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铃木明之异乎寻常的采访活动 中国和美国真的未把南京事件看作重大事件吗? 铃木明在《诸君》 一九七二年八月号和十月号上刊登文章, 再现了其就论证 “砍杀百人比赛”所进行的马不停蹄的采访情况,继此之后他又在十二月号和翌年 一月号上连载了《南京;昭和十二年十一月》这篇文章,他对第十三师团和第十六 师团有关人员的采访以及对随军记者和摄影记者的寻访都十分活跃,实在令人瞠目 而视。从中也可得知在《诸君》编辑部的干劲里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他 们诚如当事人尤其是编辑部负责人那样,不想道出真实情况。不,对绝不会道出真 实情况这一点体会最深的恐怕还是铃木明本人吧。 我看了曾参加南京攻陷战的高级军官们以证人身份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 时提供的证词后,已深深地感受到这一点。从铃木明的采访报道中得知第十三师团 和第十六师团有关人员的谈话,则加深了这种感受。 采访当事人,道出事实情况,这种采访报道诚然是~种历史的叙述。可是,我 们的历史学家往往只是把这种采访报道当作史料来处理。因此,我认为与已有的记 录史料一样,对采访报道当然也需要进行史料批判,尤为难得的是进行采访报道的 作者本人批判性地听取当事人的谈话。在开始采访时就抱有使之成功的想法去采访, 那怎么能期望他会有批判性的态度呢?如果预先说出结论性的话,那本采访的结果 自然也一样了。 ◆ ◆ ◆ ◆ ◆ 作为反映南京事件的有关历史著作,我写过《近代战史之谜》(一九七六年人 物来往社出版)。而且,我之所以将该书的后半部分的增订版《南京事件》(一九 七二年新人物往来社出版)公开出版,夸张地说则是出于一种使命感。其中之一就 是出于自己必须捷足先登的好胜心理,因为当时有关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资料,除 了我与之有联系的大学图书馆有收藏外,尚未公开。因此,看到铃木明对南京事件 的批判性文章后,我自然不能保持缄默,视而不见,结果便成了不伦不类的“专家”。 那时铃木明已在《诸君》一九七二年四月号上发表《“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 谈》文章,但该文还不是采访报道。对此,我在拙著《南京事件》书后的追记中叙 述了如下感想: 据说,铃木明曾经将田伯烈编著的《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和《远 东国际军事审判速记记录》逐字逐句地反覆阅读数遍。在此基础上,他提 出质问;“这里面所写的有多少是真实情况?”而且,他说,姑且不说中 国人和外国人的证词,即便是日本人的“坦白”(尽管几乎没有什么坦白), 其内容也根本不存在能使研究者得到认可的东西。这就是说,我们迄今为 止一直信以为真的“大屠杀”是一种“无稽之谈”。 正因为是一起非常重大的事件,自然会出现传说。然而,如果不对我 们现今能利用的全部资料进行批判地研究,就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区别真实 与无稽之谈。就此意义而言,这次《南京事件》重新出版,自然为此起到 了提供资料的作用。不过,笔者另外还在为南京事件等手进行资料集的编 辑出版准备工作。 此外,据铃木明说,防卫厅资料室(或是战史室)指出,自昭和九年 起迅急增加的日本军队“素质下降”是在南京发生屠杀事件的原因。这种 看法是:因兵员的激增,训练忙不过来,结果难以维护军队纪律。颇为有 名的日本的军队教育果真是那样差吗?而且,这种看法似乎把军队看成是 把劣质的“平民百姓”训练成坚如不屈的战士的练武场所。但是,我们的 看法却与此截然相反。正如本文所叙述的那样,军队正是这样的场所,即: 通过训练与教育,将单纯的青年培养成无动于衷地干出残酷行为的那种凶 猛的士兵。恰如美国青年在海军陆战队的军队生活中通过彻底的杀人合理 化教育,成了职业杀人者(参见麦克林著、铃木主税译《人性的崩溃:在 越南的美国士兵的证词》)。 关于《诸君》一九七二年四月号所载文章,我不想再作叙述了。我阅读了收编 在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里的文章,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后来补充 进去的,其中也包括若干有问题的记述。此外,有的记述尽管是很重要的,却被删 除了。同此,我想就这些问题谈几句。 在单行本中删除的,是有关“砍杀百人比赛”的文章,它虽是与本文无直接关 系的问题,但我还是先将它提出来。铃木明在原来的文章中是这样叙述的: 我看过刊登在《中国》杂志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号上的报道,内容是说 “我亲耳听到N少尉说过关于砍杀百人的话”,其中有“N少尉作为战犯在 南京被枪决”这么一句。可是,关于此事已无从查证。 在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里,这段报道干脆给删掉了,却不知 是什么原因。当事人N少尉在母校的小学生面前恬不知耻地说,当时,“砍杀百人” 就是砍杀俘虏,这一事实曾刊登在《中国》杂志上,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清楚。可 是,铃木明不惜耗费财力,不辞辛劳地进行了采访,却为何偏偏不去采访此人,不 写此人的采访报道呢?铃木明不仅没有这样做,甚至连前面已经引用过的报道也删 除不用。 当然,N少尉的实情话对“砍杀百人比赛虚假报道论”的确是不利的反证 资料。所以,他连那种用词模棱两可的报道也不想照原样保留下来。 ◆ ◆ ◆ ◆ ◆ 其次提一提增补的部分。我们可以从《“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中看到这 样一段文字。那就是:“《生活》杂志反映了当时美国的社会舆论,一直保持着极 端‘反日’的格调,从一九三七年底至一九三八年在关于‘东洋发生的事’的报道 中,五、六月间大量出现关于谴责日本空军空袭的报道,但关于‘在南京发生的事 件’的报道,却一行也没有。”(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三十 七页) 铃木明如此叙述,并断言,由此可见“当时在南京发生的事件并没有被看作像 ‘对武汉空袭’的事件那样重大”。 不过,铃木明果真能够浏览当时全部《生活》杂志吗?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 我这里有证据。我所说的证据,就是在一九三八年一月十日号《生活》上,有一个 标题,即《海外摄影——征服者日本军在中国国民政府首都“地狱般的一周”》, 刊登了惨不忍睹的照片,并加了说明。这一期《生活》杂志在日本国内是禁止发行 的(我是从《出版警察报》获知这一事实的),幸好在国际基督教大学图书馆里收 藏了一套《生活》 杂志。 所以,我复印了一份,得以用作旧著《驳南京大屠杀是 “无稽之谈”论》的插图(见本书原著第一九四至一九五页)。所谓“在《生活》 杂志上关于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报道一行也没有”,那是谎言。 ◆ ◆ ◆ ◆ ◆ 铃木明还推测说,郭沫若在其《抗日战争回忆录》中关于“南京大屠杀”事件 之所以一行也没有提及,乃是没有把它看作是重大事件(单行本《“南京大屠杀” 的无稽之谈》,第三十六至三十七页)。然而,说是“一行也没有提及”却也令人 莫名其妙。郭沫若乘船从武汉撤离时,在甲板上目睹着沦陷前夕的武汉三镇,感慨 万千。他在叙述当时情景时,明确地写道:“忽然一片淋漓的血景展开在我眼前, 使我不得不睁大眼睛凝视。那是南京大屠杀的血景!明天谁又能保定:不就在这武 汉三镇再一次展开呢?……”(见《洪波曲》第十三章第六节——译者) 不仅如此,正如铃木明也知道的那样,郭沫若不是为田伯烈编著的《外人目睹 中之日军暴行》一书中译本写了长篇序言,慷慨激昂地揭露过日本人吗?(参见本 书第二四三页以后) 实际上,铃木明这种“什么也没有”的说法在杂志上刊登的原来的文稿中已有 若干叙述,因而我想在此作些叙述。 铃木明提到了史沫特莱在她那《八路军从军记》中的记述。他说,我读了此书, 发觉“从一九三八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九日,每天都有日记记述”,但“不知为什么, 关于‘南京屠杀’的记述一行也没有”(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 第三十页)。不言而喻,他是说中国方面并没有把南京发生的事件当作重大事件。 据铃木明说, 史沫特莱在她的著作中写道: “来自汉口的报纸要晚一个星期”, “电台广播传来重大事件”。但是,史沫特莱之所以什么也没有写,那只能看作是 当时有关南京暴行的详细情况尚未传到八路军那里。南京沦陷后三天,《纽约时报》 的记者德丁仍在该地采访,写下了关于十二月十八日(接着是翌年一月九日)那天 南京悲惨情景的详细报道。难道还有人读了这篇报道后仍然不承认南京暴行是重大 事件吗? 再有就是这样一段记叙:在三铃书房出版的《现代史资料》中有关南京事件的 第一手资料,一篇也没有收编进去,由此似可得出“不存在南京事件”的假设(单 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十三页),依然是“什么也没有”. 关 于这一点,且放在其他章节再作探讨。 ◆ ◆ ◆ ◆ ◆ 在此,最后介绍一下铃木明随心所欲地搬弄资料的例子。他列举了如下两篇报 道: 第一篇报道是:《东京朝日新闻》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七日作为“来自 纽约”消息,从《纽约时报》的报道中转载了这样一段内容:在南京的美 籍飞行员佩特森说:‘由于国军放火焚毁了南京郊区十英里内的村庄,现 在南京因那些难民以及溃败的士兵等蜂拥而至,极度混乱。全市人口达两 万的镇江成了一片火海。这是国军自己焚烧的,我认为全是毫无意义的破 坏,也只能说全是令人可怖的破坏。” 第二篇报道是;埃德加·斯诺所著名《为亚洲而战》一文说:“逃回 南京的国军纪律严明,没有作出抢掠等非法行为。所有的掠夺都是因胜利 而耀武扬威的日本军队干出来的。”(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 谈》,第四十九至五十页) 铃木明把这两篇报道当作“同一情况”的报道,说;‘这两篇同是美国人写的 截然相反的报道,该相信哪一篇呢?我不敢置喙。”这就令人奇怪了。一篇报道的 是关于中国军队战术性地破坏南京城周围地区的情况,而另几篇则叙述了被围困在 南京城内的中国军队纪律之严明。前一篇报道内容与军队纪律无关,因而两篇报道 不是“截然相反的报道”。我认为,这两篇报道都叙述了真实情况。至于中国军队 纪律之严明,那是留在南京城内的外侨一致公认的,而斯诺只是如实转告而已。 有关南京事件的第一手史料未必缺乏 在三铃书房出版的多卷本现代史资料中,有关南京事件的资料一行字都没有, 因而我为此询问了这套丛书的编辑部,得到的答覆说,关于南京事件,几乎没有可 认为是“同时代的第一手资料”,所以未能收编进去——铃木明这样说道(单行本 《“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十三页)。 日本战败后不久,外务省烧毁了所有有关日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资料。陆海 军当然也对机密文件作了同样处理。由此看来,不妨认为有关南京事件的机密文件 均已销毁。 在中央,有关南京屠杀事件的资料已被销毁,但参加南京攻陷战的部队官兵们 的手记之类以及部队的记录等资料已有几种公开发表,而且似乎还可有待于新的发 现。 事实上,在现代史资料中也收编了《第九师团作战经过概要》一文,里面记述 了在南京城内进行扫荡时“歼灭七千余名散兵”(另有中国军队四千五百名战死) 的情况。 此外,应对南京事件负责、已在南京城外雨花台处以极刑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 中将就南京攻陷战所写的“军情报告”,作为其旧著《机密日俄战史》战后版的附 录,已公开发表。该报告也记述了惨无人道的歼灭战的情况。有一份中国方面的资 料,作为南京审判战犯谷寿夫中将的有关记录,办法务大臣官房司法法制调查部收 藏(《战争审判记录有关资料目录》,第一五四至一五五页),包括给检察官的陈 述书、给检察官的辩明陈述书、起诉书、对起诉书的申辩书、辩论、最终发言、判 决书、申辩书(上诉书)、不服申辩书(补充上诉书)等。其中一部分收录在五岛 广作编的《南京作战真相》以及郭歧所著《南京大屠杀》等书中。而且,据五岛广 作说,谷寿夭中将的《阵日记》现存放在防卫厅战史室,尚有八万八千字的《血泪 南京狱中记》之类的手记保存在他的遗族那里。 现在,我们可以翻阅一下两篇长短不一的手记,它们都是参加南京攻陷战的旅 团长的亲笔记录。 其中一篇是第十六师团第三十旅团长佐佐木到一少将写的手记,他对攻陷南京 时处置俘虏和残兵败卒的情况也作了忠实记录,收编在《一个军人的自传》(增订 新版)中。另一篇则是第十三师团第一○三旅团长山田丹二少将的笔记,其中有关 于在南京郊区草鞋峡大量屠杀俘虏的情况。对此,在铃木明所著《“南京大屠杀” 的无稽之谈》 一书中已有抄录和介绍(单行本《 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 一九一至一九五页)。 在山田少将指挥下实际执行大量枪杀俘虏任务的是第六十五联队长两角大住。 最近,在旧书展出目录中写着:“中国派遣军两角部队阵中日志,昭和十三、四年, 四卷”,现归高崎隆治所有。既然有了这四卷日志,那么有关南京事件的可称为至 关重要的记录——昭和十二年两角部队阵中日志也就可能被藏在什么地方了。 此外,我们还知道,在参加南京攻陷战的士兵日记中对南京事件也有某种程度 的记述。例如,佐佐木旅团长率领的支队所属西田的手记,以及已故外贺关次(卫 生队担架兵)的详细日记便是(参见本书第十八至二十一页)。这些材料尚未公开 发表。 再者,佐佐木元胜更不是战斗人员,却以野战邮政局长身份从军。他在战前所 著《野战邮政旗》里缀文描述了不知押往何处的俘虏和散兵的队伍、在下关发生的 大批枪杀以及扬子江岸边的凄惨情景。此书内容竟能获准出版,令人不可思议。当 然,有的地方也被删掉几个字,但它已于去年以新版的形式由现代史出版会出版了。 我认为,仅从上述介绍中就充分说明,所谓“几乎没有可认为是‘同时代的第 一手资料’”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第十三师团两角部队对俘虏斩尽杀绝的“回忆录” 我的旧著《南京事件》以及本书关于南京暴行的记述,都是从介绍《东京朝日 新闻》的报道开始的。《东京朝日新闻》报道说,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两角 部队即第十三师团所属合律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联队,在南京近郊的幕府山炮台附近 俘虏了从南京城内溃逃而来的数达一万五千名中国士兵,包括士官学校大部分学生。 而且,该报援引了该部队随军作家秦贤助的“回忆录”(载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五 日号《日本周报》)说,这批俘虏数日后在扬子江岸边草鞋峡全被枪杀(枪杀地点 为草鞋峡,是根据中国方面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书面证词)。 不过,铃木明曾经对福岛、仙台方面的第十三师团有关人员进行过采访,他指 责我们所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并认为秦贤助所写的文章不可信(载《诸君》一九 七二年十二月号)。 至为重要的“回忆录”作者秦贤助已经故世。于是,铃木明访问了坂本,打听 秦贤助的情况。坂本在日华战争爆发同时,以《福岛民友》特派记者身份从军,参 加华中战线的乡土部队(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联队于昭和十二年九月编成,十月出征)。 据坂本说,秦贤助第一次前往中国时是昭和十四年。如果此是事实,那么秦贤助的 文章便不是“回忆录”,充其量也只能是传闻记录而已。我曾根据秦贤助文章后面 署有“原白虎部队随军作家”这一点,马上断定他的文章是“回忆录”,看来这是 我的误断。由此来看,秦贤助的文章里的确没有片言只字说他是描述了在现场所目 击的事实,这种传闻缺乏有力的证据。 我也看过秦贤助写的文章,有一点感到怀疑,即:两角部队既然已将为数一万 多名的大批俘虏押进南京城内,却为何又从太平门押出城外,再把他们全部杀光。 秦贤助说,两角部队将大群俘虏押进南京城内,当是入城之际,而且从四面八方陆 续不断地进入市京城的部队都带着人数众多的俘虏。对于带着这些俘虏进城之事, 铃木明说:“虽说‘从四面八方进入南京城的部队都带着大批俘虏’,但就连孩子 也知道,带着俘虏的战斗部队是不能攻打南京的。我试向前面提到的许多记者查明 此事,毋庸赘述,不可能有‘带着俘虏的部队’。”(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 无稽之谈》,第一八七页) 我也知道,带着俘虏的部队从四面八方进入南京城,这件情况不合常情,但也 未必不可能。“带着俘虏的战斗部队”并不是“进攻南京”,事实上却是在一部分 部队在南京城的扫射大体结束后,众多部队无视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命令,蜂拥而 进入南京城。因此,这些部队将在城外“抓到”的若干俘虏押进城内,这种情况是 可以想象到的。不过,仅就两角部队来考虑,这种情况的设想看来是不能成立的。 而且,铃木明说:“即便将幕府山的两万名俘虏押过城内行走,穿过太平门, 再带到从草鞋峡至下关一带予以杀害,但是两万名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大批啊! 让如此众多的俘虏在来回三十多公里的地方行走,从常识上来看也是不可想象的。 相信此事的人也觉得奇怪”(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八七页)。 但是,估计要大批俘虏行走的路程有三十多公里,却有点夸大其词了。从幕府山经 和平门入城(约三公里),沿中央路向前走,到中山北路路口向东拐弯到太平门, 出太平门外,通过城外玄武湖东岸出和平门外,再到草鞋峡,如果沿着这条路线走, 其间路程约有二十公里(即使从金川门入城,沿着中山北路走,也只是多一公里而 己)。即便绕点远道,沿中山东路走,也只二十二、三公里之多。要走这些路程, 未必不可能。然而,强迫几天没有吃饱饭的俘虏走二十几公里的路程,未免太残酷 了。 在秦贤助的文章里写有这种可能与事实不相符的情况。而且,一般记事体文章 本身便是传闻记事。然而,能否因此断言秦贤助的文章所写情况都是虚构的呢?大 可怀疑。因为秦贤助后来随军,参加了两角部队,那时或许就该部队在南京的行动 获知了许多情况。因此,我认为,秦贤助所写的关于两角部队在幕府山下“抓到” 的大批俘虏的结局情况,是不能这样一概加以否定的。 铃木明所抓住的“事实” 铃木明否定了秦贤助在其传闻记事文章中所说的屠杀全部俘虏的事实。那末, 他在寻访报道中又是如何抓住“事实”的呢? 铃木明来到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联队所属第十三师团编组所在地仙台,访问了两 角联队长的上级指挥官山田旅团长,接着会见了被称为“第六十五联队的活字典” 平林以及“现仍在郊区从事农业生产的铃木”等人,从他们那里听到许多有关南京 事件的情况。这三人所谈的一个“事实”内容如下。 根据以山田旅团长为首的几个有关人员的证词说,山田旅团长决意违抗军司令 部关于“处理”俘虏的命令,毅然而然地将一万几千名俘虏带到扬子江对岸予以释 放,在举行入城式的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晚,要俘虏在扬子江岸边集中。关于 这天晚上在集中俘虏的地方所发生的事件,铃木明叙述如下: 总而言之,费了相当长的时间,俘虏们才抵达扬子江岸边,此时已是 漆黑一片了。俘虏们跟从着来到江岸,是相信了日本军所作的“送到北岸” 的许诺呢,还是一直忍耐着等待时机呢,现在就不得而知了。事实上,他 们不知道船只来了没有,也不知道日本军作了何种程度的准备。此时,在 俘虏中突然发生暴动。深夜,俘虏们在一片漆黑之中一齐逃跑。步枪和机 枪向俘虏扫射,这一点是确信无疑的。日本军方面也由于遭到了突然袭击, 显得一片混乱。后来情况怎样,那就不得而知了。第二天早晨天大亮时, 已有八具日本兵和一具日本军官的尸体,夹杂在一千多具(也有说几千具) 的俘虏尸体中间。这名日本军官战死在那里的情况,充分说明这起事件不 是纯属“单方面屠杀俘虏”(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 一九六至一九七页)。 看来,铃木明毋庸讳言地全盘相信了有关人员所谈的情况。可是,我却觉得铃 木明所采访的谈话内容里有不少疑点。 首先,我觉得可疑之处是,从收容所到扬子江岸边近在咫尺,却费了几个小时 时间押送俘虏。平林说:“出发时还是白天,仅几公里(一公里左右?)路,却走 了几小时。总之,到岸边集中时已是夜里。”山田说话的内容似乎相同,铃木明写 道;“费了相当长的时间,俘虏们才抵达扬子江岸边,此时已是漆黑一片了。”为 什么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且在一片漆黑的夜里要俘虏集中在岸边呢? 我们姑且先来研究一下花费时间押送俘虏这个问题吧。我在前面说过,秦贤助 说到在扬子江岸边屠杀全部俘虏前先让俘虏在南京城内走过,我认为大可不必如此 残酷。不过,我注意到从收容所押送俘虏到扬子江岸边所需时间,大体上相当于从 收容所到南京城内来回走二十公里路需要的时间,不由怀疑前面所作的推断是否妥 当? 其次,问题是为什么到夜里才要一万多名俘虏集中在扬于江岸边。铃木明曾问 山田,当时是用什么办法将俘虏押送到对岸的。关于渡船问题,铃木明问:“船有 多大,有几艘?”山田回答说:“大概有几艘吧,我看到一艘,能乘数十人,因而 是相当大的船罗。 在长江里是没有小船的。 ”据铃木明说:“他说话声音微弱”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九五页)。难以想象,要动用数艘 这种能乘几十人的船只,将这么一大批俘虏渡过那么宽阔的长江,送到对岸,那是 何等困难。而且,夜间进行此事,显然要发生很大混乱。部队长官果然有这种信心 吗?只有一千人左右的部队要顺利完成这项繁重任务,这实在是莫大的冒险!即使 日本军方面有意释放俘虏,但在夜间将俘虏全部集中,而且又没有充分准备好渡船, 俘虏自当心怀疑虑,担心可能会遭到屠杀,因而企图一齐逃跑。即使发生这种事态, 也是必然的。这种危险,开始就应当充分预料到。如果发生这种事态,结果就会出 现日本军方面对大批俘虏进行机枪扫射、斩尽杀绝的情况,个中的道理岂不是一开 始就昭然若揭了吗? 我觉得,要释放大批俘虏到扬子江对岸,还有一个重大障碍。山田旅团长似乎 漫不经心地说过:“本应有一部分日本军渡江到北岸,但当时却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且不说“一部分”有多少,在南京对岸浦口,已经由从芜湖附近出发渡江到对岸的 第五师团的国崎支队占领。而且,与山田支队同属第十三师团的另一支队已由镇江 渡江,进攻北岸,切断了津浦线。这就是说,听凭可称之为赤手空拳的一万五千多 名敌军在那里附近一带活动。也就是说,自己周围一带虽有几万友军防守着,但山 田旅团也对大批俘虏束手无策,只好将他们送到扬子江对岸地区,由少量友军去处 置。谁能容忍这种令人担忧的作法?所谓“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是不负责任的遁 词。如此,我想说的是山田旅团根本没有打算释放俘虏,把他们送到对岸。 如果这种看法没有错,那就可断定要大批俘虏在晚间到江岸集中,是从—开始 就预料到会发现若干混乱而加以枪杀的一种策略。在这种情况下,俘虏或许已经意 识到了这种迹象,便在扫射命令下达之前发起了铃木明所说的“暴动”。因此,我 认为山田旅团有关人员关于在俘虏中出现“暴动”的证词,仅就这一点而言,并不 是虚构的。 有关这次“暴动”,铃木明说:“这名日本军官战死在那里的情况,充分说明 这起事件不是纯属‘单方面屠杀俘虏’。”铃木明似乎想说,在下关枪杀俘虏不是 “单方面的屠杀”,而是在释放俘虏过程中由于偶然发生的“暴动”所引起的事故。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暴动”就是在扫射前也有可能发生,何况在开始扫射之 际,当然会发生很大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不难推测,加害于人的一方也会有人丧 亡。一名军官的死亡,未必能断言归之于在释放俘虏过程中发生“暴动”所引起的。 至于“释放俘虏”问题,还有许多地方需要研究。山田似乎对铃木明说过,打 算让俘虏逃到对岸。然而,据平林说,“俘虏由船渡过扬子江,送回到镇江的师团”。 根据平林的说法,不是“释放俘虏”,而是“将俘虏押送到后方”。这就相差很远 了,究竟谁对,谁错?尽管他们都否认“处死俘虏”,但同是有关人员的谈话,却 大相径庭。 据说, 山田旅团长让来自军司令部进行巡视的宪兵军官看了大批俘虏, 说: “你看,这些俘虏能杀吗?”而且,听说俘虏了一万五千名残兵败卒的两角联队长 素以有人情味的部队长而闻名(现已去世)。他们这样一些旅团的首脑人物,不知 为什么,却为释放俘虏而苦思焦虑。然而,作为旅团长,果真能这样擅自采取行动 吗?“处理掉俘虏”,这是军司令部的命令。要违抗这项军司令部的命令,当然需 有必要的思想准备。即使这项命令出于那个担任上海派遣军情报主任参谋长中佐的 异常自信的独断决定,总之也是以军司令官朝香宫的名义发出的命令。旅团长对这 项军司令部和师团的命令置之不理,以自己的擅自决定来释放一万多名俘虏,这无 论如何也是不可想象的。 结果枪杀了俘虏,而本来是预定要释放俘虏并把他们送到对岸的——山田部队 的部分军官这样对铃木明说。他们难道不是十分内疚地强忍着而不愿说出其真相吗? 在审判时,应对事件负责任的人,如果其证词没有附上客观的证据,反而会显得缺 乏说服力,这是常识。因此,关于这起事件,当时肯定是很需要有士兵这样的有关 人的证词。我想,在两角部队的士兵中,尽管有不少人对俘虏是“处理掉”还是释 放问题一无所知,但对押送俘虏走一、两公里路却费了几个小时,这一点可能是会 记忆犹新的。如果能了解个中的情况,那就更能清楚地判断秦贤助所记述的文章之 证据资料的价值,而他的文章说两角部队根据军司令部的命令屠杀了一万五千名俘 虏。 此外,这已是三十五年前的事,谁也难免会记得不那么确切。例如铃木明说, 尽管坂本明确地说秦贤助是在一九三九年从军的,但他本人在攻陷南京时从军参加 两角部队,却对该部队抓了大批俘虏而无法处置一事也“全然不得要领”。铃木明 说:“从其面部表情来看,我不能说他在撒谎,看来多半是真的不知道。”与其说 不知道,不如说可能已从记忆中消失了,或坂本也不想讲出这起事件的真相来? 铃木明在采访中,也采访了曾攻占幕府山炮台的角田中队长,听到的内容,与 平林和铃木(现居仙台)的谈话大同小异。不过,在此前一天,铃木明事先没有联 系就去访问角田。据说角田醉醺醺的,说话颠三倒四,但那时角田目不转睛地盯着 铃木明说:“是我!我就是南京大屠杀的真正凶犯,你从谁那里听到这件事的?” 而且,他还对其妻子说:“怎么样?我和你,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后一起到中国去道 歉”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1○○至二○一页)。据铃木明 说,喝得酩酊大醉的角田说话时“颠三倒四”。但是,他在三十五年前的处境非常 困难,作为当时“内疚于心而活着的”与事件有关的人员的证词,是头脑清醒时斟 字酌句地谈话,还是醉后随口而言,吐露了事件的真相?我们至今也很难作出判断。 ◆ ◆ ◆ ◆ ◆ 就提出证据的方式,本·达桑批评了《中国之旅》的著者本多胜一的态度,说: “为了使人在证据面前表示沉默,提出的证据都是说明同一情况的,而省略、剔除 了不说明同一情况的证据”(《诸君》,一九七二年六月号,第二五一页)。但是 (本多胜一在《诸君》同年四月号上提出四个有关“砍杀百人”比赛的证据,所谓 “省略、剔除”那“不说明同一情况的”证据,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且不要说本 多胜一,就是本·达桑本人也肯定不知道有那种证据的),就这一点而言,铃木明 的采访报道的确是真实的,就连“不说明同一情况的证据”,也于采访后予以介绍, 诚可谓是难得的资料。在采访报道里看不到随心所欲的剪裁,即:对与事件有关人 员说出“事实”的谈话加以选择、取舍,只把与他所相信的事件情节相符之处适当 保存下来。即使前后有矛盾,也把听到的全都记下来。因此,我自然也能从他的文 章中得出与他不同的看法。 铃木明对拙著和其他文章进行了批评,说:“看了这些文章,我感到惊异的是, 这些人几乎都对对方所作的‘坦白’和文章之类的东西不加怀疑,都作为‘事实’ 来构成事件。例如,社会上认为‘南京大屠杀’的主犯是中岛师团(我看未必如此。 ——洞富雄注)。如果确是中岛师团,为何不去找一下中岛师团,听听该师团的人 的说法呢?秦贤助和今井‘目睹’了‘事件’,因而理应还有许多其他当时在南京 看到现场的人”(我虽也打算致力于尽可能进行资料批判,但就是没有亲自走访和 听取意见,寻找资料,对于这一点,我甘愿接受批评)。铃木明从这一批评出发, 努力“集‘目击’者的谈话之大成”,以期获知更具体的“事实”(单行本《“南 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四八页)。暂且不论铃木明作了多少努力,但其此 番四出采访的行程,我认为恐怕也是到了采访的极限了。这一点,如果我推测有出 入,希能获得谅解。 山田旅团长的笔记 对以山田旅团长为首及其麾下几名军官对铃木明所作的谈话,我是这样认为的, 而且铃木的文章还介绍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料,故请允许我能转抄其中的一部分, 试对其内容作一探讨。这部分资料便是山田旅团长在占领南京时所写的笔记。这份 笔记才可说是第一手史料。 十三日 穿越阵地纵横的区域,寻找宿营地,但只见一片焦土,毫无 办法。前进中,获悉先遣田山大队占领了乌龙山炮台。南京城内已处于各 师团的扫射中。向前行进了一段距商,就宿于邵家塘。 十四日 要是被其他师团攻下幕府山炮台,有失面子。凌晨四时半出 发,向幕府山挺进,至炮台附近,前来投降的士兵甚多,感到难以处理。 附近的住宅、村庄皆被敌人焚毁。 十五日 为处置俘虏一事,正要委派本间少尉前往师团之际,接到的 命令是“处理掉”。各部队已无军粮,陷入困境。从被俘军官中获悉在幕 府山有粮食,遂去搬运。要给俘虏吃饭颇成问题。 十六日 派相田中佐前往军司令部,商量处理俘虏问题。监视俘虏, 实是田山大队长的重大任务。 十七日 举行入城式,参观中山陵、军官学校。军官学校比〔日本〕 陆军士官学校堂皇得多。下午五时返回。 十八日 为俘虏之事殚精竭虑。视察江岸。 十九日 为俘虏之事延期出发,上午全体出动加以处置。从军司令部 得到补给,吃日本米。 二十日 从下关前往浦口。途中尸体累累。十时至浦口,见到了国东 支队长(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九一至一九五页)。 看了这些笔记,没有一处写有其企图违背军司令部的命令释放俘虏,以及这一 企图失败后结果发生屠杀俘虏的情况。相反,我们却看到这样意味深长的记述:十 五日那天,“为处置俘虏一事,正要委派本间少尉前往师团之际(师团总部设在后 方镇江。——洞富雄注),接到的命令是‘处理掉’”;十九日那天,“为俘虏之 事延期出发,上午全体出动处置俘虏”。 假设山田旅团长所写的和所说的,除这部分记录外没有其他的了,那么我们将 这部分记录与《东京朝日新闻》记者横田的报道联系起来看,即报道说山田旅团长 所属两角大佐率领第六十五联队在幕府山一举俘虏了中国军队官兵一万四千七百七 十七名,就立即可以确认这样一个事实;“山田旅团长遵照由第十三师团长下达的 军司令部的命令,于十九日上午下令两角联队长‘处理掉’俘虏,也就是说,在扬 子江岸边枪杀了全部一万五千名俘虔”。而且,我认为把这两份资料联系起来而得 出的推断,并不怎么有逻辑性的跳跃。 然而,根据山田旅团长的笔记而作出上述那种联想,并非没有问题。首先,是 发生事件的日期和时间。根据山田旅团长的笔记,可以估计那是在十九日上午。但 是,先前所介绍的住在仙台的铃木却说:“时间是在举行入城式的那天夜里。我记 得,我待入城式结束后回来,便听说回来得正好,现在就去押送”(单行本《“南 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页)。入城式是在十七日举行的。而且,据说 事件是发生在夜间。如前所述,平林所说的时间也一样。因此,我认为可以断定事 件是发生在夜间,而日期是十七日还是十九日,抑或是两天之间的十八日?这就不 甚清楚了。在拙著《南京事件》里推测为事件发生在十六日夜间,这当然是搞错了。 住在仙台的铃木说,屠杀的日期和时间是十七日夜间,实际上这一点不是没有 旁证材料。当时,南京金陵大学的战时见证人贝茨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检察 方面的证人出席了法庭。贝茨博士当时作证说:“中国军队大部分就在城外不远处 投降,并被解除了武装,七十二小时后被机枪扫射而死。地点就在扬子江岸边。” 此外,顺便介绍一下,贝茨博士继上述证词后,又说:“国际委员会雇用了工人, 旨在掩埋三万名士兵的尸骸。这是按我们的工作方针而进行的。葬身在扬子江里的 尸体以及用其他办法掩埋的尸体不计其数”(《远速》,第三十六号,洞富雄编日 中战争史资料8《南京事件》1,第四十九页)。贝茨博士所说的可能是十四日在幕 府山附近被俘的大批中国军队官兵。他说这批俘虏遭到屠杀是在十四日以后七十二 小时,即整整三天之后。因此,那是十七日发生的事件。然而,虽说是七十二小时 以后发生的事件,但它果真是正确的日期和时间吗?这一点尚有问题吗? 关于十七日的情况,还有一份资料。《野战邮政旗》的著者佐佐木元胜曾在十 二月十七日下午三时半左右入城式结束后,乘卡车前往紫金山参拜中山陵。傍晚, 他回到中山门时,在那里看到了一批被俘的中国军队。对此,他写道:“乘卡车回 城,在中山门前又遇到大批解除了武装的中国士兵,是〔大约七千二百名〕许多乞 丐似的长长的行列。没有一个人值得可怜”(新版《野战邮政旗》上卷,第二二○ 页,一九七三年,现代史出版会出版)。方括号内所记的“大约七千二百名”这几 个字在初版时是没有的,但在新版时又恢复了。从这个数字来看,这大约是两角部 队在幕府山下抓获俘虏的半数。而且,那时这些俘虏似乎是在被屠杀的那天,在城 内示众后出太平门的。因此,佐佐木于十七日在中山门外看到的七千二百名俘虏, 与前面所说的不同,应当看作为是在当天或其他日子遭到集体屠杀的俘虏。 如此一来,日期与时间也有种种可疑之处,因而试图重新看一下山田旅团长的 笔记。结果便可以这样认为,十九日那天所记的“上午全体出动加以处置”,是出 动旅团的所有兵力,把前夜用机枪扫射而“处理掉”的俘虏尸体抛到扬子江里,这 天上午的“处理” 也就是“善后处理” 了。如果是这样,那末十八日那天所记的 “为俘虏之事殚精竭虑,视察江岸”的“殚精竭虑”意味着什么,使一清二楚了。 看来,事件似乎还是在十八日夜间发生的。自以为似乎不会有错的铃木(住在仙台) 所说十七日夜里这一记忆难道就不会记错吗?再者,关于这一点,南京国防部审判 战犯军事法庭对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中将的判决也说,十二月十八日夜间估计包括上 述一万五千名俘虏在内的幕府山下被俘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在下关草鞋峡遭 到了屠杀(郭岐:《南京大屠杀》,第二二一页,一九七三年台北出版)。可以推 测,有关这起事件的判决,其依据显然是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检察方面的 书证一七○二,即《根据南京慈善团体以及平民鲁甦所报告的敌人大屠杀》中“鲁 甦向南京地方法院提出的上述证词” (洞富雄编:《日中战争史资料》1,第一四 一页)。我想,将原来证据中关于十二月十六日的事件,在判决中改写为十八日, 是另有根据的。 十八日“处理掉”的俘虏尸体,其最后的清除工作(大概是抛进扬子 江)似乎十九日还没有结束。据铃木明说,“山田族团长委托驻军‘清除’ (指清除尸体)后开拔”(二十日前往扬子过对岸浦口。——洞窗雄注;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五三页)。铃木明在先前说 过:“十七日至二十日的笔记只记了这一些”(单行本《“南京大屠杀” 的无稽之谈》 , 第一九五页)。从其笔记的写法上来看,应当认为所谓 “清除”云云,似乎是根据笔记的记述。 俘虏的实际人数果真是八千吗?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当时会津若松联队所抓获的“俘虏”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 人并非都是战斗人员。 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纂的《支那事变陆军作战》1对 这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人的处置问题是这样叙述的:“释放了非战斗人员,收容了 约八千余人。当夜,有半数潜逃。由于戒备的兵力和补给不足等原因,旅团长为处 置俘虏一事颇伤脑筋,便于十七日夜间准备将俘虏释放到扬子江对岸。正要向扬子 江岸边押送时,俘虏发动了暴动,并袭击了戒备的士兵,遇到危险的日本兵向俘虏 开枪射击,因而约有一千名俘虏被枪杀,其余逃跑,日本军也有军官等七人死亡。” (《支那事变陆军作战》,第四三七页) 在防卫厅战史室编纂的战史里,仅对上述记述没有标明依据,这种情况是不多 见的。不过,这些叙述无疑是根据铃木明所写《“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一书。 因为除此之外,别无有关这起事件的第一手资料之类的东西了。但是,铃木明果真 撰写了与此相同的事情吗? 据铃木明的采访报道,山田旅团长说,他和两角部队长两人曾“逐一辨认当时 的‘俘虏’是否果真是军人”,并将战斗人员收容在用竹篱笆围起来的一所学校里。 这大概是说非战斗人员被释放了,但就实际收容的人数问题,铃木明写道:“听两 角部队长说,大概是八千人左右。”铃木明还曾访问了前少佐(战败时)平林,就 死者人数问题提问道: “嗯……该不是一干人吧, 是不是三千人?”(单行本《 “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九二、一九九页) 铃木明仅提出这个数字,但战史室的有关人员操纵了这些数字,最后竟然在堪 称正史的战史上进行了不负责任的编造, 说是收容的战斗人员约八千, 半数潜逃 (这是编造) , 在扫射中牺牲的俘虏约一千人,其余(大概是说三千人吧)逃跑 (这也是编造)。 另外,前面所说的数字,是山田部队有关人员对付本明说的,难道他们就不会 在记忆上有出入吗? 本书第一编第1节开头所介绍的朝日新闻社记者横田的报道注 明是十六日,其中全然没有提及这样的内容:一半是非战斗人员,已予释放,收容 的战斗人员也在十四日夜里逃跑一半啦,等等。而且,收容的地方也并非是山田旅 团长所说的那种围有竹篱笆的学校,而是“二十二栋大营房”。我们认为,就资料 所具有的可靠性这一点而言,与其相信三十多年后写的回忆录,还不如相信当时在 现场的记者对耳闻目睹所写的报道。 铃木明怀疑,认为俘虏有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名略嫌太多了,也许是这个数字 的一半左右。我介绍一下,参谋本部在战时编纂的《支那事变陆战概说》也明确记 述了抓获俘虏一万四千人(《支那事变陆军作战》1,第四二八页)。 第十六师团有关官兵所说的“真相” 铃木明所采访的第十六师团有关军官和士兵达十人之多,在此我不能一一论及, 故列举该师团前参谋长中泽三夫少将的谈话要点,研究一下中泽三夫是否说出了真 相。 据说,中泽三夫先强调说:“所谓南京屠杀之谈,战后我在东京审判时才首次 听到,为之一愣。”继而他又断言:“我们负责城内警备,因而无疑是知道的,比 如,在难民区必设岗哨,不让士兵等入内。据悉,宪兵人手不够,但辅助宪兵则相 当多,宪兵过于严厉,以致遭到其他部队的抗议。所谓来自难民区的表示不满的报 告,从未听说过。在东京审判时引人注意的则是侵犯外国权益问题。然而,这却是 由于中国人打着外国的旗帜企图蒙骗而引起的纠纷。揭发难民区内的便衣兵,这是 日本军义不容辞的行动,绝无随意带走平民百姓而加以杀害之类的事情,而带走的 士兵则以俘虏对待。当时,我恰在南京。如果因南京城外以南有无数墓地,而以尸 骨之数说日本人杀害了多少人,那是大错特错了。”(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 无稽之谈》,第二三四页) 中泽三夫虽然这样说,但他作为中岛师团长的部下,又是参谋长,果真对南京 暴行一无所知吗? 中岛师团长在南京攻陷战中, 曾受到松井军司令官的指责,说 “中岛今朝吾第十六师团长的战斗指挥违反人道”。可是,中岛不久便当上了南京 警备司令官,使中国人觉得可怕。对此,据说同属第十六师团的第三十八联队的助 川联队长也对铃木明说;“我记得,虽前往南京,但我对南京所发生的事件一无所 知,听说自己也许要在东京审判时成为犯人(助川未被起诉)大吃一惊。对我来说, 说是事件,真可谓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 第二四九页)。助川是佐佐木到一旅团长麾下的部队长官,而佐佐尔到一则是著有 《一个军人的自传》的性格刚毅的将军,他掌握着“南京事件”的关键。这个助川 还能说什么事实一无所知吗?而且,东京审判是审判甲级战犯的法庭,像助川这样 的联队长担心成为被告,也令人可笑。因此,不言而喻,铃木明所注“助川未被起 诉”并非是事实。 据说,当铃木明就田伯烈和埃德加·斯诺的著作提出问题时,中泽三夫简单地 下结论说:“我们没有干过,仅此而已。”对此,铃木明说;“明快而又坦率,是 无可反驳的发言。”铃木明并不否定南京事件的存在,却又为何对中泽三夫的全盘 否定,写出“无可反驳的发言”这篇可理解为全面支持中泽三夫的文章呢?这篇文 章是在欺骗读者。 这一点暂且不说,但我认为,在中泽三夫的谈话中否定暴行的每一句话,都是 伪证,对此,只要看一下本书第一编和本节后面所述,便一清二楚。 最后,我想对前面所引的前少将中泽三夫的谈话置一言。他在谈话结束时说: “中国方面从南京附近收集尸骨,说尸体有多少具。然而,南京城外以南有无数墓 地,以尸骨之数说日本人杀害了多少人,却是大错特错了。”说这话的人难道真是 当时在场的负责人吗?连上海派遣军所发表的关于占领南京的战果,也说遗弃尸体 有八、九万具(昭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或说有八万四千具(昭和十二月二十 九日)。日本人说,中国方面特地抛开坟墓,挖出尸骨,并把它计算在南京沦陷时 的遗弃尸体中,等等。我们不妨想一想,中国人听到这种编造出来的谎言,将会多 么愤慨! ◆ ◆ ◆ ◆ ◆ 铃木明在寻访第十六师团有关人员的旅行中,必定已发现了该师团第三十三联 队的一位名叫西田的士兵(住于三重县久居)每天写的随军日记。 对于西田所记之事,铃木明说:“他说得生动,较之军官说的更为出色”(单 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四三页)。我们与其尊重三十五年后写 的回忆录,还不如尊重当时在场者的每天所记内容。介绍山田旅团长的笔记是铃木 明在《诸君》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号上刊登的采访报道的压卷之作。今后如能在杂志 上原封不动地全文介绍这份稀有的宝贵资料,将不胜感激。《“南京大屠杀”的无 稽之谈》一书从西田手记中摘取了十一月份中的六天笔记作了介绍(第二四四至二 四五页)。但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在占领南京时所记的日记却被人隐藏了,这样就 无从知道事件的详细情况。 前军事有关人员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的证词 第十六师团前参谋长中泽三夫少将接受了铃木明的采访,就南京事件发责了谈 话。他在战后不久开庭的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亦曾作为辩护方面的证人出庭作证。 如此叙说,虽然偏离了对铃木明观点的批判,但我想在此让读者看一看日本军中有 关事件的负责人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采取了什么态度。 毋庸赘述,松井司令官不是下令屠杀俘虏、残兵败卒和对普通老百姓施加暴行 的人。他力图阻止这种行为,那也是事实。然而,他的部下官兵却无视他的有关严 肃军纪的训令,妄自采取了残暴行动。松井大将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被追究其 作为最高司令官应对部下的这种行为负责,判处了绞刑。我认为,这虽实属不幸, 却也出于无奈。山下大将在马尼拉进行军事审判时自然也处于同样的境地。 日本军在南京所犯大规模暴行是无可抵赖的确凿的事实。不言而喻,松井大将 也在前面所引的手记和谈话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参照本书第二二八、二三七页)。 尽管如此,松井大将为什么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没有如实承认这一客观事实呢? 事实上,他可能离开南京后就卧病在床,因而不了解事件的整个情况。不过他非但 没有一问三不知,而且对检察官就屠杀事件所作的审问,一口断定:“这绝对弄错 了,决没有理由存在这种罪状。我能以名誉起誓担保,并陈述如上”(一九四六年 三月八日审问调查书〔检证一○一○四〕 ,《远速》,四十四号,载前引资料1, 第七十七页)。此外,松井大将在宣誓供词(辩证二七三八)中也说:我相信,绝 对没有进行过像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检察方面所主张的那种有计划的集体屠杀这一 事实(《远速》 ,三二○号,载前引书1,二七六页)。他坚持这一主张,可能丝 毫没有考虑要减轻部下和他本人的罪责。那末,他为什么不肯如实承认事实,向中 国人民赔罪呢? ◆ ◆ ◆ ◆ ◆ 对于日本军的暴行,不仅松井大将,就是站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上的华中 方面军有关人员都异口同声地加以否定。举例如下: 当时华中方面军参谋中山宁人少佐的宣誓供词(辩证一三四五)说: “我在南京举行入城式前后赴南京时,巡视了市内,所看到的中国人尸体 只有在下关附近一百具左右以及亚洲公园附近三十具左右,这可能是战死 的中国军人的尸体。除此之外,我没有看到平民的尸体和被屠杀的尸体。 听说,在南京俘虏约有五千名,而这些俘虏不仅没有被屠杀,而且据两军 的报告,已妥善地释放到扬子江对岸。”(《远速》,二一四号,载前引 书1,第二○四页) 当时在华中方面军参谋长武藤章大佐的审问调查书(检证第一○一○ 五)中说:“我在南京正式入城时,随松井大将前往。而且,当时已发生 了十至二十起事件……我决不相信,也难以想象会有几千起事件发生。” (《远速》,八十四号,载前引书1,第八十四页) 当时在第十六师团参谋长中泽三夫少将的宣誓供词(辩证二六六七) 中说:“在南京根本不存在日本军有计划地进行强奸的事实。我知道,虽 有少数触犯风纪的人,但这些人均已绳之以法.”(《运速》,三○九号, 载前引书1,第二四五页) 当时在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少将的宣誓供词(辩证二六六七)中 说:“我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二十日、年底三次巡视了南京城内, 从未在城内看到尸体,只是在下关附近看到几十具战死的尸体,做梦也没 有想到会有几万具被屠杀的尸体。”(《远速》,三○九号,载前引书1, 第二五二页) 当时在第九师团山炮兵第九联队第七中队代理队长大内义秀少尉的宣 誓供词(辩证二六六八)中说:“中国兵的尸体,我只是在扬子江岸边看 到少许,未曾看到被屠杀的尸体等等。”(《远速》,三○九号,载前引 书1,第二三九页) 当时在第九师团第三十六联队长胁坂次郎大佐的宣誓供词(辩证二六 三七)中说:“我在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前一直留在南京,但我的部下没 有一个人犯罪……攻下南京后,未在南京城内外听到枪声。如果有机枪等 扫射情况,理当听得见,但从未听到过这种枪声。”(《远速》,三○九 号,载前引书1,第二三九页) 当时在上海派遣军参谋榊原主计的宣誓供词(辩证二二三七)中说: “所谓南京发生火灾,那也是日本军占领南京之前的事,占领后就没有发 生大规模的火灾。据我所知,只有极小部分地方失火,大部分市街并没有 烧到。”(《远速》,三一○,载前引书1,第二五八页) 当时在第十军法务部长小川关治郎的宣誓供词(辩证二七○八)中说: “我于十二月十四日中午左右进入南京,下午巡视了第十军的部分警备地 区(南京城内南部)。当时仅看到六、七具战死的中国兵尸体,没有看到 其他尸体。”(《远速》,三一○号,载前引书1,第二五六页) 所举例子似乎有点过于繁冗,我觉得这些证词竟然说他们都是清白无辜的。可 是,武藤章中将在上述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日的审问(检证一○一○五)后,于四 月二十二日进行的审问(检证二二七三)中不得不承认发生过暴行事件,回答说: “在南京,原决定由两个或三个大队进入市内,可是结果全军都入了城,终于在南 京发生了掠夺暴行事件。”(《远速》,一五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七二页) ◆ ◆ ◆ ◆ ◆ 关于前面所引小川关治郎法务官的证词,最近公开发表了他亲笔写的资料,颇 为有趣地暴露了那完全是伪证。《军事警察(宪兵和军法会议)》第六卷作为《现 代史资料续编》出版,第一次分发给订购者,书中收录了《第十军法务部阵中日志》。 这份日志是不值一提的记录,但在附录“月报”中刊有小川的部分随军笔记却是引 人注目的资料。值得庆幸的是,通过随军笔记可以检验小川宣誓供词记述内容的可 靠性。 如前所述,前法务官小川在其宣誓供词中说,他在巡视第十军的部分警备地区 (南京城内南部)时“仅看到六、七具战死的中国兵尸体,没有看到其他尸体”。 然而,事实又是如何呢?在这份随军笔记里记下了如下事实。 〔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时,乘汽车外出,与兽医部长同车出发。 据说,到南京有十八里路程……驶近城墙南门(中华门。——《第十军法 务部阵中日志》注)。为货车、载客汽车、车辆等所阻,不能前进,停车 约一个多小时……路上看到中国正规军士兵的尸体重重叠叠,并着了火在 焚烧。日本兵看到足下横卧着的尸骸,也几乎都不以为然。由于路上全是 尸体,有的士兵在行走时跨过正在焚烧的尸体,犹如对人类的尸体之类已 无感知。渐至南门前(下午三时三十分。——《第十军法务部阵中日志》 注)……进入南门后,看到路边两侧中国兵的尸体成堆。 〔翌日十五日〕下午,外出视察市内情况。所有十字路口均设置了铁 丝网,而在铁丝网旁边又有几个中国正规军的士兵倒毙在地,日本兵并在 其衣服上点火焚烧。目睹此状,我别无异样感受。日本兵也几乎毫无感受, 视之犹如路边之物,这种情景不是身在战场上所能看得到的,各处依然是 熊熊烈火,黑烟冲天。 对两种记述作一番比较,便可看出供词的伪造情况,甚至令人感到滑稽可笑。 如果说不愿涉及与己不利的事实,尚情有可原,但在这里竟篡改事实,敢于作伪证。 从这一例子中可以窥知,他们所说的和所写的,如在法庭上宣誓后所提供的证言、 宣誓供词等,大都令人难以置信。 且说小川这篇随军笔记,它是在现场每天记下来的,还是后来整理后加以誉写 的,不看到原件则不可断言。可是,该随军笔记收藏在什么地方?我们却一无所知。 这点姑且不说,但可以推测,这份随军笔记是反映南京事件真相的重要资料。 不知何故,至关重要的十二月十六日至十九日的日记却没有介绍出来,令人不胜遗 憾。 ◆ ◆ ◆ ◆ ◆ 关于就日本军所犯违法事件的处置问题,两位负责人即两个军团的法务官在其 宣誓供词中提供了如下证词。第十军于十二月十三日进入南京城,同月十九日调防。 该军的法务部长小川关治郎说:“在驻留南京期间,我未曾听到关于日本兵有违法 行为的传闻,而且也没有人对违法事件进行起诉。因为日本军处于作战状态之中, 军纪颇为严格”(前引宣誓供词)。上海派遣军法务官兼检察官冢本浩次说:“对 破坏军纪、风纪者则予以严肃处置。十二月和第二年一月中所调查的事件仅十起左 右。在处分者中,军官有四、五人,其余大都是士兵所犯下的零星事件,从未处理 过集体屠杀案犯。”(宣誓供词〔辩证一○七四〕,《远速》,第二—一号,载前 引资料集1,第一九二页) 松井大将也在他那前面介绍过的手记中说,受到军法会议处置的,包括军官在 内有数十人。因此,我认为这两个法务官所说的情况基本上是事实。 且看小川法务官所说的情况。诚然,看了前面所说的《第十军法务部阵中日志》, 可知在十二月十三日占领南京前,触犯风纪者,如对中国人进行杀人、强奸、猥亵、 放火、掠夺等情况,收到宪兵队提交的报告有二十二份(此外,关于伤害军马、威 胁上司、临阵脱逃者各一份),但在十四日至十九日第十军驻留南京期间却没有受 理过一份搜查报告。也就是说,仅就军法会议而言,宣誓供词所说的并无虚假。 不过,不应该由于起诉的件数少,就说触犯风纪者也少;也不能由于在南京无 一份搜查报告,因而说没有违法事件发生。法务部没有对罪犯进行搜查的权利,只 有直属军司令部的宪兵押来嫌疑犯时才能起诉。因此,虽有违法事件,但宪兵不拟 搜查,或者违法事件频繁发生,无法处理,这时审判等于零。最重要的是,当初在 占领南京之际,甚至连非常重要的宪兵也寥寥无几,捉襟见时,这在前面已有详细 叙述(参照本书第一○七页以后)。 日本军对俘虏和便衣兵进行集体屠杀,无疑是根据命令执行的,因而,这些执 行者当然不能成为惩罚的对象。对普通老百姓的残暴行为,出于维护军纪的需要, 理应根据从严惩处的方针加以处置。然而,如前所述,南京由于日本军的占领,已 成为地狱。在那里,暴行屡屡发生,不计其数,陷入无法处理的状态之中,因而事 实上不可能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于是,就发生的事件,提出不足几百分之一的例 子,判处轻罪,敷衍了事。 ◆ ◆ ◆ ◆ ◆ 以中泽三夫少将为首的许多参加南京攻陷战的高级军官,以辩护方面的证人身 份出庭参加了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他们都否认曾进行过大屠杀这一事实。这不只是 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出庭的证人的态度,而且也是当事人一致表现出来的态度。 唯独一个有关人员肯定了这一事件的存在,他便是在南京的特别军事法庭上以大屠 杀事件的负责人身份被判处死刑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中将。以B·C级战犯而成为这 起事件的被告人仅谷寿夫师团长一人,其他军司令官、部队长官以及参谋长等人均 免予起诉。然而,谷寿夫中将虽认为自己无罪,却也承认有大屠杀之事实,并要求 惩处大屠杀的负责人。谷寿夫中将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一日被宣判死刑的第二天提 出上诉,说:“应当先向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许多部队长查明事实的全部情况,然 后确定真正的犯人。”(五岛广作编:《南京作战的真相》,第二三六页) 还有一份冈村宁次大将所作的有关记录,当时,他是派遣军首脑人物,他作了 承认南京事件的发言。冈村宁次中将曾经于—九三八年八月担任第十一军司令官, 他在其回忆录中谈到:“在上海登陆后一、两天内,从先遣部队宫崎参谋、华中派 遣军特务部长原田少将(一九三七年七月任驻华使馆武官。——洞富雄注)、杭州 特务机关长荻原中佐等人那里听取了情况,总的情况如下:一、攻陷南京时,事实 上确实发生了对数万市民大肆进行掠夺、强奸等暴行;二、第一线部队有以补给为 名杀害俘虏之弊端。”(《冈村宁次大将资料》,上册,第二九一页) 对遗弃尸体掩埋表之怀疑以及市民受害之“实际数字” 关于遗弃尸体的掩埋数字,铃木明对中国方面的主张也是持极端批判态度的。 负责掩埋南京城内外遗弃尸体的,生要是慈善团体即红卍字会和崇善堂。据它们在 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书面证据,认为处理的尸体数目惊人:红卍字会处理了 四万三千零七十一具;崇善堂处理了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具。 铃木明与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的辩护团体一样,认为这个数字缺乏可靠性,他 说:“即使充分理解红卍字会和崇善堂的善意,南京有关人员也一眼即可看出这个 数字是夸大的”(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一五页)。不仅是 铃木明,可能谁都会对这一过于庞大的数目,表示怀疑,都想说,在未看到原始资 料前不能妄加评论。然而,日本方面理当预料得到,掩埋队提交的报告尚在,所以, 可想而知不必担心中国方面也会向法庭提出虚构材料作证的。现在,我认为前面所 说的数目是完全可信的(关于遗弃尸体的数目问题, 另参照本书第一编第6节以及 以后的第三三四至三三六页、第四○七至四○八页) 总而言之,遗弃尸体的数目相当大。处理尸体花了近一年时间也丝毫不足为奇。 因此,所谓“在业已清除过的中山门附近等地,五个月后不可能还有那么多尸体” 的反驳是不能成立的。据说,五个月、十个月后,甚至一年半后,在部分小河里还 填满了白骨(参照本书第一九八页)。 ◆ ◆ ◆ ◆ ◆ 铃木明也批评了中国方面关于在特定地点遭受屠杀的说法。为此,我对此作一 叙述。 据悉,在南京市当局编印的某本《南京大屠杀摄影集》里开头刊登的“大屠杀 地图”上,在雨花台处附有“万余人被杀”的说明。对此,铃木明说,那里附近民 房全部焚毁,绝无居民,即使后来有人被带到这里来遭受杀害,也不能认为是大量 的。他还介绍了雨花台永宁寺住持的证词,说“决没有在这一带杀过人”,以为这 是事实(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六二页),那是铃木明于一 九三八年一月前后从前独立大队炮兵联队石松那里听来的。 诚然,南京攻陷战结束后,没有在雨花台进行大量屠杀的事实,我认为这一点 是可信的。不过,当时这一带几个月来遍地都是大量遗弃尸体,那也是事实。据崇 善堂掩埋队留下的资料,一九三八年四月九日至十八日,在城外的兵工厂、雨花台 地区掩埋了二万六千六百十二具尸体。 这样多的遗弃尸体,可以说不是由于屠杀造成的,而是通过歼灭战这一正当的 战斗行动导致的伤亡的结果。然而,中国方面看来,这却是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据 说,在雨花台,有两、三万中国兵在撤退时遭到日本军的扫射,哭声连天、尸骨成 堆、血流过胫,一片惨状(参照本书第二十六页)。 由此看来,在“大屠杀地图”上的雨花台处附有“万余人被杀”的说明,也就 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了。顺便介绍一下,从正面进攻雨花台的第六师团,分出其一 部分部队迂回到南京城西侧,在该地区也取得了骇人听闻的“战果”(参照本书第 二十六至二十七页)。 此外,据说在“大屠杀地图”上这样写着:在离南京城东北八公里左右的扬子 江岸边燕子矶有数万普通平民百姓遭到屠杀,在其附近的观音门有三万普通老百姓 遭到屠杀。对此,铃木明表示怀疑:数万普通老百姓逃进这一地势险要的山地,是 “绝难想象”的。他还特地说,南京附近的人们若要躲避战火,是不可能向日本军 进攻过来的东南方向或正东方向逃跑的。不过,日本军的进攻出乎意料地迅速,南 京附近的居民如有人不能渡江到对岸,不能前往平地开阔的南面或西南面,那就要 么进入南京城内,要么即使与日本军的进攻路线相遇,也宁可逃进东北面的“形势 险要”的山地,认为那是“安全之地”。我认为这不足为奇。当然,正如我在旧着 《南京事件》中所指出的那样(参照本书第七十二至七十三页),发生在燕子矾和 观音门的这起大屠杀是怎么回事,由于检察方面未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来, 所以对牺牲的人数尚存有疑问。然而,不管怎样,总不能认为中国方面捏造了这种 谣传。 ◆ ◆ ◆ ◆ ◆ 关于金陵大学教授史迈思博士负责进行的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的调查结果 (Lewis S. C. Smythe, War damage in Naking area, December, 1937 to March, 1938, Shanghai,1938.),前面已作了介绍,并进行了批判(参照本书第 二一二页以后)。铃木明也提到了这个调查,他认为在每五十户房子中挑选一户进 行调查是极为精确的实况调查(顺便说一句,人们经常谈论的视听率调查比例是在 一万七千余人中挑选一个人。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五九页)。 根据这次调查,可以推算出南京城内居民的受害情况,即因日本军的暴行而致死者 二千四百五十人,受伤者三千零五十人,被强行拉走者四千二百人。被强行拉走者 后来由于下落不明,这个数字与死亡的人数相加,估计有六千六百名市民遭到了屠 杀。 如前所述,铃木明认为这次调查是“极为精确”的调查,但另一方面,他又说 “这些数字在调查方法及其他方面有多大的正确性,现在无法断定”。但是,铃木 不相信掩埋队处理尸体的数目,却断言:“仅就这起‘南京事件’而言,这是唯一 重要的数字。” 是不是“唯一重要的数字”暂且不论,就连那史迈思教授也意识到由此推算而 得出的市民牺牲的人数太少了。于是,史边思教授在报告中注明,根据城内外掩埋 的情况谨慎推算,结果表明有一万二千名市民遭到屠杀。关于一万二千名这一数目, 同是金陵大学的贝茨博士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上作证说:“史迈思教授和我经 过种种调查和观察,结果得出一致结论,即:在我们确切所知范围内,城内包括男 女和儿童在内的非战斗人员有一万二千人遭到杀害。”不过,这一万二千人仅限于 在“安全地带及其附近地区”调查所得的数字。贝茨博士进一步作证说:“市内其 他地区还有许多人遭到杀害,而我们无法调查这些人数。而且,在市区外被杀害的 人也相当多。我前面所说的,不包括屠杀中国兵,也不包括屠杀曾经当过兵的几万 中国人。”(《远速》,第三十六号,载前引资料集1,第四十九页) 可想而知,这次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的调查,在南京事件构成起诉原因而进 行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毋宁说是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但是,辩护方面最终没有将 这份报告作为书面证据提出来。我想,这可能是因为连辩护方面也对这份资料所示 数字的可靠性表示怀疑。在《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中所统计的有关死者的数字, 不能照用, 这在本书第一编第6节《关于牺牲人数的估计》中已有详尽的叙述,故 在此不再重复。然而,一段时间来没有提到南京事件的铃木明,却又打破了沉默, 在一九八二年十月号的《文艺春秋》上刊登了一篇文章,题为《敬告〈人民日报〉 总编阁下》。他在文章中重又提出了在史迈思的调查报告中所见到的受害市民人数 的统计。当然,他一句也没有提及我对该调查报告所作的批判。对于他,只能将他 定为是一个“企图蒙骗不太明了事实的读者” 的人物(参照本书第二编第1节中的 《对批判未予答覆的铃木明和山本两人》)。 马吉牧师的批判当否? 田伯烈所著《日军在华暴行》(中译本题为《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在 书后附有“难民委员会对日本提出的抗议书”,列举了四百二十八起(正确地说应 是四百四十四起。——洞富雄注)日本军的暴行事件。铃木明说,根据这些报告来 看,在占领南京后的六十天左右时间内,他们所能知道的强奸事件约有八十起(单 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一五页)。不过,田伯烈在其书后附录的, 自然不是国际委员会所列举的日本军暴行的全部事件,实际上只不过是四百四十四 起中的一百三十起左右而已。因此,可以把八十起强奸事件视为这一百三十起左右 中的一部分。 此外,铃木明还说:“马吉牧师的证词抽象而夸张地解释了这份记录(安全区 国际委员会关于日本军暴行的报告),不具体。马吉牧师在信中说:‘十六日有一 千名妇女被强奸。’但在《难民委员会记录》中关于十六日那天的报告写的是受害 人数充其量总共只有十二名”(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四八 页)。铃木明所说的马吉牧师的信,就是田伯烈在书中所引用的、马吉致其在上海 的妻子的那封日记体的信。铃木明所依据的是从该书中译本翻译过来的转译本,其 中说:“昨天(十六日。——洞富雄注)白天和夜里遭到强奸的妇女至少在千人以 上。”但是在马吉牧师的信中,此处应正确译为“自昨晚到今天(十七日。——洞 富雄注)白天,有一千名妇女被强奸”(前引资料集2,第三十四页)。 铃木明把十六日的受害人数充其量定为十二人,这自然是根据《南京安全区档 案》定出来的。不过,正确地应当说这是一起由八个以上军官和士兵所强奸的超过 七名妇女的案件。因此,应把“充其量总共只有十二名”改为“至少也有十二名”。 此外,我还想提请注意该委员会所报告的一个事实:在广东路某处,从十三日至十 七日,有三十多名妇女被强奸。根据南京安全区档案,,第二天即十七日还有三十 四名(十七起)妇女被强奸。除此而外,大学对面和第二条马路,各处都有人被强 奸,而且在五台山小学也有许多人被强奸。 然而,这只是在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记录中所看到的,不能认为是在安全区发 生的强奸事件的全部。马吉牧师在其上述信中,又就十六日那天的强奸事件写道: “从那天早晨起似乎就有人来报告强奸事件。即使在我们熟悉的人们当中,亦有一 百多名妇女被日本兵强行带走,其中十七人是大学图书馆的职员。但在自己家里被 强奸的人肯定要多几倍” (前引书2,第三十三页)。而且,前面所说的贝茨博士 是当时管理金陵大学的负责人,该校收容了三万名难民。他和安全区委员会分别每 天向日本人使馆报告在其管辖范围内所发生的日本军的暴行事件。他后来还作为证 人出席了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当时曾就十六、十七日所发生的强奸事件作证说: “我曾报告,十二月十六日,日本军从南京大学带走了许多妇女,而且又于第二天 报告说,前一天晚上日本军强奸了三十名妇女。在十二月十七日向日本官宪报告说: ‘你所见之处以及你的邻居所见之处,正在继续发生令人可怕的残酷行为。’我于 十二月十八日的信中又报告了前一天晚上发生在南京大学(金陵大学。——洞富雄 注)校园内六座建筑物里持续进行的强奸事件。”(前引书2,第五十三页) 铃木明难道也能断定这些证词是虚假的吗? 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马吉牧师把十六日夜里至十七日白天被强奸的妇女定为 一千人,这也是大致推测,但仅根据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所列举的,说实际受害人是 十二人啦、四十人啦、一百人啦等等,都是令人可笑的。在留在南京市内的二十五 万乃至三十万市民中,有十五万以上的市民在安全区内避难。管理这一包括十个难 民收容所在内的安全区委员有十五人,即使加上中国的委员助理,其人数也是屈指 可数的。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们不可能听到发生在安全区内的所有事件。而且,可 以想象,即使收到了报告,也不可能如数报告日本大使馆,而且关于强奸等情况, 受害人及其家属大都隐情不报(参照本书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页)。再有,就安全区 的委员们而言,在安全区以外的市区内发生了什么事件,他们就不得而知了。 马吉牧师估计,从十六日至十七日,在南京被强奸的妇女有一千名,这是根据 日本兵横行不法。使全市处于恐怖状态之中和兽性大发作的传闻而作出的大致推测。 当然, 这可以说“不具体” 。但马吉牧帅所说的一千名妇女被强奸”,铃木明说 “是抽象而夸张地解释了这份记录”(即表示受害人有十二人的安全区国际委员会 的记录。——洞富雄注;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四八页)。 对铃木明的这种简单的解释,我不能同意。 前面提到的金陵大学博士贝茨曾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证人作证说,仅根 据“安全地带的国际委员会报告”,在南京占领后不到一个月,“估计发生强奸事 件八千起” (《远速》,第三十六号,载前引资料集1,第五十页)。另一方面, 国际委员会主席、德国人拉贝在一月十四日致德国驻上海总领事的信中写道:“强 奸了约两万名妇女” (《远速》,第五十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六六页)。拉贝 所说的两万人大概是对全市被害人数的估计数。说八千起事件也好,两万人也好, 我也不是不觉得有些夸张,但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也是辩护人的博学之士泷川政 次郎博士,曾于南京沦陷后半年访问那里时记下了这样一段话;“据我所乘的人力 车车夫对我说,现在南京市内,没有一个姑娘不遭到日本兵的暴行。”(《新版: 评东京审判》,下册,第九十六页) 对马吉牧师的手记表示怀疑的铃木明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说: 试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在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手记里马吉写有这样一 段话:“星期二。天气恶劣,先下微雨,继降大雪,这是我们一向所恐惧 的。难民区的几乎所有草棚都漏雨,简直等于狗窝,遍地泥泞,难以插足。” 二十八日是星期二,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查阅了当时记录,二十八日 却是晴天。第二天,即二十九日,早晨稍微降了一点小雪,但很快就停了, 转为阴天。除二十九日外,几乎都是“晴天”(这段记录,在《诸君》一 九七三年一月号里没有刊登,在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 一一三至一一四页里有补充记述)。 铃木明根据“当时的记录”指出,十二月二十九日早晨稍微降了一点小雪,随 后便转阴,但在此前后,每天都是“晴天”,而马吉牧师却把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 写成下大雪。如后面所述,若是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前每天的气候情况,我也知道一 些,但后来的情况就不甚清楚了。如果有记有占领南京当初的每天气候情况的“当 时记录”,我很想查阅一下。 或许正如铃木明所说的那样,二十八日是个晴天。据铃木明说,马吉牧师把十 二月二十八日的气候情况写成先下微雨,继降大雪。不过,这种说法却略有舛误。 铃木明所依据的是中译本《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我查阅了英文原文,在书中 是这样写的:“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我们所担忧的是天气恶劣。先是下起蒙 蒙细雨,随即下起雪来。虽说是草棚,但大多简直就象狗窝,住在里面的可怜的难 民,其境遇更为悲惨。因为这些草棚大多数不能避雨,而且遍地泥泞”(洞富雄编 前引资料集2, 第四十一页)。乍降即露的小雪与“大雪”,情况殊不相同。要批 评别人所写的文章,严谨地弄清其所写内容,则是个前提。在这方面,理所当然, 不应该根据有出入的译文,而是必须根据原文进行研究。 这点暂且不说,也许如铃木明所说的那样,二十九日那天下雪,而在那前一天 则是晴天。尽管马吉牧师误写为二十八日下小雪,恐怕也不能据此怀疑那位牧师的 手记的可靠性。即使是日记体的手记,也有不少是在隔天记写的情况,因此,在执 笔时由于记忆错误,将发生事件或事实的时间前后错写一天,遗误于后世的研究工 作者,这种例子可以举出不少。但我想再次请教铃木明,希能告知记有十二月二十 八日是晴天,翌日二十九日是小雪的那份“记录”的名称。 铃水明说:“田伯烈所写的主要是以难民区为中心的南京城内发生的事件。而 且, 至于有关南京的事件, 则主要是美国牧师——估计是马吉的手记”(单行本 《“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一一页)。对此,正确地说,田伯烈编著的 那本书是由正文十章(包括序和结论在内)和附录资料七篇组成,正文的前三章内 容是有关南京的,在这部分里,马吉牧师的手记占百分之五十五,贝茨博士的手记 占百分之三十五。不过,在田伯烈所编著的那本书中收录的有关南京事件的记录, 不仅仅是这一些。作为附录,该书还大量收录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向日本大使 馆提出的关于日本军的暴行报告和公函。尽管如此,仅就田伯烈编著的那本书的正 文而言,可以说“至于有关南京的事件,则主要是马吉牧师的手记”。马吉牧师也 出庭参加了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他和贝茨博士、许传音博士一起就南京暴行事件作 了长时间的陈述,并各都准备了长篇大论的宣誓口述。 如此,马吉牧师是有关南京大屠杀事件的重要证人,这是事实。虽然铃木明试 图指出这位马吉牧师的证词有矛盾和悖谬之处,但如前面所看到的,其批评没有作 用。然而,一部分人对铃木明的著作——包括他对马吉牧师的批评在内的评价依然 很高,如渡部升一,他作为导演活跃于社会,博学而声誉颇高。他挥笔疾书,竟然 这样说:“‘南京大屠杀’使我们羞对世界尤其是羞对中国,这是所谓日本军在南 京杀害三、四十万士兵和男女平民百姓的事件。但是,此事也通过铃木明的详尽的 调查报告即《“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一书而真相大白,这种事件无论如何想 象都不可能存在。它证明,这次大屠杀的所有传说以及文件的来源都集中到一处。 南京大清杀是美国牧师马吉造的谣,而且查到底,这些谣言无一能找出像样的事实 根据。总之,日本人由于一个不负责任的外国人的造谣,而被打上了集体屠杀几十 万中国人的烙印。”(《历史的阅读方法》,第一三五至一三七页) 这实在是粗暴的议论,尤其是针对马吉牧师的议论,应当说是无视事实的造谣 生事。即使铃木明本人也决没有说过这种活。看来,渡部升一大概没有仔细看过铃 木明的那本著作。 所谓“经常是同一个目击者” 南京的姜福根曾接受了本多胜一为写《中国之旅》而进行的采访,后来又同访 问南京的三留理男见了面(《中国报道》,载《每日周刊》,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 九日)。姜福根还亲自投稿《控诉南京大屠杀》一文,刊登在《人民中国》一九七 二年七月号上。南京的外事工作人员曾多次向日本人介绍了姜福根在少年时代的痛 苦遭遇,这种心情,我想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不过,铃木明却由此产生了一个残忍 的提问,说:“能介绍南京大屠杀的,难道只有当时年仅七岁的姜福根一个人吗?”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一九页。)每当想起看到此文的南 京人的愤恨和中国人民的满腔怒火,我的心情便十分沉痛。 南京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审判战犯法庭(后改为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仅 审判了应对南京事件负责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中将,并处以死刑。据谷寿夫中将的 遗书《血录南京狱中记》说,这次审判仅让受害市民七十五名男子、二十五名女子 作为证人出庭(五岛广作著:《第六师团无事实根据》,一九六六年在《熊本广播》 连载)。当然,这并非说受害人只有这些,而是考虑到审判的进行,仅选出了一百 个受害者。在这些人当中,尚有几十个人健在,何不找他们采访一下呢?倘若此事 不成,即使去台湾,自然也能从与蒋介石一起逃到那里的中国人中间找到南京暴行 的受害者。我也间接地知道一个人,此人是身负三处刀伤而活在世上的南京事件的 受害者。 在南京开设的战犯军事法庭上对谷寿夫中将的审判,如本书正文所述, 似有一百名证人出庭作证。据在这次审判中“对起诉的申辩书”所说,谷 寿夫中将被追究的罪责是杀害九百多人,强奸四十多人。而且,据“不服 判决补充呈报书”所说,自十二月十二日至二十一日,第六师团在中华门 一带所犯事件共达三百七十八起(五岛广作编:《南京作战的真相》,第 二二八、二三六页)。 顺便说一句,在南京的战犯军事法庭受审的与南京事件有关人员,除 谷寿夫中将外,还有第十六师团的两个少尉(有砍杀百人比赛的嫌疑)、 一个大尉(有砍杀三百人的嫌疑?),共计四人,都被判处死刑(法务大 臣官房司法法制调查部编:《战争犯罪裁判史概要》〔一九七三年八月〕, 第三五○至三五一页。同调查部:《战争审判记录有关资料目录》〔一九 三三年七月〕,第一五四至一五五页)。除谷寿夫中将外,其余三人可以 说是在“南京大屠杀事件”前参与屠杀的人,因而应该认为与南京事件无 直接关系。 德丁记者的报道 铃木明说,要揭示事件的真相,第三国人的资料是最为可信的。他找到了《纽 约时报》 南京特派记者德丁寄往报社的报道与电报, 并介绍了其中的一部分内容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六六至一六七页)。这位记者在南 京被占领时的三、四天内,详细目睹了日本军的行径。 铃木明在前面提到的那本书中说:“过期的《纽约时报》沉睡在东京大学新闻 研究所的地下仓库的深处,散发着一种独特而又浓烈的书蠹霉味。事实上,我万万 没有想到能如此轻而易举地看到《纽约时报》的原件,不禁哑然。在洞富雄编撰的 书籍里有一篇文章说:‘德丁的报道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刊登在《纽约时 报》上’(根据检察方面为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而提出的德丁的宣誓口述〔检证一 七九二,未提交〕,不过记错了时间,参照后面的记述。——洞富雄注)。洞富雄 之所以没有发现它,我想是因为要找到过期的《纽约时报》相当困难。”铃木明还 谈了他那煞费苦心地寻找该报的经过:我们俩花了两天时间,逐页翻阅了十二月份 和一月份每天多达六十页的《纽约时报》,寻找德丁这个署名,结果缺少了引人注 目的十二月二十四日那天的报纸,后来总算在一月九日出版的那天报纸上发现有十 二月二十二日由上海航空邮寄的长篇大论的报道。据他说,那是在“盛夏,在没有 空调机的阅览室里”进行的艰苦劳动。其实,我早在此几个月之前就想到把这些资 料收进南京事件资料集里,充作《日本战争史资料》中的两册。我怀着希望或许能 找到德丁的报道的侥幸心理,查阅了东京大学以及其他各处所收藏的《纽约时报》 原件。 正如铃木明所说的那样,我迄今为止没有看到过引人注目的那一天的《纽约时 报》。我想,这些刊有德丁记者撰写报道的报纸当然被检查后没收了。战后制成的 该报缩微胶卷,因日本各地都没有日华战争爆发前后出版的那些报纸,所以没有努 力去查找。不过,我自我检查,觉得这样编撰资料集是太疏忽大意了。于是,我明 知也许劳而无功,还是想去东京市内各处收藏《纽约时报》的地方大体上把它创览 一遍。就这样,我决定先去东京大学新闻研究所,查阅了该报的索引。幸好,在该 所阅览室里也偶然备有一套刊有引人注目的那些报道的前后几年《纽约时报》的索 引。最近,似乎有一整套影印版的索引上架收藏。我记得,那时,即一九三七年至 一九三八年的。纽约时报》索引肯定是日本银行的旧藏本。这对我来说实在太幸运 了。 查找的结果表明,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和翌年一月九日出版的《纽约时 报》上曾刊登了署名德丁写的有关南京事件的报道,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出版的《纽约时报》上刊登了题为《美国传教士笔下的南京恐怖统治》(American missionaries describe Nanking region of terror)的报道。于是,我决定查阅 国立国会图书馆、 东京大学新闻研究所、 庆应大学和早稻田大学图书馆所收藏的 《纽约时报》,看看有无前面所说的两个月份的《纽约时报》。结果,我知道前面 所说的三天《纽约时报》在上述四处共十二份中,看来保存下来的只有两份:一份 在早稻田大学,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版的;一份在东京大学,是一九三八 年一月九日出版的。 在十二份中, 有十份因捡查而被没收,唯独这两份免遭厄运 (东京大学所收藏的那一份并非像铃木明所说的那样,仅缺少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 十四日出版的那一份,也缺少刊登德丁记者第一篇报道的同月十八日出版的那一份。 因此,德丁记者刊登在一九三八年一月九日出版的《纽约时报》上的报道,自然并 非“世界上最先发表的有关‘南京事件’的报道”)。现在,虽然无人自报姓名, 但在东京大学和早稻田大学的师生中理应有人看过《纽约时报》 , 了解南京事件 (藏在早稻田大学的那一份报纸个别地方有破损,已用薄纸修补)。但我虽是与早 稻田大学有关的人员,当时也没有看过这则报道,也未从谁那里了解到这一事实。 不要说是当时,就是近十年来潜心研究南京事件、并撰写了有关专著的作者——我, 竟然如此不知身边就有报纸刊登着德丁记者所写的报道,深感惭愧。 铃木明似乎也翻译了刊登在一月九日出版的《纽约时报》上的那篇报道,那是 小号字体占满了整整一个版面的长篇文章,连同上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报道(这篇 文章约占三分之一版面)合在一起,其译文均收录在《日中战争史资料》里。 此外,在日本军占领南京时尚留在那里的,除德丁记者外,还有《芝加哥每日 新闻》的斯蒂尔、美联社的麦克丹尼尔、路透社的史密斯三位记者,以及第一流电 影摄影师门肯。他们和德丁记者一样,于十五日或十六日前往上海。这些记者当然 也给他们的通讯社和报社寄去了关于南京事件的重要新闻。 伦敦的《泰晤士报》也肯定刊登了有关南京暴行的报道。这也和《纽约时报》 的情况一样,可以说,这些报纸报道的原件在日本几乎不可能看到,最近,该报从 创刊号起的缩微胶卷在日本各处都已上架收藏,因而也尽可查阅了。这些情况是通 过《出版警察报》才知道的。该报特派记者麦克唐纳(日本军占领前一直留在南京, 后乘美国炮舰“帕奈号”逃出。该舰在南京扬子江上游二十八英里的和县附近被日 本海军飞机击沉)在乘坐返回上海的美国救护舰“奥阿胡号”途经南京时,从留在 那里的外侨那里听到了目击者的谈话,并于十二月十七日由上海发出电讯,报道了 这些情况。 关于前面提到的门肯摄影师的情况,拙著《南京事件》对他作了叙述:“门肯 摄影师既然是在美国国旗下进行工作的,虽会受到占领军的严重干涉,也必然摄下 了凄惨事件的某些片断,并带出南京”(该书第一一四页)。铃木明也提及此事说: “上述洞富雄的著作(指旧著《近代战史之谜》 。 ——洞富雄注)虽也写道,他 ‘理应拍电将详细消息送回去’,‘必雄摄下了事件的情况,并带出南京’。但是, 洞富华却没有写出消息刊登在何处,拍摄的影片在何处上映。”(单行本《“南京 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十四页) 我大致认为门肯把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五日所目击的惨状亲自拍下了胶卷,并带 出南京,但这种推测看来很难成立,因为日本军是不允许让这种新闻电影的底片带 出去的。这样,即使门肯本人虽然未能把胶卷带出去,但似乎已由马吉牧师偷偷带 回美国,广泛上映。此胶卷是马吉牧师继门肯摄下后又加以补充拍摄的呢,还是整 卷胶卷都是马吉牧师拍摄的,其经过情况就不甚清楚。关于这卷胶卷,贝尔加米尼 在他引人瞩目的著作《日本天皇的阴谋》中叙述如下: 约翰·马吉牧师——一战后他是耶鲁大学的牧师,是战争诗人伊安· 马吉的父亲——用摄影机记录了他所见到的情景。这部黑白影片—一他后 来郑重声明,该影片没有适当地反映出“黑色帐篷和红色帐篷的真实情况” 被偷偷地带回美国。人们感到影片中显示的那残缺不全的尸体、溅满血迹 的房屋和挑在刺刀上的婴儿实在惨不忍睹,不堪公演,因而仅有少数人观 看了影片。颇具讽刺意义的是,影片的某些片断被“‘美国第一’委员会” 这个组织拿去广为上演,旨在说明卷入外国事务是无益的。 据贝尔加米尼说,他为收集资料和撰写《日本天皇的阴谋》一书而来到日本, 逗留了三年左右时间,当他即将启程回国,其行李放在神户的一个栈桥上待运时, “两本笔记本和一卷摄有‘南京屠杀’的胶卷从他的六只书箱里失踪了”。贝尔加 米尼是从什么地方把这卷“南京屠杀”的胶卷搞到手的呢?在纪念“七七”的广播 电视屏幕上,有时会出现有关“南京屠杀”的片断面面,我也觉得奇怪,但在日本 毕竟也有这卷胶卷。贝尔加米尼这个人搜集资料真是非同寻常。这位美国人不知采 取什么手段把铃木明、我以至几乎所有日本人都不知道的这种胶卷的复印件搞到手 的。 ◆ ◆ ◆ ◆ ◆ 《每日新闻》前坂俊之撰写的《受到检查的南京大屠杀》一文刊登在最新一期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现代之眼》上,我在它即将定稿前,曾拜读过。这篇文章 根据《出版警察报》对受到查禁的有关南京事件的外国新闻报道作了介绍,并调查 了遭查禁处分的数量。 双方不宜对残暴的照片过于认真 铃木明提出了两张众所周知的惨不忍睹的照片问题(单行本《“南京大屠杀” 的无稽之谈。,第二六二至二六六页),而这两张照片曾刊登在本多胜一所著《中 国之旅》、《在中国的日本军》以及三留理男所著。抗日战争记录》中。 一张照片是日本兵举起军刀,正欲砍杀一位已万念俱灰的中国青年,而站在后 面的日本兵面露笑容地观看此情景。另一张照片是一个日本海军士兵一手提着一把 出鞘的军刀,一手提着一个中国人的人头,得意忘形。我想,这两张照片都陈列在 似乎是位于南京紫金山麓丛林中的南京事件资料馆里。 本多胜一说,刊登在他那本著作里揭露残暴行为场面的照片是从南京 大屠杀影集里翻拍过来的。从照片下面的说明文字奇大这一点,可以推测 影集里的照片是根据展览用的镜框里的照片翻拍下来的。这种镜框大概就 是前面所说的资料馆里专供展览用的。迄今为止,中国的这个陈列馆是不 向日本人公开的,据我所知,仅给已故的高野实一人参观过。此事,我是 直接从他那儿听来的。 且说前面提到的照片问题,铃木明怀疑说:“这张照片真是‘日本人在南京砍 杀中国人’时拍摄的照片吗?”他说:“具体说来,没有一个说明这种情况的证据。” 诚然,这样的怀疑是存在的。我也知道在南京陈列的照片中就有两张是一九三○年 间岛事件的照片。看来,当时似乎有不少日本兵在身上藏有色情、变态的照片和惨 不忍睹的照片。为此,我认为研究工作者不宜把出处不明、反覆多次翻印的照片当 作资料看待。当然,这并不是说这张引人注目的照片不是占领南京时拍摄的照片, 因而我认为铃木明也大可不必对这张照片过于认真。 至于另一张照片,铃木明举出证据说,它拍的不是全景,而是剪去下半部摄有 似是身体的部分,修剪成日本兵提着刚砍下的人头的模样。这张全景照片并不怎么 稀奇,以前我也觉得奇怪,认为这张照片或许正如铃木明所说的那样。可是,我在 后来看到了一张印得较好的照片,对那个站着的手提人头的日本水兵的脚下边的地 方看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照片上只照出中国人的人头,没有照出身体。因此, 南京的这张照片显然不是故意修剪而成,使人看上去如同提着一个刚砍下的人头似 的。 这点暂且不谈,铃木明说:“查阅了所有关于‘南京暴行’的记录,全然未能 找到日本海军登陆的事实。”对铃木明的这种说法,我不能同意。我之所以这样说, 是因为《纽约时报》记者德丁在为了乘上十二月十五日开往上海的轮船而前往下关 码头时,曾亲眼目睹了如下事件。 本记者在乘上开往上海的轮船前,在江边看到两百个人被处决。这次 残杀前后花了十分钟时间,两百个人在墙边排成一行,然后遭到了枪杀。 随后,许多佩带手枪的日本兵在横七竖八地躺着的中国人尸体旁边,满不 在乎地走动着,还踩在尸体上面,一旦发现还有人未断气,手脚在抽动, 便再补上一枪。 陆军士兵一边干着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一边从停泊在江面上的军 舰里叫来海军士兵,让他们观看这种情景。围观此景的许多军人似乎大感 兴趣(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第二八一页)。 我认为,既然有德丁记者所看到的那种事实,在下关登陆的部分海军中自然会 有人干出照片上所拍出来的那种事。总之,这张照片也与前面提到的照片一样,不 能认为是伪造的照片。我相信,它无疑是日本兵特意干出来的残暴行为的确凿证据。 然而,即使是陈列在南京的陈列馆里的,也不能立即把它看作是与南京事件有关的 照片,实际上也有与间岛事件有关的照片。当然,所陈列的照片镜框里的说明文字, 也没有下结论说那是南京事件的照片。 重复说一遍,我认为,对这类照片不宜过于认真。如果判明这些照片是伪造的 照片时,就必然会有一批人说要着看这些照片,从而断定南京屠杀事件是“无稽之 谈”。我想起了一九八○年上映香港电影《旭日》时的情况。当时,电影进口公司 曾企图以影片中有关南京屠杀事件的几个场面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问题,挑起一场 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论争”,用它来进行宣传。这种论争十分危险。 驻南京大使馆有关人员与暴行事件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几乎全部收录了《诸君》杂志上连载 的文章,并作了相当篇幅的增补,同样有的地方也删掉了大段文字。这已在前面作 了叙述。在一处增补的地方,就有从日高信六郎那里听来的记录。日高在日本军占 领南京时曾以外务省参事官身份进入南京。这篇记录是令人感兴趣的资料,它说, 日高信六郎先就田伯烈编写《日军在华暴行》一书的内容谈到:“由于在南京的外 侨更为强烈地申诉他们自己的困境,其内容当然不可能不掺进许多夸张的成分。然 而,琐碎的小事可以姑且不说,但就其所写的基本情况来说,我也认为有很多地方 不能同意。我本人认为田伯烈绝对不会是个反日的人,毋宁说他是个天真的反战主 义者……”(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二五页)。接着,他对 日本军占领南京后的第四天,即十二月十六日进入南京时的情况叙述如下: 我进入南京的十六日那天,没有一位外国记者。那里的情况是,街上 空无一人,连一只猫跑出来也会吓人一跳。在下关那里,还留有尸体。我 一到那里,就获知在占领时日本军与当地市民之间发生了许多磨擦。于是, 我便逐个拜访了日本军方面的有关人员,要求妥善处理。日本军方面也对 这类问题大伤脑筋,于是我连夜拜访了宪兵队长等人,他们紧急召集全体 宪兵,加强巡视。尽管如此,在众多事件中,可能发生了田伯烈在他书中 所写的那类事件(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二七至一 二八页)。 日高信六郎也曾对作家城山三郎谈到他进入南京时所目击的情况。不过,他对 城山三郎所谈的与对铃木明所谈的却有不少微妙的出入。据城山三郎所著《南京事 件与广田弘毅》(上册)(载《潮》一九七二年十月号)说,日高信六郎的谈话是 这样的: 可厉害了,那一带死了许多人。走在路上,只听到一阵阵砰砰的枪声, 是开枪打人的声音。我想,这样下去可要不得,便朝宪兵队长大尉那里走 去。 我对他说:“到街上去看看!要是有一个士兵手里没有拿着什么,我 就向你敬礼。” 宪兵队长说,宪兵只有十四个,而且正在为明天(即十七日)的入城 式作准备,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可是,由于我再三劝说,他虽刚洗好 澡,还是穿上军服,带领部下,坐上卡车出去了。而且,据说还抽打了正 在进行掠夺的士兵和正在强奸妇女的士兵,连军刀也打弯了。 继此之后,城山三郎根据高回信六郎的谈话,作了如下的叙述。 暴行事件连日来不断发生,夜里日本军进行掠夺后,还放火焚烧,到 处是烈火熊熊。 日高信六郎拜访了上海方面(旁注原文如此——作者)派遣军司令官 朝香宫,告诉他说:“在南京的行动已引起世界上极大的关注。”他对第 十军司令官柳川中将也提出了警告。 最有问题的是第十六师团。该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曾任宪兵司令官。 又是拿破仑的崇拜者。他在攻城战中曾负过伤,大有纵虎归山之感。 日高信六郎的往访,是作好了思想准备的,准备在与中岛今朝鲁中将 交涉时挨打。可是,中将不在,见到了和蔼的参谋长(即中泽三夫。—— 洞富雄注),并转致了对他的警告。 城山三郎转述的关于日高信六郎的谈话是相当具体的。 毋庸赘述,铃木明和城山三郎两人所转述的谈话,都是从日高信六郎那里听来 并记录的原话。不过,同一个人在几乎同一个时间所讲的有关同一事实的谈话,也 会由于听者所采取的态度不同而不同,这很有趣。 再说,城山三郎也作了这样的记述。在日高信六郎参事官于一九三七年正月访 问松井大将时,松井说;“看来,我的部下确实干出了悖理的事。”为此,日高信 六郎问;“是不是命令没有到达下面?”松井大将说;“不,上面也有干坏事的家 伙。”关于师团长们在南京事件中应负的责任,松井大将在其死刑判决书下达后不 久,也对教诲师花山信胜谈过,这在本书的第一编(第二二七页)中已作了介绍, 这里从路。 ◆ ◆ ◆ ◆ ◆ 趁提出日高信六郎的谈话之便,我想就日本驻南京大使馆面对严重暴行事件所 采取的态度,略写几句。 如前所述,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每天向在南京的日本大使馆提出了有关日本军暴 行的报告。关于提出这些报告的事实,日本军有关人员却坚持说当时不知道这些情 况(检察官对中山宁人、冢本浩次、饭沼守等人的反审问,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 1,第一九五、二一一、二五四页)。 可是,从常识上来看,他们的说法是不可能成立的。事实上,以巡回总领事身 份从上海前来日本驻南京大使馆的冈崎胜男,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准备提出的宣 誓供词(检证二一七一,未提交法庭)中说:“我在日本驻南京领事馆曾收到了南 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提出的报告,当时便将该报告的大概内容致电东京,并将报告 也邮寄东京外务省。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下半月,每天,几乎每天收 到这类报告。日本驻南京领事馆每当收到这类报告后,就提请松井大将及其所属军 官注意。我在南京期间,松井大将也来到过那里。关于在南京不断发生的事件,后 来与松井大将谈话时, 松井大将说:‘无言可以辩解’。”(前引书1,第三八三 页) 当然,关于这一点,贝茨博士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上作证说:“我每天携 带有关前一天的报告前往大使馆。我会晤的官员是福井,他身居领事之职。还有副 领事田中和福田笃泰,他现在是吉田总理大臣的秘书官。这些日本官员虽然在非常 困难的情况下,还是尽可能地努力作一些事,但他们对军部怀有强烈的恐惧心理。 而且,他们所能办得到的,只是将这些报告通过上海转达东京。”这就是说,外交 官们害怕军部,没有将贝茨博士以及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报告内容转告军部(《远 速》,三十六号,载前引书1,第五十二页)。 除此之外,还有英国驻上海使馆一月十五日电(检证一九○六)也转达了日本 驻南京使馆馆员的苦衷。电报说:“据将这些报告带给本馆的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 会博因顿牧师(Rev. Boynton,又译鲍引登、包引登——译者)说,日本大使馆馆 员在日本军进入南京后不久抵达南京,他们看到日本兵公然在难民区内外酩酊大醉 地饮酒作乐、杀戮、强奸和掠夺等行为后,也会不寒而栗。虽然他们提醒军司令官 注意,却毫无效果。结果,他们观察认为,由于其司令官之冷酷无情、漠不关心的 态度,来到南京后故意放松采取惩罚的措施。而且,他们虽曾想拍电与东京联络, 但因军队控制而不能拍电报。为此,大使馆馆员甚至对牧师说,是否由牧师们试向 日本国内公开这些事实,使日本政府通过舆论来抑制军队。”(《远速》,五十八 号,载前引书1,第一四九页)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末是否就像冈崎所说的那样,果真每次都与上海派遣军司 令部取得联系,转告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报告内容,这点姑且存疑。 不过,在南京的日本外交官员们似乎不会像贝茨博士如上所说的那样毫无自尊 心。 正如前面所介绍的那样,据城山三郎往访日高信六郎时所听到的谈话说,日高 信六郎在前去向大有“纵虎归山”之感的第十六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进行交涉时, 作好了思想准备,准备挨打。 而且,福井淳领事说,因为要制止土兵的暴行,也曾感到了自身危险。当时, 在外务省任东亚局局长的石射猪太郎也提到了这一点。他在其所著《外交官的一生》 中有如下叙述: 南京在十二月十三日陷落,随我军返回南京的福井领事拍来了电报, 接着上海总领事寄来了书面报告,使我等不胜慨叹。这些报告都反映了日 本军在南京入城后对中国人的掠夺、强奸、纵火、屠杀的情况。宪兵虽有, 但人数寥寥无几,不起监督作用。甚至报告说,福并领事因为进行了制止, 而感到自己有生命危险。我在一九三八年一月六日那天的日记中说:“上 海来信详尽报告了我军在南京的野蛮行为。掠夺、强奸,惨不忍睹。呜呼, 这难道是皇军?或许是日本国民民心在颓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中 略)。” 这就叫做圣战,叫做皇军的形象。当时,我就习惯地称这起事件为南 京暴行。因为它有比“暴虐”这一汉语更为确切的语感(一九七二年新版, 第二六七至二六八页)。 此外,从这段记述中可以看到,除有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提交给日本驻南京使馆 的有关日本军暴行事件的报告送回日本外务省外,还有福井淳领事等人的相当于亲 笔记录的情况非常详尽的报告也寄回了日本外务省(〔据外务省说〕这些文献以及 有关日华战争、太平洋战争的记录均在战败时“烧毁”)。 还有一件事。想顺便介绍一下。那就是田伯烈在其编著的《战争是什 么——日军在华暴行》的序言中不指名地赞扬了三位日本人高尚的人品。 关于这三位日本人的实际情况,我获知如下。 在这三位日本人中,有一个就是前面所说城山三郎已提到其为人的日 高信六郎。我暂先引用田伯烈的叙述: “本书的目的决非挑起对日本人民的仇视。我有许多日本朋友,我非 常尊敬他们,我在这里不想指出他们的姓名。尤其是其中有一位身居要职; 还有一位,其才智之高超,情操之高尚,不易多见,在上海任职属于半官 方性质。不仅在人道主义的事业上,而且在各个方面,我和他们彼此双方 能够进行接触,这是我引以为荣的。他们在十分困难的环境下,仍然给我 以同情的合作与友谊,我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还要向日本某军官 表示敬意。去年九月上旬,在松江附近发生轰诈载有难民的列车事件,大 批中国市民无辜遭到屠杀。他对此以私人名义表示遗憾。这些人士——像 这样的人士无疑还有许多——值得赞扬和尊敬,因为他们处于这样一个时 代:万一他们的真情实意向本国人泄露了,就会遭到生命危险,并名誉扫 地。”(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第二十页) 日高于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曾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同检察官莫 罗(Colonel Morrow)上校会谈过(或受过他的审问)。根据当时的记录 ——没想到最近才看到—一说,在田伯烈编著的那本书的序言中出现的日 本人,最先提到的是日高,后两人是松本重治和宇都宫少佐。松本当时是 同盟通讯社上海分社社长,著有回忆录《上海时代》。第三位宇都宫少佐, 现查明,他是担任华中方面军参谋的宇都官都贤(战败时任少将)。据悉, 宇都宫都贤曾直接从田伯烈那里得到他所编著的《战争是什么——日军在 华暴行》两册,但已在战火中遗失。能够查明外国人证实日本人的良心的 三位日本人姓名,可庆可贺。 松本重治本人在其《上海时代》 (中央公论社新书) 中这样写道; “第二年四月,曾与我一起在某难民区工作过的田伯烈来到总社办事处, 告知说他编著出版了《日军在华暴行》 一书。 而且,他推心置腹地说: ‘诚然,这对善良的日本人来说有所不恭,但我想让世界各国广泛知道战 争改变了人这一可悲又可憎的事。然而,尤其是对日高先生和松本先生, 我在建立〔上海〕南市的难民区时取得了你们两人的合作,但事实上我却 编著了反日的书籍,这是一种恩将仇报,自己也惴惴不安。为此,出于时 局考虑,我不直接指名,但我在序言中对你们两人衷心表示敬意。务必请 你们将此书始终作为反战的书籍来接受。’”(《上海时代》,下册,第 二四九至二五○页) 随军记者、摄影师所谈的“真相” 铃木明就南京暴行事件采访第十三师团、第十六师团有关人员,要他们提供证 词,另外还采访了这样一些人:在随军参加过南京攻陷战的新闻记者和摄影师中, 有《东京朝日新闻》的今井正刚、平松、近藤和角野等四人,《东京日日新闻》的 佐藤振寿,《读卖新闻》的真柄和波冈两人,《报知新闻》的二村;在电影界里有 白井、藤井两人;作家有中村正常等人。 他的采访报道刊于《南京: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的正编和续编。在正编中,仅 介绍了《东京日日新闻》的摄影师佐藤振寿的谈话(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 稽之谈》,第一四八至一五○页)。据悉,佐藤说,他从南京陷落后的十二月十三 日至二十四日这段时间逗留在那里,其间,他实际看到集体屠杀的仅一次,即在中 国军队第八十八师司令部营房内,约有一百名俘虏被枪杀。除佐藤振寿外,对其他 人的谈话,铃木明则断言:“问题的焦点是关于‘南京事件’,几乎未能听到比佐 藤的亲身经历谈话更多的东西。” 看了这段文字,我觉得,尽管铃木明作了力所能及的努力,但仅介绍佐藤振寿 一个人的谈话,则过于简略,因而想请告知采访这些人的所有内容。尤其是想知道 写有《南京城内的大屠杀》一文(载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版的《文艺春秋特辑》) 的《东京朝日新闻》随军记者今井正刚重又谈了些什么。另外,我还想听一听《东 京日日新闻》随军记者铃木二郎的意见,他曾发表过《我目击了那次“南京的悲剧”》 一文(载《潮》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号:《日中战争的全貌》)。而且,铃木明没有 对今井正刚和铃木二郎两个记者的手记提出批评,这样,他的采访报道使缺乏说服 力,因而我也朝望铃木明在这方面作出努力。 不过,看了续篇后,发现他在文中重又介绍了上述随军记者、摄影师的谈话, 并对今井正刚和铃木二郎两人的回忆录进行了批评。 首先是对新闻界人士的采访。诚如铃木明所说,听了这些新闻界人士的谈话, 除今井正刚谈话外,都没有“比佐藤的亲身经历谈话有更多的了”。在他们中间, 有的是漫不经心的摄影师,竟“全然没有注意到难民营的存在”;有的是令人莫名 其妙的作家,竟遇见了鹿地亘的幽灵,看见他在南京陷落后还在上海“大摇大摆地 逛街”,而其实此人已于十一月间脱离险境逃往香港了(鹿地亘用双氧水染红了头 发,装扮成西洋人与中国人的混血儿,他的妻幸子则装扮成南洋的华侨。见《在上 海战役中》);有的则是缺乏毅力的纪录电影的制片人,他们尽管是可以“自由出 入于难民区”的新闻界人士,却“因拍电影而想找一些姑娘”,最后“没有找到姑 娘”只好作罢——虽然在安全区内的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里也收容了四千多名女难民。 仅从铃木明的叙述中就可以知道,这些新闻界人士实在不可信,因而这次采访看来 也不太可靠。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哪一个记者、摄影师,当他们受到陌生 人的突然来访(铃木明说,这是报告文学作家所进行的有效的方法),被问及重大 问题时,果真会推心置腹地讲出真实情况来吗?关于这一点,铃木二郎在上述手记 中说:“现在,作为现场记者总算有勇气写出一些证词来。”对此,希望铃木明能 很好地想一想。 ◆ ◆ ◆ ◆ ◆ 其次是铃木明对今井正刚、铃木二郎两位特派记者的回忆录(参照本书第三十 八至四十一页、第六十二至六十四页)所进行的批评。他严厉批判说:“这两个人 的手记,其文字和结构都非常高明,乍一看,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他们似乎亲 眼目睹了‘大屠杀’的现场。实际上,对真实情况什么也没有描绘出来。”他甚至 下结论说:“就其内容本身的资料价值而言,我并不认为有多大价值。”(单行本 《“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一五、二一七页) 我也同意,铃木二郎记者所看到的屠杀俘虏情况“与‘大屠杀’的情景稍有不 同”。但是,对于今井正刚的手记,铃木明说他没有看到现场,因而“对真实情况 什么也没有描绘出来”,进而怀疑说“既无电灯,又无煤油灯,在一片漆黑中,又 能看清到什么程度?”这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是关于一片漆黑问题。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相当于阴历十一月十三日, 今井正刚尾随在长长的俘虏行列的后面,直至下关。或许是天色阴暗的缘故吧,但 说成是黑夜,却也令人奇怪了。要是晴天,那天晚上必是月明之夜。此事发生在第 二天,即十六日,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梁廷芳上尉在其陈述书中说:“下 午七时左右到达江岸,捆绑俘虏,枪击俘虏,持续了两个小时。当时,月色明亮, 那里的情形清晰可见,而且手表也戴在手上。”(《远速》,四十三号,载前引资 料集1,第七十三页)。 今井正刚在其回忆录中写道;“我们跟在队伍后面,沿着漆黑一片的街道,一 个劲地向前赶路。”据说,他对前来访问自己——当时住在彦根——的铃木明说: “总之,一片漆黑。”谁都会记忆错误,若有闲工夫去拘泥于这一点,那就应当翻 看一下日历,弄清楚那天晚上是漆黑一片还是有月亮。即使是阴天,也不一定就是 漆黑一片呀。承蒙一位朋友的善意,我看到了第九师团卫生队绷带所的业务报告。 根据该报告,我了解到在十二月十二日至二十一日这十天内,只有十八日、二十日、 二十一日三天是阴天,其余几天,包括引人注意的十五日在内,全都是晴天。个井 正刚记者跟在大批俘虏后面前往下关的那天,正是将近望月的银辉皎皎的夜晚。 其次是关于有没有看到扫射现场的问题。由于现场是不可能让新闻记者靠近的, 今并正刚即使跟在俘虏行列的后面来到江岸附近,也不可能看到现场。因此,他不 能把当时呼救惨叫的场面描绘出来。但对黎明后清楚地看到的下关码头的惨状,都 与得清清楚楚。令人困惑不解的是,铃木明把我的名字也提了出来,说:“洞富雄 的著作等介绍了今井正刚的手记,说他‘看到了下关两万人的大屠杀’。”他甚至 说;“细细地读来,今井正刚所说的真实情况就是‘夜里,向发出枪声的下关走去, 发现似乎在枪杀俘虏。于是,我就向身边的人打听枪杀了多少人,回答说是两万人’。” 这是不是“巧妙的文章”,暂且不论,但用五十多个字来概括用两千四百余字写成 的一篇好文章,却令人难以接受。何况,这样概括故意歪曲了今井正刚所写的文章, 它使没有着过原文的读者理解为“真实情况什么也没有描述出来”。还有,“身边 的人”也不是处身于现场之外的“人”,而是前一天晚上指挥枪杀俘虏、黎明时站 在成堆尸体面前的“军官”之一。 铃木明在批评铃木二郎的回忆录时,说什么南京守军不可能有红枪会那样非正 规的部队,又宛如亲眼目睹似地认为重型坦克在光华门附近狭窄的马路上转来转去, 那是不可想象的,几乎是说铃木二郎记述的是根本没有的情况。铃木明的批评总给 人一种有点文不对题的感觉(关于这一点,参照本书第三七八、三八四、三九一至 三九七页)。 同盟通讯社随军记者的眼睛 留在南京当地的人们对在那里发生的事件,或对那里的情况,出乎意料地无知。 这些事例已在前面有所叙述。前不久刚出版了前田雄二所写的《在战争的浪潮中》 一书,在书中也似乎可以看到类似情况,因而我想在批判铃木明的论点之后,略作 批判性的叙述。这是因为我在前田雄二的著作中看到了有可能误解南京事件的真相 的记述。 前田雄二作为同盟通讯社的随军记者,与日本军占领南京的同时入城,此后在 南京逗留了约一个星期。他这样说:“占领南京后,外电流传说在难民区内发生了 大规模的掠夺、暴行和纵火事件。我们得悉此事后,觉得莫名其妙……同盟社小组 也于十八日(后面介绍的另一记述说是十七日)迁移到在难民区内的原分社。这是 在难民区内的治安得到了恢复之后。就在此后不久,从上海传出了日本兵在难民区 内‘胡作非为’的说法……我们都面面相觑了。新井、掘川、中村农夫(分社长。 ——洞富雄注),还有在市区内不辞辛劳地到处走动的摄影记者、拍电影的人,谁 都不知道恢复治安以后发生暴行一事。扫荡残敌以及检举揭发逃入难民区内并潜伏 下来的中国兵,这些工作也在十四日就已告结束。要是有上述不法行为,不只是一 个同盟社,还有各报社组成的百人报道阵容,他们不可能都不知道。即使在警备司 令部的记者招待会上,也没有正面提出的气氛,照例是‘诸多辛苦’。如果说在难 民区内发生大规模的掠夺、暴行和纵火事件是确有其事,那末我们这些新闻记者便 是睁眼瞎了。”(《在战争的浪潮中》,第一二五页) 前田雄二在《在战争的浪潮中》一书出版后不久,又将《目击者的证词:“南 京大屠杀”的真相》一文寄给桶谷繁雄主办的《星期一评论》,他在文中也这样说 道: 日本军自占领南京后的第二天,即十四日起,指定市民的居住地区为 “难民区”,禁止日本官兵入内,在各处要地有宪兵站岗放哨,维持秩序。 由于同盟通讯社的原分社在难民区内,自十七日起难民区内的分社恢复工 作后,我们以此为活动基地。在难民区内,商店、饮食店、钱庄等已经开 门营业,人们恢复了日常生活。中国人多次经历过战乱,我们对他们的顽 强的生活能力瞠目结舌。于是,在恢复和平的居民区里,日本军不可能胡 作非为,即使有胡作非为之事,也逃不出开始生活在该区内的我们的情报 网。 前田这样记述道:“十四日,在难民区内搜捕便衣兵的工作也已结束,治安得 到了恢复。记者们谁都不知道后来日本军在难民区内发生过暴行之类的事。”然而, 这果真是事实吗? ◆ ◆ ◆ ◆ ◆ 在研究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谈几句话,因为后来在前田所发表的文章中发 现,他在前一部分的记述里有自相矛盾之处。 “难民区”,正确地说是“安全区”,而这种安全区并不是等于“市民居住区”。 当时,留在南京城内有二十五万至三十万市民,其中划入安全区的,即使在高峰时 期也只是十三万人左右。所谓日本军在十四日指定了安全区,是什么意思,不得而 知。然而,日本军绝对不会承认国际委员会管理的这种安全区是治外法权区。 其次是在各处要地都有宪兵站岗放哨这一点。最初,在南京只有十四、五名宪 兵,不久似乎增加了十七名。仅这些宪兵,如何监督得了在南京城内横行不法的五 万多名日本兵呢。而且,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再三要求日本军当局派卫兵前往安全区 的各入口处和收容所,要求宪兵在安全区内巡逻。但是,给安全区配备宪兵则是前 田离开南京的那天,即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后。 再有,那就是安全区内搜捕散兵的问题。前田说,搜捕散兵的工作在十四日就 已结束了。不过,这一记忆也有错误。实际上,似乎是前田所说的第二天即十五日 以后才开始在安全区内搜捕散兵的(参照本书第一二三页以后)。 在安全区内,没有一兵一卒的宪兵和卫兵在维持治安,日本军惨无人道地搜捕 散兵,并将其强行押走,连普通的市民也被牵连进去。在这种情况下,市民生活怎 么能安定下来,自不必问了。 ◆ ◆ ◆ ◆ ◆ 我也不认为在安全区内会发生“大规模的掠夺、暴行和纵火事件”。但是,不 能说“在恢复和平的居民区内,日本军不可能胡作非为”等等。虽说“恢复和平”, “恢复治安”,但在安全区内,南京陷落时本来就没有进行过扫荡。所谓在安全区 十四日已恢复治安的说法,是莫名其妙的。如前所述,搜捕散兵也是从十五日才开 始的。 持续不断的纵火,使整个南京城的房屋焚毁了百分之十三,主要商业区有百分 之六十五的房屋被焚毁(参照本书第一编第一四三至一四四页上的表格),但在安 全区内却几乎没有纵火。可是,就是在前田雄二所说的“恢复治安”之后,三五成 群在安全区内到处游进的日本兵强奸、掠夺和伤害市民之事住胜枚举。因搜捕散兵 而发生的大批人被强行带走和屠杀的事件也层出不穷。 关于这方面情况, 在前一章第4节已有详细例证。因此,似乎已无必要再作说 明。在此,我想仅就前田在南京的这段时间,对安全区内居民的悲惨情景尽可能避 免重复地作一些叙述。 贝茨博士既是金陵大学的负责人,又是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委员。他在为 提交给远东国际军事审判而准备的宣誓口述书(检证二二四七)中,根据有关在该 大学校园内难民收容所(安全区内最大的)里发生的日本兵暴行事件而每天提出的 报告(给日本大使馆),作了如下叙述。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写信报告了在前一天和前两天内发生的 掠夺、破坏门窗、撕破美国国旗和美国大使馆的布告及抢夺妇女等情况, 也报告了十二月十五日晚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污辱妇女——包括在大学的 一幢建筑物内污辱三十名妇女——等问题。 十二月十七日,我写道:“从阁下的建筑物附近的建筑物里可以清楚 地看到,恐怖和暴行每天不断地发生。”(中略) 十二月十八日,我这样报告说:“不幸的是,由于士兵的强奸、暴行 和盗窃,到处都使人感到恐怖。”就在前一天晚上,大学附中里有八名妇 女遭到凌辱,在惊恐万状的情况下发出叫喊声的儿童被刺刀戳死,其余的 儿童都负了伤。美国的国旗在一片嘲笑声中被士兵撕破。我详尽地叙述了 在大学的其他五幢建筑物内所发生的凌辱妇女事件。我说:“士兵不分昼 夜地数次登上墙头。 许多人在这三天内不敢睡觉, (为此)产生了一种 ‘歇斯底里’的恐怖心理。如果这种恐怖和绝望发展到反抗士兵们袭击妇 女的话,那就会发生应由阁下等官宪负责的残酷的杀伤事件。”官宪虽答 应派卫兵来守卫大学的建筑物,但没有卫兵前来。我要大使馆的官员跟我 来,并对他们说:“大街小巷都有人在流着泪凄惨地说,只要有日本兵在 场,不论哪个人和哪个家庭都得不到安全。”我还说;“就离阁下这幢建 筑物最近的地方,仍有几处尚处于这种恐怖和苦恼之中。”(洞富雄编前 引资料集1,第五十五页) 马吉牧师(?)和贝茨博士一样,也是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他在致其在上 海的妻子的那封信里也详尽地叙述了那段时间安全区内的治安情况。这已作了介绍, 所以在此只列举那封信所写的主要内容。 十二月十五日,在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总部附近的一所收容所里,全部 难民一千三百人被强行带走,带到了屠杀的地方。 十六日,早晨开始就接到了关于强奸事件的报告,在熟知的人们中起 码也有一百多名妇女被士兵们拉走。在自己家里遭到强奸的,无疑是此数 的几倍。白天,日本军将收容在司令部和最高法院里的难民全都强行拉走。 十七日,掠夺、杀人、强奸事件毫无收敛之迹象,还在继续发生,即 使粗略地计算一下,从昨夜至今天白天,也有一千名妇女被强奸。 十九日,全然是毫无秩序的一天。由士兵纵火而引起的重大火灾屡有 发生。 二十日,野蛮行为和暴力未见停止,继续发生。整个南京城已被有组 织地焚毁(前引书2,第三十二至三十三页。抄录)。 十二月十六日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除安全区内的华侨招待所外,还有两个难 民收容所里的五千名(当然,确切数目不详)散兵被带走,在下关中山码头被枪杀。 这起事件在外侨的资料中未见反映,但中国方面和日本方面都有确凿的证据,是无 可置疑的事实(参照本书第四十三至四十四页)。 由于发生事件的时间不详,所以这起事件未能成为批判前田雄二的论点的直接 资料。许传音博士同样也是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仅有一名中国人), 并是慈善团体“红卍字会”南京分会副会长。他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上就如下 严重的集体轮奸事例作证说:一伙日本兵分乘三辆卡车来到安全区内的一个难民收 容所,带走了所有归女,并在走廊里进行强奸。许传音博士想去制止这种暴行,但 无济于事(前引书1,第二十七页)。 举例太多,似嫌罗嗦,但最后介绍一下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提交日本大使馆的关 于日本军暴行事件的记录(该记录未包括在金陵大学校园内的难民收容所里发生的 暴行事件)内容。根据初期阶段的记录记载,调查了十二月十四日至二十日发生的 事件,总数达一百三十四起(报告数是一百零五起,但在一起中大多涉及两起事件)。 细目如下:杀伤十八起,掠夺五十一起,强奸(有很多情况是一起中有数人轮奸) 五十一起,强行带走十四起。时间分别是:十四日九起,十五日十九起,十六日二 十二起,十七日三十五起,十八日十一起,十九日十六起,二十日二十二起(前引 书2, 第一○三至一一○页,第一六七至一七三页)。一百三十四起是一个相当大 的数目,但在整个安全区内所发生的日本兵的暴行事件,肯定不止这些。该记录还 说,此外不断有人报告发生亲眼目睹却没有时间捡查,也没有时间记录的事件(前 引书1, 第一六七至一六八页)。而且,最主要是安全区相当大,仅几个外侨委员 和中国职员肯定是不能了解暴行事件的全部情况的。而且,也正如贝茨博士所说的 那样, 被害人怕报复,大多隐情不报(前引书1,第五十七页)。理当能够禁止日 本兵进入的安全区,竟然也每天发生这样多的暴行事件。 ◆ ◆ ◆ ◆ ◆ 前田雄二说,安全区已在十五日恢复了治安,在此以后就根本没有看到也没有 听到有关日本兵在安全区内的不法行为。然而,上述引证的各种记录,可说是一种 反证的资料,望能加以研究和探讨。 尽管这样说,但我并不就此认为以前田为首的许多随军记者是“睁眼睛”,是 伪证者。主要是特定的人看问题的角度相当狭窄。我认为,在现实中所看到的的确 是事实,而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过,我要说的是,只要这些随军记者出来作证, 说出事态的全部情况,那就有危险性。 我所作的批判稍许详尽了一点,但那是担心前田的记述影响很大。事实上,渡 部升一在《诸君》十月号上撰写了题为《万犬虚吠的教科书问题》一文,很快就提 到前田的著作,他在阐述南京事件时,认为铃木明的《“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 一书应当作为共同研究讨论的基本资料。 ◆ ◆ ◆ ◆ ◆ 再者,前田雄二企图不承认所谓的“南京大屠杀”。在发生事件的当时,松本 重治是同盟通讯社上海分社社长。他在自己所写的《上海时代》中介绍了据说是随 军参与南京攻陷战的前田雄二、新井正义、深泽干藏等前同盟通讯社记者所说的、 对被屠杀的人数所作的估计。松本重治说:“三人都是相当老练的记者。他们说, 似乎没有发生过几十万人的大屠杀事件,并说在非战斗中被屠杀的人数最初可能是 一、两万人”(中央公论社新书版,下册,第二五二页)。前田是松个重治提到的 三名记者中的一个。但是,他本人在其《在战争的浪潮中》只字未提关于一、两万 人的估计,在叙述了他亲眼目睹的屠杀情况后,只写道;“难道不正是以这些事实 为核心,让谣言广为传播,以致战争受害者的人数也不断增多,膨胀到一个巨大的 数目”(《在战争的浪潮中》,第一二四页)。不过,他在上述《星期一评论》上 刊登的文章中写道:“受害人数合起来无论如何也不到万位数,总数可能是三千人 左右。” 同盟通讯社的各位记者所说“一、两万人”,是根据什么资料推算出来的呢? 尤其是前田所说的“三千人左右”,难道说是由“老练的记者”推算出来的吗?仅 被屠杀的俘虏和“便衣兵”人数就是此数的几倍、几十倍。如此重大的事件,仅根 据自己看到的进行估计,这是相当危险的。我希望前田能在充分研究有关资料的基 础上再作负责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