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的叶子 作者:红尘绝恋妲己 夜夜买醉,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是我自己把自己弄丢了。我觉得酒可真是一个 好东西,一觉醒来,立即投入找食的新一天,为了那五斗米,我的腰早折成了最不 优美的弧度。 忙碌其实也是满不错的借口。我忘了为什么忧伤,又为什么烦恼。忙碌后的空 白是我所害怕的,象是一个戏子在谢幕后还站在关掉灯的台上,没了掌声。一切早 已归于宁静,而心就那么“砰”的一声轻轻碎掉。怎么也不能把自己融进的吧的喧 嚣,疯狂尖叫的人们只是生活在另一个空间里的,而我自己则更显出了孤寂来。泪 水滑进杯子里,改变了酒的颜色,鲜红鲜红的。 怕这样的感觉,莫名的感觉,在人群中的孤独,在喧嚣中的沉默。不明白是人 群筑了墙不让我进去还是我自己修了墙不让别人进来。拖着摇晃的脚步,走在充斥 着铜臭和脂粉的大街上,晃晃的人影重叠成了无数,我想此刻我的脸上一定是挂着 笑的。 回到我的窝,踢掉被我践踏了一天的高跟鞋,光脚在地板上转了很大一个圈, 把自己抛进圆形沙发里,任自己慢慢地陷了进去。打开电视,一个台一个台地换, 眼睛瞅也没瞅一眼屏幕,任思想去四处流浪,竟也睡去了。 半夜冻醒,电视早已一片雪花,关掉电视,进了很久未进的聊天室。发现他张 贴的寻人启示:“寻找一只爱猫,在人群中,我弄丢了她,小名‘恋恋’,真名‘ 红尘绝恋’,有谁看见了她,请速与本人联系,不胜感激。”还留了他的电话。 我笑了笑,更换昵称,就把窗口开着,三分钟后,他竟上来了,一个劲儿发信 息:“恋恋,我知道你来了,和我说句话好吗?真的好想你!”“恋恋,出来吧, 我知道你还在,刚才有个网友打电话告诉我你来了。”“恋恋,恋恋,恋恋~~” 泪竟也悄悄滑落,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在那头想我——不管真实于否。 换回了昵称,他立刻给我发来了话:“恋恋,我想你了,你是世界上最调皮的 猫,竟忘了归家的路!” “家?!——”我很茫然,这个词语是我一直不敢想起的,一旦想起就只有一 阵接一阵的心酸加胃抽搐——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而我自己的家,我仅喜欢 叫它窝。 我从来都是那个找得到回家的路的孩子,并非我想不回去,而是那扇安了猫眼 儿的铁门让我害怕。怕,我什么都怕。最怕的就是过节了。2000年春节我就是 哭过的。一大堆倒在地上的酒瓶加上电视里仅属于别人的快乐,和着我长一声短一 声的抽咽! 那一夜凌晨三点,我用“红尘绝恋”这个网名上了“都市夜归人”聊天室。也 不为什么,想感受一下别人的快乐,看着一句接一句的问候语,我竟不由得笑了, 照单全收吧,就当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阿Q ”精神倒满能安慰自己。心情倒 也好了起来——和他们打个招呼吧。 我就用轻轻的一声猫叫作为“我来了”的招呼语。他就是这个时候开始和我聊 天的。他说从我进聊天室就开始注意我了:“一直不说话,在犹豫什么似的。”终 于等到我说话,还这么不完整:“你是一个有很奇怪的名字的‘小猫咪’,”他是 这么称呼我的——“但是‘绝恋’是不是过火啊?”其实这个名字是因了不幸的家 庭而取的,又这么能够告诉他呢? “是不是上一个世纪受了感情的伤啊?如今已经跨了一千年了哦,该遗忘的就 遗忘了吧,把忧郁带到这美好的时光里来,多么对不起飞逝的时间啊!生活还得继 续啊!” 他根本就不理会我的冷淡,我常常是一声猫叫后就再不言语。他就一大版一大 版地自言自语。并且还自以为是地安慰在感情上历经沧桑的我。怎么能给他形容看 见我的父母由恩爱变得冷漠,然后走向分离的感受;又怎么能够告诉这个陌生人我 的感情不但未受过伤,而且至今为止我的感情世界仍是一片空白。既然认为我受过 创伤,那他就安慰好了,并且他所说的很多话有时真的能改善我的心情。 有一段时间,我们探讨过许多关于对人生的看法。奇怪的是——我们竟不谋而 合,唯一的不同是他相信世界上真有那么东西叫做‘永远’,而我——不相信! 之后公司里生意就没由来地红火起来。我们成了老板赚钱的工具,一个接一个 的通宵弄得自己全没了人形,每天都是在天亮前合衣睡一觉,又得投入新一天紧张 的工作。聊天室也是自然不去了。 天知道我这样拼命的赚钱是为了什么,我从来就存不了钱,赚的钱也是立马花 完,而疯狂采购的又是一大堆用不了的东西。就让自己是生活这样的恶性循环着, 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 直到终于有一天停了下来,老板的荷包在我们的努力下迅速鼓了起来,老板看 我们的眼神也分外的温柔:“小刘啊!这几个月辛苦你了,放你一个礼拜的假吧。 好好玩玩!”说完把一个大信封推到我的面前。 拿上那袋钱,走出了写字楼。行驶在大街上我并不快乐。忙碌惯了的人,一旦 闲下来,就像上紧的发条“哗”地一下突然松开。真的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无 聊”我嘟嚷了一句,把车停好,就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拾几片异乡的叶子, 当成书签。它们都有很清晰的脉络,只是改了当初的颜色。 熙熙攘攘的人群挤来挤去,为生活忙碌,为理想在奋斗。而我却不知道该去哪 里,开着车,围绕这古老而现代的城市转圈子。成都的秋天,我有说不出来的喜欢。 喜欢在风中轻快飞舞的银杏叶,如一只只传播快乐的蝶,把快乐传递给路过的人, 包括我;喜欢这里明朗的蓝天,如一片蓝得滴油的草地,还飘过一群洁白如羊的云。 我喜欢任思想驰骋在这蓝天白云和艳丽的阳光底下,在秋天里我才稍微感觉到有些 快乐。 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妈妈打的,我不接,电话铃就一直顽固地响着。直到路 人对我已经投来怪怪的目光,才撇撇嘴接了起来“喂!欢欢呀?中秋节快到了,回 家过节吧,我和你”爸爸“都很想你啊!(所谓的”爸爸“其实是我的继父)妈妈 的声音已经有点潮湿,我的鼻子也一酸,在大街上竟垂下泪来。 “我忙啊!到时候再说吧!”我用冷淡的口气说完就匆忙的挂断了家的问候, 并且关掉了手机。是我自己太固执了吧!其实继父对我不错,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层 隔膜,对他产生不了感情在天府广场呆坐了半天,迎着太阳默默掉着眼泪,才不理 会路人的眼光,爱看看去! 逛完了夜市,拖着两条疲惫的腿,提着两袋用不了的东西,回了我的窝。把这 些小物件一件一件掏出来摆在地毯上,从不同的角度为它们拍了照,就把它们永远 打进了冷宫——我的那个特大号的衣柜。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