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的现代史 作者:拯救梦马 国人向来视婚外恋如洪水猛兽,为此,在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还特地创造了 道德法庭来审判之。几个很有影响力的青年刊物,几乎每一期都过足了当法官的瘾。 在北方的《辽宁青年》很是吊死了一批插足的第三者;南方的《青年文摘》也 当仁不让,从婚外恋的老祖先陈世美,一直审到二奶、三奶泛滥的开放前沿阵地的 香港。 最初高举道德审判大旗的,多是想吃螃蟹又怕给螃蟹夹得鼻青脸肿的卫道士。 他们通过文学作品或者新闻报道引导人们对婚外恋的邪恶性坚信不疑,忠诚、法规、 崇高是他们的拿手武器。更何况还有创造出来的道德法庭。 进入九十年代后期,这些传统道德的卫士在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的刺激下,才 渐渐地放弃了前沿阵地,转而开始更理智、更人本的关注婚外恋的问题起来。 这种转变,从关于这类问题的文学作品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在道德法庭刚开庭 的那段时期,大部分文学作品在描写婚外恋时,一般都着墨于糟糠之妻或者夫的纯 洁、善良,第三者一般都是烫着时髦的发型,脚穿喇叭裤,穿花格子衬衣的不良之 徒。而故事的主角无论结尾如何,都必定逃脱不掉良心和道德审判的原罪。连胆子 最大的张贤亮在《一个女人和一个半男人》一文的结尾,也不敢面对面的给已经很 朦胧的婚外恋一个现实的结局。 随着人本主义思潮的抬头,形形色色婚外恋的出现,人们开始发现,婚外恋不 是道德败坏者的专利,这时期的文学作品也开始了转型,一般安排的第三者都是知 书达理,妩媚无邪的奋斗青年,他们(她们)是不知不觉地爱上了,明知道自己的 角色,却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而第二者一般都变成了蓬头蔻面,死活不讲理的酣 夫泼妇,于是,主人公道德高尚一点的会忍受内心的痛苦,选择捍卫家庭、名誉, 道德一般的干脆离婚寻找走私的情感。前一类作品多是表述一种消极的抵抗,后一 类则符合现代人的胃口。 值得一提的是,有网恋而引发的婚外恋的结局更多的属于前一类,这从网上的 作品中也不难看出。网络的出现为现代人的感情走私提供了一个不设防的海关,根 据网络婚外恋的程度又细分出了第三类情感、第四类情感,相信不久的将来第五、 第六类情感也将登陆。 那么婚外恋到底是应该支持的现象还是应该批判的东西呢?从文学作品的演变 中,我们可以看到,处于不同时期的关于婚外恋的观点,如同吵架的婆媳,各有各 得理。事实上也是如此,婚外恋如同一把双刃剑,一面注重的是家庭责任、忠诚、 永远,另外一面注重的却是内心情感的真实和心性的自由。 好在新的《婚姻法》明确了婚外恋是违法的行为,从中也可以看出国家对这个 问题的价值取向,毕竟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到国家,小到家庭。 不过,如果婚外恋确实可以解脱失败的婚姻,可以重新为自己定位一种更健康 的精神,那么,也不妨骑驴看唱本——先试恋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