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节 我很喜欢看林白的小说,尤其喜欢她在小说中把自己描述成黑夜的女巫,白天 摇身一变,变成了向日葵。我喜欢她的有些魔幻而又很亲切真实的文字。 就如我当初第一次见到柯玉敏,她画得很黑很黑的眼眶,染得七彩的留海,很 苗条的身子穿着性感的紫银色吊带短裙,那涂得血红血红的嘴唇就象盛开的玫瑰花 瓣,让我有刺目的妖精的感觉,一种玫瑰花被燃烧后变成精灵的感觉。但后来这个 妖精摇身一变,是在我魔术棒的轻挥下,变成了油茶花,乖乖的躺在我的床上,听 我说童年孤儿院的故事。 那夜我很舍不得她离开,我很不善和人交往,孤儿的人生经历及小强的死,都 是促成我性格孤僻的原因。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好朋友,她却又要离去, 去找她那个让她神魂颠倒却又不爱她的男朋友。 她静静的听我的故事,听着听着就流了泪,后来她伸过她那娇艳的嘴唇来吻我, 我有些迟疑,但很快就接受了她的吻,而且回吻了她。 那夜纯银音色的爱尔兰乐曲象苏格兰小镇金黄麦田上的风在我们的窗前吹过。 我们深知我们绝没有同性恋倾向,那是对生命的感恩,是一种在心灵被感动后 无法遏制的人间真情。 这种人间真情在小强死后,还有一个人带给过我,那就是张洪刚。 如果我的爱情及至生命不是全部托付给了小强,我想我会义无反顾的爱上他的。 “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的心早就属于另一个人,而且永世不渝,所以,你这 样做,我很感激,但我不能回报你什么的。” “的确,这是一个利欲横流的世界。但我不想要你回报什么,从一开始就没这 样想过,我只知道我喜欢你,想帮助你,想为你做些什么,这样我就很快乐了。” 就这样,我和张洪刚维持着好朋友的关系一直到我大四,那年是全年的实习, 我分到了省艺术团,也就是那年,我代表团里参加了全国舞蹈大赛,我得了金奖。 鲜花和掌声,是我预料之中的事,但我非但快乐不起来,而且一想起小强,就 倍感哀伤和孤独,这世上,只有他的笑容,对我才重要。 随后便是演出不断,那大半年的时间里我未见到过张洪刚一次,但每次演出完 都能收到他的鲜花,收到各种的祝福之辞,我很小心的把那些字条收着,无聊时就 拿出来看看,每次看到,心里会甜甜的。我慢慢有了想他的感觉。 也许是命运的嘲弄,胡颖丽也分在了艺术团实习,而且和我分在了同一间单身 宿舍中。我憎恨她父亲,由此也憎恶她。那时我不明白家里有着私楼不住的她为什 么要和我挤旧单身宿舍,但不久我就明白了。 她有很多男朋友,与其是说男朋友,不如说是性伙伴,很多次夜晚,她带他们 中的某一个来,在我一布之隔的床上放肆的纵欲,恬不知耻的发出呻吟浪笑,让我 又羞又怒。 于是每次我看她带男人进屋来,就立刻躲出去。于是很多个夜晚,我一个独自 坐在院子里的蓝球场边,时间短的话,看见男人两三个小时后从楼道里出来,才回 屋睡,时间长的时候,等一个通宵,也不能回去。 这就影响到了演出,有一次我在台上由于一夜未眠,迷迷糊糊的竟忘了做下一 个动作,演出完后被团长狠狠批评了一次,说我年纪轻轻的不能有了点成绩,就自 以为是,把演出当儿戏。 “你不尊重观众,被观众抛弃也是早晚的事。” 这句话重重的敲在我心上,那时舞蹈事业如同的我的生命,我一无所求,只为 艺术而活,我知道没有观众的艺术也就意味着没有了生命力。 对胡颖丽的所作所为,我又耻于向团长开口,而且我知道那泼妇的泼辣劲一点 也不亚于她母亲。 于是,我去找张洪刚,我只有求助于他。 那时我那点可怜的实习补助只够勉强维持日常生活,要租房子是天方夜潭,我 找到张洪刚时,他很爽快的答应为我想办法。一个星期后,他就带我去看房子,那 套装修豪华的三房一厅对我来说如同宫殿,他说那是他买下来送给我的。 那件事的发生是那样的自然而然,是那样的美。 那夜一个高中同学结婚,我做的伴娘,做伴郎的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听介绍是 清华大学的毕业生,在一家外资企业做高级管理人员。那晚婚礼后他主动邀请我去 酒吧聊聊,可以说当时我被他的优雅气度所吸引,再加上有点醉意,我就答应了。 那个男孩子谈吐机智幽默,那晚和他聊得很开心。从此他的约会不断,有一天 晚上,我觉得厌倦了,我告诉他,我已有了男朋友,他不相信,我便打电话叫了张 洪刚来接我。 在回去的路上,我很想和张洪刚说说话,不知为什么,我倍感孤独和失落,我 忘不了小强,由此我拒很多出色的男人于千里之外,但我想那绝非我无情冷血,而 是因为我的心只属于一个人。 张洪刚只是认真的开着车,高大的身驱纹丝不动。 到了住处,我下车,突然间无边的惶恐把我包围,想着上去后又要一个人面对 冷寂长夜,我就感到害怕。 我邀请他上去聊聊,他憨憨的一笑,那笑容象极了小强。 在客厅里,我煮了咖啡,和张洪刚在沙发上端坐,两个人一开始竟无语。 “说说你的事,好吗?” 我问起他,认识他有三年多了,我对他的了解屈指可数。 他一下便打开话匣子,他也从他的童年说起。他生长在香港的一个平民家庭, 一心想出人头地,于是苦读。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公司做小职员,他努力工作着, 生活是那般枯燥乏味如一潭死水。那时候他悲观的想他的生活从此也就到了头,做 一个小职员,拿着一笔能过中等生活的薪水,庸碌一生。但转机很快就来了,公司 大老板的千金女儿在一次偶然中认识了他并对他一见钟情。于是他就登上了顺风车, 和老板女儿谈恋爱,订婚,不断升职,后来结婚,做了几笔大买卖,也发了财。 但他并不爱他的妻子,他的心灵由此非常的苦闷。 钱已对他毫无吸引力,而感情,他今生似乎也只能奢望。 那晚听他谈至深夜,他起身告辞,我却留住了他。 那夜的月光象水银一般从窗口洒落在我床头,我深深被眼前这个高大率直的男 人所打动,他的心灵和我一样,在无边的寂寞中渴望着一份无望的爱。 我无所犹豫的把贞操给了他,我对他说,我愿意做他的情人。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