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五月份的时候开始上网,那时“网恋”这个词儿还只是小范围流行着,不像现
在这么铺天盖地。我觉得它和网络时代的其他很多新兴名词没什么差别,从未想到
有一天我会和它有什么瓜葛。但一切该来的终究会来,无法预测也无法抵挡。爱情
是场在劫难逃的天灾,爱上他,便是生命里的沧桑。
书上说网恋是一种时尚,无疑把恋爱和流行划上了等号,不知道算不算一种亵
渎。爱是神圣的,不论载体如何,都应该慎重,不容儿戏。我打心眼儿里反感这词
儿,但不乐意归不乐意,归根结底这种称谓确实无可厚非。就像后来风子之说vvgo
忘了我比我忘了他容易。这就是个我极不愿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上网初期也就是在网上看看新闻或者偶尔去聊天室逛逛,时间一长就觉得不过
如此,遂意兴阑珊。后来就有人帮我申请了ICQ号选了美女头像填了资料加了好友,
除了网名,一切都既定了。在没有心理准备不知游戏规则的情况下,游戏就开始了。
七月份开始在网上贴文章,第一篇是关于网络友情的。一石激起千层浪,发表
后还帮我赚了笔不小的稿费。其实我并非刻意标新立异哗众取宠,只时当时傻得不
知道与网络有关的文章十有八九写的都是爱情,通过MODEM连接的爱情。我只知道这
和我没关系,也压根儿没想过。我喜欢上网是因为觉得有很多天南地北的朋友在上
面陪我说说话,挺好,挺开心的。仅此而已。
网友太多,回信也成了一种甜蜜的负担。每次只回信就花掉我几小时,但我特
爱收信,而且尤好那种长篇累牍洋洋洒洒的信,所以回信自然是一项必然也是必须
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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