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利之喙
在盛夏闷热的夜晚,我蜷伏在蚊帐中,数次的努力之后,眼皮终于完成了一次
粘合。此刻,帐外群蚊的嗡嗡声渐渐地如潮水般退去,我终于可以进入黑甜的梦乡
了,别说是舞动翅膀的小小刺客,即便是江洋大盗,又能奈我何?
然而我还是因为貌视了黑暗中的刺客而付出了血的代价。在一阵难忍的奇痒之
后,我不得不开灯起坐,蚊帐的一隅,已有一个吃饱喝足的家伙,静静地伏在帐子
上,似在为自己的战功自鸣得意。我击出迅猛的一掌,那个抚摸着自己滚圆的肚皮
的家伙,如何敌得了我这致命的一掌!复仇的快意还没有来得及扩散,沮丧的情绪
便笼罩了我:手掌中那暗红色的液体,只是我自己的血。我不知道真正的赢家到底
是谁,我怀疑我——甚至人类,是不是蚊子的对手?
人为万物之灵。这信条已被镌刻在人类的脑海中,溶化进血液里。万物之灵在
战胜一个个强大的对手之后,对于那些不肯臣服的物类,是不能不产生出一些敬畏
之情的,荒野中的狼虽然凶残可恨,在种群数量日渐减少的情况下,还是要保护的。
于是便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有了绿色和平组织;人类对于已经臣服的家畜家禽之
类,却是以一种不屑的态度看待它们,犹如对手在对待变节的叛徒一样。
蚊子却在这臣服与不臣服的种类之外。蚊之害,虽不至于立时索命,但对于它
传播疾病的恐惧、对于它骚扰清梦的无奈,对于它遗留给人难耐的奇痒,人类总是
咬牙切齿,有一种必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心理。从远古野艾的熏烤,到文明时代蚊帐
的利用,进而到近代生物工程中胞质不亲和性、染色体错位等尖端技术的利用,人
蚊之斗,可谓由来久矣。然而斗来争去,并没有见到多么明显的效果,对于夜晚猖
狂进攻人类的蚊子,很有点“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的意思。
人类对蚊子的无奈,到了夜晚尤其明显:被逼进蚊帐中的是体积和质量不知多少倍
于蚊子的人类。人类就是这样画地为牢,拱手把大片的空间让给了蚊子,躲进小小
的蚊帐之后,人类把深刻的思想、无与伦比的理论,一古脑丢进了哇爪国,然后无
忧无虑地进入梦乡了。
在过去,如果老天爷是老大,人类还皮厚脸壮地以老二自居,到了科技高度发
达的现在,人类连老天爷也不放在眼里了,以井底蛤蟆的眼光,为自己的一点成绩
而沾沾自喜,真的以为“人定胜天”了。然而“华佗无奈小虫何”,人类无奈蚊子
何,蚊子就是以它不依不饶的执著,在即将昏昏睡去或已经昏昏睡去的人类身上,
制造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让几乎忘了天高地厚的人类,面对现实,不得不挤出一
丝苦涩而尴尬的表情。
佛是以慈悲为怀、杀生为戒的,佛经中,有舍身饲虎的故事,那样的慈悲真叫
叹为观止了。而基督的精神,据说也是“打了你的左脸,你就再伸出右脸让他打”。
但各种的记录中,却找不到这样的记载:信徒们赤身裸体于荒泽水沼,以自己的血,
去饲喂万万千千饥饿的蚊子。
至多,在寺庙和教堂中,不设蚊帐?
苍蝇、蚊子和老鼠,象是人类的影子一样,与人类共生,那年月,连无辜的麻
雀,也一并被列入“四害”之列,既被定为四害,人类对它们的征伐也就师出有名
了。除四害除了那么多年,并不见得有多么彰著的效果,看来四害并不害怕人类扣
帽子,人类先把名声搞臭那一套,也不怎么起作用。
列子说:“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
食,非相为而生也。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 簪肤,虎狼食肉,
非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哉?”
列子的话也许是对的。在城市发展得使越来越多的人远离自然,地球的面目被
搞得满目疮痍之时,有识之士呼吁人类,敬天畏地,回归自然,在他们眼里,蚊子
与人,同是被造之物。生命的出现在宇宙被创造的最初三分钟已被注定。
同是自然之子。然而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对待蚊虫呢?没有人告诉我们。
我又一次把大片空间拱手让给蚊们,将蚊帐紧掖在竹席之下,以防止蚊子的偷
袭,然后拉灭电灯,让梦滑入一个水波不兴的碧沉沉的潭中。但愿那尖利之喙不再
刺入我的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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