无聊的玩笑,只见他斜倚着墙,双手插在裤袋 中很无聊赖似的,却突然不说话了。我在那一刻发现,他的眼睛很黑,很亮,可 以照映出一个人影——竟是我的模样。我仿佛忽遇电击,慌忙低下头,快步从他 身边经过,那目光的灼热一直随我出了校门。那天,我独自骑车回家,一路恍惚, 仔细分辨心中的感觉,有点疼,真的很疼。 也许就从那天开始,也许更早,同学中有了关于我和他的窃窃私语。我没有 解释,实际我不知道该解释什么。他比赛的时候,我会帮他叠好外套收好手表, 等他回来宣扬战果;他画了新漫画,我是第一个读者,一边看一边笑得前仰后合; 放学了我要做题他要练球,没有约定,却在差不多的时间到车棚取车,然后一起 回家;我们在大街小巷绕上好几圈,到夕阳碰到小河的水面时,他送我到家门口, 然后说“再见”。 过了很久以后,前几天有个高中同学问我:“真想不通,那时你怎么会和他 走在一起?”我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笑了笑说:“因为开心。” 其实还有一个理由,面对他的球他的画他的笑他的凝视时,我会心疼,那种 牵扯的感觉让我欲罢不能,甚至不愿去想高考毕业大学前程,就让时间停止在和 他同行的那一刻,夕阳在身后拉长的身影,我偏头一笑,他有点天真的欲语还休。 高三的原本应该苦行僧似的岁月因此在每天的清晨有了期待。人群中看见他寻找 我的目光,那种一点羞涩一点甜蜜的一点慌张的感觉,我如今知道,叫做“幸福”。 原来,我曾那样幸福。 当我认识到,他就是我的初恋时,时光已划过了五年。 高三毕业后,我如愿回到老家——上海,进了一所重点大学。而他因为文化 课目的成绩不合格,没能考上美院,在西南某地读了大专。我把自己从梦里叫醒, 踏上了远行的旅途,方向恰与他相反。行囊里,有他送给我的一本画册和好几条 人造海螺串成的项链,他在画册的扉页上画了一个回首挥别的远行者,头顶是一 排大雁,旁边歪歪扭扭的一行字写着:大雁南归的时候,我会回来的。我忍不住 笑,继而沉默下来:是谁离开了?清醒后,我就没敢回头看。 结束,是合理的发展,也是我一手策划的。我没有信心等待我和他的结果, 希望在自己还没有无法自拔的时候做出对我和他都是最好的选择,至少当时我认 为是唯一该做的选择。如我所愿,他不再来信。高中的那段曾经快乐过疼痛过的 日子,在时间和空间的隔断下仿佛已远如前世。我以为,新的人生开始了。 我以为。 我把他的画放在随时找得到的地方;闲时,我把他写来的信放在枕头底下, 看着入睡;我的日记里,他会不时跳出来;我的梦里,他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今年,我不小了。同学中大多都成双成对了,我依然影独形单。妈妈口里不 说心里着急,托人介绍了一个高薪的白领逼我去相亲。我去了,对方是个五官端 正谈吐不俗学历经验堪称上乘的对象,无可挑剔。我们在哈根达斯微笑着轻言细 语谈了一个小时。回到家,对方一个电话打来,约了去看电影,父母喜上眉梢。 我唯唯诺诺退到自己房间,对着墙说话:“别犹豫了,是不错的选择,还想怎样?” 对不对?好不好?我怎么看见的都是他的眼睛,很黑,很亮,里面有一个模糊的 人影。然后,心开始疼,好疼。我哭了。 父母愕然,“哭什么?那么好的条件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只是哭。上 大学以后还没掉过眼泪,我哭得几乎喘不过气。约会取消了,对方再无消息,妈 妈惋惜不已,直说我眼界太高,不切实际。我不分辩,重新把他的画拿出来,一 张张看,一张张回忆。原来,他没离开过。 我问自己,重新来过,会怎么选择?答案却是一样的。 若继续和他走到今天,还是分手的结局,在他说看不懂我写去的信时就注定 了,却未必会留下美丽的回忆。好友说,你现在回忆的人和当初那个不是同一个 人。我点头。但我不愿意停止回忆。或者,我是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梦里,有他 的眼神和他的漫画,我喜欢这些清澄的不染尘嚣的东西,在下雨的时候给我带来 彩虹。也许,这些耀眼的光芒只是阳光在玻璃上的折射反射,玻璃本身经不起碰 撞,轻易就粉身碎骨了,但只要我相信,我愿意相信,那是钻石,是永恒。这样, 我就可以没有疼痛的在每一个清晨微笑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