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猫的前半生 作者:流浪蜻蜓 我出生的时候很丑,像只皱皮的猫,那是在我六岁的时候听到邻居张婶说的, 她当时正在天井里乘凉,正跟另一个邻居起劲的说我家的事。我在一旁跳皮筋, 她们以为我是个无知的小孩,但其实,我心里什么都明白。 我叫JuJu,这是我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我的哥儿们爱这样叫我。因为我是 个不受父母欢迎的孩子,母亲叫我小猫。我出生之前父亲和母亲闹翻了,可他们 非要持续这段绝望的婚姻。母亲以为我的出生能挽回父亲的心,可父亲在看了婴 儿时丑陋的我一眼后,就失望地出走了。 童年的时候,我记得母亲经常穿一件深蓝色的旗袍,坐在屋子的一角,哭泣, 抽烟,然后是她凄绝的笑,美得惨绝人寰……父亲是很少回来住的,他一回来, 他们俩个就会争吵,然后是父亲摔门而出,母亲由叫骂变得哽咽。而我,我这个 不受欢迎的小猫,只是躲在黑暗中,看着这一切。 七岁,我上小学。第一次,有男生公开说喜欢我。也许是由于我的冷漠和孤 癖。 八岁,我和班上的男生一起出去混,因为我不喜欢放学后回家的那种气氛。 小男生有几个和城市里的小混混相识,他们去偷东西,我给他们望风,然后我们 跑到公园,把他们从商场偷来的食品瓜分。 十岁,我喜欢上了隔壁班的大队委员。他是个瘦小的男生,长得眉清目秀, 眉宇间,有点像我父亲。他成绩很好,与我这种差生是不同的。然而,他是清高 的,他被无数女生包围着,我只能远远看看他。 十一岁,父亲终于搬出去了。张婶说他和他们单位的一个小姑娘同居了。母 亲的神情由落漠变得绝望,在她身上那种夕日悲伤的凄美不复存在。她开始变成 一个市井的妇女,每天重复斤斤计较的生活。只是,她经常用怨恨的目光看着我, 我知道她是从我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 十二岁,张婶对别人说,这个小猫,长得越来越像她父亲了。 十三岁,我的身体发生了变化。我是属于心理上早熟,生理上晚熟的那种人。 我要小学毕业了,我的那些曾经的哥们儿开始以异样的目光看我,因为我不再和 他们相同了,我的身材开始有了曲线。我曾经最好的哥们儿,大志,在一天晚上 把我叫出去,抱了我…… 十四岁,父亲有一次来看我。我从他眼里读到了不可思议的惊艳。我明白我 已经从一只很丑的小猫变成一个漂亮的小妞了。 十五岁,我变成了大志的女朋友,我已经把那个大队委员忘了。大志的兄弟 叫我大嫂。我们经常晚上出去飚车,大志又高又壮,贴着他厚实的背,我有一丝 温暖。 十六岁,在我初中毕业的那年,大志因为跟别人打架被捅死了,我没有哭, 只是后悔,没有在他活着的时候把自己给他。 十七岁,母亲改嫁了。也许她早已受不了一个人的寂寞和空虚。我的高中是 寄宿的,我住在学校里,很少回去。那个男人是个结实粗壮的家伙,我想母亲只 不过喜欢他的身体而以。我的哥们儿一个个地成了我的男友,但最终,又一个个 地成为了好友。 十八岁,我疯狂地爱上了摇滚,我自己租了个房子住。我跟哥们儿去泡吧, 我爱上了那个鼓手,看他打鼓是一种享受。 在大志死后,任何一个男人抱我都是一样的感觉。只是在喝了酒之后,经常 记起十三岁那年,大志第一次抱我,和他隔着衬衣贴得很紧的感觉。 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希望被那个鼓手抱在怀里…… 高二,我的成绩很烂。我每天去看他,他叫阿恒,是个孤儿,他的生命中只 有他的架子鼓和他爱的ROCK. 我带着不同的男友去捧他的场,眼里却只有台上的 他。他偶尔会过来和我们喝一杯。他的眼神里有太多迷离,我知道我们是同类人。 一次,他下班,我一个人在酒吧外等他。他看到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我的时 候,眼神里有一丝怜惜。他仿佛并不惊讶,也许他早读懂了我对他的感情。他把 自己的黑色外衣脱下来给我披上,说要送我回家。在那个小巷里,我停下来,他 吻了我,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我听到了他的心跳,这种感觉真好。 十九岁,我搬去和他同居。母亲并不管我,也许她从没未爱过我,我长得越 来越象父亲,大眼睛,薄嘴唇,冷峻的眼神和紧抿的线条,母亲并不乐意看到我 吧。她跟那个男人过得不赖,至少我每次看到她是越来越丰韵了,呈现一种中年 妇女的福态。如果母亲真能跟这个男人好好过日子,我为她而高兴。 阿恒终于不辞而别了,他给我留的字条上写着,他觉得自己养不起我,不能 给我幸福,虽然,他很爱我。也许这样的结局是我早料到的,我生命中的男人全 都不给带给我安全感,他们总在给了我一些东西后离开了我,没有一点余痕。父 亲是这样,大志是这样,阿恒也是这样。或许,这才是生活,只有自己对自己最 好,只有自己能给自己安全感。 二十岁这年,我离家出走了。虽然这样的年纪,似乎已过了叛逆的最佳年龄。 我在不同的城市间流浪,我去打过钟点工,给人做过保姆,去歌厅唱过歌,去推 销过洋酒和保险。 二十一岁,我在酒吧做WAITER,他走到了我的身边。他叫TONY,他大约三十 岁,眼睛黑得发亮,身材还保持得相当好。他说他很寂寞,他是这个城市的白领, 他的女友出国了,他现在一个人。我只是习惯于静静地倾听,任这个男人在吧台 上说着他的心事。 他每个周末都来,在这儿泡上一个晚上。到二点半,酒吧要打佯了,他还赖 着不走。然后,我看到他在外面等我,这个情景,仿佛若干年前,曾发生在我和 另一个男人身上,只不过现在身份互换了。 我对他笑笑。黑暗中,我穿着一件紧身的T 恤,年轻女孩的身体对一个单身 的男人是有诱惑的。在他的房子里,他像一只困兽,在我身上嗅着他觉得温暖的 气息。他跪在地上,我抱着他的脑袋,他把头埋在我的怀里,沉重的呼吸声隔着 衣服散发着热气。他的双手像是失去控制的小孩般在我的身上游移。我知道,这 是一个比我还缺乏安全感的男人。二十一岁的时候,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母亲。 TONY把我的行李拉到了他的房子里,我拗不过这个男人,他像个霸道的小孩, 而我成了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白天,我在他的房子里为他洗衣做饭,晚上,我 是他的情人,任在他在我的身体上寻找温暖。做爱的时候他会说,JuJu,我离不 开你,我要你。 我知道,我知道,你离不开我,但并不表示我同样离不开你。 在三个月的同居生涯后,这一次,是我决定出走。虽然TONY也跟我说过结婚 的事,他已经三十岁了,他家人催他结婚。但我有时会发呆,我真的愿意跟这个 男人过一辈子吗,我从不觉得我属于任何人,除了大志,我曾认为自己早晚会是 他的人,但他死了,在我还不懂男女之事就死了。于是,我的爱变得虚无,有时 只是一种激情,所以阿恒离开我的时候,我没有失落。 我从出生那天起就决意了我是一个孤独的人,我不可能跟TONY过正常的夫妻 生活。我不爱他,我只是把他当成我的孩子。 我带着我简单的行装离开了TONY的城市,虽然我喜欢这个城市散发的那种枳 子花般的浓郁气息,然而,这个城市也许属于他,并不属于我。 二十二岁,我躲在另一个城市的角落里,写着苟延残喘的零散小说,像一只 飞蛾,乱扑腾着把我的稿子四处投寄。我已是个要求不高的女人了,我并不期望 成为一个作家,我只是希望,在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地方,我都能,好好地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