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意味着发现 “音乐批评”这个名词,包含了音乐理论和音乐评论(批评的或赞扬的)这两 个概念,在今天,它也许还要接纳音乐做为技术、文化、艺术或商品和其他人文学 科相交叉时产生的学术探讨,当然,音乐批评也并不排斥某些以随笔形式出现的思 考或辩论。 之所以使用“音乐批评”这个词,是因为,我认为我们需要以一种专业的,或 者说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所谓“乐评”。长期以来,操持文字的和操作音乐的人们把 “乐评”变成了一种奇怪的东西,既像百宝箱,又如马戏团;既是人尽可夫的妓女, 又像原始人的咒符,许多“乐评人”既无基本专业常识,又无艺术敏感,甚至丧失 立场和良心,对自己并不了解的事物指手划脚,吹捧或者谩骂;而更为可悲的是读 者和“圈内人士”的标准的丧失,他们混淆了有原则有头脑的乐评人与无原则无头 脑的乐评人的区别,也混淆了乐评与花边新闻、人物传记的区别。不知道有多少著 名的乐评人是靠照抄歌手资料起家的,又有多少权威的乐评人仗的只是一套用在谁 身上都合适的形容词和抽象名词。在此种背景下,今年所谓“音乐人反击愤怒乐评 人”事件又表达了一种脆弱的非理性对“非我族类”的气急败坏——被宠坏了的音 乐人可以容忍外行人不着边际的吹捧,却不能容忍内行的严厉的一针见血。 什么是音乐批评?仅就目前国内“乐评”所涉及的范围而言,它至少应该是针 对音乐的——这简直是一句废话——然而发达城市的“娱记”们冒充乐评人已经不 是一天两天了,您看过《音像世界》吧?那上边关于华语歌手的介绍:爱吃什么, 鼻子翘不翘,“我好喜欢北京!”,出众的舞步,诱人的声线,“用心去感受音乐”…… 一大半是娱记的干活。即使把诱人的声线和用心去感受音乐这部分挑出来看,它仍 然不是乐评。广大DJ、娱记和混个脸熟的文字匠人所热衷的印象式的、感觉式的评 论方法,从根本上讲是不针对音乐而只针对主观的直接感受的,那不是分析,更谈 不上立场,更遑论批评,充其量,文辞巧妙的听后感而已。仅就评论而言,它的对 象,音乐作品应当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发言前提,抛开诸如“清新亮丽” 和“气势逼人”之类的套话和印象,去进入本文,舍此没有别的正确方法。如果你 不能体会作品的细节变化,不能触摸到它的音色和展开,那么言之无物就是必然的 了。以下试举例说明。“崔健那富有穿透力的嗓音……”怪了,崔健嗓音最大的缺 陷就是缺乏穿透力;“一曲《让我一生拥有你》,甜蜜、温馨……”。试问,杨钰莹 不也是甜蜜、温馨吧?怎么区别? 在“反击”事件的尾声中,同志们纷纷呼吁一种“客观、公正”的乐评。在我 看来,这也是一件滑稽的事。因为批评和创作一样,从来都不是客观的、符合某一 公众准则的,专业不专业、良心不良心是可以呼吁的,要求客观就太可笑了。当一 个乐评人面对作品,他必然要感受之、解剖之、推敲之、比较之、品味之、检索之, 然后从某一角度加以肯定或否定,或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而只是分析、放大、引申、 强调,然后也许再以某一标准划分等级,以某一口味品评得失——这其中必有风格 二字,有风格、有思路、有侧重点的乐评是不可能依仗某一客观标准的,它甚至并 不依靠客观态度。乐评不是法律,不是秤,不是“是非自有公论”。它是一种发现。 或者说它是通向罗马的大道之一。所有貌似公正的乐评都是没有个性的,因为它并 不发现,而只是描述,并且随口褒贬。而个性化的乐评至少是有专业态度做基础的, 它的作用不仅在于百家争鸣、展示不同的标准,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不同的进入音 乐的方法,涉及了音乐的各种可能性,也证实了不同的思维角度各有其价值。在这 种情况下,乐评摆脱了法官的身份(是谁强加给它的?),启发读者、听者更自由 地认识和选择。音乐是一个丰富而隐秘的世界,音乐批评的使命是引我们进入并发 现新的答案,音乐批评不是法官,它告诉我们怎样用自己的法律去理解自己听到的 声音。 在最近听到的奇谈怪论中,有崔健的话,他认为摇滚乐备受压迫,我们应当爱 护之,喜欢的就鼓励他,不喜欢的再骂也不会长进;……而张树荣则说,这两年批 评抄袭,弄得大家都不敢创作了。前者显然是把乐评降格为军功章和宗教裁判所了, 乐评事实上并不负担那些功能,它只是以具体乐评人的思路来解剖具体作品,读者 也并不应该以乐评为圭臬,而是藉此去获得更活跃、透彻的思维。而后者,则更是 忘记了基本的道德常识,批评(狭义的)至少有一个警醒和制衡的责任,如果说幼 小的流行音乐需要爱护,那我们就更应该扶正祛邪,惩恶扬善,金武林只抄了一首 《Fade Into Yon》,而他没有抄袭的作品也依然精采,这说明禁止抄袭并不扼杀创 造力(如果原来有创造力的话)。 音乐评论如此,音乐文化评论更是如此。表面上的指责或赞扬并不能影响乐坛, 而是一种远离音乐的音乐文字在败坏人们的头脑。现在,请有所发现和愿意有所发 现的乐评人从娱乐记者、随笔作者和吹鼓手的行列中,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