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孤云出世 清晨,太阳仿佛还未睡醒似的,发出朦胧的光芒,照在山间的一条小路上。这 显然是一条没有什么人经过的山路,四周长满了长长的野草,零星地点缀着几朵不 知名的小花。虽然,不是什么稀有品种,但显得那么健康,那么自然,在不知不觉 中散发发出淡淡的香气,弥漫在还没有消退的晨露中,为清晨的山林更添几分神秘, 几分淡雅。茂密的森林中,间或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和几声羽翅扑腾的声音似乎 也在预兆着,森林也将醒过来迎接新的一天。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皆寂,唯闻钟磬音。“随着常建的《破山寺后禅院》清朗的吟唱声中, 一条淡淡的人影,慢慢地出现在小路的尽头,出现在带有花香的晨雾中。 隐隐约约可以看的出,他宽袍缓带,大袖飘飘,宽大的袍袖,前摆,随着微风 轻摆,似乎要随风起舞,飘飘欲飞,说不出的儒雅潇洒。这样的服饰与这个世界的 紧身服装截然不同。如果,远在宇宙的令一个世界的人一看,便知道这是一套书生 儒士常穿的儒衫。 随着身影的缓步走近,他的潇洒的身影也变的清晰起来,原来是一个十六七岁 的少年。 虽然,不是什么绝世俊男,但五官端正,眉清目秀,眉宇间散发出只有在自然 的长期熏陶下才具有的天然灵气,造化产生的神秀。一双少见的犹如点漆的黑色双 眸,放出智慧的光芒,清澈的不带丝毫俗气,显的深邃无比,让人看不透深浅,眼 波自然流转,更添几分灵动。两条异界少见的,斜飞入鬓的修长剑眉,配以双眸, 显得英气勃勃,流露出不同常人的慑人气质,不但不会给人以张扬压迫的感觉,反 而觉的亲切自然。 身材既不高大,也不强壮,甚至还带有几分消瘦,但配以合身的素白儒衫,以 及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随意的用一条同样白色的长布条扎在脑后,显得书生气十 足。 那,就是我,重新出世的云御风。 低头,看看身上崭新的儒衫,这是母亲在我的要求下为我一针一线亲手缝制的。 心中觉的温暖如春,不由的又想起了几天前,临走前大家的依依惜别。 几天前,经过七天的魔法修炼,老哥哥魔导师马吉克告诉我,他已经没有什么 可以教我了。就连辅助魔法和空间魔法我也一学就会。他告诉我,如果我要修习更 精深的魔法或者其他的魔法,以及召唤魔法,最好去他老朋友,同样身为大魔导师 的凯恩所办的最大的学校,朗阁皇家贵族学校,(大家是不是很耳熟啊,没错最近 要考雅思就把两个名字借来用用,等有合适的再改,呵呵!)里学习,那里有无数 的上古典籍,会对我有极大的帮助。 其实,这家学校虽然名为皇家贵族学校,但也收平民。正因为,这家学校是由 四大魔导师之首的凯恩大魔导师所创办。所以,几乎所有王国的国王子女以及名门 望族都以进入这所学校为荣,甚至不惜捐给这所学校大量的资金,以求将自己的子 女送来深造。 令人意外的是,凯恩大魔导师对这些钱是来者不拘。不过,他将这一大笔钱大 部分用于救助贫民,以及那些拥有才华却读不起书的贫穷学子。 所以,如今要进入这所学校的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像那些贵族王族一般,捐献 大量的金钱;另一个是凭自己的才华考入这所最著名的学校。 同时,对于成绩优异的学子还可以得到学费减免,甚至得到奖学金或者生活补 贴,以资奖励。只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考进的,只有少数真正的才华横溢的少 年才能进入。所以,学校里面如今王族贵族占了九成的比例,因此才被称为皇家贵 族学校。 既然,老哥哥是校长老朋友,他理所当然的为我修书一封,希望凯恩老魔导师 能照顾我一下,让我能在那里学习魔法以及其他我感兴趣的东西。 知道我要去念书,父母虽然不舍,但,明白那是个难得的机会(老爸也曾是那 里的学生,不过是学武技的),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想进入而不得其门。也只好不 得不让我离开他们一段时间,出去历练一番。 临走的前三天,他们就开始为我准备行囊了。 这时,他们突然发现,麻烦的不是来不及为我准备,而是实在没有什么好为我 准备的! 已经达到先天境界的我,真气来自取之不竭的自然宇宙,从小就根本不会发生 能量匮乏的事情。平时只要少量的水,或者是水果就可以维持必须的体力了。茹素 成习惯的我,虽然不回避吃其他的烟火食,但也只是尝尝味道,应个景罢了。所以, 一路上只要找到山泉,采几枚野果就可以对付了,根本无须准备什么食物干粮。 至于装备问题,以我现在的功力,一草一木,在我的手中,混沌真气催动之下, 都可以变的无坚不摧。父亲的成名兵器矮人族精心打造的巨剑在我的手中,如玩具 般的毫无用处。更何况,那把巨剑的尺寸只适合像父亲那样魁梧的身材,被在我背 上,如同猴骑骆驼般的可笑。 同样的道理,铠甲在我的眼力也是毫无作用的。以混沌真气护身的我,如果有 人能破开我的护体真气,那铠甲对他来说也就像纸糊的一样了。同时,除了美观问 题外,铠甲的重量反而会影响我的日常行动的方便程度,对敌时碍手碍脚。 最后,是魔法装备,通常的法师都有用于增幅的法杖,或者戒指之类的魔法物 品。但是,对于修习天道的我来说,这些却是我道心的障碍。先天武道的修习讲求 的是除剑之外,别无他物。剑不只是剑道,而是泛指每一个修炼先天真气的人属于 自己的天道,可以是剑道,也可以是其他的,修炼方法。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踏入天 道的方法,一旦进入了先天境界,那么已经是在天道的半途当中。如果让一个已经 踏入先天境界的人去学习其他人的方法,等于让他退回到原点,重新再来,实在是 得不偿失的事。 而且,如今我已经学会了让混沌真气与魔法元素互相转换的方法,但是并不熟 练,无法运转随心,少许的还好,一旦使用高级魔法时,就需要时间。那更加需要 多加锻炼,增幅的魔法装备,虽然能让我短时间内觉的使用方便,却会使的我修练 停滞不前,长远来说实在是有损无益。 看着,绞尽脑汁的想为我准备一些东西,却帮不上忙的父母,看着他们失望的 眼神,我内心不由的一阵阵感动。 于是,我就把我在前世的打扮穿着,告诉了他们,请他们照样准备。父亲,一 听之下,立即兴高采烈的为我上山打猎,寻找与制作了舒适快捷方便的鹿皮靴。 与此同时,母亲照着我的描述,为我连夜缝制了一套白色儒衫。虽然只是粗布 衣衫,但从密集的针眼看来,实在是用心良苦。 当我穿戴其父母精心为我整治的儒衫以后,看着自己制作的从未见过的服装在 我的身上,显得飘逸儒雅,父母不由的惊呆了。 要知道,这个世界的所有战士装备都是紧身服装,以方便穿戴铠甲。而法师长 袍大则大矣,但千篇一律,而且显得臃肿无比,就好像直接拿一个大麻袋直接套在 身上。哪像穿在我身上的儒衫,宽窄相宜,轻袍缓带,显得潇洒倜傥,儒雅斯文。 老哥哥,看了之后,更是两眼放光,直勾勾的盯着我,直嚷嚷着也要做这样一 套,出去炫耀一番。 从没有想过,在前世一袭普通的青衫居然会给他们那么大的刺激。 看着,周围村民艳羡的目光,我从来没有想到“艳羡”这个词会用到我的身上。 尤其是嘉斯米意乱神迷的目光,几乎破了我不动心境,我差点就恨不得当场脱下身 上的儒衫。但是,所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摸着父母连夜赶工制作的衣 服,我又怎忍心将它们脱下! 倏日,村民们都来送行,共同生活了十六年,虽然曾经也有不愉快,但是更多 的是感情。彼此都依依不舍。尤其,是嘉斯米哭的眼睛都红肿起来,令我不由为之 心痛,还一直扯着我的衣袖不肯松手: “风哥哥,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学好魔法哦!等嘉斯米长大了一定会来找 你的!”说完,捧着脸,头也不会的跑回家了。 “风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家里的事不要担心,你父亲会照顾好我的” “小子,你要好好学,不要给我们丢脸,让他们看看,我高鲁有个多么棒的儿 子!” “小兄弟,你放心,游历了那么久,我也想找个地方歇歇。我决定在你们村住 下来,一方面修炼魔法,一方面可以方便照顾一下你们的村子,你就放心吧!记着 我给你的信不要掉了!” 看着,大家关切依稀的目光,我收拾情怀,甩一甩衣袖,下山了。 打量着,自己两袖清风,胸怀信书一纸,腰携竹箫一管,不由豪气迸发,仰天 发出一声龙吟长啸,清朗的啸声直冲九霄。惊的百鸟振翅,山猿哀啼。 清啸一敛,心胸一畅,郁闷全消。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嵩人!” 在山风的吹拂下,在浮云的相伴下,我施施然,走下山来。离山越远,路上的 行人也变的渐渐多了起来。一路上,对行人看着我的差异,惊讶的眼神,我也变的 习惯了。事实上,若非是我的亲人,我根本不会在意其他不相干的人。而自从来到 异界,我体内除了拥有原来的道家玄功,同时也拥有了魔家魔功,又原来的不动道 心,变的似乎感情丰富多了,更加人性化了。若非这样,我又怎能体会到更接近千 变万化魔道的魔法。 道守一,魔万变,只有体会到由一可以万化,同时万变也不离其中。才能同时 修炼混沌真气与魔法。 经过几天的风餐露宿,我遥遥的看见一座巨大的城门,与宽厚的城墙,一面面 绣着精美黄金狮子图案的旗帜插满了城头。长长的人群队伍,在城门口排队,等待 检查进出城市。 想必那就是,莱恩公国的首都,郎阁皇家贵族学校的所在地了。 低头,看了看身上已经显得风尘仆仆的儒衫,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土了,一点 看不出这件儒衫原来的颜色了。以我现在的样子恐怕,还没有接近城门就会给人当 作乞丐打出来了。一路上,这类事被我碰到多次了,看来以狗眼看人,的世态炎凉 不仅在我以前的世界里,连异界也不能免俗。 看来要找个地方先洗刷一下身上的风尘才好。 功聚双耳,传来了流水的丁冬响声,不由大喜,有水源,这就好办了,可以痛 快的喜个澡了。临走时的钱币,由于从来没有在异界冒险旅游的习惯,再加上钱币 我本来就不放在心上,被人当傻子骗了很多次,不久就全部用完了,真正的变的两 袖清风。原本毫不在意,但不久就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现逢乱世,到处 关卡重重,每次进一个关卡,就会向路人征收路费,没有钱如何对普通人来说是寸 步难行。不得已,我只好施展前世故技,连夜施展轻功,偷过关卡。 其次,食宿对我来说当然不是问题。而且,和大自然如此长时间的接触,体内 的混沌真气又增进了不少,同时对魔法的领悟与应用也已经不是刚离开村落时候的 启蒙阶段了,两样能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显著的提高,这不能不说也算是以外的 收获。 但关键是,没有钱就不能住店!不能住店那我无法沐浴更衣啊! 当然如果路上能够找到水源,一切都好办。在山野的小河溪水中洗澡,只要不 被人看见,倒也是一种享受,别有一番味道。 只是,我的运气并没有好的可以让我天天找到水源,洗涤尘土与身体的污垢。 反是十天半月的,洗不上一次澡,是常有的事。 粗略的掐指算一算,现在离最近的一次洗澡,恐怕也快一个月了!想想我堂堂 前世一代奇侠,沦落到这个地步,连我自己都觉的好笑。 现在听到水声,对我来说,无异于仙音般动听至极! 听声辨位,顺着声音,我走进五里外一座密布着茂密森林的小山上,没有想到 在这做小山上可以找到我阔别以久的水源啊。 步入山林,我不由的暗叹,好一座幽静的所在啊! “一路经行处,莓苔见屐痕。 白云依静渚,芳草闭闲门。 过雨看松色,随山到水源。 溪花与禅意,欲辩已忘言。“ 首都城外居然有这样一个好所在,看来我的运气还不算坏到极点! 拨开,犹如天然屏风般的层层草丛,眼前不由的一亮。只见,四周被层层草堆 花丛围绕的中央,居然有一个规模不小的碧波潭! 潭水,水波不惊,清澈见底,碧绿如玉,雅致之极,环绕着周围的野花香草, 实在是人间仙境! 看着水光流转,雾气腾腾,我不由的觉的浑身上下更加瘙痒难耐。 衣服也不用脱了,反正一样要洗,干脆连洗澡与洗衣服一起好了。 打定主义,我迫不及待地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水面被突然不告而入的入侵者激 起层层涟漪,荡漾开去,水光闪动,耀眼生花。 哇!潭水透过衣服直接与我的作亲密的肌肤相接触,清凉的感觉由皮肤表层, 势如破竹的攻向体内,直达灵魂的深处。舒畅,痛快的感觉从体内弥漫开来,到达 我的每一寸肌肤。舒服,实在是舒服啊!就是让我想就此永远的沉浸在潭水的怀抱 里,就此一直到老,我也愿意! 那也是一桩美事! ------ 七六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