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青春偶像剧场 我这里要讲述的是几位在新创世时代极有名气的英雄年轻时不为人知的传说。 也许这些文字有些怪诞,但并非在下有意篡改历史,因为历史的本来面貌往往比魔 幻小说还要怪诞。 艾克斯的春天 一 “莉……莉雅小姐能和我交往吗?” “你是?” “二年级F 班的艾克斯。蒙非斯特,一直都很仰慕小姐,我……我……” “好吧,这封信我收下了,我会郑重考虑的!” “莉雅小姐,这……这不是信,是情书!所以……” “知道了,我还要去上课呢,那么有缘再见!” 艾克斯子爵,16岁,阶级是见习骑士。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是一个普通人,长 了张大众脸,身体一点奇异之处也没有,在班上的成绩也不出众,连诱人的贵族气 质都欠奉,家里是无权无势的没落贵族,而且很穷。总之是个与‘英雄定律’完全 无缘的家伙,因为英雄定律第一句话就是:“英雄必须与众不同。(注:就算不能 因优秀超越常人,也必须拥有超越常人的愚蠢,或拥有悲惨到变态的人生遭遇。) ‘相对,莉雅则是’厉撒斯皇家骑士学院‘闻名遐迩的校花。阶级是骑士,爵位是 伯爵。(其家族是公爵)无论是容貌,家世,才华,气质,在整个帝国都是上上之 选。 莉雅是二年级A 班的班长。学院是按学生能力来分班,按成绩来分派职务的, A 班学生最优秀,然后就按B 、C 、D 、E 的顺序来排。如果笨一点的人扳着手指 数,要数到第二只手才能数到艾克斯所在的F 班。而且艾克斯什么职务也没有,由 此可见艾克斯是多么‘优秀’的学生! 对于艾克斯这种‘优秀’的追求者,莉雅一天就要对付一个连队,不过还是第 一次有F 班的笨蛋向自己求爱,因为其他人都怕丢脸。今天她是破例收了一次情书。 莉雅小姐走后,艾克斯还站在原地偷着乐了半晌,因为艾克斯以为超级校花莉 雅小姐已经默认了他的表白。 ……………… 二 海斯庭人说‘马尔都克’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华夏人说‘中都’是古往 今来最伟大的城市,马穆鲁克人说‘鲁斯塔姆’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扶桑人 则认为‘京都’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所以考试时艾克斯总是答不出哪里是古 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但是在皇家骑士学院这是傻瓜都能回答的问题,因为答案很 简单——马尔都克。 据说帝都马尔都克的城墙是世界上最坚固的城墙,可以永远不倒。 为什么要建造永远不倒的城市?艾克斯很迷糊。就象每天上课前大家都要三呼 ‘帝国万岁!皇帝陛下万岁!’一样,令艾克斯很迷糊。难道皇帝陛下想变成城墙, 永远不倒? 因为心中有疑问,艾克斯没事就到城墙旁,跪在地上三呼‘皇帝陛下万岁!’, 大家都以为艾克斯对皇上很忠心,其实他是在对着墙壁喊,目的是想看看墙壁是不 是皇上变的,会不会叫他平身。但因为墙壁从来不回答他,艾克斯就断定皇帝是墙 壁变的,不然他绝对不会‘万岁’的。 提到艾克斯就不得不说说他老爹。 说来艾克斯老爹巴科斯。蒙非斯特还是世界级的名将,据说同时代没有比他更 强的骑士和用兵家。巴科斯原本是威震天下的‘天骑士’,天骑士是帝国骑士的最 高阶级,必须获得神王凯顿灵魂的承认,500 年来只有三名骑士获得这种荣誉;同 时巴科斯大将军还是帝国四大骑士团的最高统帅。魔族、卡曼法斯王国、伊沙克大 公国、天圣王朝、贵霜王国…………几乎所有国家的军队都曾向他挑战,但都被他 打得半死!从而缔造了厉撒斯皇家骑士团二十年不败的神话。 ‘天骑士’巴科斯的威名令所有敌人都闻风丧胆,但奇怪的是连厉撒斯帝国皇 帝也对‘巴科斯’这三个字闻风丧胆。 后来皇帝专门为天骑士精心设计一场远征。他让天骑士带领嫡系部队在毫无准 备的情况下跨越万里去侵略东方最强大的帝国天圣王朝。 但是没有想到天圣王朝太腐败了,腐败得就象一块臭豆腐,数十万大军被巴科 斯大将军一打就烂了,弄得华夏土地上奇臭无比。(注:华夏军队有个好习惯,打 不赢敌人、就砍自己人的头去领功) 皇帝只好断绝天骑士的粮草,可是天圣王朝老百姓太憎恨散布毒气的朝廷了, 居然给相对仁慈的侵略者送来粮食,希望他们能赶走朝廷的军队………… 最后皇帝万般无奈,只好把军事情报一股脑送给敌人。值得庆幸的是天圣王朝 居然回光返照,一连冒出了三位狠角——德圣太子杨宏仁、神武皇子杨宏武、天机 军师龙翔天。于是大家(包括厉撒斯皇帝)终于联手收拾了令人讨厌的天骑士。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天骑士居然还救出半数以上的士兵。这样一来皇帝就不能 砍天骑士的头了,只能罢他的官,剥夺他的兵权。天骑士也厌倦了战争,乐得撒手 不管,回家去浇花~~~~~~~~年轻时巴科斯觉得杀人蛮有乐趣,所以就拿着剑去旅行, 成为一名大剑客,而且在东方获得了风尘三侠的美称。在杀了一千个人时他忽然感 到用剑杀人很不过瘾,所以就去学兵法,当了将军。当时有两种‘杀人将军’供他 选择,一种是杀自己人的将军,一种是杀敌人的将军。巴科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 者,原因很简单,厉撒斯帝国虽大,可总兵力也没超过一百万,但是其他国家兵力 加起来至少有三百万。所以选择杀敌人更具来性。 再好吃的菜让你一连吃一个月也会厌倦,杀人也是一样。在巴科斯杀了第五十 万人时,突然发现杀人原来也这么无聊,相对养成游戏比这有趣多了。当然巴科斯 所说的养成游戏不是‘XXX 梦工厂’或者是‘XX妖怪’。而是养成后院那些喇叭花 和自己那个傻瓜儿子。 可是巴科斯将军只会杀人,所以那些可怜的喇叭花都翘翘了,换成野菊花结果 也一样,后来巴科斯将军只好养仙人掌。现在那些号称生命力顽强的仙人掌,正垂 着头,无精打采的在蒙非斯特家后院苟延残喘。 总的来说巴科斯将军对植物养成不是很满意。 虽然植物养成给将军带来很多遗憾,但‘儿子养成’却给将军带来太多的惊喜。 首先,艾克斯拒绝学习剑术;兵法学了几天就开始打瞌睡;相反,‘不学无术 ’的艾克斯却整天沉迷于被帝国称为精神鸦片的‘黄色书籍’。我们这里说的黄色 书籍并非现在所说的春宫图或者是色情文学,而是指黄皮肤的华夏人写的书籍。当 然后来凡是不是白皮肤人(海斯庭人是白种人)写的宗教和政治经典都被列为黄色 书籍。(包括海斯庭自由派写的书籍)看黄色书籍的人都是要砍头的。所以巴科斯 得出两个结论,第一:艾克斯绝对不满足于从肉体上消灭几千或者几十万人,而是 在研究从精神上征服的办法。第二:艾克斯不怕死。 其次艾克斯经常跑到马尔都克城街上做流氓。流氓这个职业虽然没有什么前途, 却可以把脸皮练得老厚。据这几年研究,巴科斯发现政治家脸皮都很厚,但他们大 多都没做过流氓。象艾克斯这样喜欢从基层做起的人才是很少找的,所以巴科斯断 定,艾克斯一定能成为政治家中的极品。而且最近巴科斯还发现一件可喜可贺的事 情,那就是艾克斯经常去膜拜马尔都克城最厚的城墙。如果艾克斯脸皮真的变得和 马尔都克城墙一样厚,那他一定可以成为天下无敌的政治家。 最后巴科斯还发现一个很好的现象——艾克斯想做贪官。 自己过去只注意到杀人,所以对权力和金钱都不太注意,结果罢官的同时还得 了个‘两袖清风’的美名。这直接导致家里经常揭不开锅,全家人都只能喝‘两袖 清风’。为了正置青春期的艾克斯能正常发育,不得不将他送到对贵族而言,(制 度上,没落贵族也是贵族)可以免费吃饭、免费念书的皇家骑士学院。(虽然艾克 斯极其讨厌皇家骑士学院) 所以自己对艾克斯千疮百孔的成绩单(艾克斯将不及格的成绩都涂改了) 和三位数的逃课记录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这一切,直接导致艾克斯对经济学产生极大的兴趣。 艾克斯经常说要想考工学博士。(考博士的目的是为了主管工程,而主管工程 的目的就是为了贪污工程费。)至于怎么贪污,艾克斯写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计划, 巴科斯看后惊叹不已,觉得自己的儿子简直是天才。当然还不止于此,艾克斯接连 研究了从学生、军队、人事调动中榨取金钱的手法。最后艾克斯还作出一项突破性 的研究——‘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从外交使节身上榨取巨额贿赂’。 巴科斯伯爵很欣慰,因为自己的儿子就算成不了贪官,也可以成为反贪英雄。 时间证明一切,巴科斯将军的设想是完全正确的。十几年后,艾克斯的确成为了后 者。当新帝国的老百姓都对贤王艾克斯反贪手段之高明崇拜不已时,又有多少人知 道,学生时代的贤王陛下曾经立志要做一名贪官呢? 三 在这里我要再次重申一下那个愚蠢的观点:“历史的本来面貌往往比奇幻小说 还要怪诞。‘现在看这篇文章朋友是否会猜到十数年后’大众脸流氓艾克斯‘竟意 外的成为了创世三王中最伟大的帝王——’贤王‘呢?(艾克斯也承认这纯属意外) 并拥有骑最好的骏马也要走大半年的领土,数也数不清的金银财宝,以及写了整整 一书柜的英雄事迹。 后世人都知道,贤王陛下是一位大军事家、大政治家、大发明家、大哲学家、 大冒险家、大诗人…………因为他有这么多本事,少年时就找不到事做,也找不到 女朋友,只能做不良少年。(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什么事都做不来。) 艾克斯为什么要当不良少年? 原因很简单——没钱。没钱就不能到黑市买‘黄色书籍’,也不能和女孩子约 会,没有黄色书籍和女孩子生活就很没乐趣。为了生活得很有乐趣,贤王陛下只好 去当不良少年。 其实艾克斯是一位很害羞、很有上进心的好少年,但为了生活得很有乐趣,他 只好学抽烟酗酒,努力把自己装得流里流气。可是艾克斯是一个最要不得的不良少 年,他向小摊贩收保护费却不好意思开口、也不好意思伸手。收到的那一丁点‘保 护费’,还是因为卖烤章鱼的大妈看他年纪小,很可怜,施舍给他的。总的来说, 要回的保护费还不够装酷的花销。 可见,艾克斯做流氓,最初是极其失败的。如果是一般的流氓或许只会恼怒不 已,怨天尤人,但艾克斯不是一般的流氓,所以他从中总结出一条人生真谛:“世 界上没有哪一个人、哪一种职业是低贱的,因为无论什么事业,要想真正做出成绩 都是极其不容易的。” 后世学者在分析这句话时,总是先要将贤王陛下的高尚情操和高瞻远瞩的圣明 赞美一番。而且,这种等级社会中产生的‘众生平等’思想一直都被称作‘朴素民 主主义’。甚至在很多年后,民主主义的自由战士们还毫不留情的把艾克斯从坟墓 中挖出来,将他尊为‘自由民主之父’。如果那些老学究和革命家知道这是贤王陛 下在做流氓失败后发出的感慨,一定会显露出很有趣的表情吧! 贤王毕竟是想象力很丰富的人,很快他就发现了做流氓的窍门。他把流氓专用 的黑绸短衫脱下来,用灶灰水把油头洗得蓬蓬松松的披在肩上。然后把学院发的那 套笔挺的制服(军官服)套上,佩上骑士剑,带上象征子爵地位的徽章………… 这样衣冠楚楚的艾克斯又去了商店街,当然他还是既不开口,也不伸手。可是 半天下来,他收到了比过去一个月收的保护费总和还多十倍的财物。那些人几乎是 条件反射似的,将财物交给他的。 于是《贤王语录》又多了一条:“最差的贵族骑士也比最好的强盗好一百倍!” 这句话后来被用来教化强盗,在法庭和监狱广泛应用。(类似现在的:坦白从 宽、抗拒从严。)其实艾克斯只是想说:“衣冠禽兽是最好的强盗!”(……汗… …) 就这样艾克斯有了不少钱,也看了不少闲书。书看多了,艾克斯就想著述立说。 可是写了不少学术论文,却没人愿意发表。原因有三条:艾克斯没名气,就算揭自 己的隐私也没人看,何况这些论文根本就没有写任何隐私。 这些论文太冷门,全是‘子曰诗云’,只有傻瓜才看得懂。 这些文字有严重的政治问题,国家三令五申勿谈政治。可是这些文字中尽是与 政治有关的哲学,历史和经济问题。 艾克斯现在太想出书了,于是针对上面三条想出三条妙计。 一。另取个笔名,然后写隔壁汤姆的隐私,另外再加上了对门玛丽的隐私。不 分男女乱写一气,反正尽量写得骇人听闻。 二。将所有文字都翻译成大白话,并刻意在文章中加入大量时髦用语以提高阅 读量。 三。为了避免敏感的政治问题和提高销售量,艾克斯想出一个绝好的办法,那 就是吧自己研究出来的东方哲学思想流行的骑士小说和色情小说溶为一体。不过有 一些思想不好加进去,艾克斯思考了很久,决定在小说中增加一个疯子,而这个疯 子台词最多,无非都是些:“道可道,非常道”:“朝闻道、夕夕死可矣”之类的 话。这简直可以说是贤王年轻时代的伟大创举。 那时贤王还很年轻,阅历尚浅。惊险部分和刺激部分都是拿给老师姜成写的。 姜成十二、三岁就发动过革命(史称“姜家猪圈事变”),十八岁经历了战争,并 且在战争中家破人亡。十八岁到二十一岁周游列国遇到了无数希奇古怪的事情,二 十一岁以后一直在妓院厮混,为妓院画春宫图,骗一点生活费。(这是红线强迫姜 成去的)所以写出来的文章自然感人肺腑、惊险异常、百般刺激。这些加上艾克斯 不着边际的奇想,令这篇文章显得既可读性极高(大才子姜成的功劳),又深邃诡 异(‘半截天’才艾克斯的杰作),连宗教裁判所的秘密宪兵也抓不到任何把柄。 居然这种写满了反教皇和反皇帝言论的文章,也能公开发行。 艾克斯甚至还拉来帝国的王储布莱特公爵为他签名售书,(艾克斯连名人效应 也知道,不愧是研究新经济的)于是这本小说在帝都迅速流行起来,后来还一直流 传到全世界。 那时艾克斯思想很混乱,对许多哲学问题也只是一知半解,姜成在校正时也没 有更改这些思想,所以文章变得很晦涩,甚至有些章节,读者看了十遍、二十遍也 没完全看懂,但因为这是本流行书,所以很多读者为它引申出很多复杂的思想,接 着又养活了大量的“评论家”和“小说家”,他们为这部书补完、补完、再补完… … 很多年后,贤王艾克斯偶尔翻开自己写的这本书,然后惊讶的问姜成:“这本 烂书是哪个混蛋写的?居然也敢发表?”帝国宰相姜成随便翻了翻就回答:“天知 道!不过倒有三分象前些年我们一起写的那本,但不敢确定。因为我不记得写过这 么复杂的东西。” 此外艾克斯还喜欢装傻。 和整天研究‘仁义道德’的东方伪君子不同,西方人都很简单粗暴,并且有强 烈的自恋倾向。他们不懂什么叫‘君子动口不动手’,一不满意就要死要活,原因 很简单,西方只有骑士和先知,却没有君子。 先知虽然也是文人,但他们都比君子聪明,因为他们不会干‘威武不能屈、贫 贱不能移’的傻事,在他们的字典里只有votary(信徒)和heretic (异端)两个 单词。如果是‘信徒’就榨干他们,并送他们上天堂(先知向所有信徒许诺,死后 都上天堂)。 如果是异端,他们便告诉骑士:“那是异端,做了他你就是英雄。” 于是骑士们哇哇怪叫着把异端都做了。当然异端是要下地狱的。 人人都想去天堂,所以都当信徒。可是艾克斯却不愿当信徒,也不想上天堂。 现在几乎人人都是信徒,所以天堂一定遍地是人,而且是被榨干的人(包括脑髓) 或者为‘正义’英勇献身的人。前者是傻瓜,后者是疯子。傻瓜很无趣,疯子则极 度危险,这么一个既无趣又危险的地方艾克斯是绝对不会去的。 可是艾克斯也不愿当异端。因为异端都要在鲜花广场烤成肉串后分给信徒们吃。 ‘烤全异端’艾克斯曾经就见到过一次。那个异端被穿在烤架(行刑架)上用文火 烤着,先知们准备拿他做一道菜,让信徒们吃。 该异端看到自己身体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还纹丝未动,就说:喂! 下面已经烤好了,该翻翻个了。 烤肉比食客还关心烹调过程,听上去很有点讽刺的味道。但那些先知也没办他 的大不敬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宽容。人都在烤着了,还能拿他怎么办。 艾克斯私底下认为那个异端很幽默,并从中又领悟了一条真理,写进了自己的 通俗小说中:“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能阻止你说俏皮话。” 但那些先知和信徒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想象力,才能理解这 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异端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艾克斯害怕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自己也会变得没滋没味,而且就算说俏皮话, 没滋没味的人也不会理解,艾克斯觉得这样下地狱很没劲。至少也要把先知和信徒 的幽默感培养出来再考虑。 对不起,将话题扯得很远。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帝国历528 春,此时艾克斯十六 岁,情窦初开,也是最为胡思乱想的年龄。他并不象史书上说的那样,此时已经卧 薪尝胆立志要‘夺取天下’,也不是整天‘悬梁刺股’,努力学习治理天下的知识。 而是只是为了周末与莉雅小姐的约会而激动不已,以至于三天三夜都没有睡好。 周末,莉雅居然真的按时赴约,并与艾克斯度过了并不知道是否快乐的一天。 当晚,艾克斯终于按耐不住心中的狂喜,给死党布莱特。帕拉斯和小师妹红线 各写了封短信。 “布莱特你还没死吗?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大众脸艾克斯。蒙非斯特恋爱了!对方是骑士学院最温柔 最漂亮的美女。在嫉妒之余为我的幸福人生祈祷吧。 此外能否为我写一首情诗给莉雅小姐?这可牵涉到兄弟我的终生幸福啊! 哇哈哈哈哈…………“ “小师妹,你认为没人要的艾克斯师兄也终于销售出去了,价钱还很好! 过去听说恋爱就象青涩的柠檬,不知柠檬是什么味道(因为艾克斯很穷)。反 正,我的指头无意间触着她的指头时,我们的脚相互在桌下遇着时,我全身的血液 都要沸腾起来了呦!我缩转来,如象避火一样,但一种可怕的吸引力又把我引向她, 想再去碰碰她的手和脚。我发誓,为兄绝对没有起什么坏念头,因为那时我的感官 已经完全昏蒙了! 当她畅谈时把她的小手放在我的手上面,谈到高兴处更依进我的身旁,她口中 的天香可以达到我嘴唇上时,我的嘴唇就象麻痹了一般,不! 准确的说是象遭到雷电系魔法攻击一般。我想,吃柠檬也一定会让人触电吧! (白痴)因为我确认,恋爱一定就是这种感觉! 整个约会我都不知到该说些什么,好象我们一直都在谈论布莱特。 不过我们一直都谈得很投机的! 哈哈!给你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当然以你的智力是不可能理解这些深奥的语 言的,不过师兄这些心里话除了小师妹还能说给谁听呢?呵呵~~~~因为你这个粗筒 子很快就会忘掉的。 现在是史尼卡鲁巴大陆的春天,也是我艾克斯人生的春天,小师妹在每天做饭 时不要望了为我多做一碗啊!说不定哪天我就把你嫂子带来了。哇!哈哈哈哈~~~~~~~~~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