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当时我对网络就像宝玉之于妙玉——槛外人看槛内人。我只是端起这杯香飘万 里的酒频频举杯,芳气袭人是酒香,我爱酒香不爱酒。既滴酒不沾,更不会香梦沉 酣醉扶归。如果每个人都如此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也许就不繁衍出那么多生生 不息的网恋,而更多的时候更多的人都只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一切都只在流光 暗度中埋下了伏笔,就像《花样年华》中那对最初只是为了想知道各自的另一半是 如何开始走向背叛而最终产生感情的男女,很多事情不知不觉就来了。 后来看到有人说但凡上网的人都会经历一次网恋,我一时五味陈杂。网恋恢恢, 疏而不漏。 人接触的事物越少了解的越少快乐就会越多,这是成反比的。就像连吻是什么 都不知道的彼得·潘,他天真他快活,因为他不知道真实世界的许多事物。我以为 网络和风细雨,因为我与网恋不相识,只闻其声未见其状。我并不知道我端起的其 实是一杯绝美的诱惑,就像那条伊甸园里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面目可憎的蛇, 我当时并不知道。 有句谚语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想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端起了那杯酒, 就终会有一饮而尽醉生梦死的一天。因为爱是所向披靡的,那种诱惑是任谁也无法 抗拒无法逃脱的,所以才会有千古绝唱,有神仙也动心,有修女也疯狂。爱情来的 时候,就觉得自己是为爱而生,什么都忘了,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天地 万物间好像就剩一个爱字了。 如果你还没尝过那酒,有人告诉你网络不是花团锦簇,是天花乱坠遍虚空,你 一定不会相信。因为只有醉过的人才会明白,最好的网络拍挡是不应该有感情的。 那天是我第一次在那个位居第三层的网吧里上网,大概由于环境比较好,又正 值暑假,只有13号机空着。我极不情愿的坐在了那儿,我想我可能是比较迷信的人, 一直都不喜欢这个数字,总让我有种不祥之感。果然,回家的路上把上网前精挑细 选了几个小时的CD忘在了TAXI里,那张《Califorlia Dreaming》和一整套《东京 爱情故事》因为放在背包里才幸免遇难。我向来视CD为我的第二生命,这事儿闹得 我很不愉快,险些就要爽约。但转念一想,堂堂公主岂可言而无信,失信于人前。 言出必行的英名决不能被这件小事儿毁于一旦,遂又欣然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