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最糟糕的是,我居然自以为是的介绍她们认识,我本以为这样可以让我少一点
接触素雪的机会,少一点爱她的可能。同样没有料到的是,爱上她和接触机会的多
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对她说,我真的希望用一次粉身碎骨,换得一段刻骨铭心。
我倒希望能粉身碎骨,这样至少不用两边都难以相处。
那是素雪来的第二天,我约了她去吃饭。
那时小茹挎着我的胳膊迎向她,我借着整理衣服把胳膊摆脱了。我不习惯在素
雪的面前和其他女孩亲热,即使这个女孩是小茹。
“小茹。素雪。”
“你好,你真的好漂亮,连郑岷都夸你。”小茹亲热的拉过素雪的手,随即又
挎上了她的胳膊。
“你才漂亮呢,我哪比得上。”
“你们不要互相吹捧好不好?”
“你妒忌呀?自己长得不好看,就不让别人说?”
“就是。来,咱俩说话,不理他。”素雪和小茹站到同一战线,把我冷落到一
边。
我笑了笑,看着她们两个一个紫衣一个黄衫,笑语盈盈,心中有说不出的温馨。
只是我不知道这是我们三个人唯一的一次聚会。那个酒店四壁涂成了乳白色,
窗户之间的空处挂着巨大的印象派油画。我至今仍记得的一幅是:蓝色的月亮下面,
两个长头发看不清面孔的女人在窃窃私语。不远处一棵掉光了叶子的老树,硬挺着
所有枝干向天。几条不同颜色的纱巾挂在上面,似云似水似雾的浮动着。那时候酒
店的侍者穿着黑衣走来走去,音响里流动着《秋日私语》那首曲子。
我想起尼采的第二个良心问题:“你是真实的人?或者只是一个戏子?你是一
个代表?或者是被代表的东西本身?——最后,你甚至只是一个仿造出来的戏子…
…”我模糊了这个世界,我已忘记了我自己的存在。我如同一个刚刚钻出壳的毛虫,
在绿色的叶子面前醉了我自己。然而在心中,还隐约有一段爱情的回声游荡,我记
得一则美丽的童话,我知道一只姓梁的蝴蝶爱上了一只姓祝的蝴蝶。可是我呢?我
姓什么?我是谁?
我——是——谁?
“你以为你是谁?这是公司派给你的任务,必须执行。你是不是这个公司的一
员,是不是?是对吧?那好,去教人家吧。你以为是受罪呀?有多少人都想干,还
没给呢。别愁眉苦脸的,去。”上司长了个长条脸,微胖,小眼睛,薄嘴唇,长头
发,是个新潮的女单身主义者,哪样都好,就是嘴快些。她长得并不难看,也不是
没有男友,只是不喜欢结婚。可是每次公司有同事结婚,她都是最能张罗的一个,
这常让我怀疑她的立场。
“天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手头有多少东西?”我一面抱怨,一面收拾东
西。
“谁让你自己找的麻烦。面试的时候居然没问会不会打字,男人?男人有什么
用?好色之徒。秘书有不会打字的吗?呵?”
“关我什么事?”
“行了,行了,去吧。自己打字好就别埋怨别人。”天姐说完就要出去。
一开门,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站在门口,抓着衣襟的下摆,尴尬的说:“我可
以进来吗?我是要找郑岷学打字的。”
天姐立刻就猜到她听到了我们的话,仔细打量了一下,说:“噢,你来了,欢
迎欢迎。那,那个就是,我是他上司,对他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找我。”
“谢谢。”她客气的说。
“不客气。”上司走了。
我尴尬的说:“坐。”事实上我在天姐开开门的时候就看到了她。
她看到我,睁大了眼睛,“怎么是你?”
当小茹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常常追问我,那时候你为什么不想教我打字?哪
有。我一脸无辜状。还说,说我坏话,还是天姐对我好。难倒我对你不好吗?你??
小茹撇撇嘴。你要是坦白交待了还差不多。咦,有椰子卖耶。你不要打岔。我充耳
不闻,跑过去买了两个。这种椰子叫毛椰子,据说不是正宗的,只是让人挖个盖插
个吸管吃点椰汁味而已。小茹舒心的喝着椰汁,全忘了要问我什么事情。
事实上,我真的很喜欢她这一点。我是个忧郁的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孤独感。
我不信任这个社会的存在,不信任社会关系的可靠性。我把自己抽象成坐标轴上的
一个点,我与其他点的距离在数学上等同于无限。这样,从本质上说,我是永远孤
独的。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因为不是我选择了这个世界,而是
世界选择了我。所以,我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就要活出我自己存在的意义。于是
我希望能用,至少能用爱情来解决我的这个问题。我一直以为爱情能够解决我的孤
独。我以为小茹能够解决。她是那样任性的活着,可以哭可以笑,在她的面前我可
以放开我自己,我也曾一度沉浸在这个社会中无法自拔,我享受爱情享受生命享受
友谊享受一切美好的情感,直到——另一个女人出现。
不要误会,绝不是因为素雪的出现我才丧失了那些美好。没有,只是素雪的出
现让我有一种从梦中醒来的感觉,一种了悟我自身本原的感觉,我忽然明白我来到
这个世界为了什么。是的,就是为了她。可以这样讲,如果我是一片生机盎然的原
野,那么她就是一只欢跃的九色鹿,我的一切焕发都是因了她的存在,为能使她欢
笑使她愉悦而存在。
素雪问:“我为什么要背那些名著?我又不想成为作家。”
“不对呀,就是因为你不想成为作家,才得背那些名著。背得多了,你就会发
现你的渺小,你就越不敢下笔,你就越成不了作家。”
素雪笑了,“可是差不多所有的作家都是学文学的吧?难道他们的老师就没让
他们背那些名著吗?”
“你看,这你就不了解了吧?真正出名的作家,象得诺贝尔奖什么的,人家根
本就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学历史的,学政治的什么的,改行的都是。”
“举出个例子呗。”
“那还不简单……哎,老王!老王!!”我对着素雪身后探头探脑,“你别走
哇,这儿!这儿!!唉,到底走了。”我对着素雪遗憾的笑了笑,“一个朋友。中
午上哪吃饭呢?”
素雪只是抿嘴笑,终于笑得我不好意思,“你笑什么?走吧,走吧。就当我什
么也没说过。”
“我笑笑还不行?”
我清楚的记得素雪的每张笑脸,可是却记不清她的模样,一点点都记不得了。
然而在生活中,在这个世界上,我到处都能捕捉到她的神韵,她是无处不在的,对
吧,素雪?我疯狂的喜欢上阿May ,那个台湾女孩,只因为她在《给我感觉》那个
MTV 中的笑容象极了你。可我不敢再见你,不敢。在同一张面孔上,让我怎样去选
择另一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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