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吧 (一) 我叫小人。因为我个子小眼睛小耳朵小。 我爱唱爱跳爱哭爱笑。我特爱写作。只可惜我到现在还没出过一本书,这令我 觉得这23年过得有些苍白有些颓废。我这23年来,没有做过几件令我值得骄傲的事 情。学习成绩平平,爱唱歌又老拿不到中意的名次;虽然我总是自以为有一些表演 天份,可也当不上什么正式的舞蹈演员;就连最最心爱的文学,写出来的东西却总 觉得不尽人意。还有,没考上重点中学,也没考上重点高中,最后,连大学都没有 能选中自己喜欢的中文系。所以,可以说,我生命中最宝贵的一部分时间,活得是 很失败的。 综上所述,我必须努力。因为,我要当作家,很出名的那种,我要开很帅很帅 的汽车,我要住很大很漂亮的房子,我要穿很时髦的衣服。我要功成名就。 我很虚荣。但不虚伪。我愿意承认我的虚荣,并为它付出努力。 我叫小人。还有一个原因,我有一个小男朋友。 他叫蝴蝶。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他也爱玩爱笑爱哭爱闹,他最爱踢球。我不 喜欢任何有关于球的东西,但我爱看他踢球。他个子很高,踢起球来,什么都不管, 而且他在追球的时候,两脚显得特别修长,在阳光下,散发着迷人的青春色彩。我 喜欢。 我想我和他真的是同一条道上的人。他不爱学习,不爱玩女人,当然,我也不 爱。他爱玩,爱吃,爱花钱,我也一样。我们有钱的时候,有时会去一些比较上层 次的场所,其实说白了,是我想去,我说过,我是个追求享受的女子。我喜欢吃西 餐,一边拿刀一边拿叉听着音乐吃着美食看着心上的人儿,真是极品。他非常讨厌 我的故作优雅,因为通常在这个时候,我会一改我在家的疯女形象,穿上淑女装, 头发直直地垂在肩上,再加上一副无框眼镜,便自以为真的成了上流人士。这很无 耻,他说。 更多时候,我会乖乖地跟着他,到外面超市买一大堆零食,再租上几盘碟,披 头散发地在家,肆无忌惮地随心所欲,当然,做爱是我们最喜欢的事情。我们可以 一晚上不停地做,从房间到浴室。这很好。 (二) 有一件事情,我忘了交代。 我们并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我们相隔不止千里之遥,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从大三开始,我们就同居了,南北之分,并不能分开我们。双方家长都是知道 的,但这也没有关系。当时,谁都没有想过,以后会是怎么样的结局,这在当时并 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两个寂寞的心灵和身体,可以互相取暖。 这已经足够。 其实,一开始他是爱我多过我爱他的,准确地说,我在当时,并不爱他,或者, 应该说,还没有发现有这种爱上他的可能性。在大三,我们才真正好上的,不知不 觉就和他好上了,这令我有些奇怪。后来,不知不觉地就在他家住了(他父母都不 在家),过了几晚,就理所当然地发生关系了。不过,大家都是第一次,这比较令 我心理平衡。当时,他什么都不懂,我也不懂,两个人在床上一耗就是一天,饭也 不用吃,专心致志地进行研究。过了几天,他说我们还是去买有关这方面的碟子看 看吧,增进了解。我说好。我们俩就去了一个特大的超市。兜了半天,手里提了好 多东西,才找到卖这种碟子的柜台。我不好意思过去看,便假装看别的东西,用眼 角小心地瞄了瞄他手里的东西,然后两人便神色慌张地走了。 回来后,我们都显得有些迫不及待有些不好意思,感觉有些色情有些煽情。 后来还是看了。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是一些新婚指南,应该怎样避孕之类的 东西。揣摩了许久,可我还是搞不懂,究竟安全期指的是什么时候。有一次,偶然 在浴室里看到了一瓶卫生液,我便开始追问,他一口咬定他只是爱干净。我看他也 像爱干净的样子,就没有再追问下去了。我们俩就一起用这东西。 过了几天,我们都有些力不从心了,便开始想起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古语都有 云:食色,性也。这才想起,已经有好些日子,是把吃这东西草草打发了的。 他去买菜。他做饭。他洗衣服。他打扫卫生。他爱我。他包容我。这令我很幸 福。 我们在一起像认识了千百年,佛说,这是前世今生。虽然我不信佛,也不知我 的前世是猫是狗还是人,可是为了他,我愿意在佛前许愿,如果还有来生,我愿意 化作他眼中的泪,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把这些话说出来令我觉得有很肉麻,可我 又觉得,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以不好意思的,爱了就要将它进行到底,这没有什么。 不说出来不做出来,他又怎么会知道。爱他,就要对他好,让他知道你的好。这对 两个人都好。 当然,这些想法,我原来是一直不知道的,也从未想过,爱一个人,竟可以这 样刻骨铭心,生死与共。更没有想过,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这有些 不可思议。 (三) 我在前面曾经提过,我爱跳舞。虽然没有当上舞蹈演员,可是毕业后,我回到 家乡,阴差阳错地成了一名舞蹈老师。这看起来也相当不错。而他,则留在北方从 事他的IT行业。我们约好,先好好奋斗几年,然后他才过来这边找我。在这个两地 分居期间,我们都要为以后努力,并且洁身自爱。这不容易。但我们相信对方都能 够做到。 我把全部精力放在我的工作上,在学校尽心尽力,身兼数职,忙得不亦乐乎。 而且看起来,孩子们都很喜欢我,情况不错。他说过,做一件事情,要么不做, 要么就要做到最好。我非常同意他的说法。所以,我绝对敬业。不抹指甲油,不穿 任何没袖的衣服,甚至,我把那一头非常直的长发全盘起来,因为那样看起来,使 我稳重,变得成熟。我每天都要加班,给成绩差的孩子补课,和他们的家长联系, 注意孩子人格和心理素质的培养,使自己富有亲和力。我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这 使我的人缘很好。许多同事都愿意帮助我。 这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如愿以偿。这无疑是个好的开始。我虚荣,因为我渴 望成功。我努力,因为我志在必得。无他,我不高尚,也没有为祖国培养国家栋梁 的决心,只是,为人子女,不能使父母蒙羞;为人妻者,要对丈夫有所帮助,为人 父母,要使孩子健康成长。这并不需要什么。如果说,有人犯错,是为了其中的一 样,那么,他就值得原谅。 写到这里,我便又要自以为我的思想镜界很高,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总 是很容易犯这种低极错误。这令我看起来有些愚蠢。 可是,每天重复地做着同样的事情,这很累人。我并不是什么淑女,只是疯女 子一个。我也需要放松我自己,鱼都需要呼吸。 这样我就有了疯狂周未。其实,在骨子里我是个很反叛的女孩,我喜欢糜烂、 颓废、妖艳这些词带来的感觉,有一种快感。同时,我喜欢香烟、红酒、咖啡、巧 克力和冰淇淋的味道。这令人上瘾。 我会在每个周末风雨无阻地出现在D 厅的吧台上,喝我喜欢喝的酒,抽我想要 抽的烟,穿我想要穿的吊带裙,再把脸当成调色板一样,任意涂鸦。我喜欢在音乐 中疯狂地起舞,即使我的身躯像扭动的水蛇一样,我也再所不惜。因为,那是我的 灵魂与音乐在做爱。美妙的夜晚,灵魂需要一次洗礼,才能得到上帝的恩宠。 我的故事刚刚开始,而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已经参与。世纪末的爱情,需 要童话。如果用我的一生,能造就一个属于自己的童话,我已经别无所求。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