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西斯的暴行(3) 日伪当局将被捕的爱国者,当作“思想犯”和“国事犯”,分批押到安东宪兵 队,进行“突击审讯”或采用“劝诱”方式,或严刑逼供,或残酷折磨爱国者。在 敌人的淫威面前,绝大多数爱国志士和救国会成员表现出了“身受囹圄苦,救国志 不移”的爱国精神。日伪在审讯伪安东县教育局长邓士仁时,威逼他说出“同党”, 不成便用皮鞭打、灌凉水、灌煤油。邓士仁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几次昏死过去,但 仍没有一句口供。敌气急败后,竟将邓空吊起来,致使其当场死亡。然后敌残忍地 将邓士仁尸体送到连山喂狼狗了。《铁岭文史资料》(4) ,第120 页。 伪安东总商会会长孙荣明,在敌审讯中英勇不屈,对任何事情均不承认,只承 认为函馆震灾募捐一事。并怒斥敌人:“函馆地震只是几万人受灾,是小灾;东北 失陷是三千万人受了大灾,难到不应当救吗?”伪岫岩县农务会长于瑞庭被审讯时, 怒骂日本侵略者:“口唱王道,实是霸道”, 被活活打死。女中校长关英华在敌严 刑拷打时,乘敌不备,抓起案上的刀砍向敌人,当场壮烈牺牲。敌在审讯桓仁教育 界人士王贡生时,见其拒不招供,便想出花招,在他孩子面前对其用刑,孩子不忍 父亲受摧残,便劝其父招认,王则厉声说道:“大丈夫生而何欢,死而何惧?”大 义凛然,视死如归,被敌人活活打死。宽甸县万字会会长王冠五备受酷刑,仍意志 坚定,一字不吐,被敌折磨致死,扔进狗圈喂了狗。此外,左秀海,丛树春等爱国 志士都表现出了舍生救国,以身殉难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在敌人酷刑审讯中, 有7 人被折磨致死。《日军暴行录:辽宁分卷》,第89~91页。 日伪经过刑讯逼供和初审后,将主犯解往奉天(今沈阳)陆军监狱,进行所谓 复审,给爱国者扣上了“反满抗日”、“叛国犯”、“国事犯”等莫须有的罪名, 强行进行了非法判决,除在刑讯中被折磨致死者外, 共有38人被判处死刑,140 人 被判处无期徒刑。《日军暴行录:辽宁分卷》,第91~92页表。 被判极刑的爱国人士,在法庭上表现出了视死如归的英勇气概,左秀海在给其 妻镜青的遗书中说:“……所恨者,未能杀敌首万千,以消我胸中豪愤耳。”他在 赴刑场的刑车上高呼:“中华民族万岁!”“抗日救国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 义!”这一壮举使日伪宪警十分惊恐,忙将刑车开回监狱,用棉花将左秀海嘴堵上, 用黑布蒙住其双眼,又押赴刑场。其他爱国人士也都高呼:“抗日救国万岁!”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等口号,慷慨就义。《丹东文史资料》(3) ,第27页。 这次惨案主要集中在安东教育界和抗日救国会,但株连甚广,达300 ~400 人, 很多是无辜群众。此案在时间上延续达三、四年之久,在地区上除安东地区外,还 波及到奉天、海城、铁岭等地。这次惨案是日本法西斯在统治东北14年中对教育界 爱国知识分子进行的最大规模的镇压和极为残酷的血腥大屠杀。 5 大连“放火团”事件 所谓大连“放火团”事件,系指1937~1942年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对大连地区 陆续发生的放火破坏事件进行侦察,对大连国际反帝情报组织和抗日志士及无辜群 众进行迫害、屠杀的事件。 日本占领东北后,中国人民展开了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在大连地区,1934~ 1940年,建立起由爱国进步青年(包括一部分中共党员)组成的国际情报组(又称 大连国际反帝情报组)。该组织接受苏联红军参谋部军事情报组领导,以破坏日军 占领区的军事设施为主要目标,主要活动于大连地区。1933年底,该组织主要负责 人纪守先、赵国文、黄振林等,经在苏联进行秘密训练之后,回到中国,在大连、 上海、青岛等地开展工作。至1937年,该组织在大连的工人中间发展组织,队伍扩 大到几十人,多次成功地进行了放火、破坏铁路等抗日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该组 织从1935年开始第1 次实施放火爆破,到1940年5 月约有57次放火行动。《日军暴 行录:辽宁分卷》第192 页。其中较大的行动有: 1938年4 月,由秋世显领导,对甘井子石油会社第15、16号仓库实施放火,将 日军储存的6 万桶石蜡、石油烧掉,其损失最低估计约在70万日元以上。1938年6 月,在秋世显、邹立升领导下,放火焚烧了码头4 个仓库,大量布匹、糖、纸张、 罐头、水银、机器等物资全部被烧毁。其后又两次焚烧了伪满石油会社工厂、关东 军被服仓库、大连火车工厂、大连市内东泽木材工厂、特许品制造工厂各一次。1939 年夏, 大连台山屯满洲油漆株式会社起火。1940年2 月,大连日清、三泰两油坊起 火。 这些接连不断的放火,给日本帝国主义以沉重打击,日军遭受毁坏和损失的军 需物资达2300万日元左右,并扰乱了日本在关东州的统治秩序,使得日本统治者谈 “火”色变,加紧对放火者的侦察和调查。由于大连国际情报组成员,在放火过程 中表现得机智勇敢,技术高超,最初日本统治者一直以为是自然火灾,后来因从现 场发现了化学药品引爆的痕迹,才开始注意追查起火原因,相应建立起一套防谍机 构,大规模搜捕放火者。其机构主要有:①特殊警察队。1938年4 月,关东州警察 部组成一个专门对付抗日放火人员的特殊警察队。由警察部长任队长,各警察署长 为班长,设有特别班,负责化学药品的检验,以及采用科学办法(如无线电搜索) 侦破。②防谍委员会。1938年6 月,为加强对重点设施、工厂的防备,在各警察署 及各重要工厂均成立了防谍委员会,除加强警备设施、防火设备等建设外,还对工 厂和重要地点实行严密监视。③水上警察署。1938年关东州警察部设水上警察署, 加强对水上通道的船舶和旅客管理,搜捕抗日分子,断绝大连与华北、华中等抗日 力量的联系。④关东州劳务协会,成立于1938年10月,“关东州”厅长官亲任会长。 其目的在于强化对劳工的管理和控制,如实行工人登记制度等,以此来侦察工人中 的抗日动向。⑤外事警察课,由镇压抗日“有功”的警察和特务组成,其任务是检 举、取缔“侵害日本帝国利益”者,特别是外国人间谍及政治犯。此外,日本侵略 者还在工厂、码头等重要场所,利用汉奸作为耳目,采取广布密探的白色恐怖手段, 企图破获放火事件。