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投资 纳粹德国为了刺激生产,从沙赫特时代起就促使企业将它们的盈利用于投入扩 大再生产,实施所谓企业投资“自资机制”。 1934年3 月,纳粹当局颁布《企业资本投资法令》,规定企业当年利润超过上 年的部分,或者利润率高于6%. 的部分,要用于购买政府债券。随后又公布《企业 利润分配方法》,规定企业利润超过6%的部分,要存入国家银行所属的金汇兑银行, 作为专门的“投资贷款储备金”,私人不得随意使用,4 年之后归还。正如当时德 国一家金融杂志所评论:“由于企业的恢复靠的是公共开支的就业计划,政府感到 暂时处理企业创造的一小部分利润是正义的。”这意味着企业积累下来的一部分利 润,已由一般的自由资本变成具有特定方向的、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分离的 “社会性资本”。 为了限制私人资本投入政府所不希望的领域,纳粹当局规定,凡新办企业和扩 大原有企业的生产能力,均需得到国家批准;同时,通过管制原料分配和劳动力予 以干预。纳粹德国从扩军备战的需要出发,力图促使投资扩大于与军事生产有直接 关系的重工业部门,即制造生产资料的部门。参见下页德国工业投资表。 其结果,1939年与1952年相比,德国消费品工业生产仅增加不到50%.如果考虑 到在此期间人口增加5 .5%则所增比例就更小。重工业生产却增加近两倍,军火工 业生产更猛增11.5 倍。 ┌────┬──────┬────────────────┐ │ │ 总投资数│ 其中投入生产资料部门 │ │ │ ├───────┬────────┤ │ 年 份│ (亿马克)│ │ │ │ │ │投资数(亿马克)│占总投资比例(%) │ ├────┼──────┼───────┼────────┤ │ 1933│ 55.7 │ 30.9 │ 55.4 │ │ 1934│ 106 │ 70 │ 66 │ │ 1935│ 163.6 │ 122.1 │ 74.6 │ │ 1936│ 215.9 │ 163.7 │ 15.8 │ │ 1937│ 284.3 │ 220.8 │ 77.6 │ │ 1938│ 369.1 │ 295.2 │ 80 │ │ 1939│ 443.2 │ 359.6 │ 81.1 │ └────┴──────┴───────┴────────┘ 1939年德国直接从事军工生产的工人达240 万人,约占整个工业部门就业人数 的20% ;军工生产在整个工业生产中所占比重更高达25%.由于经济危机之后刚刚复 苏,最初两年的总投资数低于危机前1928年130 亿马克的水平。1935年纳粹德国公 开宣布撕毁凡尔赛和约大规模扩军之后,投资总数迅速超过1928年水平。 其次,虽然很难计算清楚,但在总投资中,私人投资只占30% ,绝大部分是国 家投资。因为纳粹德国主要通过金融货币市场借款,即发行各种国家债券,为扩军 备战筹措资金。对于私人垄断资本来说,借钱给国家,从事国家证券买卖,比直接 投资于风险性很大的军工生产部门更加有利。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