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佳人
在我刚写这章的时候,我刚到外面去转了一圈。
天很冷,很黑,风呼呼的吹着,还夹着两片雪花。马边已经很久没有飘雪了,
大过年的,这座坐落在四川边缘的小城却没有一点热闹的气氛,相反,却显得异
常的凄凉。我匆匆走回家,站在家门口,却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家里没人,而我也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当我一个人孤独的呆在某个地方的
时候,回忆,就会不可阻挡的冲进我的脑海,浮上我的心头。我害怕回忆,害怕
想起以前的事情,害怕重新品尝那些刻骨铭心的伤痛,然而,我却别无选择。
我必须回忆,为了这部小说,为了喜欢这部小说的人,还有那些,我至今,
依然深深爱着的女孩们。
于是,我回忆了。
再一次与静相见,是整整半年以后的事了。
那时,刚好是我们期末考试结束的时候。
我还记的,我是怎样一蹦三尺高,欢呼着,提着书包,抱着足球,冲出教室
的。
我想,那时的我,应该摆脱了静离去的阴影。
年轻人就是这样,经历的太少,所以总是十分的乐观。什么事情,都非常容
易忘记。
而经历的多了呢?
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我只知道曾经是个好孩子的我,如今会时不时的在
嘴里叼只烟,会时不时的拿着酒瓶在街上走,会时不时的把两个人打进医院,更
会时不时的带两个妹妹回家上床。
而更多的时候,我则是呆呆的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那个才十八岁,却已眼
窝深陷,一脸沧桑,原本乌黑的头发中已经隐隐有银丝现出的少年。
这就是改变,或许是成熟,或许是堕落,更或许,是无尽的沧桑与孤独。
往往这时候,我通常都会伸出手,抚摩镜子,感觉那冰冷的凉意从指尖直传
到心底,然后小声的,自言自语的说上一句:“你,还是你吗?”
这就是我,现在的我,一个男孩,或者说,男人。
一个坏男人。
良心被狗吃了一半还剩一半的坏男人。
而在当时,我只是个胸怀大志,满腔报复,却又有些幼稚张狂的少年。
如果有的选择,我宁愿不要今天的成熟,而能回到过去。
过去真好,真的很好,却再也无法回来。
人就是这样,总会有太多的悲哀和无奈,无法掩饰,残忍的社会,便是这个
样子。
好了,不说了,再说大家就会有意见了,我们还说静。
与静的重逢,是在篮球场上。
我是不打篮球的,至少不喜欢打。我对足球才是真正的情有独钟。篮球只是
一种运动,而足球则是一种艺术,一场战争,没有硝烟的战争。直到现在,我都
还这么认为。虽然来看我们踢足球的美女要比看篮球的少的多,更虽然,如今,
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我已经玩起了篮球,只为了,能吸引更多美女的目光。
这就是转变,悲哀的转变。
我虽然不喜欢篮球,但面对五个牛高马大的校篮队员们时我也只能乖乖的举
手投降,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何况他们都是我兄弟,是兄弟的多
多少少得给个面子,要不然你就是不讲道义,所以我乖乖的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打
篮球去了。
而这一场球赛,就改变了我的生活,甚至是一生。
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篮球技术实在是不怎么样,投篮十投九不中,上篮动作
拙劣的能让乔丹他老人家一头撞死。再加上我略显的有些单薄的身材在牛高马大
的篮球队员们当中的确是独特的够可以,以至于球场上是笑声不断,不是讥笑,
算是善意的嘲笑。
出人意料的是,却正因为我滑稽的表演,反而招来了大批美女的光顾,或许
是她们看高手帅哥看的太多了,想换一下口味,不过我不在乎这些,我在乎的,
是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的女孩。
是的,白色毛衣的女孩,静!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样在众多美女组成的花丛中看到她的。或许是她的白色毛
衣太过显眼,或许是无论多少美女都无法挡住她的美丽,我硬是就这样一眼,就
发现了她的存在。
我当时就愣住了,以至于一个哥们势大力沉的传球不偏不移的砸在了我的头
上,头很晕,眼很花,视线开始变的模糊,她在我的眼里,却越发清晰。
至今我都还记的,在我倒下的时候,我的嘴里还在喃喃的说道:“你,回来
了!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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