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纳粹政治体制 纳粹德国的政治体制是与民主制相对立的极权制,其主要标志是实行希特勒独 裁统治,将国家一切权力集中于领袖(元首)个人,以确立领袖“绝对权威”的领 袖原则作为独裁统治的思想理论依据及衡量各种政治行为、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的 准绳。 无论整个统治机器的运作,内外事务的决策,法律政令的存废修订,以至机构 设置和人事任免,大小事项均需听命于领袖的个人意志。从上到下,各级政府机构、 纳粹党组织,以及所有政治、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一律实行此种机制,概莫能 外。 其另一主要标志是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控制。纳粹极权体制是在政治、经济、 思想、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构筑一个无所不包,无孔不入的统治网络, 以严密监管所有社会政治活动和居民的言行举止,并不择手段地打击、迫害和消灭 民主进步力量以及其它被纳粹政权认为是异己的个人、群体和种族。 为此,它极度强化国家监控和镇压体系,依恃党卫队、盖世太保、集中营制度 等极其残忍的统治工具,实行血腥的恐怖统治。 作为20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全面危机期间的产物,产生于德国这样一个比较发 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纳粹极权制或多或少沿用现代政权的某些统治形式和手段,例 如政党、议会、公民投票等等,但都是为了有利于推行极权统治,往往从改变其内 涵,仅保留躯壳作为改善纳粹政权外部形象的装饰。整个说来,纳粹极权制是在摧 毁魏玛共和国议会民主制政体的基础上建立的。它排除权力机构的相互制衡,禁止 纳粹党以外的政党存在,废除决策程序的民主原则,取消各级各类领导成员的选举 制,肆意侵犯并剥夺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因而是一种实行历史倒退的政治体制。 纳粹政治体制为扩大其统治基础,在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旗帜下增强自身的 凝聚力,极力标榜“民众共同体”,采取某些笼络人心、怀柔群众的措施,借以掩 盖极权制本质。然而,归根到底,它的极权制不过是纳粹领导集团为了摆脱危机、 对付革命,维护新老权势集团利益,准备和进行侵略战争而实施的一种统治形式。 它力图革除议会民主制通常具有的各派倾轧、相互掣肘、效率低下、政局动荡等等 痼疾,鼓吹统一意志,依靠强制手段,甚至在政治事务和社会生活中广泛实行军事 化管理方式,以稳定统治秩序,提高统治效率。纳粹政治体制是为纳粹政权推行极 端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和扩张主义的政治目的服务的,为了巩固和强化纳粹政权,保 障最大限度地集中一切人力财力物力于扩军备战、发动战争。这种体制的最终结果 是给德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空前的战争浩劫。它在历史上所起的反动作用是显而 易见的。 在纳粹政治体制这一章,我们主要是剖析纳粹德国的国家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 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权力的主要工具是军队、警察,还有监狱和各种 强制机关等物质附属机构。①我们将对纳粹德国的监控和镇压体系,以及军队体系 予以具体的考察。 ① 《列宁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76 —377 页。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