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 一 小时侯我无限佩服想象力丰富的人们,而且希望自己将来也能够那样。想象力 神经异常发达的人,常会让我大吃一惊、心潮澎湃。比方说德国兄弟格林和他们的 《格林童话》,几乎一下子就捕获了全世界少儿的心。与许多除了只会吃惊和欣喜 若狂的同龄人不同的是,我是有所企图的。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得到上下两册、 装帧精美的《格林童话》时,我心中有个古里古怪的念头。几千年前作《史记》的 司马迁曾对该念头做了十分精辟的概括。概括有两个不同的版本,但殊途同归,意 思一样。司马迁说,始皇出巡,场面无比之壮观。司马迁又说,当时楚国贵族项羽 和草民兼流氓刘邦同时看见了该情景,项羽见之,冷静地说:彼可取而代之。刘邦 则惊叹:大丈夫当如是也!我在拿到《格林童话》时心潮比之刘邦见到秦始皇出巡 还澎湃,所以我心中的古怪念头若翻成文言就是大流氓刘邦的惊叹:大丈夫当如是 也!这说明我当时眼界尚窄,沉不住气;过了几年,我很能沉住气的时候,再去翻 看它,我就会换过另一副嘴脸,用即平静又狂妄的口吻说话,译成文言就是贵族项 羽的“彼可取而代之”。但无论如何,这些都只是小时侯,现在打死我也不敢有什 么“大丈夫当如是”“彼可取而代之”之类的想法。如今我在一所理工大学读机械, 糟糕之至。在浑浑噩噩的大学期间,有一次,在图书馆,我居然看到了那本《格林 童话》,这让我想起了我的舅舅。 大学图书馆里的《格林童话》已经有些年头,书页泛黄,封面都已损坏,而代 之以牛皮纸。书是大致如小册子的模样,里面没有插图,一堆堆的文字象蚂蚁般地 挤在一起,很是刺目。而且往书上拍一掌就尘土飞扬,可见是无人问津已久了。这 多少打击了我对它的美好印象。我印象中的《格林童话》是那种四大开本、硬卷精 装,里头每一段文字都配以有趣的彩色插图,十分美仑美奂。在很多年前的某个春 节里,舅舅把这样的宝贝扔给我,用一种相当随意的腔调说:拿去,它归你啦。小 时侯,我有我唯一的偶像,我的舅舅;而他的想象力一点都不丰富,但是又有什么 相干呢? 我小时侯,舅舅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精力充沛、活力四射。我说那时舅 舅二十岁左右是我如今的推算,当时我并不知晓,我在读小学,还小着呢。在我的 小眼睛里,大人都差不多。舅舅的皮肤粗糙而黑,全身肌肉发达,跑动起来,象极 了一种润滑良好、啮合紧凑的行走器具。舅舅送给我《格林童话》时,刚从看守所 里出来没几天,很瘦,眼窝深陷,头发如败草,穿一套洗的发白的绿军装(我还记 得军装上装的纽扣是褐色的,十分硕大,直径不下于两厘米)。但是舅舅的心情很 不坏,见到我的时候,老远就把两册《格林童话》砸给我,同时嘻嘻哈哈地逗我玩。 说实话,我其实比他还高兴——不仅因为凭空多出两本书——我又可以和舅舅住在 一起啦!在舅舅进局子前的好几年里,我都是跟他住在一起的,那时他读高中,常 常有一大堆与舅舅年纪相仿的人在我们的屋子里谈天说地,当然还带来了一蛇皮袋 吃的东西,一般是些青皮的广柑、有些涩的黄瓜和深绿中有着道道白色剑条的、圆 嘟嘟的西瓜。一个细条高个一进门就把满袋的东西扔到我身边的地上,对我说,吃 吧吃吧,全TMD 从路上摘的,新鲜着呢,爽死啦!我舅舅进局子的一年里我就再也 没受到过这种礼遇。那一年,我跟我爸妈住在一起,过的即压抑又悲惨。爸妈正经 历着情感危机,在离婚的边缘。 危机是以打架的形式爆发,时间是在我睡着了的深夜。看着穿着裤衩的爸妈从 床上打到地下,被吵醒的我觉得这世界简直怪的没法形容,仿佛是一幅荒诞派大师 的作品。 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忘记了哭。这时候,我要是说吵死了吵死了之类的话, 父亲就会奔到我的小床边来给我一个足以让我记得哭的耳刮子;但是要是我一语不 发,象是看耍猴般的看着他们打架的话,我母亲就会嚎啕,说我们父子两合伙对付 她,所以无论如何,我最终还是会哭喊起来。我不喜欢哭,哭的感觉一点都不好。 所以我怀念跟舅舅在一起的日子,虽然在我大学时候,我的女朋友觉得他长相凶恶 如土匪。 在我们家族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不是我而是我舅舅。虽然此前他在看守所里 呆了整一年。舅舅学的是文科。是的。只有学文科的舅舅才有给他的外甥买〈格林 童话〉的浪漫情怀。舅舅从局子里出来后,我就回到他那里。在那间老屋子看童话。 那是种棒极了的阅读体验,也就是在那间老屋,我对格林及他的童话产生了彼可取 而代之的豪情壮志。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弄明白,舅舅为什么要给我一本德国人的 书。他是粗线条的人,不怎么喜欢读书,唯一喜欢看的是《水浒》(因为里面全是 好汉,舅舅语)。或许,舅舅知道它是好的、适合我的,故而买来送给年幼的我, 催生我西楚霸王的豪情。在这点上来看,他比我老爸强多了,老爸只会一味地强迫 我读理科,“因为那有前途”。真的,小时侯,我特狠我爸我妈,特喜欢我舅舅。 现在来想想年少时的我,居然对大名鼎鼎的格林兄弟产生了彼可取而代之的念头, 真的应该感叹一下物是人非,情何以堪什么的了。 也许在女孩子看来,我舅舅长相吓人(一副土匪相),毫无情趣(言语干瘪), 但是他绝对强悍。以前,我想,假如我是女孩子,我就没法拒绝一个如舅舅般强悍 的男人;即使不嫁给他,至少也要演绎出王小波的《舅舅情人》般相似的情节来。 我很可惜自己居然是个BOY ,怎么说,这都是件令人不大愉悦的事儿。我的女朋友 则对我说,你丫真是变态呀,就你那舅舅的山东响马的狗样,谁稀罕呢!从她的话 语中,你大约可以猜出我的女朋友是哪里人。没错,她是个北方人。不知道你注意 到没有,那地方的北方人都有一种深入骨髓的优越感,不大服管,有着老子天下第 一等子民的潜意识。我女朋友姓李,以上说到的毛病,她基本上都有,所以在大多 数时候,我不得不叫她老李(活象个老夫老妻),因为她说话口气太象个大爷。前 文说某些女人以为舅舅长相吓人,毫无情趣。我首先就是从老李口中听到该想法。 在老李的想象极限中,我舅舅就是个长一脸络腮胡子、满面横肉,说话象打雷,头 脑与张飞有一拼的莽夫。 这跟美国佬惯常的老大思维没什么两样。除了能够说明她受到了中国某些小说 毒害太甚外,我想不出还有其他什么。舅舅的头发是有些乱,皮肤略显黑而粗糙, 但却恰恰说明了他是个勤于运动、不拘小节的好汉。事实上,我舅舅的长相足够有 打动女孩子的英气,而且只要在行动上不表现出强悍粗豪的气质,他基本上是还算 个挺雅致的人。 二 在某一次打架过后,舅舅头部受了伤,把我给吓坏了。因为他流了好多血,一 直渗到橄榄绿的军衬衣(我当过兵的大舅给他的)上,变成了可怖的褐色。创口在 头上,已敷上了一撮暗黄的劣质烟叶,郁结的血把他的头发凝固成一块一块的。如 你所想象的那般,此时我哭了。舅舅安慰我:没事,我还好好儿的——但是,记住, 别告诉外婆!我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人原来可以流如此多的血,从头上一直淌到腰间, 有些干了,成凝固状;有些半干着,如着了色的糨糊,表层是风干的薄膜,用小指 头一碰,猩红的血就渗了出来。我说:你不去俊贵(一赤脚医生)那的话,会死掉 的。舅舅说,没有的事。他指指他的头说,这里挨了一啤酒瓶,是出了些血;但是 要我死,可还没这么容易,我是死不了的!舅舅将沾满血的军衬衣脱下来,浇上煤 油,在屋子里烧了起来。衬衣扑哧扑哧地燃烧着,淡蓝色的火苗一明一灭,印在舅 舅的脸上和卷曲在床上的我眼睛里。这一刻,我感觉到舅舅的强悍,仿佛项羽的霸 气亦不过如此。 我想做舅舅一般强悍的人,但是没有做成,因为我柔弱。不管在什么时候,我 都没有象舅舅那般的气概,我是孱弱的。我喜欢舅舅的体味。汗酸和血腥的混合, 有股莫可名状的杀气,给以我无限的安全感。从我小时侯起,我就被意识到:我是 个须要保护的人儿,所以安全感对我来说极端重要。这就与女孩子希望找到个比她 高大壮硕的男孩的心理相类。我说过,我很可惜自己不是GIRL,不然就可以嫁给舅 舅,反正他也大不了我多少,区区九岁而已。 舅舅的这次受伤,其实只是他无数次受伤中的一次,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他流 了好多血,很是吓人。在此后的很长的一段时候内,舅舅不得不头缠绷带,早出晚 归(怕别外婆知晓)。 舅舅说:年轻时候,老想一下子赚到一大把钱,常常冥思苦想却不得其门,相 当苦恼;最后,只好相信自己的伙伴——两个拳头。他说的很有意思,大家知道, 上世纪七十年代,年轻的美国佬比尔·盖茨也梦想着有朝一日发了大财,能够在三 十岁以前退休。所以,抛开时代和社会差异不谈,发财可谓是年轻人的共同想法。 现在,美国人盖茨是世界首富,而我舅舅则是某个山区中学的普通教员——恐怕当 初他们两个,对于今天的境地都有些此料未及。一开初,舅舅对自己将来做个有钱 人信心十足。当我被人呼之为“小伙子”“年轻人”的时候,我也读高中,也想发 财,并且同样觉得想成为个富翁虽然不是垂手可得,但也没有遥不可及。如今,我 依然年轻,走在父辈给我设定的路上——但对于能不能很有钱,却不免心生疑虑。 现在假如我说,我将来会一贫如洗,并且不怎么介意一贫如洗;那么大家不仅会骂 我白痴,而且恐怕没有一个MM肯嫁给我,以至于让我过“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 日子。但如果我说:我会很有钱,比盖茨还富裕;那我八成会被认为是神经错乱, 下半生只适宜在疯人院颐养天年。所以,钱不钱的,我现在不敢想,一想头就痛 (好象自己真的成了白痴或者疯子似的)。我舅舅对我说:没有什么是可靠的,除 了你的拳头——纯粹是个迷信武力的表达。 舅舅迷信武力,由来一久。关于这个,我是这么认为的:假使我身高一米八零 以上,体重九十公斤,长的匀称健硕,两个拳头象醋钵,大概我想不迷信武力也难。 小时候,我体质差,隔三差五的无端生病;上了大学后则好多了,原因是我天天去 踢足球。在球场上,不止一次,我将球踢到某个正在跑圈的体育特招生身上。每逢 此时,我就将手高举过顶(象战时的俘虏),笑魇如花地对正用眼瞪我的壮汉说, 对不起您受惊了我不是故意的没伤着您吧very sorry,等等。我相信此时的壮汉一 定舒服的不得了,心里琢磨着下次不仅要用眼,还应当辅之以手脚。我觉得,我舅 舅的唯拳头论就是这么给培养出来的。 我假设,现代科技达到了足够的高度。我们将一个特制的芯片植入舅舅的脑袋 中,让芯片用传感元件和一个与之相匹配的显示器相连。那么我们将从显示器中发 现,在舅舅高中时,他觉得:拳头威力指数 = 财富拥有程度。该念头很难解释, 似乎有偏执的成分在里头;但似乎又很好解释。我记得,父亲曾对我说,你应该读 理科,那个有前途。量化起来,前途就相当于父亲心目中的财富,有前途就是可以 赚大钱。所以要是我们把芯片植入父亲脑中的话,我们将在显示器中看到另一个等 式:读理科 = 有前途 = 很有钱。你可以说父亲的思维很世俗,但世俗未必就是 错误,虽然我一直都在期望它很荒谬。或许,父亲会拿统计数据来给我说:统计显 示,理科生比文科生更有出息。但是,统计规律未必就适合我这个个体,所以父亲 的该念头其实很莫名其妙,就好比舅舅认为拳头可以打出一片事业来一样没来由。 另外,关于我有无前途,大约只有天晓得。 虽然他很迷信武力,但是拳头却没有立时给他带来财富。这让舅舅不得不考虑 一下其他的出路。所以舅舅决定努力一把,考大学去。舅舅进了局子后,外公觉得 特别丢脸。所以在舅舅说要回去读高中考大学时,外公勃然大怒:你要是考上了大 学,我给你提鞋去!外公的话冒险性很大,因为舅舅的成绩一直都很不赖。后来舅 舅真的考上了大学,而外公却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没有给他的小儿子提鞋;而且 外公再也没有机会履行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外公死了,在舅舅考上大学前的 前几个月里。 那是一个月夜,云淡星疏。刚刚从看守所从来的舅舅心情舒畅,他对着天空仅 有的几颗星星说,过几天开学了,我要去报名。此时,在舅舅旁边有坐在矮凳上打 毛线的外婆和躺在藤椅里抽烟的外公。舅舅的话其实是对外公说的,外公掌有财权; 但他们冷战多年,所以舅舅只好对着星星说他要读书。外公嗤的一声,腔调夸张地 说,也不想想自己是老几,谁要你呢?舅舅说,我不管,我就是要去!外公就说, 没听过会读书的人还往牢(监狱)里钻,你省省吧,出去打工,反而省了我多少事, 我是不敢拉你出去丢人现眼。外婆听了不大乐意:死鬼,话不要说的太满,到时看 你怎么收场?!舅舅说,你送我去我要去,你不送我去,我还是要去,你就看着办 吧。外公勃然大怒:你要是考上了大学,我给你提鞋去! 三 我说过,舅舅曾在看守所里呆了整一年。至于原因,说实话,我在相当长的一 段时间内都未知晓。家里人,无论是外婆亦或是爸妈都是讳莫如深,神情古怪。这 更让我觉得个中有什么猫腻。但是小时侯我也不太关心此事。能够跟舅舅在一起我 就乐不可支,其他的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此前,我舅舅十八岁。十八岁的舅舅开 始与一个女子交往频繁。那是一个女中音,声线很宽,慢声细语时,腔调略带沙哑, 有唱《昨日重现》的卡朋特的神韵。上了大学后,我很有机会听到已故歌星卡朋特 的《昨日重现》,这时候,我就想到女中音,所以现在我称呼女中音为卡。卡的出 现让我无比嫉妒。她摸着我的头,对我舅舅说:你的小外甥真可爱。我觉着恶心, 很违逆地拍掉她放在我头上的手,走出了门(其实,我还想说,你知道什么叫做可 爱么)。舅舅嘿嘿笑了两下,说:他呀,皮的很!听这话,我眼泪差点流出来,为 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舅舅居然如此贬低我,我有些无法承受。卡则哈哈大笑: 我看他还蛮好的。卡有披肩长发和如卡朋特般的优美嗓音,这些我都没有,所以我 嫉妒她。但是,无论是舅舅还是卡都无视我的懊恼,谁叫咱是小孩子呢?我的失意 弥漫在我的脸上时,舅舅对我说,饿了?我摇摇头。他有些难为情:你家去吧,晚 饭后再过来——我得跟这个姐姐聊一会儿。我望着舅舅的脸(他脸上有几粒豆豆, 是由于男性荷尔蒙分泌过剩导致),满心委屈。我说,好吧,我很快就会过来。 那时,我认为卡根本配不上舅舅。老子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象 舅舅如此刚强的人,当然得要一个温婉可人的女孩才行。所以在晚上,我跟舅舅睡 在床上时,我就说:你不觉得卡这个人跟你不大合的来吗?舅舅一愣,隔了好几秒 才说:我怎么不觉得——你懂什么呀!我说,你得娶个日本女人,这个可是我的真 心话。我当时想:在一间四四方方的房子里,我的日本舅妈穿着和服(其实也就是 与唐朝女子所穿服饰大同小异),脚踩木屐踏着细碎的步子,象只蝴蝶般飘到躺在 塌塌米上的舅舅身边说:您有什么吩咐?舅舅支着腿说:也没别的事,就给我端杯 茶来吧——嗓子有点干了。舅妈双手交叉下垂,头一低:哈依!我这就给端去。尔 后,又象只蝴蝶般飞了出去——对了,这个就是我的理想舅妈。舅舅对我说:娶洋 妞,你可真会瞎扯,睡去吧! 我给舅舅想好了做他女朋友的条件(基本如以上说到的日本女子那般),但是 他却并不领情,真是枉费我一番心血。众所周知,我可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呀。如果 该女子搁在我身边,我就会有些受不了。试想一下,某年月日,一女子对我说爱我, 并且如个日本歌妓般低声下气、深情款款地说:我这一生就——托付给你了,拜托 啦!我想,如果我生而不幸地遇着该情形,我只好满世界地去找一把日本军刀,叫 它行行好,一刀把我剖腹得啦;如果她不愿意,我就只剩下去拿块海绵一头撞死算 了。我这么说可是有所本的。大家知道,我现在是穷学生。穷学生三个字,从字面 上来理解不大好,有点抽象,而且不免让人产生浪漫的联想。我曾经把它定义为: 一个想将来出人头地而现在仍然不名一文的人。现在我发现,该定义会产生歧义。 我们知道,流氓、乞丐、流浪者、落魄文人都不名一文,但是我们却不能否认他们 也有出人头地的世俗愿望。充其量,穷学生只是该类人当中境遇比较好的罢了。所 以现在假使一个女子对我说她这一生就托付给我(无非是叫我养着她),我就头皮 发麻。因为除了西北风,我实在想不出我还能给她点什么。如果西北风能养人的话, 我也觉着很不坏。可问题是,西北风能养人吗? 我不能否认,将来有机会看到我这篇小说的人中有浪漫主义者,所以关于他们 的一些看法,我还得补充几句。刚才我提到流氓呀文人呀什么的,但凡浪漫主义者 就会立时想到:这些个也很不坏啊!在他们看来,流氓是乞丐(肯定有什么悲惨身 世,所以值得同情),乞丐是流浪者(可以象吉普赛人般拿着吉他,周游列国,值 得羡慕) ,流浪者是落魄文人(就是说值得尊敬,而且倒了霉的文人一般都能博得知识 女性的特别关注——现在的小说都这么写来着),落魄文人是文豪(需要顶礼膜拜, 小心呵护,等等),大文豪则成了流氓(反动权威,不是流氓是什么呢)——整个 一个乱七八糟。以前我也很浪漫主义,吃了不少苦头后又走到了它的反面——古板 主义。古板主义者认为:流氓是地痞、恶霸的邻居,犹如上世纪里的黄世仁;乞丐 的出身是败家子,只想饭来张口,所以只好去行乞;流浪者的兼职是惯盗,走到哪 偷到哪;落魄文人则更不象话,简直与白痴无等差。现在我知道,我很难使浪漫主 义者们相信我说的是事实,这就象让一只狗去教训一只鸟不要老是飞的那么高,小 心摔下来尸骨不全一样:简直是对牛弹琴。但是出于积习,我还是要把它说出来。 前文提到过,舅舅的头发如一堆败草,应当说这只是在半个月不洗头不梳头时 才如此。只要舅舅一旦变的两天洗一次头,梳头的频率赶上少女,他的头发也会变 的黑光油亮(准确的说法是,回归了本色),而且象他生下时一般,有些自来卷。 春天里,卡和舅舅还只是偶尔才在一起聊上一会儿;到了夏日,则粘粘呼呼起来, 着实让我看不过眼。还没等到夏天,舅舅的头发就成天梳的条理分明,还不时对着 镜子顾盼自得,继而又问:挺别扭的,你看呢?我说,别扭你就回老样子去得啦。 舅舅就很难为情地说,我也没办法呀,她喜欢我这个样子。这时候,我特别为我舅 舅惋惜,一个百尺刚就如此轻易地化做饶指柔了,真是不胜唏嘘呀!据我亲身体验, 女人都是这么一群动物:她们对自己所掌握和所能掌握的物事(人或非人),都要 以自己的意愿作一番改造;改造的极终目的是符合自己的使用标准和审美标准,就 是说改造到不论是从实用性的角度还是从观赏性的角度上看,都符合自己的习惯。 可惜的是,以上认识我只是在上了大学后才明了。在小时侯,我懵懵懂懂,对卡为 什么要如此虐待舅舅一无所知,搞的自己瞎愤懑了一场。要是我早明了了以上认识, 恐怕就会少了诸多烦恼。 我认为,年轻女子都有些象猫科动物。就是说,多多少少都有些洁癖。所以, 大凡女子都可以分为两类:一般猫科或者非常猫科。卡是非常猫科。比方说,在我 看来,她行走就如猫步,一般的体态、一样的悄没声息。你知道,我说年轻女子或 多或少都有点猫科是基于文学想象,实际情况——比如卡——是这样的:卡在清晨 或者傍晚的时候,来到我跟舅舅住的那间破房子里。我有种强烈的感觉是,这里都 快变成他们的家了,就是说我感觉到了隔离和抛弃。卡象幽灵般的闪进来:一如我 说到的猫,然后是舅舅的笑脸和欢快的声音,再就是聊天。如果不出意外,天天如 此。我当时想,为什么总是在我们这来占用我们的空间呢?(后来我发现,最有权 利来说这句话的恰恰是他们两个。) 那时侯,我跟舅舅合住在一起,平静地生活着。凌晨五点半,舅舅从被窝里爬 起来,在被雾气打湿的门前开阔地里压腿、扔铅球、跳远、跑步,然后提一桶冷水 洗澡;其时我依然躺在被窝里睡觉。我说过,我跟舅舅住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那是 间十几平米的小房子。四壁刷上了层白灰,可是已经很难辨认出有“白”这么一种 颜色了:墙上布满了灰尘和我用墨汁画上的一些古怪的图案——我看《格林童话》 的若干心得。屋子里算得上引人注目的是床。它很精巧,是民国时代的东西,与现 在的无论任何一种床都大相径庭。我的意思是说,它看起来只具有观赏性,没有实 用价值。这张床放在如此一间简陋的屋子里,显得很不协调。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